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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18项核心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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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负责制度 (一)患者首次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 师.首诊医师要及时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 并认真书写病历。 (二)诊断为非本科疾病,及时转至其他科室诊疗。若属危 重抢救患者,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杜 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患者。 (三)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 看患者并同意,被邀科室须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参加会诊。 (四)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要按时会诊 ,认真执行医院会诊 制度,形成书面会诊意见交申请科室医师. (五)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 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由首诊医 师负责处理并上报主管院长或医务科协调解决。 (六)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急、危、重患者抢救,在未明 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各有关科室须 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 不得推诿,各科室分别进行相 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七)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患者,须先抢救,同时由患 者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挂号、交费等手续延 误抢救时机。 (八)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患者 ,在患者病情稳定之 前不得转院, 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副主任医师 - 1 - 以上人员或科主任亲自察看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对需要转院 而病情允许转院的患者,须由经治医师(必要时由医务科或总值 班)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对病情记录、途中风险及注意事项、护送 等均须作好知情告知和妥善安排。 (九)首诊医师应对患者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十)凡在接诊、诊治、抢救患者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 规定、推诿患者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 2 - 三级查房制度 (一)三级医师是指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 师、经治医师。 (二)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 1-2 次 , 固定时 间,对急、危、重、新入院患者,必要时随时查房。 查房内容: 解决疑难病例; 审查新入院、 危重患者的诊疗计 划; 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 抽查医嘱、 病历、 护理质量; 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 (三)主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2 次,新入院患者必须在48 小 时内完成首次查房,对急、 危、 重、新入院患者,必要时随时查房. 查房内容: 对所管的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 重 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 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 的记录;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 (四)经治医师查房每日2 次,晨间、午后各查房 1 次。节 假日、 休息日必须做好交接, 由值班医师替代查房.对急、 危、 重、 新入院患者 ,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请主治医 师、科主任随时查房。 查房内容:要先重点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 术后的患者, 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 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 临时医嘱,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向患者及家属征求对医疗、 - 3 - 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履行告知义务。 (五)上级医师查房时,经治医师要携带病历、X 光片及所 需用的检查器具等。简要报告病历、当前病情,提出需要解决的 问题. - 4 - 会诊制度 (一)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会诊科室应派主治 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完成会诊。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 会诊通知后,要随叫随到,应在10 分钟内到位, 同时要带上本专 科所必须的抢救治疗及检查器械设备。会诊医师应认真书写会诊 记录 ,会诊时间应具体到分. 会诊时, 申请医师应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 介绍病情. (三)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 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四)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并签字, 填写会诊申请单. 常规会诊应邀医师一般要在24 小时内完成,会 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患者,可到专科 检查会诊. (五)全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 ,并确定会诊时间,经医务 科同意, 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会诊由申请科室主任主持, 医务科派 人参加. (六)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明确诊断或治疗上有困难的 疑难病例, 由科主任提出, 经医务科同意, 与有关医院联系, 确定 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前往会诊。 会诊由申请科室主任主持,必要时可携带病历, 陪同患者到院外会 - 5 - 诊 . (七)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 史, 明确提出会诊意见,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主持人进 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八)门诊间会诊:由本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提出, 门诊医务科负责组织, 当日完成. 多种疾病、需多科治疗的患者, 可申请多学科门诊会诊。 - 6 - 分级护理工作制度 (一)根据患者病情、生活自理能力决定护理分级,以医嘱 形式下达并在床头卡及住院病人一览卡上做出标记(特级护理红 色并标记“特级”字样、一级护理红色、二级护理绿色、三级护 理不标记) . (二)特级护理: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 救的患者;重症监护患者;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严重创 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 情的患者;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 (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 命体征的患者;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护理要点: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根据医嘱, 正确实施治疗、 给药措施; 根据医嘱, 准确测量出入量;根据患者 病情 ,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 压疮护理、 气 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 位;实施床旁交接班。 (三)一级护理: 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手术后或者治疗 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 者;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护理要点: 每小时巡视患者, 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根据患者 病情,测量生命体征;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根 据患者病情, 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 理、 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 - 7 - 指导. (四)二级护理: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生活部分自 理的患者。 护理要点:每 2 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根据患者 病情,测量生命体征;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根据 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 导。 (五)三级护理: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生活完 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护理要点:每3 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根据患 者病情, 测量生命体征;根据医嘱, 正确实施治疗、 给药措施; 提 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六) 特级、 危重、 重症监护患者书写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 - 8 - 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一)各科室每天 24 小时(包括休息日、节假日)必须设 有值班医师。值班医师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 以确保医疗工作连 续有效地进行。 (二)值班医师接班后,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 接班时,应当巡视病房。危重、 当天新入院和术后患者做到床前交 接 ,并且将交接内容记入交班本,交接班医师执行双签字。 (三)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 处理,对急诊入院患者及时检查书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四)值班医师遇危重患者和当天新入院患者病情变化,出 现危急情况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处理,并通知经治医师。 (五)值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开科室,护士报告患者病情变化 需要处置时,必须立即前往视诊.如因工作需要暂时离开时,必须 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保持电话畅通,以便随时联系。 (六)值班医师对值班期间各种处置应做好病程记录 ,在下 班前将危重、手术及新入院患者的病情和特殊用药及科室原患者 的病情变化记录于交班本中,并做好交班工作。 (七)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将患者总数、出入院、死亡、转 科、手术、病危人数、新入院患者的病情和特殊用药及科室原患 者的病情变化记载于交班本中,并准确叙述,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 与处理重点叙述。对于尚未回报的辅助检查结果应交待给接班医 师注意查收, 以免因未及时发现异常结果而延误了急、危、 重患的 - 9 - 诊治。 (八)接班医师要按时到达科室接班,接班医师未到,值班医 师不得离岗. - 10 -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 凡遇疑难病例、 入院三天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 病情复杂或者本院本地区首次发现的罕见病例、病情危重或者需 要多科协作抢救的病例,必须进行病例讨论。尽早明确诊断,确 定诊疗方案. (二)疑难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根 据病情确定参加人员范围,必要时邀请相关科室、医务科、院领 导参加。 (三)经治医生事先做好讨论准备工作,将有关资料整理完 善,写出病历摘要。 (四)经治医师报告病例 ,上级医师补充报告 ,提出本次讨论 的目的, 明确讨论要解决的问题。 (五)参加讨论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最后由主持人根 据讨论意见,对于诊断、治疗和必要的检查作概括总结。 (六)经治医师要作好讨论记录,将讨论内容精炼,准确地 记录病历中,同时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 - 11 -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发现患者病情危重 ,立即采取急救措施 , 同时通知其他 医护人员到场协助抢救.实行先抢救,后办理交费等相关手续,不 得因费用等问题影响抢救. (二)医护人员接到患者家属呼救或其他医护人员发出抢救的 信息后,要迅速到达现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延误抢救。 (三)抢救由科主任、上级医师或在场的年资最高的医师主 持。在抢救的同时,向家属告知患者的危重情况,取得家属的理 解与配合, 同时签署《病危病重通知书》。 (四)按照具体的病情,实行优先抢救生命的原则。先做紧急的 对症处理,使病情稳定,然后进行病因治疗。 (五)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具体的抢救办法及患者的病情。 (六)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重述一次, 指定专人负责 记录具体的抢救实施办法及患者的病情.所有使用过的药物安瓿 暂时保留,抢救结束后经两人与记录核对无误后方可丢弃。 (七)抢救结束后,在 6 小时内将抢救记录详细书写在病历 中,各项处置按实际执行时间补充医嘱,时间应精确到分钟。 (八)简明扼要地将抢救经过记录于《危重患者抢救记录本》 中。 - 12 - 术前讨论制度 (一)对新开展手术及一级以上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二)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全科医师、护士 长、麻醉医师参加.根据病情也可邀请相关专科人员参加,必要时 主管院长、医务科派人参加. (三)讨论制订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与护理事项等 ,如:术 前准备情况、手术指征、手术方案、麻醉方法、术中可能出现的 风险及防范措施、术后注意事项及护理要求等,主持人总结并明 确手术方案. (四)经治医师做好讨论记录,上级医师审阅后归入病历,同 时将讨论内容记录于《术前讨论记录本》 中. - 13 -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死亡病例 ,一般要求在患者死后一周内进行讨论, 特殊病例随时讨论 ,家属对患者死亡有异议的同时动员家属做尸 体解剖,并填写尸体解剖告知书由家属签字后存于病历中。 (二)讨论由科主任主持,科室全体医师参加,特殊情况相 关科室、医务科、院领导参加. (三)讨论由经治医师报告病例 ,上级医师进行补充,其他 医师发表分析意见,主持人对讨论意见进行总结。 (四)讨论内容为死亡原因、病理报告、死亡诊断和治疗抢 救是否适当及应吸取的经验教训。 (五)经治医师要作好书面记录,由科主任、上级医师审阅 签字后归入病历,同时记录于《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中。 - 14 - 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 开具医嘱、 处方或进行治疗时, 应查对患者姓名、 性别、 床号、病历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 服药、 注射、 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 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进行查对。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有效期 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 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 使用毒、 麻、 限制药时要 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 给予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必须经两人查对交叉配血报告,无误后方可执行. 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二)手术室 1。做好手术部位标示。接患者时,要查对科别、床号、 姓名、 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和手术部位,做好病房与手术室之 间的交接程序。 2.每例手术患者配戴“腕带”,其上标明患者姓名、性别、 年龄、科室、病历号,以便查对。 3.严格执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核查由麻醉医师主持. (1)麻醉实施前:由麻醉医师按照《手术安全核查表》中 - 15 - 的内容依次提问患者身份(姓名、性别、 年龄、 病历号)、 手术方 式、知情同意、手术部位、麻醉安全检查、患者过敏史、术前备 血等内容.手术医师逐一回答,巡回护士对照病历逐项核对并回 答。 (2)手术开始前:三方按上述方式再次核对患者身份、手 术方式、手术部位,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 (3)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方按上述方式共同核对手术名称、 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 引流管、患者去向等内容。 (4)手术安全核查三方均应为本院医务人员,核查后确认签 字。 (三)药房 1。调剂处方时,查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 剂型、 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 用法用量;查用药 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2。 发药时,查对药名、 规格、 剂量、 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 符; 查对标签 (药袋) 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 查对药品有无变质, 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医学影像科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 的。 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 度、剂量。 3。使用造影剂时应查对患者是否对造影剂过敏. - 16 - 4。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五)理疗科及针灸室 1.各种治疗时, 查对科别、 病房、 姓名、 部位、 种类、 剂量、 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附加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 。高频治疗时,附加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4。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 和有无断针。 (六)供应室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 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4.高压消毒灭菌后的物件要查验化学指示卡是否达标。 (七)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肌电图、超声波、腔镜 室等)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2 。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八)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应当使用“腕带”作为识别 标志, 例如昏迷、 神志不清、 无自主能力的患者; “腕带”填入的 识别信息必须经两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要更新时,同样 需要两人核对。 - 17 -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 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 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 进行核查的工作。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可 参照执行。 (二)手术患者均应配戴腕带标识以便核查。 (三)手术安全核查由麻醉医师主持,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 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 (四)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1。麻醉实施前:由麻醉医师提问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 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手术方式、知情 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 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 果、 术前备血情况、 假体、 体内植入物、 影像学资料等内容.手术 医师逐一回答,巡回护士对照病历逐项核对并回答。 2。手术开始前:三方按上述方式再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 性别、 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手 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 师报告. 3。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方按上述方式共同核对患者身份 (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术中用药、输血,清点手术用 - 18 - 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 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4。手术安全核查三方均应为本院医务人员,核查确认后分 别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名。 (五)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依次进行,每一步核 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 (六)术中用药、输血,由麻醉医师或手术医师根据情况需 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护士与麻醉医师共同核查后应用。 (七) 《手术安全核查表》归入病历中保管。 (八)手术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的负责人是本科室实施手 术安全核查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九)手术科室病房与手术室之间要建立交接制度,并严格按 照查对制度的要求进行逐项交接. (十)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对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实施情况的 监督与管理,提出持续改进的措施并加以落实。 - 19 -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一)手术分级 根据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 1。 一级手术是指风险较低、过程简单、 技术难度低的手术; 2。二级手术是指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 技术难度的手术; 3。 三级手术是指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 难度较大的手术; 4 。四级手术是指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手术。 (二)手术医师级别 依据医师受聘技术职称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规 定手术医师资历的级别。 1。住院医师 2。主治医师 3.副主任医师 (三)各级医师手术级别 1.一级手术: 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完成一级手 术;主治医师,可主持一级手术. 2.二级手术:主治医师 ,在上级医师或外请专家临场指导下 完成二级手术.副主任医师,可主持技术难道一般的二级手术。 3.三级手术: 副主任医师, 在外请专家临场指导下完成三级 手术;或副主任医师协助外请专家完成三级手术。 4. 四级手术: 副主任医师根据其实际工作能力,协助外请专 - 20 - 家完成四级手术及新技术、新项目手术。 5。对资格准入手术,除符合上述规定外,手术主持人还必 须获得相应准入资格。 (四)手术审批权限 常规手术: 科室大主任负责审批、确定全科每例手术的术者 和助手名单,确保医师级别与手术分类相对应,签字生效.原则上, 不批准越级手术。特殊情况下经科主任同意,但必须有上级医师 在场指导. 特殊手术、高度风险手术:经科内讨论,科室大主任签字同 意 ,报主管院长审批。 急诊手术:夜间、节假日,预期手术级别在值班医师手术权 限级别内时,可施行手术;若属高风险手术或超出自己手术权限级 别时, 应报科主任审批, 并由符合资质的上级医师实施手术;需紧 急抢救生命的情况下,且上级医师暂时不能及时到场主持手术时, 值班医师在不违背上级医师口头指示的前提下,根据情况主持合 理的抢救手术,等待上级医师到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新技术、新项目、致残手术: 经科内讨论, 科室大主任在《重 要手术审批单》上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院长审批, 医务科备案。 - 21 -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一)新技术、新业务的概念 凡是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 目(即通 过新手段取得的新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 临床医疗、护理新手段,称为新技术、新项目。 (二)新技术、新业务的分级、分类 对新技术、 新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分为国家级、省级、 院级: 国家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国内医学领域里尚 未开展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省级: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 ,在省内尚未开展的新项 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院级:具有省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 ,在本院尚未开展的新项 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将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 是指安全性、 有效性确切, 医疗机构通过 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 是指安全性、 有效性确切, 涉及一定伦理 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 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1 。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2。高风险; - 22 - 3。安全性、 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5.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 医疗技术. (三)新技术、新业务的批准权限 1。申请人资格:申报者应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 职称且经过相关专业技能培训的本院医务人员. 2. 院级新技术、新项目须由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审 批、主管院长审核、医务科、院务会通过方可实施。 3。省级、国家级新技术新项目须在履行院级新技术新项目 审核批准后,经医务科、院务会通过、院长批准、经省卫生计生 委备案后方可实施。 (四)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的必备条件 1。拟开展的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 度。 2。拟开展的新项目应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创新 性和效益性。 3。拟开展的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生产 企业许可证》、 《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 《医疗仪器产品注册 证》 和 《产品合格证》, 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 用资质证件不齐的医疗仪器开展新项目,一律拒绝进入。 4。拟开展的新项目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 《药品经营许可证》和 《产品合格证》 ,进口药品须有 《进口许可 证》, 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 - 23 - 药品开展新项目,一律不准进入。 (五)新技术、新业务的准入程序 1。申报:申报者应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本院临床、医技、护理人员。新技术、新项目经本科室讨论通过 后, 认真填写 《新技术、 新项目申报表》, 科主任审核同意签字后 报医务科. 2。审核:医务科对《新技术、新项目申报表》进行审核合 格后,报请院务会审核、评估,经充分论证同意后,项目报请主 管院长审批。 3 。审批:省级、国家级项目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后实施。 (六)监督管理 1。新技术、新项目经审批后按计划实施,增加或取消新技 术、新项目须经医务科、院务会审核、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2。医务科每年对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项目科室按规定及时报送相关数据材料。 3。建立新技术、新项目档案并妥善保管,项目验收后,项目 负责人将技术总结报医务科。 - 24 - 危急值报告制度 (一) “危急值”是指当这种检验(检查)结果出现时 , 患者 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 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检验 (检查)信息 ,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挽救患者 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二)制定检验、检查危急值项目表,一般情况下根据医疗 工作实际,每年对各项数值进行一次调整,特殊情况随时调整. (三)各医技科室在检验、检查中发现“危急值”,立即报 告患者所在科室经治医生或值班护士,以便采取及时、有效的治 疗措施,保证患者安全。 (四)临床科室接到报告经复述确认后,将患者姓名、报告 时间、检验检查结果、报告者、记录者等内容做好记录。护士接 获报告,立即报告医生, 同时做好相关内容记录. (五)临床医生接到“危急值”报告后,要及时识别、分析 报告结果,若与临床症状不符,要关注标本的留取是否存在缺陷, 必要时重新留取标本进行复查;如与临床症状相符,在立即采取相 应措施. 当处置有困难时,报告上级医师协助处理. (六)做好“危急值”报告登记和病历记录,规范、准确、完 整地记录检查结果、报告时间和相关处置措施. 检验科: 1。 发现 “危急值”时 ,确认检查仪器、 设备和检验过程是否 正常,核查标本是否有错,操作是否正确,仪器传输是否有误, 同 - 25 - 时核对标本信息。 2.在确认检测系统正常情况下,立即复检, 与质控标本同步 测定 ,有必要时重新采样. 3.复检结果无误后, 操作者立即电话通知患者所在科室,同 时在《检验“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做好登记。 其他辅助科室: 1.发现“危急值”情况时,检查者首先要确认仪器、设备和 检查过程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 2。 如 “危急值"与患者病情不相符, 检查人员须主动、 及时 与临床沟通,以保证诊断结果的真实性。 3.在排除伪差并核实患者信息无误后,立即将“危急值"结果 报告患者所在科室。同时在《“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做好登记。 门、急诊应答: 1。门、急诊医生接到报告后,分析报告结果与临床症状相 符合时,要立即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必要时报告上级医师协助处 理. 2.做好“危急值”报告登记和各种诊治措施记录。 3。如果患者已离开诊室且无法联络,接诊医生要报办公室 (夜间、节假日报总值班)、保卫科协助查找. - 26 - 病历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认真、及时书写病 历。患者检验、检查结果在收到报告后24 小时内归入病历, 同时 做好病历记录。 (二)不得随意涂改病历,严禁伪造、隐匿、销毁、抢夺、 窃取病历。 (三)运行病历,无医疗操作时,病历放在病历车里保管;因 工作须将病历带离科室时,应当由值班医生指定专人负责携带和 保管。 (四)保护患者隐私 . 因治疗需要,履行借阅手续后可查阅 患者以往住院病历;因特殊需要,经医务科、护理部批准后方可 查阅。 (五)患者出院后,医务人员要认真、完整、及时填写病案 首页信息,及时定义出院。 (六)出院病历一般在3 个工作日内归档,死亡病历归档时间 不超过 7 个工作日. (七)门 (急)诊病历交由患者自行保管;住院病历由科主 任、护士长审阅签字后,由护士长整理、登记后送病案室,病案 室工作人员进行登记、整理、装订形成病案,保存30 年. - 27 -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 《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 〔2009〕 38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临床用药实际情况,特制定 《阚家中心卫生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一)抗菌药物分级原则 根据抗菌药物特点、 临床疗效、 细菌耐药、 不良反应、 当地 经济状况、 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 用二类进行分级管理。 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 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 限制使用: 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 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 (二)分级管理办法 1。组织管理 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组,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 行监督管理。 2。选用原则 ⑴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2015 年版)》,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 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 虑 ,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 ”。 - 28 - ⑵一般对轻或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类抗菌 药物治疗。 ⑶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 用类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治疗。 ⑷外科 I 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 一般选择非限制类抗菌药物,并按照预防用药原则使用。 3。医师权限 ⑴所有临床执业医师均应参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培 训”,并通过考试,未通过考试的无抗菌药物处方权。 ⑵所有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的注册临床医师均可开具非限 制使用类抗菌药物. - 29 -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临床用血申请 10 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 (1)内科患者 Hb <60g/L、外科患者 Hb 〈70g/L,可以输 注红细胞。 (2)内科患者 Hb 在 60 — 100g/L、外科患者 Hb 在 70 — 100g/L 之间,可以根据患者临床症状决定是否输血。 20 履行知情同意程序 (1)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 血的用途、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 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存入病历. (2)无家属在场、患者无自主意识需紧急输血进行救治,应 由经治医师将《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报医务科签字批准,并置 入病历。 30 用血申请 任何情况下输血,均需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 由经治医师 逐项填写, 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核准签字,医院盖章,连同受血者 血样送交高密市人民医院血库进行备血。 (二)临床用血量审批及权限 1。预计单次用血量在800 毫升以内,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 在 《临床用血申请单》上审签, 并提前向高密市人民医院血库申 请,进行备血. - 30 - 2。 单次用血量在 800 毫升~1600 毫升的, 由主治医师以上 人员提出申请,上级医师签字, 科室主任审批签字, 并提前向高密 市人民医院血库申请,进行备血. 3。单次用血量超过1600 毫升的, 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提出 申请,科室主任审核签字,报医务科审批备案,并提前向高密市 人民医院血库申请,进行备血。 4。急诊抢救用血由值班医生申请,在场最高职称医师审核签 字,并在病历中详细记录,并提前向高密市人民医院血库申请, 进行备血. (三)标本及血液取送 必须由医护人员到高密市人民医院血库送输血标本、领取血 液并核对签字,不得由患者或家属送输血标本或领取血液. (四)血液发放与签收 1 。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高密市人民医院血库取血。 取血与发血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历号、床号、 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袋编号、血液品种、采血日期、有 效期, 储存条件、 外观等准确无误时, 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取血。 2。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不得取血: (1)标签破损;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 - 31 - 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五)输血前查对 1.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 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 血. 2 。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病历号、 科别、 床号、 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 对神志清醒的患者要核对姓名,对神志不清的患者或儿童患者应 得到家属证实确定无误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3。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 成分轻轻混匀, 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前一袋 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 注。 (六)患者在输血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密切观察有无输血反 应 ,若有异常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指导处理并记载于 病历中。 同时 ,立即通知高密市人民医院血库,填写“输血不良反 应回报单”,将剩余血液返还高密市人民医院血库保存,并上报医 务科备案. (七)及时书写临床输血过程记录和输血后评价,存于病历 中。 - 32 -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安全管理 1。医院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计算机正确的使用方法操 作计算机系统。严禁暴力使用计算机或蓄意破坏计算机软硬件。 2。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拆装计算机硬件系统,若须拆装, 则 通知信息科技术人员进行. 3.计算机的软件安装和卸载工作必须由信息科技术人员进 行。 4.计算机的使用必须由其合法授权者使用,未经授权不得使 用。 5。医院计算机仅限于医院内部工作使用,原则上不许接入 互联网。因工作需要接入互联网的,需书面向医务科提出申请, 经签字批准后交信息科负责接入.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 正版的反病毒软件。并保证反病毒软件实时升级。 6。医院任何科室如发现或怀疑有计算机病毒侵入,应立即 断开网络,同时通知信息科技术人员负责处理.信息科应采取措施 清除,并向主管院领导报告备案. 7. 医院计算机内不得安装游戏、即时通讯等与工作无关的软 件,尽量不在院内计算机上使用来历不明的移动存储工具。 (二)网络使用人员行为规范 1 。不得在医院网络中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国家法律、 法规所禁止的信息。 - 33 - 2.不得在医院网络中进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活动。 3。未经允许 ,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中与网络有关的设置。 4。 未经允许, 不得私自添加、 删除与医院网络有关的软件。 5.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医院网络或者使用医院网络资源。 6.未经允许,不得对医院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7.未经允许, 不得对医院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 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8.不得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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