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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7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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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 7 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篇 1 1.目的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员工的安全意 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顺利进 行。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生产单位。 3.安全生产教育 3.1 每年由生产单位自行组织对员工专门进行一次安全 知识培训。 3.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 作证后,方可上岗。 3.3 新进公司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 后方能上岗。 3.4 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 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 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 作规程等。 3.5 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 受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在生产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 1 / 43 动。 3.6 公司办公室对生产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发现没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的,将追究单位负责 人的责任。 4.安全管理小组 4.1 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单位负责人任小组 组长。 4.2 安全管理小组职责: 4.2.1 对各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评价。 4.2.2 落实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 4.2.3 有权对有关安全措施及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进行 审定。 4.2.4 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 行采取处理措施。 5.安全生产检查 5.1 按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 政策、 法规、 标 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进行。 5.2 定期检查: 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 由安全管理小 组组长主持,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参加。 5.3 经常性检查 5.3.1 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5.3.2 安全员及各班组兼职安全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2 / 43 5.3.3 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 5.4 自检、互检、交接检 5.4.1 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的作业环境和工作程 序进行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5.4.2 互检:交叉作业时,班组之间相互检查监督,共同 遵章守纪。 5.4.3 交接检:上道工序完成的设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 上道工序班组进行自检明确人无误时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 组;下道工序班组在使用前,应同上道工序班组共同进行安 全检查验收,确认无误后,下道工序班组方可使用。 5.5 发现隐患的部位,可视问题的严重程度签发隐患整改 通知单,限期整改。 5.6 定期检查及专项检查要有检查记录,并对整改情况进 行检查验证。 6.安全管理 6.1 下列能够引起人身及火灾、 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 都 必须列入管理对象: 6.1.1 各类机械设备, 手动、 电动工具, 电路、 电力设施, 堆置物、建筑物,油库、仓库等。 6.1.2 易爆炸物,如锅炉、压力容器、火药、炸药等。 6.1.3 强酸、强碱及亚硝酸钠等有腐蚀、有毒有害的化学 物质。 3 / 43 6.1.4 与地面位置相差较大的作业如登高、 高温、 热蒸汽、 超低温物体等。 6.2 重点部位的管理 6.2.1 要求对存有危险作业部位 (工段)、 不安全状态 (因 素)和国家、行业有规定的防范对象进行挂牌警示、作安全 标志、划重点防护区或安全警戒区,并建立重点部位档案。 6.2.2 重点防护区、警戒区内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a)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存放杂物、施工、携带火种。 b)在警戒区域附近实施明火作业或爆破作业前,必须通 知安全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后才能进行。 c)机动车辆在警戒区域不得超速行驶与停留,人员不得 在警戒线内逗留; d)警戒区域内,未经分管领导允许并由专门人员陪同不 得到现场参观。 6.2.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移动、摘除警示和安全 标记。 6.3 个人及设备的管理 6.3.1 生产个人有接受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的义务。 6.3.2 生产个人应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 遵守有关设 备及工艺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毒、有害物等的管理规定。 6.3.3 生产个人应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 特种作业必须 持证上岗。 4 / 43 6.3.4 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设备技术操作规程, 并确保这 些操作规程得到有效实施和执行。 6.3.5 设备管理及使用部门应制定对机械设备的定期维 护、保养和检修制度,检修应包括影响设备及安全的所有部 位、部件、各种仪器仪表等。 6.3.6 对设备的检修情况应形成记录,存档备查。 6.4 消防安全 6.4.1 对存有火灾隐患的地点、部位、场所,必须建立消 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设置防火标志或标语,并配备 消防器材、器具。 6.4.2 应建立明火作业及安全用电制度。 电器线路除专业 人员外其他人严禁乱搭乱接。从事电气焊、烘烤作业时,应 做好周围的防护措施。 6.4.3 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按其性能安全使 用、贮存,并严格管理。 6.4.4 所有仓库内贮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分堆存放并留 出间隔和通道,库内必须保持清洁,仓库内严禁吸烟,严禁 使用明火。 6.4.5 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要责任到人,经常检查、维修 和保养,保证完整、性能良好。 6.4.6 水防器材应每一年、 干粉灭火器每半年进行一次质 量标准检查,并做好记录。 5 / 43 6.4.7 消防器材应按规定放置,除检验救灾用于灭火外, 严禁乱动、挪作他用。 6.4.8 生产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所有消防器材的管理、 维护、 检查、保养。 7.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7.1 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 法令、 遵守安全生 产各项制度。加强组织纪律性,服从管理。 7.2 班前班组长要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教育, 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对他人人身安全的防护意识。 7.3 各班组长根据员工身体状况分配生产任务。特种作业 人员生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7.4 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命令。 7.5 严禁不了解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和未持证上 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作业。 7.6 进入现场作业必须执行自检、 互检、 交接检制度。 遵 守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 反劳动纪律行为。 8.安全责任目标管理 8.1 生产单位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按责任中安全 管理目标,细化分解,并于各部门及生产车间签订安全目标 责任书。 8.2 安全目标责任书必须明确事故指标、安全指标和安全 6 / 43 生产达到的标准,及奖罚硬指标。 9 安全管理考核 9.1 为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生产现场达到安全文明卫生 标准,按安全管理目标对生产单位管理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 考核。 9.2 考核成绩纳入个人工作业绩并与个人工资挂钩。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篇 2 1 ﹑目的: 建立奖励、惩罚方法 2 ﹑范围: 全体员工 3 ﹑责任者: 安全部 4 ﹑程序: 4.1 奖励 4.1.1 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公司颁布的各 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 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4.1.1.1.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 明显的效果者。 4.1.1.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1.1.3.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 7 / 43 生者。 4.1.1.4.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4.1.1.5.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 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4.1.1.6.被评为省、市、局、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 给予表彰和奖励。 4.1.1.7.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4.2 奖励程序 4.2.1 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汇总材 料上报部长审核后报安全部,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 小组通过。 4.2.2 先进车间、部门、科室由安全部门提出意见,交公 司安全生产小组讨论,审核通过。 4.2.3 对 4.1 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有车间和部门提出, 经安全部门审查,抱公司领导批准。 4.3 惩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 4.3.1 事故责任者。 4.3.2 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4.3.3 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3.4 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3.5 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 故发生者。 8 / 43 4.3.6 对坚持原则, 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 打击报复者。 4.3.7 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4.3.8 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 人。 4.3.9 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4.4 惩罚类型 4.4.1 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 处以罚款 20-500 元、赔偿损失的 3-50%、降低工资、扣除奖 金、没收押金。 4.4.2 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 责任大小可处 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4.43 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 责任。 4.5 处罚程序 4.5.1 经济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 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后 执行。 4.5.2 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 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 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篇 3 1、总则 为了规范调度班安全生产管理,夯实调度班安全基础, 9 / 43 为宣城电网安全运行提供调度保障,制定本制度。 2、调度运行 2.1 调度值班 2.1.1 值班主值是当值的领导者,对本值电网安全运行、 倒闸操作、工作许可、事故处理、无功电压、经济运行负完 全责任,副值应配合主值完成电网监视、倒闸操作、工作许 可、负荷管理、无功电压管理及事故处理。值班调度员应坚 守岗位,及时准确的处理电网运行中发生的各种事情,保证 电网安全运行。 2.1.2 值班调度员进行调度操作时 (包括调度操作指令票 操作和口令操作)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特别复杂的重大 操作应双重监护,操作前应核对现场实际运行方式、分析负 荷平衡情况、无功电压运行情况和合解环潮流情况,重大操 作还应进行危险点分析和事故预想。 2.1.3 值班调度员应对电网实时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 制 定预控措施,并进行事故预想。 2.1.4 值班调度员应及时做好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 拉限电记录、危险点分析、事故预想等各项记录。 2.1.5 严格执行三公调度的有关制度, 保护电力市场各方 利益。 2.1.6 调度员值班应按经批准的值班表执行, 特殊情况需 调整班次,须经调度班长同意。 10 / 43 2.2 交接班 2.2.1 交班者应为下一班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接班者应提 前 10 到 15 分钟到班,接班前 4 小时内不得喝酒。 2.2.2 处理事故或进行重要得倒闸操作时, 不得进行交接 班,待处理事故或倒闸操作暂告一段落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2.2.3 交接班时应对下列事项进行交接: 2.2.3.1 系统及各变电站的运行方式,运行有关注意事项 及规定; 2.2.3.2 系统负荷、电压及无功补偿情况; 2.2.3.3 已执行的和待执行的调令票份数 (包括口头命令); 2.2.3.4 设备检修工作报告情况及检修工作申请单执行情 况; 2.2.3.5 继电保护装置投停及定值变更情况; 2.2.3.6 事故、异常运行、设备缺陷情况; 2.2.3.7 拉、限电情况及用电指标; 2.2.3.8 电网存在的危险点及预控措施等。 2.2.4 交接班时应做好的下列记录: 2.2.4.1 交接班记录; 2.2.4.2 调度运行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拉限电记录 等口令项数统计; 2.2.4.3 危险点分析记录(接班值接班后立即做)。 2.3 调度联系汇报 11 / 43 2.3.1 值班调度员在值班期间受安徽省调值班调度员的 指挥,负责正确执行省调值班调度员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 理指令;省调管辖、许可范围内设备异常故障时及时汇报省 调,华东网调管辖设备异常故障时,也应及时汇报省调。 2.3.2 值班调度员在其管辖范围内的调度联系对象为: 各 县(配)调值班调度员、各变电站站长、值长或主值班员, 线路工区和修试工区的工作联系人,电力用户指定的电气联 系人,联系人名单需经公司或工区批准或调度协议约定。 2.3.3 当电网实际情况需要时, 地调值班调度员有权直接 与县(配)调管辖的变电所进行调度业务联系和发布调度指 令。 2.3.4 各级值班调度员及运行值班人员在业务联系、 发布 和接受调度指令时,必须先互报单位、姓名,使用统一调度 术语、操作术语,严格执行发令、复诵、回报、录音记录制 度。 2.3.5 各单位领导向运行人员发布的指令, 如涉及地调值 班调度员的业务权限时,必须得到地调值班调度员的同意后 才能执行(但在现场事故处理规程内已有规定者除外)。 2.3.6 地调与各运行单位之间的调度电话是电网统一调 度的重要手段,非调度业务不得占用,调度业务联系必须使 用自动录音电话,调度电话出现异常时应立即汇报所领导处 理,只能使用非自动录音电话或手机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时, 12 / 43 也应事先汇报所领导、调度班长。 2.3.7 发生重大设备缺陷、故障、电网发生事故或重要设 备跳闸时应及时汇报公司分管生产的总经理、总工程师、调 度所领导、生产部、安全部主任、调度班长,设备故障缺陷 及时通知设备维护部门处理,负荷变化情况、用户停产生产 变动情况应及时书面通知方式。 2.4 调度操作指令票 2.4.1 除有关规程规定可以使用口令操作外, 所有调度操 作均应使用调度操作指令票。 2.4.2 正常调度操作指令票由操作前一日白班副值拟定、 主值初审,晚班主值复审、副值预发;新设备启动等特别重 大操作提前两日白班拟定、初审,晚班复审、预发,班长应 对特别重大操作进行审核;临时操作应由副值拟定、主值初 审,班长复审。 2.4.3 调度操作票的填写应按典型调度操作指令票规定 的精神进行,应由计算机开票打印出来,不得有错误,已预 到现场的调度操作票因方式变化等原因需进行两处及以下 的改动时应注明原因,并及时通知。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篇 4 目的:制定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各部门必须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 ―― 生产全 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 13 / 43 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 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范围:公司所有设备。 职责:公司所有部门及所有岗位员工 规程: 1、设备选购 1.1 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选购原则,要求做 到设备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 境的安全。 1. 2 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工艺生产特点、工艺要 求广泛搜集信息 (包括: 国际、 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 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 ,经过论证提出初 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1.3 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2、设备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2.1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2 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2.3 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2.4 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 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 岗。 3、设备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4 / 43 3.1 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 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3.2 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 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3 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 由设备管理人员、 工 程技术人员共同确定设备“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由部门 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3.4 预检预修, 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避免发生事故的有 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 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故 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4、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4.1 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 原则精心养护, 保证设备安全, 负责人调离, 立即配备新人。 4.2 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4.2.1 自觉爱护设备,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不得违章操作。 4.2.2 设备、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4.2.3 做好设备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 4.2.4 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状况良好。 4.2.5 建立设备保养日志,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 记录。 4.2.6 保持设备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15 / 43 5、设备检查制度 5.1 生产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 次,并将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2 每半年由使用部门组织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 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计划 修理工时,完工时间,准备配件材料及维修所需工具等。 5.3 设备大修完工后, 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 并上作 好记录。 5.4 每年定期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 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 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和改进措施等。 6、设备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6.1 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6.1.1 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6.1.2 设备己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 求。 6.1.3 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 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 算。 6.1.4 设备使用时间不长, 但有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 或在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6.1.5 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的平 16 / 43 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按照设备报废规程申请报废。 6.2 设备报废手续 6.2.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部确认并签 署意见。 6.2.2 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部审核, 经副总经理批准、移交财务部办理报废结算手续。 6.3.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6.3.1 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 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的。 6.3.2 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不能轻易蛮干,必 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行。 7、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记载设备一生全过程的状态。 按照设备选购,设备维护保养、检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 等程序运行。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都要填写规定的管理表格记 录,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存档保存。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篇 5 为了规范__煤矿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煤矿安全生产事故 发生,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煤矿安全规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市级、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要针对煤炭行业安全管理 17 / 43 制定中、长期规划。并积极引进、推广使用 二、市煤炭管理部门每季度要组织一次以“一通三防” 为重点的安全检查, 检查结果要有记录, 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县级煤炭管理部门每月要组织一次“一通三防”安全检查, 检查结果要有记录。 三、市煤炭管理部门要组织安排好每年的矿井瓦斯鉴定 和煤的自燃倾向性及爆炸性鉴定工作,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要 积极支持和协助市煤炭管理部门工作。 四、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区矿井是否进行 瓦斯抽放进行科学界定,并积极指导符合抽放条件的矿井进 行瓦斯抽放。 五、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各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机构 人员及“一通三防”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六、市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煤矿监控网络系统的统一 管理、维护、监督和控制。各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 煤矿网络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及时向市煤炭 管理部门反映网络故障,协调技术人员和煤矿处理各种障。 七、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一通三 防”管理工作给予支持并督促、检查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 的工作。 八、安全措施上报、审批制度: 上报市局措施的种类:火区启封措施;改变全矿井通风 18 / 43 系统时,编制的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第 112 条规定的串联风措施。以上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 理部门初审后,上报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其它“一通三防” 安全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批复时限:市煤炭管理部门接到县(市、区)煤炭管理 部门报来的措施后, 15 日内批复完毕。 九、市级煤炭管理部门每半年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对 本市煤炭行业的瓦检器、风表等安全检测仪器进行校验、强 检。并组织、协调、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对所属区域煤矿 的甲烷传感器按规定进行校验。 十、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帮助、指导 煤炭企业解决管理中的各种安全技术问题。 十一、各煤矿必须成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矿井的安 全管理工作及从业人员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二、为便于掌握事故、隐患等情况,以便及时采取针 对性措施,规定事故上报制度: 上报事故种类: 发生火灾事故、 瓦斯燃烧与爆炸事故 (无 论有无人员伤亡) 、有害气体中毒、缺氧窒息及其它原因引 起的伤亡事故。 上报程序:乡镇煤矿及县(市、区)属国有地方煤矿在 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汇报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和乡镇政 府及邻近救护队,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接到汇报后, 19 / 43 要及时赶赴现场,同时向市煤炭管理部门汇报,救护队接到 汇报后,要汇报、请示市煤炭管理部门,以便采取行动;市 直属煤矿,要立即汇报市煤炭管理部门,由市煤炭管理部门 会同市救护队到现场共同进行处理。事故处理结束后,由县 (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或市直属煤矿向市煤炭管理部门上 报事故材料,市局对材料存档。对事故隐瞒不报,按隐瞒事 故处理。 十三、各煤矿要建立管理记录,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进行 安全检查时,一并检查。记录名称如下:矿井测风记录、瓦 斯检查记录、巷道贯通记录、排放瓦斯记录、反风设施检查 记录、清扫煤尘记录、自燃发火记录。 十四、为更好的进行以风定产,规定测风制度如下: (一) 、各矿井要有专、兼职的测风员。 (二)、每 10 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 (三)、在矿井的主要风巷中,均应建立测风站,测风 站内悬挂测风记录板。 (四) 、要有测风记录。 十五、为规范瓦斯检查工作,制定如下瓦斯检查制度: (一) 、矿长、矿安全、技术负责人及通风管理人员入 井必须携带瓦斯检测仪,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测 仪。 (二)、电工作业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在场检查瓦斯 20 / 43 情况。 (三) 、矿井检查瓦斯的范围包括:所有采掘工作面、 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总 回风道、密闭、挡风墙。检查的内容包括: GH4、 CO2、 CO 浓度、温度及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 (四) 、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规定: 低瓦斯矿井中, 每班至少检查 2 次 CH4 浓度, 高瓦斯矿 井中每班至少检查 3 次。 有双突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 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瓦斯(CH4)。 采、掘工作面 CO2 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 2 次;有煤(岩) 与 CO2 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 CO2 涌出量较大,变化 异常的采、 掘工作面, 必须经常检查 CO2 浓度。 本班未进行 工作的采、掘工作面, CH4 和 CO2 应每班至少检查 1 次; 可能涌出或积聚 CH4 或 CO2 的硐室和巷道应每班至少检查 1 次。 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和请示报告制度, 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板、瓦斯记录,检查结果 必须“三对号”(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板、瓦斯记录填写 结果必须一致)。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篇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人身 21 / 43 和企业财产的安全,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原则。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 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适用 于公司所有部门和职员。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不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 类人员应负的岗位责任。 第五条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 导机构,由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日常 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处理。安全生产委员会的 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 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 调查处理安全事故等工作。 第六条企业总经理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包括以下六 条。 1. 遵守国家、 省、 市和管理区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 面领导责任。 2. 建立、 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2 / 43 3.总经理的任期目标要有安全生产内容,把安全管理 纳入企业管理工作计划。每年应从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 资金中提取一定的安全技术改造资金,用于安全项目。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符合安 全技术标准和工业卫生要求。 5.负责对本企业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 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结合本企业的生产技术特点,组织有关安全管理人 员制定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制度主要包括:职工安全生 产守则、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 生产奖惩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化学物品管理制度、安 全技术档案 (包括职工安全教育档案、 事故档案、 设备档案、 事故隐患整改档案等)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各部门经理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包括以下九 条。 1.组织、指导、督促本部门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规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 .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计划, 并组织落实。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合理安排本部门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 .定期召开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会议。 23 / 43 5 .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6.建立本部门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 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7.组织安全检查,定期巡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状况并 督促部门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 8. 协助和参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登记、 统计、 报告、 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9.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 产工作,完成安全生产任务。 第八条公司基层员工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共包括以 下四条。 1.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 强安全生产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的规 章制度。 3 .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 .及时向企业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第九条企业以追求“零事故”为目标,具体项目包括以 下六条。 1 .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2 .不发生有责任的电网事故。 24 / 43 3 .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 4 .不发生生产性重大交通事故。 5.无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无“五误”事故及 人员责任事故。 6 .不发生因违反调度纪律而造成的事故。 第十条为实现上述安全生产目标,企业实行三级管理体 制。各级的管理目标如下所示。 1.公司不发生人身重伤,杜绝人身死亡和重大设备损 坏。 2.部门控制一类障碍和人身轻伤,不发生重伤和责任 事故,杜绝违章指挥和负同等责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3.生产班组控制异常,不发生障碍和轻伤,杜绝一切 违章作业。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十一条本企业总经理、部门经理以及各安全负责人必 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十二条本企业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 全知识教育。员工在企业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 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企业必须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 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 要内容。 25 / 43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 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 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 照)后,才能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 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条各类安全教育合格证按规定复审,逾期不复审, 合格证无效。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每两年由发 证单位复审一次。 第五章安全生产活动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在每月月末主持召开一 次安全分析会,总结本月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事故教训及安 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提出 下月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及要求。 第十七条各部门每月初,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要求,由各 部门自行组织安排开展一天的安全生产日活动。 第十八条各班组每星期一安排本周的安全生产活动,时 间不少于半小时,活动内容主要总结上周本班组安全生产情 况和执行各项规程制度情况,通报忽视安全的现象以及近段 时间下发的各类事故,传达领导指示和会议纪要等。同时, 针对本周即将进行的主要工作,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及要求。 第十九条积极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 作。结合实际综合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 26 / 43 方法,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风险评 价,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第二十条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部门 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第二 十一条企业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 全生产检查。 第二十二条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 对自己操作的设备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 可靠后再进行操作。内容如下。 1. 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 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 .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 .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 .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 .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可靠。 6 .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第二十三条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 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的 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 .是否有员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 .员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 .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7 / 43 4 .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第二十四条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每年对电 梯、 电气设备、 机械设备、 危险物品、 消防设施、 运输车辆、 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安全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由公 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 进个人。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有 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合理,能有效地开展 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 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 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消除尘毒 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 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二十七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条件。 1 .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28 / 43 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 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 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八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二十九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 (含交通事故) 的, 对事故部门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部门领导人的 责任。 第三十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 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部门 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法 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对事故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 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的,由国家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 任。 第三十二条对部门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 __%;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 额(不含应赔偿款项) ,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 亡和设备损毁,使正常生产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安全 事故, 安全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 设备 (建筑) 损毁事故、 29 / 43 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 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四条发生的无人员伤亡生产事故,按经济损失程 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 500 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 501 元,小于 3000 元 的事故。 3. 重大事故: 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 3001 元, 小于 10000 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 10001 元的事故。 第三十五条发生事故的部门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 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 救伤员和防止事态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 识,详细记录、拍照或绘制事故现场图。 2 .立即向部门主管部门(领导)和公司办公室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办公室接到事 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 在 15 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 10 天内向有关部 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过程应接受工会 组织的监督。 4 .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30 / 43 5 .对事故责任者作出适当的处理。 6 .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三十六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公司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 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 故责任人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 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司机应 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部门领导。部门应在 5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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