资源描述
焊接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 参加本项目工程焊接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并不得承担超越其合格证允许 范围外的工作。
2.参加本项目工程所有焊工均进行审核登记,均要通过焊接上岗考核后方准参加工 程焊接工作。
3.焊工要求:承担焊接的焊工应具有劳动部颁发的相应项目的焊工合格证; 4.焊工按规定要求进行考试,并通过射线无损检验合格后,再确定焊工上岗资格. 5.焊接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职业性健康检查。
6.焊接作业人员,健康检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双目裸视力均在0.4 以上,且矫正视 力在 1.0 以上,无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等妨本作业的其它疾病及生理缺陷。
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 靖边能源化工项目
焊接设备管理制度
1. 所有的焊接设备及热处理设备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
2. 焊接和热处理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按《延长石油靖边能源化工项目部设备管理办法》 执行,其所带检测仪表按《计量器具 ABC 分级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定期检定。
3. 焊机宜按区域集中布置, 前后应留有安全通道。焊机及外接点均宜有相应的标牌和编号,
一、二次线应布置整齐,固定牢靠。
4. 露天布置的焊机及热处理设备的场所应干燥, 并有遮蔽。 裸露的导线部位、 转动部位必 须装设防护罩。
5. 焊机和热处理设备应有单独的电源控制箱设备的外壳或设备房均应接地可靠。焊机的接 地电阻应符合要求,不得多台串联。
6. 焊钳及电焊导线的绝缘应良好并有良好的隔热能力,导线截面应与工作参数相适宜。
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 靖边能源化工项目部
焊接工艺过程管理制度
焊接施工前,焊接责任工程师必须按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编制焊接作业指导书,用以指
导不同材质、规格焊件的焊接工作,指导书应发至每个施焊人员,使焊工明确各种不 同材料,不同规格的焊件应采用不同的焊接工艺和焊接材料。
焊工应持证上岗,并接受上岗前的理论和技术培训,对无证焊工或经考试不合格的焊
工,质检员有权阻止其进行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焊缝的焊接工作。
一、焊工对工作应认真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不断提高自身的焊接技能和质量,提高焊 缝探伤一次合格率。
二、焊工应严格地执行工艺纪律, 按焊接作业指导书操作施焊, 对不符合工艺要求的焊口, 可拒绝组对施焊,同时向质检员报告。
三、严格遵守和执行焊接材料的领用制度,焊条、焊剂必须经烘干后方可使用,领用焊条 要用焊条筒,且焊条在筒内的存放时间不得超过 4 小时。
四、认真做好焊缝的自检工作,凡不符合下列要求的应及时进行修整:
1) 焊缝余高小于等于 1+0. 1b,且小于等于 3mm, (h 为焊缝宽度);
2) 焊缝宽度比坡口每侧增宽不大于 2mm;
3) 角焊缝的焊角高度,在图样无规定时,取焊件中较薄件的厚度;
4) 焊缝和热影响区不得有裂纹、 气孔、 弧坑和夹渣等缺陷, 并不得留有熔渣与飞溅物;
5) 不得有大于 0.5mm,长于 100mm 的咬边,但 Cr-Mo 合金和不锈钢焊缝不得有咬边, 根部不允许内凹和未焊透。
五、焊缝边应标识焊工钢印号,有特殊要求的材质按工艺规定。
六、临时焊和点固焊时应采用与正式焊缝相同的焊接工艺和焊条施焊。
七、当焊接环境出现下列情况时,如无有效防护措施禁止施焊,风速大于 8 米/秒;气体 保护焊时风速大于 2 米/秒; 下雨、 下雪、 焊件清晰度低于 0 度; 环境温度低于-5 度; 相对湿度大于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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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工艺评定管理制度
1 .焊接工艺评定是指导焊工考核和焊接施工的科学依据,因此在工程项目焊接施工前必 须由工程项目焊接技术负责人组织对新材料、新工艺进行焊接工艺评定,以确保焊接 工程施工质量;
2. 焊接工艺评定的项目应齐全,应能覆盖整个工程项目的焊接施工(包括特殊焊件);
3. 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执行。
4. 应根据已经评定确认合格的焊接工艺评定,组织编制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焊接作业指 导书、焊接工艺卡(WPS)或焊接工程一览表,以指导具体的焊接施工生产实际;
5. 工程正式开工前在公司焊接技术管理委员会的主持下完成本工程中所有的焊接工艺评 定项目;
6. 焊接工艺评定流程见下页。
研究设计图纸
和技术规范
确定焊接工程量 焊接工程一览表
下达焊接工艺
评定任务书
评定任务书记录
编制焊接工艺 焊接工艺记录
焊制试样
焊接工艺试验报告
试样加工
工艺试验
外观检查
无损检验
断口检查
金相试验
机械性能试验
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焊接工艺说明书
N 合格
存档
焊接工艺评定
确定焊接工艺
焊接材料管理制度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确保施工焊接材料的质量,加强焊接材料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承建工程使用的所有焊接材料的管理。
2 职责
2.1 物资公司负责进厂焊接材料的验证、记录 、保管、发放、质量跟踪等相关工作。
2.2 质量检验部门、相关专业公司和试验部门必要时对进厂的焊接材料验证和试验工 作。
3 管理内容
3.1 焊接材料状态标识:
按《物资入库、保管、标识、发放管理办法》执行。
3.2 焊接材料的验收、检验
3.2.1 焊接材料的入厂验收:
仓库管理人员要依据焊接材料的采购单、合同,按品种、规格、数量进行核对清点。 所有验收入库的焊接材料,合格证和材质证明书必须齐全、有效。
3.2.2 仓库管理人员在焊接材料验收完后填写自检记录表,通知项目部质量部门,必要 时由质量部门通知监理及业主部门,到仓库检验。
外观检验:电焊条每批号 500kg 抽检一包,检查内容包括药皮是否均匀、牢固、有起 皮、脱落等现象;
材质单及合格证留存:仓库管理人员应对每一批焊材的合格证进行收集、整理、记录 在案,并定期交与质量管理人员报验及留存;
3.3 不合格品的处置
经外观检验、验收不合格的焊接材料按《不合格品管理办法》执行。
3.4 焊接材料的管理和发放
3.4.1 焊接材料的入库
3.4.1.1 经检验合格后应立即办理入库手续。
3.4.1.2 焊接材料入库后, 应按焊条的性能、 类别分别存放, 并用标签注明焊条型号、 规格、数量。
3.4.2 焊接材料的保管
3.4.2.1 焊接材料库应保持干燥、通风,相对湿度保持在 60%以下。记录库房温度、湿 度。
3.4.2.2 焊接材料应定期检查,防止受潮。装运搬运、码垛时,应小心轻放,防止药皮 脱落。
3.4.2.3 焊接材料的材质单、合格证应按月装订妥善保管。
3.4.3 焊接材料的发放
3.4.3.1 焊接材料的发放,应坚持“先进先出、出陈储新”的原则,使库存焊条经常轮 换更新。
3.4.3.2 严格执行各项领用制度,认真执行领料的“三检查、三核对和五不发制度”。
3.4.3.3 焊接材料领用应填写《焊材领用卡》,内容要齐全清楚。
3.4.3.4 焊接材料发放要做好记录。
3.5 焊接材料质量跟踪
焊接材料质量跟踪应及时做好记录。
4. 记录
入库记录
温度、湿度记录
焊条烘烤记录
(材料入库记录,填写材料入库单)
(SH3543-2007 G121 焊材库温湿度记录)
(SH3543-2007 G117 焊条烘烤记录)
焊条、焊丝发放记录(SH3543-2007 G118 焊条发放回收记录)
(SH3543-2007 G119 焊丝发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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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能源化工项目部
焊接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一、 焊接质量外观检验基本要求
1 应重视焊接外观质量的检验工作,实行焊接质量三级检查验收制度,贯彻自检与专业 检验相结合的方法,做好外观质量验评。
2 外观检验不合格的焊缝(口),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包括检验工序)。
3 焊缝(口)外观检查的范围及数量应严格按照焊接检验规范执行。
4 对外观不合格的焊缝,应及时进行返修,返修后还应重新进行检查,对重复出现的外 观不合格现象,应查明原因,采取纠正措施。
5 对外观检查不合格的焊缝,应进行记录,并对缺陷部位进行实体标识。
二、 焊工自检
施焊过程中,焊工对自己所焊焊缝(口)应及时清理干净,包括药皮、飞溅等按要求进行 自检,发现有超标缺陷应自觉返修,并逐日填写焊工自检单, 经班长签字确认后交 专业工程公司质检员复检。
三、专业工程公司焊接质量员专检
1 焊接质检员根据焊工提交的自检单按要求分批进行专检,并将初步检查结果填入焊缝 外观检查表,送项目质量处复查。
2 对专检不合格的焊缝(口),由质检员发出外观不合格焊缝返修单交焊工返修。焊工应 尽快返修,返修完毕后,填写焊缝返修信息返馈单并返还给质检员,质检员对返修后 的焊缝(缝)进行复检,并将复检结论填入复检单,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 焊接质检员应及时填报焊缝(口)日检通知单,送金属试验室进行无损检验。
4 焊接质检员应对焊工每日所焊的焊缝(口)作必要的例行检查,督促焊工及时返修外 观不合格焊缝(口)。对外观质量经常/严重不合格的焊工,质检员应报告有关部门, 共同帮助焊工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纠正措施,由于焊工违章违纪,缺乏责任心而造成 不合格,质检员有权对其进行罚款或停止其焊接工作,对外观质量一贯较好的焊工, 应给予适当的奖励。
四 、复查
项目质量处根据专业工程公司提供的焊缝外观质量检查结果,按规范要求进行复查, 并评出分项工程焊缝外观质量等级。
五、 记录:焊工自检、日检通知单、焊缝外观质量、外观不合格焊缝返修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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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缝返修管理制度
1. 经无损检测评判不合格的焊口时,探伤人员在返修通知单上注明焊缝代号、缺陷性质、 存在部位, 将返修通知单交项目相关负责人员, 并及时在将要返修的焊缝上把缺陷性质、 尺寸位置准确地标出来。
2. 项目相关人员接到返修通知单后, 及时通知焊接负责人和焊接工人, 焊接负责人应查明 缺陷产生原因,制定返修措施,按规定进行返修。
3. 出现批量焊口不合格, 以及一般低合金钢及以下等级的焊口同一位置上的挖补或焊后热 处理返工超过三次或中、高合金钢的焊口同一位置上的挖补或焊后热处理返工超过二次 的, 以及重要管道的割口由专业公司焊接技术人员提出处理方案, 报焊接质检工程师审核,
焊接专职工程师或项目总工批准。
4.焊工接到《返修通知单》时,有权提出查看底片。
5.要求焊后热处理的管道,应在热处理前返修,如在热处理后还需返修时,返修后必须再 做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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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基本要求
本工种属国家指定的特殊工种之一。从事本工种工作者,必须经过专业安全培训,并 经考核取得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作业。该工种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凡复训不 合格者,不得继续从事该项工作。电焊作业场所尽可能设置挡光屏蔽,以免弧光伤害周围 人员的眼睛。工作地点周围 5m 内,不准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与动火 作业的距离应在 10m 以上。 电焊机不准放在高温或潮湿的地方,所有的手把导线与地线不 准与氧气、乙炔软管混放。
工作前
1. 穿戴好防护用品,如:电焊服、绝缘鞋、电焊眼镜等,严禁穿化纤服装、短袖、短裤、 凉鞋。
2. 上岗前严禁喝酒。
3. 认真检查设备、用具是否良好安全,检查电焊机金属外壳的接地线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不得有松动或虚连。
4. 认真检查与整理工作场地,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导线、地线、手把线应分开放置, 能设防护围屏的应将围屏安放好。
5. 禁止两台电焊机同时接在一个电源开关上,不准私自拆接电源线。
工作中
1 合电源开关时,手套与鞋不得潮湿,头部要在开关的侧面。
2. 注意保护手把线与回线不受机械损伤。 3.移动电焊机或往远处拉线时,先关闭电源,再行移动。
4. 焊机发生故障或漏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联系电修人员修理。
5. 工作中,不准触摸焊机内部,以免触电。
6. 雨天或厂房漏雨时,应将焊机遮盖好,所有导线、手把线应架设在干燥或不导电的建 筑物上。
7. 在焊割大型或笨重物体时,工件必须放置平稳。
8. 焊割有锈工作物,进行除锈或清除焊渣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
9. 焊割完的灼热工件不准放在电线、乙炔橡胶软管及氧气瓶、氧气橡胶软管及安全通道 上,应放置在规定的或安全的地方。
10. 移动电焊机时,不准用手把线或其它导线作捆绑绳索使用。
11. 电焊机必须有可靠的接地线和接零线。电焊回线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管道或机床设备 上。焊钳线和回线必须接触良好。 12.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 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严禁焊、割。
13. 严禁在有压力的容器或盛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工作物上焊割。 14.如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如油漆等) ,应严禁焊割。
15. 进行高处焊割作业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6. 使用的登高梯台应安全可靠。
17. 登高梯台应放置稳固。
18. 挂好安全带。使用的工具应用绳索传递,不准随手上下抛扔。
19. 高处作业处下面 10m 范围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必要时,应设监护人员。
20. 高处作业时,焊、割具和管、线应挂在安全可靠处所,地面设监护人员。不准将管线 缠在身上,上、下及作业。
21. 高处作业人员应身体状况良好。
22. 高处作业在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后,必须经安全部同意,方可焊割。
23. 焊接工作物时,接地必须良好。
工作后
1. 切断电源,盘好电线,并把它放在指定地点,将焊机擦拭干净。
2 .清扫场地,焊割完的灼热工件应放在安全地点,工作地点溅落火星应彻底熄灭。
3 .切断气源,盘好氧气与乙炔橡胶软管,放在指定地点;未与气源脱离的氧气和乙炔软 管严禁存放在工具箱内。
4 .做好交接班,并与接班者共同检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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