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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管
理
文
件
项目管理中心
二 O 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第一章 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1、目标: 通过规范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活动,防止不符合规定的工程 交付和不合格的施工继续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2.1 在施工图内部审查和交底前, 工程部应要求部门专业工程师熟悉 设计文件;
2.2 在项目开工前, 工程部应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 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审查意见;
2.3 在项目开工前,工程部负责落实以下工作:
①要求并亲自参与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工 程部专业工程师, 对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 技术管 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核, 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质量管理、 技术管 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质量管理、 技术管理制度及保证工程质量的必 要试验设施条件,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②应要求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 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审,若符合要求, 由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并送工程部备案。 检审内容包括: 检查施工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 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 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 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③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由总 监理工程师签发,并送工程部备案。
2.4 场地平整及压实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2.5 施工道路及路况质量是否满足运输要求;
2.6 施工水、电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2.7 施工单位人员是否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是否已进场;
3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3.1 工程部专业工程师的施工质量日常管理工作内容要点: 要求并参 与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要求并参与在施工过程中监控施工单位各 项工程活动, 随时密切注意一切不利于质量的事件, 将此纳入现场日常管 理工作范围,并行使跟踪、督促、控制、管理。
3.2 对管理的工程项目的隐蔽工程施工、 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 查的重点部位, 应要求进行旁站; 应要求并亲自参与对施工单位报送的隐 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 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对未经 监理人员验收或不合格的工序, 应拒绝签认, 并要求施工单位严禁下道工 序施工。
3.3 对管理的工程项目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 可能造成质量事 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 应于发现 2 小时内, 要求监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 程师立即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工程部专业工程师立即报告工程部长和 公司分管领导。 经现场检查, 情况分析后, 确有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 造成质量事故, 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 要求施工单位停 工整改。 整改完毕应亲自参与现场复查, 符合规定要求后, 签署工程复工 报审表。
3.4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主要方法和手段
除上述工程部要求并亲自参与对施工过程的质量进行跟踪、 督促、 控 制、管理的同时,可根据相关规范和制度,采取以下控制方式、方法、依 据、手段、时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进行有效控制:
①控制的方式:根据进度进行旁站、巡回检查、平行检查;
②控制的方法:认可、确认签证、签发指令审核、审查、审批;旁站 检查(巡回检查、平行检查、日常检查)、检测、检验、验收、核定;试 验;
③控制的依据: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或规范的要求;符合适用法 律、法规的规定;满足合同及其它约定;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文件内容; 施工图纸;公司编制的质量控制文件;
④控制的手段: 发现、 判定不符合规定的工程和施工行为, 根据不符 合的程度和影响, 督促、 要求并参与监理机构采取下列手段中的一种或其 任意组合:暂停施工;返工;返修;请求工程变更;停用、禁用(对不符 合规定的材料、配件、设备、施工机械适用);限时纠正;拒收;禁止继 续施工;
⑤控制的时机:工程使用的重要材料(钢材、水泥、配件、构件)应 于进场时即时进行检验核查, 必要时取样送有关单位进行试验; 混凝土配 合比及配合试验, 应于浇注前及浇注中检验、 核查; 工程使用的机具、 模 板、 吊具在第一次使用前进行检查; 隐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旁站, 经验 收后方可继续下一工序施工; 分部、 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旁部或检 查,施工结束后进行确认或验收;施工单位建立、保存、提交的自检、试 验记录报告, 应即时核查, 并对照报告内容是否完整、 齐全、 准确、 有效。
4、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所用记录、 报告、 表格, 主要部分应由施工单位 和材料供应单位提供,少部分由工程部建立。
工程部应完整存档。
第二章 工程进度控制管理制度
1、目标: 通过规范施工进度管理,确保进度计划的有效执行和进度 目标的实现;
2、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2.1 施工单位应于第一次工地会后 15 天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包含 采取网络计划技术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 各类 材料计划)的编制和自审工作,并报监理机构审核;
2.2 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在 7 天内审定批准 (若需修改, 由施工单 位修正后在 5 天内再审定);
2.3 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工程部长和相关专业工程师用3~5 天内对“施 工组织设计 (施工进度计划) 进行了解和审查, 并由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 师签发实施;
2.4 根据施工单位编制、 经监理机构审定、 公司工程部及分管领导审 核的计划,工程部编制出《XX 项目施工进度计划》报公司相关部门;
3、 施工进度计划管理准备工作:
3.1 工程部现场代表和专业工程师、 工程部长应在项目开工前 1 周取 得经批准的全套进度计划和进度控制方案: 《施工阶段施工总进度计划》 《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 《各类材料计划》;
3.2 为使现场的进度日常管理避免携带大量的进度计划、进度网络图 等资料,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应对上述计划和相关控制方案提示进行细化, 按项目各阶段的工程内容、 工序、 关键控制节点、 持续时间、 衔接因果关 系、 控制难点、 可能采取的措施等, 编制出便于日常进度管理的具体工作 手册, 用于指导本月的进度计划实施的监督和管理, 避免工作的盲目性和
随意性;工程部长应承担此项工作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
4、施工进度管理工作内容:
4.1 专业工程师按已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年、季、月度施工 进度计划”、“专业进度计划”及监理单位编制的 “施工进度控制方案”内 容, 随时检查施工单位实施的开工项目时间、 完工项目时间等一切进度科
目是否与上述计划相符, 真实记录实际进度及相关情况。 当发现实际进度 滞后于计划时,应立即签发《通知单》,指令施工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并 协同施工单位纠偏。当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 10 天以上延误或不执行进度 指令,应立即发出《第一次整改通知》 (整改通知需清晰说明延误原因, 发生部位及相关指令性意见) 并同时抄报工程部长, 由工程部科长出面协 调;对已发出《第一次整改通知》而累计发生的延误超过 15 天,应立即 再次发出《第二次整改通知》,并抄报公司工程分管领导、工程部长和公 司相关部门, 由工程部长直接再同施工项目经理协调或因工程部长持续协 调无效,则由工程部长请求公司工程分管领导直接与施工单位企业负责交 涉。
4.2 专业工程师跟踪检查关键工序和薄弱环节存在的进度问题, 即时 提出保证措施, 制定防范性对策; 跟踪检查施工单位人力、 材料、 机具供 应计划的执行。对甲供材料跟踪检查公司相关部门人员衔接供货计划的落 实。若因施工单位材料设备部门原因造成进度延误的处理方式同 4.1 条。
4.3 每月(周)末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下月(周) 《施工月度作业进 度计划》,如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较有偏差滞后,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 下月(周)计划时尽力追回滞后项目,并在下月(周)进度管理工作中特 别留意,跟踪监督实施;参加每周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的“工地例会”。
检查分析工程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和执行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 标及落实措施;
4.4 对工程部长、专业工程师、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 程师及公司相关部门配合存在影响进度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办法; 对各级管理人员执行不力, 造成延误提出警示; 对进度发生偏差滞后的追 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亲临督促直至追回进度,报告追回进度情况和预 测下步可能发生的情况。
第三章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 目标: 确保工程建设有序、文明、安全、符合规定的进行,制定 本规范。
2、在工程部控制下,工程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并对 自己分包的施工单位的现场活动负责。 总包单位可以按工程部要求, 负责 协调该施工现场内由公司直接发包的其他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各施工单 位应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 制,并组织实施。
3、 施工中需进行爆破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向当地公安机关上报《施 工方案》, 办理 《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 并经公安机关批准方可进行。 工 程部应对其进行监督、 检查、 控制; 施工中若发现文物、 古化石、 爆炸物、 地下管线及电缆等,应暂停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永久性标桩或地质, 地震部门设置长期观测孔等应加以保护, 如因施工必须损坏时, 应事先取 得原设置单位或保管单位同意; 在敷设有地上或地下管道、 电线的地段进 行施工时应取得管线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损坏 管线;如在埋设有电缆的地点挖土,还应有电缆管理部门的代表在场。
4、工程部负责施工现场下列工作的实施:
①施工总平面方案图的编制和审批。根据公司计划的工程各标段的启
动时间, 按照建筑规划总平面图和各施工单位的合同及施工需要, 确定每 工程歌标段的施工场界、 临设场界及各自的使用时间。 注意各类设施的布 置是否占用道路, 是否占用综合管网位置, 是否妨碍其它工程施工等。 项 目总平面图方案由工程部绘制, 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经批准的总平面图方
案将作为施工单位编制“施工平面图”的重要依据;
②严格控制各施工单位的施工场地的使用,所有施工场地使用与使用 时间均需由施工单位在 《施工组织设计》 中详细说明。 工程部有权对有碍 整体施工组织的施工平面图要求施工单位重新编制,禁止施工单位未经批 准占用场地,以保证其它工程的顺利施工;
③工程部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的该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图布 置各类设施。且布置、搭设与使用均须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规定与环保规定;
④非施工场地、共用施工道路、共用设施等由工程部进行综合管理。
即: 非施工场地内的安全, 周界的防护维护; 公用施工道路的交通组织管 理, 道路与雨水沟井的日常维护; 公用设施的使用管理, 维护维修以及各 类标认标记的设立与维护等,由工程部指派专人负责;
⑤施工临设搭建、确需占用建设红线外场地或道路的,由工程部提出, 由公司相关部门按法规或国家行政分管部门规定,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5. 工程部科负责要求督促专业工程师,随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有效 措施,确保以下工作在受控状态下实施:
5.1 确保施工单位按经批准的该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图的规定位置, 搭
设生产设施、安装施工机械设备、堆(停)放材料、半成品、成品等。 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范围, 对违反规定的, 应予以制止或指令改 正;
5.2 确保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 设置明显的相关标识, 施工现场标识 的设置应符合有关规定。 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范围, 对违反规定 的,应予以制止或指令改正;
5.3 确保安全施工和施工安全, 工程部应对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 对不安全的隐患, 立即指令限期整改。施工的安全要求按《建 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 2011 和当地行政分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 行;
5.4 确保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排洪、消防系统处于良好状态, 保持场容整洁,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范围, 对违反规定的,应予以制止或指令改正;
5.5 确保施工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当地行政分管部门的规
定, 采取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废气、 固体废弃物及噪声、 振 动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干扰。 对违反规定的, 应予以 制止或指令改正;
5.6 有关安全与文明施工的标准如下: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
JGJ33—200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规范
JGJ130—2001 新版 201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94—94
市关于建设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1、目标: 通过规范竣工验收管理程序,检查工程完成状况,以保障 工程顺利完工。
2、工程建筑、结构验收管理制度
2.1 检查开始时间: 墙体施工完成前后, 尤其是女儿墙施工完成前后;
2.2 检查主要部位:所有结构件(包括阳台拦板、空调机位等)、墙 体(包括女儿墙及烟囱顶部等)、各房间地面高差,门窗洞大小、位置等 进行检查、整改的过程(以区别于主体工程验收),所有房间开间尺寸及 进深尺寸。
3、工程使用功能验收管理制度
3.1 检查开始时间:交房前 3 个月。
3.2 检查主要部位:
①所有门窗是否按合同和样板间制作安装,门窗高度、大小、位置、
扇数;
②所有受水面的流水坡度、 滴水线、 挡水线是否符合要求, 所有经关 水或泼水检验,是否有渗漏、倒坡、集水等;
③窗台、栏杆、女儿墙高度、烟囱孔、空调孔、排气孔等预留孔位是 否正确;烟囱按规定进行排烟检验;
④所有排水方式及地漏、 排水口是否正确; 管道布置、 走向等客户是 否接受;给水管试压,排水管灌水与通球试验等;
⑤建筑立面外观质量及外观缺陷;
3.3 检查结果输出:检查结果形成《每户使用功能质量检查户表》;
3.4 整改负责部门: 工程部负责组织施工单位, 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
改。
4、工程档案验收管理制度
4.1 检查开始时间:交房前 3 个月。
4.2 检查内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表、 “渝建竣”表、竣工 图(包括用于规划验收、面积计算等的专项竣工图)。
①《竣工验收资料操作指南》;
②《建设单位档案资料目录》;
③《竣工验收应向质检站提供的资料》。
4.3 整改负责部门: 工程部负责组织施工单位, 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 改。
4.4 施工单位提供竣工资料, 须经监理审查合格, 送城建档案馆验收 合格,返还施工单位组卷装订,再送城建档案馆进档签章发出合格证。
第五章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1、目标: 规范现场签证工作,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 程进度。
2 、工程签证要求:
2.1 基础工程:
① 平面图:标明所在平面位置、轴线等;
② 立面图:上下标高,基础或垫层的纵向各阶高度等;
③ 剖面图: 上或下标高, 构造细部, 基础或垫层的横向各阶高度等;
④ 工程量清单:按合同规定计量口径,分类统计的工程量。
2.2 挡墙、护坡工程:
① 平面图:标明平面位置、设计名称、编号等;
② 立面图:上下标高(包括上下各变高点或连梁、压顶梁的标高);
各排锚杆中心线,基础或垫层的纵向各阶高度等;
③ 剖面图: 上或下标高, 构造细部, 基础或垫层的横向各阶高度等;
④ 工程量清单:按合同规定计量口径,分类统计的工程量。
2.3 沟、管、井等综合管网工程:
① 平面图:各沟、管、井平面定位的中心线、起点、终点、转点的
座标及相关数据等;
② 立面图:各沟、管、井的坡向、坡度、标高、基础或垫层的纵向 各阶高度等;
③ 剖面图:构造细部、基础或垫层的横向各阶高度、上下标高等;
④ 工程量清单:按合同计量口径,分别按沟管井,各类别、各规格
计量。
2.4 设计变更:
① 以施工报告、洽商单等形式说明事由,按原图施工的实物完成时 间与收到设计变更的时间, 说明新旧设计的图名、 图号或文件名等。 该设 计变更造成全部返工的, 3#图及以下设计变更, 一般直接采用该复印图作 附件来说明;
② 局部返工,需用平、立、剖面图才能真实反映返工实物量的,应 采用附图方式;
③ 工程量清单:按合同规定与计量口径,对返工的实物量进行分类 统计。
2.5 抢险及零星工作的签证:
① 一般以施工报告、洽商单等形式清楚述明背景、原由;
② 能反映实物量的,反映工程完成的实物工程量;难以反映工程实 物量的(如流沙治理、土层注浆等),应反映工程各种材料的用量;如实 反映投入人工的工种、 工日或工时、 投入的机械设备的机种、 机型、 台班 等;
③ 工程量清单:按②分门别类。
2.6 月进度报表
① 进度报告:每份月报先详细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形象进度;
② 工程量清单:按土建与安装两大类,分别按分部分项工程,但土 建与安装工程一起报出。
3、 签证的责任与管理
3.1 承包人按照工程部在该次收方量测原始数据的签认时间起开始 制作签证单及相应资料, 并按规定时间完成。 签证单及相应资料配套送达
指定的相关人员,并要求书面签收(包括签认收件时点)。
3.2 遇签证及资料不齐、不全、不清、不当等不合格件,发回重新制 作。
3.3 有意修改原始数据属恶意行为。 公司有权要求撤换该人员, 并拒 绝接受该人员的任何签证及资料, 多次发生恶意行为, 公司将要求承包商 撤换该项目经理等等。 凡遇恶意行为, 公司将按照自己的理解行事, 造成 的后果,由肇事方承担。
3.4 凡工程部人员有任何超出工作或职责范围的要求,承包商可以理 解为恶意行为,应向公司书面投诉,一经查实,公司将严肃处理责任人, 公司随时接受任何承包商的书面投诉与改进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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