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厂仓库管理制度与流程
工厂仓库管理制度与流程篇 1
目的:为加强成本核算,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 材料物资和成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加速资金周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管员职责: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保管好公司 仓库的库存物资,对所收和发的货物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收发 迅速、服务周到。 2、负责公司的境内外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及固定资产等 货物的收发管理工作, 负责公司的各类产成品、 半成品以及客户存放 品的收发工作, 仓管员必须认真填写入库单和领料单, 做到字迹清晰 并妥善保管,以便日后查阅。 3、熟练掌握各类存货的品名、用途以及货物的存放地点,运用公司 ERP 系统建立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明细帐,建立物料卡片,按 照仓库的管理流程做到帐、卡、物一致。 4 、月末仓库保管员在采购部、 PMC 和财务部的协助下对仓库所有物 料进行盘点,编制盘点表,对盘盈、盘亏的物料除合理的、自然的损 耗外, 其他物料都要进行分析原因并查明原因, 在未经过上级批准的 情况下仓库管理员绝对不得擅自处理。 5、积极配合采购部、生产部和其他部门的工作,为公司的货物进出 提供良好的服务,为公司的成本核算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
6、仓库内严禁烟火,仓管员要学习和了解基本消防知识,懂得使用 消防器材。 7、除领料员和有需要的相关人员外任何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仓库和在 仓库逗留,仓管员要拒绝闲杂人进入仓库。
二、仓库日常管理: 1、仓库保管员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 分明别类用公司管理系统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和物料卡片;半成品、产 成品也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用公司管理系统设立明细账和产品卡片; 逾期品、失效品、废料也分别建账。 2、必须严格按公司管理系统和仓库管理制度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 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录入公司管理系统, 做到日清日 结, 确保公司管理系统中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 及时登记 卡片, 及时查阅公司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与卡片进行核对, 确保两者的 一致性。 3、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 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 4、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仓库管理员对常 用的原材料、 辅助材料及易耗品的库存数量及时和采购部沟通, 做到 有效的利用和控制常用物料, 对存放期限较长, 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 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各事业部领导(生产部、 PMC、业务部及财务 部),各事业部(生产部、 PMC、业务部及财务部)对本单位的各类不良 存货每月必须提出处理意见, 仓库保管员根据处理意见及时加以处理。
三、入库管理: 1 、物料进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采购部的采购订单或采购明细、 送货单、检验报告办理入库手续;如属回用物资应凭回用单办理入库 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 2、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 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 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 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 放在暂放区域, 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 知经办人员(采购部)负责处理。对于境外来料物资仓管员必须及时与 采购部或者报关员沟通,根据相关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入库手续。 3、对于境外客户自来物料,无论是原材料还是成品或半成品,业务 部都必须及时清点并做相应记录清单, 由仓库摆放到统一位置, 后加 工领按需求领取。 4、收料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字迹清晰,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 称并与发票单位一致, 如属票到抵冲的, 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入库时 间,收料单上必须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并且字迹清楚。 5 、仓管员必须见到品质部相关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因质量等原因而发生的退回材料, 必须由品质部相关人员填写退回材 料处理单,并通知采购部处理,仓管员不得私自处理任何物料。
四、出库管理: 1、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包括原材料、半 成品)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到限额领料,车间领用的物料
必须由车间指定人员统一领取, 领料人员凭车间主管或计划员开具的 流程单或相关凭证(领料单)向仓库领料,所有物料只有经主管领导批 字后方可领取,领料员和仓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 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领料员必须在领料单上签字,仓管员 应根据开具的领料单登记入卡、入帐。 2、A、成品发出必须由各销售部开具销售发货单据(出货单、报废单) , 仓库管理人员凭盖有财务发货印章或销售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发货单 仓库联发货,并登记卡片。
B、来料加工出货, 印刷完工后, 由 QC 判定全检或抽检并点好数量, 移交印刷部打包或装箱, 由印刷部负责入仓, 仓管员再次确认物品名 称及数量,通知业务部开具销售发货单据(出货单、 ),仓库管理人员 凭盖有财务发货印章或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发货单仓库联发货, 并 登记卡片。
五、报表及其他管理: 1 、仓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生产部、 PMC、业务部和财务部做好物 料进出的衔接工作, 各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 以保障成本核算 的正确性。 2、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收发存报表、材料耗用汇总 表、三个月以上积压物料报表,每月 30 日前上报财务部及生产部、 PMC 、业务部,并确保其正确无误,并对报表数据的正确性负责。 3、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 相应处理。 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 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
准后才可进行处理, 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 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 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的用书 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
4、仓库现场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 6S 要求、 ISO9000 标准及公司的 具体规定执行。
工厂仓库管理制度与流程篇 2
1.总则
1.1. 为切实加强公司原材料仓库管理, 并有效建立公司原材料仓管理 的标准化、 规范化作业流程, 使公司原材料仓库管理之所有作业均有 所遵循, 进而维护公司利益并确保公司生产作业之顺利进行, 特制订 本管理条例。
1.2. 本条例所称之原材料是指直接应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 包括面料、 辅料、底料、委外加工材料、包装材料、化工材料、五金材料、安全 库存材料等,不包括机器零配件、办公用品和食堂物资、物品等。 1.3. 原材料仓隶属于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直接管理,设主管 1 人(组长 级),仓管员若干人,全面负责公司所有生产用原材料的仓库管理。 原材料仓库管理员享受职员级待遇。
1.4. 原材料仓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1)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原材料的入库点收工作,维护公司利益, 确保所点收材料准确无误;
(2)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原材料的入库、出库作业, ;
(3)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做好所管辖之原材料的仓储管理;
(4)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协助财务处理所管辖之原材料的盘点作业。 (5)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建立所管辖原材料之帐目。 1.5.仓库管理人员任职的基本条件是: (1)高中以上(含)文化程度,有较强的数字观念,以中专、技校之财会 专业毕业生为佳;
(2)年龄 20 周岁以上,有一年以上企业仓库管理经验或对制鞋材料有 充分认识者为佳; (3)熟悉电脑操作,对企业电脑化管理有一定认识者为佳; (4)品行端正,敬业忠诚,做事认真细致; (5)无残疾、无色盲,无不良嗜好(如酗酒、赌博、吸烟等); (6)有公司组长级(含)以上主管担保; (7)符合《职工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任职条件。
2.点收管理
2.1. 所有外购、委外加工、借入材料送抵后,其仓管人员必须先行点 收。
2.2. 材料点收作业流程:
2.2.1. 确认厂商所送材料为公司订购材料或借入,如非公司订购材料 /借入材料或厂商免费赠予材料,一律予以拒收。
2.2.2. 确认厂商《送货单》所列材料与实际所送材料是否完全一致。 如有不同,必须马上告知厂商送货人员,并视情形决定接收或拒收。 材料颜色、材料厚度、分size 材料之 size 等与所订购材料不同时,予 以拒收;如仅为材料宽幅不同,在不影响材料品质和基本使用情况下,
且为生产急需或没有足够时间进行更换时, 经公司主管生产之副总经 理同意后,可予接收。
2.2.3. 仔细清点所送材料数量。注意:
(1)点收时, 负责材料点收人员首先应按材料包装清点件数, 然后再按 材料之采购单位清点具体数量。
(2)大宗材料实行抽点, 抽点比例应不小于送货数量的 10%, 小宗材料 和分 size 材料则应全点。
(3)抽点时, 如发现抽点总数中有 10%或以上的包装所标记数量与实际 清点数量有较大出入(标记数量与实际清点数量有 3%或以上差距),原 则上该物料应予全点。 如厂商同意, 也可按抽点件数的平均数量计作 实收数量。 (4)需要借助仪器设备方能进行数量确认之材料,如皮料、布类材料等, 在公司不拥有计量设备情况下,需先建立该厂商材料数量诚信档案, 不定期将该厂商所提供之不同批次材料送有条件测定之第三方进行 测定,并将测定结果如实记录于案。未测定前,按送货数量作为其点 收数量。 (5)仓库主管应不定期对业经仓管人员点收过之材料进行复点,每月对 每一仓管人员之复点次数应不少于三次。
2.2.4. 点收完成并确认厂商所送材料、数量均与《送货单》上所标明 之材料、数量无误后,仓管员在厂商《送货单》上签字并交仓库主管 签名确认。如有任何异常,仓管员均应在厂商《送货单》上注明。 2.2.5. 签字完成后,向厂商索取一联《送货单》并妥为保管。
2.3. 仓管员收料完成后, 应将物品置于材料待检区, 并向品管部门发 出《材料待检通知》。电脑仓库管理系统实施后,则应将收料资料及 时输入电脑,
2.4.品管部门应在接获 《材料待检通知》 后 12 小时内完成其材料之品 质检验,仓库同时完成正式入库动作。 2.5.仓管人员点收数量高于材料实际数量,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该仓 管人员警告以上处分。
3.入库管理
3.1. 原则上, 所有外购材料、 委外加工材料、借入材料在未经检验前 均不得正式入库。 如有特殊原因未经检验而需直接入库或领用时, 必 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或以上级别主管特别批准。原材料品质检验之有关 规定见《品质管理作业规定》。
3.2. 仓管人员在接获品检人员开出之 《验收入库单》时, 应再次核对 入库材料之品名、规格、数量等,确认无误后在《验收入库单》上签 名确认。如有任何疑问,应及时与该《验收入库单》材料之检验人员 进行交涉。否则,材料一俟入库,除材料品质问题外,其后发生之任 何其它问题,均由仓管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3.3. 《验收入库单》一式五联,其中品检部门一联,仓库一联,厂商 二联(一联请款使用,一联出厂使用),财务一联。应送厂商、财务之 《验收入库单》由仓管部门呈送。
3.4. 材料进入仓库后, 仓管人员应及时入帐。 电脑仓库管理系统实施 后,则应于系统中及时确认, 以确保电脑库存数据的最新性和准确性。
3.5. 现场材料退料入库及其它非公司订购材料之入库由仓库管理人 员在核对数量无误后直接入库,并开立《入库单》。
3.6. 因特殊原因, 外购材料、 委外材料、借入材料等直接进入生产现 场的,仓库管理人员应同时办理其材料的入库和出库手续。
3.7. 客户来料按外购材料入库流程办理入库手续。
3.8. 所有材料的入库凭证,仓库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 不可丢失。 入 库凭整保存年限为二年。
3.9. 材料之验收入库数量不得大于订购数量加该材料的超交允收数 量,除非该材料为厂商免费赠送。
3.10. 不区分 size 材料之超交允收比率为订购数量的 1%, 区分 size 材 料不允许超交,除非总经理特别批准或厂商免费赠送。
3.11. 供应商请款数量最多为订购数量加超交允收数量。超过部分一 律不得请款。
4.出库管理
4.1. 仓库发料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公司所有材料出库, 均需凭有效之出库通知, 否则不得出库。 公司 材料出库的有效单据为:
a.业经公司生产经理或以上级别之生产主管签准的订单正批生产材 料《领料单》 ;
b.业经补料部门主管副总或以上级别主管签准的订单补制生产材料 《领料单》 ;
c.业经主管采购之副总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材料外包加工《领料单》 ;
d.业经主管生产之副总或以上主管签准的订单外包加工《领料单》 ; e.业经品质主管、采购主管审核,主管采购副总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材 料《退货单》和《不良品退回单》 ;
f.业经主管开发之副总经理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样品开发《领料单》 ; g.业经总经理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材料外卖《领料单》 ;
h.业经总经理签准的材料外借《领料单》 ;
i.业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准的材料归还《领料单》 ;
j.业经总经理或以上主管签准的其他《领料单》 。 (2)仓库管理人员在接获相关领料单据时应认真审核,如有任何问题, 应告知领料人员和咨询该领料单据之核准人。否则,不得发料。领料 单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a.单据的有效性,即单据是否已经按流程核准,如单据未被规定的核 准人核准,则该单据为无效单据。
b. 领用材料的正确性,即所开立的材料名称、规格、颜色等是否正 确,如为订单领料,则还需与《订单生产指令》进行核对。
c. 领用材料数字的准确性,如为订单领料,领料数量不得超过《订 单生产指令》中材料的核发量。 (3)严格按核准的领料单发放材料,确保发放材料的准确性。
(4) 以订单正批方式订购或以订单采购计划订购之材料按订单或计划 发放, 未经品管主管和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签准, 不得将其挪用给其 他订单或计划使用。
(5)非订单生产之领料,如样品开发领料、外借等均应在余料中发放。
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使用订单或计划之正批材料。 (6)非按订单方式订购或非按订单采购计划方式订购之材料及安全库 存材料,按“先进先出”原则发放。 (7)以长度单位“码”“米”为计量单位的材料,原则上发出数量不得多于 核准之领料数量;以面积单位“坪(尺)”或以“张”“块”为计量单位的材料, 如核准领料数量不能以整数发出, 则发出数量以最多超过申领数量一 张或一块的数量为限;以“双”“只”“个”“套”等为计量单位的材料,出库 数量不得多于申领数量(取整数);
(8)车线、补强带、织带、胶水等, 出库时应尽量以订单合并方式领料, 并尽可能合并成整数。
(9)其它未明确规定的材料, 发出数量原则上不能超出核准申领数量的 一个单位。特殊情况,需报公司权责主管确定。 4.2.发料人必须与领料人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并签字确认。领料 人员签名后, 表明确认材料数量无误, 仓库人员不再承担数量差异责 任。 4.3.错发、错领材料之当事人双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警告以 上处罚。 如已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当事人必须各承担损失 50%之赔偿 责任。 4.4.材料出库后,仓管人员应及时入帐。电脑管理系统实施后,则应 将出库资料及时输入电脑系统, 确保电脑库存资料的最新性和准确性。 4.5.紧急情况或无法办理完备出库手续的特殊情况,仓管人员必须征 求公司权责主管或总经理的口头同意方能办理出库, 并手工填写《材
料领料单》交领用人签名。事后,仓管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将《材料 领料单》交由口头同意该材料出库的主管签名确认。否则,该领料单 将视为无效单据。 4.6.仓管人员未接获有效之出库通知而擅自将材料进行出库,小过处 理。如因此导致公司财产流失,以侵占公司财产论处。 4.7.所有发料凭证,仓库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领料单》 保存年限为二年。
5.仓储管理 5.1.原材料仓只保管公司所有的原辅材料,未经公司权责主管同意, 不得代其他企业、单位、团体或自然人保管原辅材料和物品。
5.2. 原材料仓库应按材料类别分仓位存放。公司原材料仓可视需要分 为如下仓位或仓库:
(1)皮料仓或真皮仓、人造皮仓;
(2)布料仓(副料仓);
(3)辅料仓(针车辅料仓、成型辅料仓);
(4)包装材料仓;
(5)五金仓;
(6)底料仓(或大底仓);
(7)化工仓;
(8)胶水仓等。
5.3.化工材料及其它危险物品独立存放于化工材料仓,不得与其它材 料放置于同一仓库。
5.4.物料存储应注意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锈、防霉烂变质等 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5.5.原材料仓库材料之堆放原则如下: (1)分类摆放。即先按材料大类、再细类进行摆放。原则上,不得将同 一材料摆放在不同的仓位。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 便,留有回旋余地。 (2)整齐摆放。入仓材料不得乱摆乱放,应整齐地摆放在指定的位置。 原则上应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3)遵循“上轻下重”原则摆放。即应将单位重量比较轻的物料(如泡棉 等)摆放在货架的上层,而单位重量大的材料(如皮料)置于货架之中、 下层。
(4)面部材料及易受潮、易变质材料不得直接摆在地上。 (5)易变形、易损坏材料不得叠放,并应尽量置于货架上。 (6)不得将危险品、易燃品与一般材料混放。 (7)合格品与不合格品应分开堆放,不得混放。 (8)订单正批材料与余料分开堆放。 (9)材料不得放置于紧靠电线或线槽处。
5.6.材料入库后, 仓管人员应在每一材料包装上挂上或贴上材料标识, 明确标示该材料之名称、规格、数量、采购计划号及使用之订单号。 如有变动, 则当及时更新之, 以确保材料标识中的数量与实物数量相 符。 5.7.每一仓位应有材料卡,详细记载该仓位材料之品名、规格、颜色
和数量等。如有变动,则当及时更新,确保材料卡之材料、数量与实 物相符。 5.8.订单生产完成后,仓管人员应及时将订单领料进行结案处理,将 其余料放置到余料区。 5.9.在公司仓库未实行电脑管理前,公司原材料仓至少应有材料分类 总账、订单或计划材料进出帐二个帐本。实施电脑系统后,则取消手 工账本,一律以电脑账为准。手工账目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 不得使用原子笔和铅笔记帐。 5.10.仓管人员于做帐时,必须特别认真、仔细,确保帐本数字准确、 清晰,如有涂改, 必须于涂改处签名确认。保管台账帐载数字如有涂 改而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或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 虚构数字者,一律处以大过惩罚。
5.11.在未实施仓库电脑化管理前, 仓管人员必须于每月最后一天将管 辖之材料帐目进行整理, 并在下个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九点前将业 经仓库主管签认的《材料月份库存报告》呈报予财务及主管副总经理、 总经理。 5.12.仓管人员保管之台账帐载数量如因漏帐、 记错、 算错、未结帐或 帐面记载不清者,将对仓管人员处小过或以上处罚。 5.13.原材料仓库为公司重地, 禁止闲杂人员和无关人员进入。 擅自带 入闲杂人员进入仓库,小过处罚。 5.14.进入仓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不得抽烟。违者大过处罚!如因此 造成公司原材料仓失火,立即开除。如有触犯刑律,则交公安机关依
法处理。 5.15.仓管人员于下班时,应确保仓库之窗户、 电灯等均已关闭, 并锁 上库门,切实做好仓库的防火、防盗工作。 5.16.任何人员不得在仓库内睡觉、大声喧哗和嘻戏。 5.17.仓库应在显着的位置放置安全消防器材, 并确保安全消防器材药 物的有效性和取用的方便性。
5.18.仓库库门及仓库内墙上, 应挂上显着的防火标志, 其中化工材料 仓之库门上还须贴上危险标志。 5.19.仓库管理人员及仓库主管应对仓库进行经常性的巡察, 发现安全 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公司权责主管,以便公司作出及时处理。 5.20.仓库管理人员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除赔偿经济损失外, 还将视 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处罚。 (1)盗卖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2)与供应商坑糜一气,以次充好,调换所保管之材料者; (3)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4)未尽妥善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6.盘点管理 6.1.原材料仓材料库存之盘点原则为:月底小盘一次,年底大盘一次。 如有需要, 经公司权责主管批准, 财务部门有权对仓库随时进行盘点。 6.2.盘点时间:每月小盘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天下午。年底大盘时间为每 年 12 月 31 日。如月末最后一天正好为星期日,则提前一天进行盘点。 6.3.月底小盘以抽盘为盘点形式,每月抽盘之材料种类应不少于总库
存材料的 1/3 。月底小盘的监盘人为财务主管,会点人由财务委派, 仓管员为盘点人。
6.4.月底小盘之作业流程: (1)财务部门于月末盘点当天指定应盘点的材料类别; (2)仓管人员应在盘点日上午下班前结束当日材料的所有出库、入库工 作,并将财务指定类别之材料库存资料列印出来交予财务盘点人员。 (3)财务人员协同仓管人员进行实物盘点, 并如实记录实物的盘点数量, 共同签署《盘点表》 。 (4)盘点完成后,由财务部门做出《盘点差异明细表》,分析盘点差异 原因,并就盘点的差异处理提出建议。 (5)公司权责主管核准《盘点差异表》 。 (6)仓管员和财务部门据核准的《盘点差异表》进行账务处理。 6.5.年终盘点为全面盘点,必须对仓库所有材料进行盘点。 6.6.公司财产盘点的有关规定见《__鞋业财产盘点管理制度》。
7.附则
7.1. 本规定由总经理签署后颁布执行。
工厂仓库管理制度与流程篇 3
1.目的:
为确保各类货物在运转、储存与交货等过程中达到适时、适质、适量 且不会发生损失和劣化,使进出作业得以顺畅进行,特制订本规定,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以货物为中心做好商品的验收、出货、盘点、保存 等工作,并在相关单据资料上履行各自手续。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经由本公司仓库的所有物资及商品。
3. 作业内容:
3.1 仓库规划与标示:
3.1.1 仓管人员应依货物的品种、 规格、 体积、 重量等适当规划仓区, 各仓区根据物品使用频率、体积大小、安全库存量、包装方式、搬运 工具及路线等, 规划适当储存空间及仓位, 并绘制《仓储平面配置图》 标示于明显易见之处;各仓位所存货物分别以统一形式做明显标示, 以便于日常仓储管理。
3.1.2 仓库存放物品原则上应定点定位,若仓位不足时,则可将下列 各项物品合并存放同一料位,并以明显标示区分,防止错用、错发。 (1) 进出频率低者。
(2) 数量少者。
(3) 容易分辨、分开者。
3.1.3 库存物品应视需要做相应包装,避免碰撞、磨擦埙坏或脏污表 面。
3.1.4 体积小、重量轻之物品,原则上存放于较上层仓位,较重者存 放于下层, 体积庞大者则放置于地面固定区域内, 货物存放和码垛应 整齐,之间还应保持适当间隔,以安全第一、进出方便、节约库容为 原则。
3.1.5 仓管人员应经常检查物品是否受潮、损坏变质,随时保持堪用 状况。
3.1.6 仓库应设置一般度量衡器具,供常规收发及检验使用。
3.1.7 仓管人员在物品进出作业中,应确实审核各项异动单据无误后, 方可办理进出作业, 并应当日完成进出帐目登录, 以维持最新的库存 数据。
3.1.8 仓管人员应经常抽点实物库存,发现帐、物差异时,应即及时 查明不符原因,以符合帐物一致要求。
3.2 仓储安全:
3.2.1 仓储区域应设置适当消防及防盗等安全防护措施。
3.2.2 易燃、易爆或其它危险性物品应隔离保管。
3.2.3 存放过久会变质的物品,应注意保存期限,超出保存期限之物 品,使用或出货前应先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或出货。
3.2.4 仓管人员应妥善保管各类物品, 若因不可抗拒因素而致损失时, 应即制定处理对策,呈报并依公司核示结果相应处理。
3.2.5 业务部门应根据以往销售状况及客户订单状况配合仓库制定出 常用货品的安全库存量, 仓管人员应保证名录所列货品保持在安全库 存数以上, 在库存低于安全库存时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员适时、 适量采 购。
工厂仓库管理制度与流程篇 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 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 定。
第二条 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 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 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 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 仓库物资的入库
第三条 对于业务人员购入的货物 ,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 名称是否与货单相符,对于实物与货单内容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 实反映。
第四条 对于货物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 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 管人员处理。
第三章 仓库货物的出库
第五条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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