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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品回收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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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 废旧物品回收管理制度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对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固定资 产、工位器具、管理用具、产品、材料、工具等资产实物, 加工造成的废料,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钢屑、铁 屑等的管理。 3 管理程序 3.1 废旧物资实物统一归口于生产部集中管理 ,所有废旧 物资一律要求登记实物台帐。 3.2 废旧物资实物的入帐登记。 3.2.1 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 各物资归口管理部门 , 根据物资实际状况 , 对需报废帐务 处理的物资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 处理的废旧物资实物,应与其他物资隔离管理。 3.2.1.1 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单 价、金额,填写“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一式三份。 3.2.1.2 经鉴定部门签字后报分管经理审核, 总经理(或董 事长)批准。 3.2.1.3 把签批“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 2016 1 / 12 ★精品文档★ 生产部签收。 3.2.1.4 把已签收的 “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交财务部、 物资归口管理部门、生产部各一份。 3.2.1.5 财务部、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报废帐务处理 物资清单”做帐务处理,生产部根据“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 单”登记废旧物资实物台帐。 3.2.2 加工发生的废品材料 3.2.2.1 由车间把质检部开的“废品通知单”替代“报废 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2.2 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 3.2.1.4、 3.2.1.5 的程 序。 3.2.3 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 3.2.3.1 由车间根据实物情况填退料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 产部签收。 3.2.3.2 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 3.2.1.4、 3.2.1.5 的程 序。 3.2.4 钢屑、铁屑等废料直接归生产部管理。 3.3 废旧物资的处理 3.3.1 生产部应及时对废旧物资进行清理 , 合理利用使其 尽快变现。 3.3.2 废旧物资清理 3.3.2.1 废旧物资的清理 ,统一由生产部根据清理方式 (销 2016 2 / 12 ★精品文档★ 售. 回收利用等)填写“清理物资清单”一式二份。 3.3.2.2 清单内容包括 : 资产名称、 规格数量、 清理单价、 金额、部门负责人签字。 3.3.2.3 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3.2.4 把审批后的清单反财务部一份 , 做实物清理,同 时减实物台帐。 3.3.2.5 废旧物资销售 ,必须经财务部收款后开出门证, 方 可出公司。 4 考核 4.1 废旧物资管理不善 ,按直接经济损失考核责任人。 4.2 未经财务部开出门证 , 废旧物资出公司的 ,按门卫管 理制度考核责任人。 关于废旧物品回收业管理的暂行规定 **市人民的政府关于废旧物品回收业管理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废旧物品回收业合法、有 序经营,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废 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 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废旧物品回收业, 是指经营生产生活性 废旧物资、 书刊和镏金银及其制品 (包括废液、 废渣、 废料)、 2016 3 / 12 ★精品文档★ 珠宝、文物及经营信托寄卖的行业。 第三条凡在我市经营废旧物品回收业的店、 站、 门市部(以 下统称废旧物品回收业的经营网点 )和流动经营废旧物品回 收业的业户,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从事废旧物品回收业的经营网点必须具备下列条 件: 一、 有固定经营场所, 且经营场所距离铁路线不少于 20xx 米 ; 二、经营场所具有比较完善的安全防范设施,具备高度不 低于 2 米的封闭式围墙和不少于 300 平方米的储藏场所, 储 藏纸张等易燃品还应具有封闭式仓库 ; 三、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 四、从业人员必须依法经营。 第五条从事废旧物品回收业的经营网点必须达到下列消 防安全条件 : 一、经营、储藏场所必须达到消防安全要求 ; 二、必须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 三、 必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 程 ; 四、从业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 五、 必须配备齐全消防设施、 灭火器材, 并确保完好有效 ; 六、废旧物品应分类堆放,堆场、堆垛、明火或散发明火 2016 4 / 12 ★精品文档★ 地点相互之间应保持相应的防火距离。 第六条经营废旧物品回收业,必须履行下列手续: 一、申请经营废旧物品回收网点的单位和个人,由其行业 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出具证明, 持证明到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 二、从事流动废旧物品回收业的人员,本地的常住人口应 持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外地的暂住人口应持 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和现暂住地公安派出 所出具的暂住户口证明, 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办理登记 并制作胸卡,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在规定时 间内办理税务登记,证照齐全方可从业。从业时要配带胸卡 并携带有关证、照。 第七条经审批合格允许开业的废旧物品回收业网点和流 动废旧物品回收人员,因故停业、歇业、转业或变更营业名 称、经营项目和法人代表的,均须向原批准机关办理登记手 续 ; 迁移经营地址的必须向有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由有关部 门按规定对其重新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继续营业,对不符 合条件或拒不办理变更登记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 对经营地点设在居民区内或影响环境达不到环保要求的, 一律不予审批。 第八条废旧物品回收网点和从业人员要接受相关部门的 2016 5 / 12 ★精品文档★ 管理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协助公安机关查 处违法犯罪。 第九条废旧物品回收网点和从业人员禁止经营下列物品 及相关规定不许收购的物品: 枪、爆炸物、放射性物品、污染物、有毒害物等物品 ; 内 部和保密文件 (定点收购部门除外 );铁路、石油、电业、邮 电、城市公共设施等专用器材和军用器材。 第十条经营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 在收购生产性废旧金 属时,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出售单位的名称和经 办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以及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 新旧程度,并如实进行登记。 任何废旧物品回收业经营网点和经营人员未经许可, 不得 收购报废机动车。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政 策,不得包庇犯罪,不得窝赃、销赃 ;必须按规定的收购范 围、从事营业活动。 第十二条废旧物品回收业从业人员发现经营对象有下列 情况,要采取措施严密控制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一、所持证件系涂改、伪造和冒名顶替的 ; 二、与通缉、通报的罪犯、犯罪嫌疑人相似的 ; 三、出售的物品来源可疑或与通报的物品相似的 ; 四、形迹可疑的 ; 2016 6 / 12 ★精品文档★ 五、有关部门另外做出要求的。 第十三条凡属收购公安机关查寻的赃物、罪证的,其违规 收购物品或销售违规收购物品所得物款, 一律由公安机关收 缴,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有下列行为的,给予行政处罚。 一、违反第五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 门,按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 警告、没收其全部非法收购的废旧物资及非法收入、罚款、 取缔等处罚。 二、违反第八、九、十、十一、十二条的,有关部门将按 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对屡教不改的,要依法取缔其营 业资格。 对明知是抢劫、 盗窃的物资不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仍然收购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工商 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十五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流动收购废 旧物品人员的管理,对未经登记或不佩戴胸卡的从业人员, 发现后立即取缔, 禁止流动收购废旧物品人员到居民住宅区 内鸣锣收购,影响居民工作和休息。 第十六条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的, 由公安部门给予治安处罚,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 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本暂行规定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2016 7 / 12 ★精品文档★ 第十八条本暂行规定从即日起执行。 **市人民的政府 20xx 年 7 月 1 日 关于废旧物品回收业管理的暂行规定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废旧物资的管理,规范废旧 物资管理行为,促进公司增收节支工作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所属单位的废旧物资的管 理。 第二章 定义、职责及权限 第三条 废旧物资的定义:废旧物资是指公司生产经营过 程中产生的无法利用的边角余料、各种有残值的废弃物 (如 废弃的各类金属制品、工具、电线电缆、塑料、木材、废机 油等),无押金不需返回的包装容器,经批准报废 (已核销) 的原材料、外购件等物资。不包含完整的报废固资设备公司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第四条 管理原则 集中管理原则:废旧物资实行归口集中管理。 定期处理原则:物流中心定期对废旧物资进行清理处置。 2016 8 / 12 ★精品文档★ 再利用优先原则: 对经过返修仍有较高使用价值的物资应 优先考虑重新利用。 第五条 管理职责 物流中心:是公司废旧物资处理归口职能部门,负责公司 废旧物资的回收、清点、整理、保管、利用及对外销售等 制造单位:负责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分类、装斗、 存放,送往物流中心指定地点。 其他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按本办法要求协助参 与废旧物资的管理工作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常 识。 第三章 处理及方法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相关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废旧物资管理,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利益, 经公司研究,决定对无利用价值的废料管理规定如下: 废旧物资范围:无利用价值的边角料、余料、阿子铁、废 旧纸箱、纸花、焊丝轮、阿子木、包装板等 公司对废料实行统一管理,各部门无权擅自处理外卖。文 秘资源网 1 、各部门无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由本部门运至公司统一 指定点,即废料场或废料物资库 (其中,边角料、余料、阿 子铁进入废料场 ;废旧纸箱、纸花、焊丝轮等进入废料场对 面的废料物资库 ),各部门不得随意乱堆、乱放,部门内对 2016 9 / 12 ★精品文档★ 废料管理按 5s 标准执行,且不得私藏、私卖废料物资,若 发现, 按价值的 5~10 倍给予处罚 (但罚款金额最低不得少于 50 元/次),对检举者以罚款金额的 50%给予嘉奖。 ① 各部门无利用价值的边角料、余料、阿子铁由本部门 运至废料场时必须从里往外堆码,不得乱堆乱放,违者罚款 20 元/次,并对部门主管罚款 10 元/次。 ②对废旧纸箱进入废旧物资库时必须折叠堆放整齐 ;废旧 纸花必须打捆、收缩紧卷堆放,不得随意松散乱堆放,违者 罚款 20 元/次,并对部门主管罚款 10 元/次。 ③ 对各部门将废料物资运往废旧物资库过程中不得随意 丢弃,或因不可避免的少许遗留废纸也必须清扫干净,违者 罚款 20 元/次,并对部门主管罚款 10 元/次。 2、无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外卖处理由仓储部称重并计量 (计量单一式两联),保卫组(督察室)监称,并在计量单上签 字确认,监称人员监称由购买方通知,购买废料方购买废旧 物资时必须每次过皮重,综合科可随机抽查,若发现有弄虚 作假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 20~200 元/次的罚 款,对购买方将按价值的 5~10 倍给予罚款。购买方凭计量 单(一联)到财务科交费,可每月进行结算一次,仓储部将另 一联计量单传递财务科, 采购部凭计量单给购买废旧物资方 开具物资出门条后到财务科签盖物资出门章, 购买方以此作 为物资出门凭据。 2016 10 / 12 ★精品文档★ 公司废旧物资外卖责任部门:采购部 公司废旧物资定价:根据市场行情,由外卖责任部门每隔 半年至少应进行一次竞标定价。价格报财务部长审核、经总 经理批准方可执行(具体执行价应传递财务科)。 在公司购买废旧物资方必须完善相应的合同或协议手续 (合同或协议期限暂定半年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公司废 旧物资管理办法。并缴足保证金,具体金额由采购部与购买 方商确,以确保其认真履行购买职责 保卫组在门卫放行执勤过程中必须认真检查, 严格按公司 物资出门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凡可以外卖废旧物资绝对杜绝 无手续或手续不齐出门 ;在出渣放行过程中,对可以外卖的 废纸板、纸花、阿子铁等绝不允许流失。如发现有与购买方 或出渣人员联合舞弊者,视情节轻重,将分别给予责任人 20~200 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按盗窃处理。 以前若有与本规定不同之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并从下 发之日开始执行, 有不尽之处, 由综合科修正、 完善并解释。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对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固定资 产、工位器具、管理用具、产品、材料、工具等资产实物, 2016 11 / 12 ★精品文档★ 加工造成的废料,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钢屑、铁 屑等的管理。 3 管理程序 3.1 废旧物资实物统一归口于生产部集中管理 ,所有废旧 物资一律要求登记实物台帐。 3.2 废旧物资实物的入帐登记。 3.2.1 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 各物资归口管理部门 , 根据物资实际状况 , 对需报废帐务 处理的物资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安 全管理常识。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废旧物资实 物,应与其他物资隔离管理。 3.2.1.1 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单 价、金额,填写“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一式三份。 3.2.1.2 经鉴定部门签字后报分管经理审核, 总经理(或董 事长)批准。 3.2.1.3 把签批“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 生产部签收。 2016 12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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