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教师薪资、任务考核及绩效
薪资构成=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课时费+绩效工资+奖励-罚款+其他补贴
1、基本工资 (单位:元) 800~1200 元/月
备注:
(1)试用期为 1-2 个月,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的 80%。
(2)基本工资包含授课量 10 课时(此规则根据业务运营情况择时实施,在此之前基本 工资不包含基本课时)。
(3)对于高三拔高课非常优秀的教师,最高基本工资可调整为 1200 元。
2、工龄工资 (单位:元)
每满一年,基本工资加 100 元,公司每季度结束时进行核实、并从下季度第一个月 开始实施工龄工资调整。
例如, 小杨于 2010 年 4 月 15 日入司,则于 2011 年 4 月 15 日入司满一年,但是公司会在 6 月 30 日进行核实,那么该员工则从 7 月份开始享受增加 100 元工龄工资的待遇。
3、课时费:(单位:元),发放方式:全额与工资同步发放
计算方法及资费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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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基本工资不包含课时量时:
课时费=课时量×课酬标准
备注 :若是不同课酬标准的课时,则为其不同课时与课酬标准乘积之和。
( 2)基本工资包含课时量实施后:
课时费=超课时量× 课酬标准
超课时量=授课总量-10
(关于课时费特殊情形的计算方法详见后面的说明 2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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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年级
课酬标准(元/小时)
小三~小六
30
初中
40
高一~高二
50
高三
55
4、奖励:(单位:元),即提成 (次月发放 70% ,30%年底统一发放 )
情形一:学员续费(即加课):提成
计算方法:提成=续费总额×4%
情形二:招生奖励:提成
计算方法:提成=缴费总额×4%
情形三:课时奖励: 200 元
计算方法:课时数≥80 小时(只计算课时数,包括基本义务课时20 小时)
备注:
(1)若学员增加某一学科的课时,则该科任课教师享受学员续费的提成; 例如,
1 )学员 A 目前参加数学课的辅导,经过一段时间后,学员 A 增加 40 学时数学课的 辅导, 增加 60 学时英语课的辅导,则该数学教师只享受增加的 40 学时数学课的续费提 成。
2)学员 A 目前参加数学、英语课的辅导,经过一段时间后,学员 A 增加 80 学时物 理课的辅导,则两位教师均不能享受续费提成。
3 )学员 A 目前参加数学、英语课的辅导,经过一段时间后,学员 A 又增加 60 学时 英语课的辅导、增加 80 学时物理课的辅导,则只有英语教师享受学员增加 60 学时英语 课的续费提成。
4)若学员 A 目前共报 100 学时,起初计划学习数学 40 学时,英语 60 学时,可是经 过一段时间授课后,决定将数学调整为 50 学时,英语 50 学时,则此时总学时未发生变 化,因此不存在续费提成。
(2) 若学员在缴费后一个月之内退费,与该学员相关的所有提成不予以发放。
5、罚款(单位:元),(一次性扣除罚款,扣除方式:与工资发放同步扣除)
情形一:续费学员退费:罚款
计算方法:罚款=已领取奖励 — 已消耗课时部分奖励
= (续费总额×4%×70%) — (续费总额-退费总额) ×4%×70%
=退费总额×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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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关于“续费学员退费”的“退费罚款”只对“已领取”了相关款项提成者实施,若 非领取过相关提成的学员退费,上述罚款不实施;
(2)年底不再计发该学员的相关续费奖励;
情形二: 学员退费:罚款
( 1 )个人授课学员退费数≤3 个, 则当月扣除该任课教师 200 元。
(2)个人授课学员退费数>3 个 ,则当月扣除该任课教师 500 元,同时公司有权辞退该 任课教师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备注: 当学员所报课时因客观原因无法消耗完时退费, 经特殊审批后“情形二”的罚款项不实施。
情形三:授课迟到: 罚款,每次 10 元
罚款= 情形一 + 情形二 + 情形三
说明 1:
(1) 同步发放是指同当月工资一起发放。例如, 2011 年 1 月 30 日为工资发放日,发 放 2010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1 年 1 月 20 日这个考勤周期的工资,那么课时费即 为“2010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1 年 1 月 20 日”这个时间段内课时量(超课时量) 的课时费用。
(2) 次月发放是指随次月工资一起发放。例如, 2011 年 1 月 30 日为工资发放日,发 放 2010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1 年 1 月 20 日这个考勤周期的工资,同时发放 2010 年 11 月 2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20 日的奖励(所有提成的 70%)。
说明 2 :关于特殊情形的计算方法
同一教师讲授两个不同年级课程,且课时费用标准不同时,假设低课酬的课时总量为 X, 课酬为 Min ;高课酬课时总量为 Y ,课酬为 Max ;课时费为 Z ,计算方法如下:
(1)当 X+Y≤20 时, Z=0;
(2)当 X<20,且 X+Y>20 时, Z= (X+Y-20) ×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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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 X≥20 时, Z= (X-20) ×Min+ (Y×Max);
上述描述可概括为,扣除基本课时量,应该从低课酬的学时开始扣除,即遵循课酬从低 → 高的 原则扣除基本课时量。
6、其他补贴
( 1 )餐补:每工作日 15 元,以实际工作时间为准。
( 2)享受公司规定的其它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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