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精选 6 篇)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1
为确保员工宿舍卫生区整洁美观,给全体员工创造一个洁 净、优美、舒心的休息环境,结合当前员工宿舍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1、卫生区域划分及管理
宿舍楼层中间的施工缝为分界线, 分为东西两个区域。 每个 区域内的宿舍员工负责本区域的楼道及洗手间、厕所卫生。
2、人员职责划分
(1)每日由宿舍人员对宿舍楼所有区域进行全面清扫。
(2)居住员工对所属区域内的卫生要做到:保持干净整洁, 共同维护公共卫生。
(3)宿舍楼居住员工对自己所属区域内设施要做到爱护和及 时维护,每天及时关闭走廊和卫生间照明灯。
(4)宿舍楼居住员工离开宿舍后应做到人走灯关、电器关, 门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3、卫生保持要求
(1)保持墙壁清洁,做到“四无”,严禁“四乱”。即做到 无蜘蛛,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 字画,乱扯绳子。不乱涂乱画、乱张贴启事。
(2)室内清理的垃圾必须袋装,每天及时送到垃圾桶里。不 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在走廊公共区内,任意堆放。
(3)保持宿舍、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不可乱丢杂物, 乱吐泡泡糖,乱画墙壁。
(4)保持卫生间、浴室和洗手间的卫生。大小便入池,便后 要放水冲洗干净;洗发精等包装袋要放在垃圾箱内;不向水池内 倒杂物,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现象要及时清除。
(5)不可在楼道泼水、吐痰、堆放杂物和垃圾。
(6)不可向窗外倒水、扔东西。
4、公共设施
(1)宿舍公共设施正常使用损坏应由宿舍管理员提出,汇总 至集团总裁办,由行政部联系集团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2)宿舍公共设施属人为损坏的,维护费用由公共设施所属 区域住宿员工均摊,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
(3)宿舍管理员发现公共设施损坏后及时通知集团总裁办。
(4)集团行政部确认设施损坏后,核实是否为人为损坏。若 为正常使用损坏,公司行政部部提出,经领导批准后,通知集团 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5)宿舍每月进行一至两次巡检,一旦发现有损坏的公共设 施,应及时修理,对突发故障要在第一时间抢修,严禁有长流水 和长明灯现象。
5 、处罚原则:
(1)集团行政部对宿舍卫生要进行定期检查、限期整改。
(2)公司管理员与宿舍管理人员要不定期对宿舍卫生进行检 查,发现卫生区域内和洗手间不干净,有积水、垃圾的,对此区 域内所有人员进行每人次 10 元的处罚。
(3)宿舍管理人员不定期对宿舍楼进行检查,发现有长明灯 或长流水现象, 对此区域内所有人员进行每人每次 20 元的处罚。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2
一、 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舒适的环境,以 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 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 效益,特订制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入职宿舍的所有员工及公司宿舍所有房间、公共区域
三、职责:
1、行政部是公司宿舍管理的归口部门 ;
2、行政部相关人员有权对宿舍不定期的进行检查
3、宿舍管理员、保安及清洁工对宿舍的安全及卫生负责
4、保安、宿舍管理员有权对外来人员进行盘查、登记
四、工作程序:
1、本公司录用的试用与正式员工(两路城区以外的),均可 申请入住公司宿舍, 需入住公司的员工必须本人申请, 统一由行 政部门管理安排、调整,不允许职工私自调换宿舍。
2、需入住宿舍的员工,在办理好入职手续后,本人需写申 请报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然后再重新办理
3 、新入住宿舍人员均到宿舍管理员处领取宿舍钥匙一把, 宿舍钥匙员工不得私自配制,若需要,由宿舍管理员统一配制 ; 员工离职时,将宿舍钥匙交回宿舍管理员处,如未退还钥匙,扣 20 元一把。
4、员工搬离宿舍时,应在宿舍管理人员处登记,由宿舍管 理人员检查其寝室设备,设备完好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如有
损坏,照价赔偿后再行办理退宿手续,并退还宿舍登记证,需当 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赔偿
五、管理规定:
1、公司员工宿舍属单工宿舍,不允许男女混住,严禁私自 随意调换宿舍
2、员工宿舍将实行全员负责制,即所有入住员工对宿舍环 境及次序共同维护、 监督、 负责, 公司入住员工应爱护公司财物, 有意损坏公司财物应照价赔偿
3 、住宿舍的员工应讲文明,讲礼貌,互相帮助,互相学习, 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体现团队精神;严禁在宿舍内胁迫、恐吓、 欺诈他人;严禁男女戏虐或不轨行为;严禁在宿舍内酗酒、吸毒、 赌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严禁在宿舍内播放黄色音像制品及 非法读物等违法行为, 一旦发现或举报经查实后, 参与者一律罚 款 200 元,并取消入住资格及开除处理。
4、严禁在宿舍内散布谣言、聚会、传播有关公司的重要文 件和资料,泄露公司的机密。
5、严禁员工随意将物资带出宿舍,若需带出,应经管理员
检查同意。
6、为保证大家充足的睡眠时间,非本宿舍外来到访人员须 在 23:00 以前离开(如需留宿者,须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但探
访人活动区域仅限宿舍区,不得在其它区域擅自逗留),若在此 时间仍未离去, 一旦发现或被人举报经查实后, 对被到访人处予 50 元罚款。
7、凡入住宿舍员工最晚归寝时间为 24:00,若超过 24:00 时必须出示证件(身份证、工作证)自行在保安人员处登记;凡入 住宿舍员工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 晚上 23:00 后, 宿舍内停止一 切娱乐活动,以保证员工休息和正常的宿舍管理秩序。
8 、员工宿舍内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宠物等。
9、严禁员工将违禁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内存放,明知 故犯者重罚。
10、加强防火防盗,严禁在宿舍内乱牵乱搭电源,不允许在 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若有发现,保安和管理人员有 权予以没收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11、各位员工在离开宿舍时,一定将门窗关好,并将贵重物 品及现金保管好,贵重物品不得随便乱放在宿舍内,否则遗失、 被盗与公司无关;并切实做好防水、防火、防盗工作,发现隐情 举报者有奖。
12、严禁随地吐痰,严禁在窗外晾衣服,保持室内和走廊整
洁、卫生。
13、宿舍卫生由公司行政部组织相关人员每月不定期检查并 做记录,检查结果划分最好、好、较好、差、最差5 个等级,并 公布检查结果。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奖惩。
14、宿舍卫生做到“八净”、“五无”。八净:即地面、墙 壁、衣、柜、门窗、玻璃、床、桌椅、衣架等每天擦洗干净。五 无:即无灰尘、无痰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异味。
15、床上摆放的被褥、枕头、被单要做到“三齐”即:每天 被褥叠放整齐,床单平整,枕头摆放整齐。放置的物品也要保持 整洁,不乱放、乱扔。
16、以上各条,如有违反,产生不良后果,视情节轻重,按 公司相关规定考核处理。
六、宿舍费用 ;
1、凡在职工宿舍住宿的员工,宿舍管理费及水电费、收视 费、宽带费由员工自理,公司只负责管理工作,不盈利。
2、每间宿舍每个员工一个衣柜,锁扣、钥匙均由公司统一 配置,宿舍管理员按各部门登记发放。遗失重新更换,需在管理 员处登记,费用员工自理。
3、水、电和宿舍管理费以入住员工为单位,在当月工资中 扣除,并由宿舍管理人员负责打印统计报表公告。
七、宿舍管理安排:
宿舍设专职人员 3 名(清洁工 1 名,管理员 2 名,早、夜班 各一名)。其工作职责按《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执行,管理人 员有权对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的员工进行处罚。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3
一、总则
为了营造一个整洁卫生、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文明健康、 积极向上的居住氛围,特制定本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管理职责:
1、宿舍负责人对宿舍各个环节的`工作负全责;对宿舍管理 员给予指导性的意见并监督落实;对宿舍运行状况向上一级领导 必须提交月报。
2、宿舍管理员要尽职尽责,努力配合办公室极其宿舍负责 人指定的一切工作;对宿舍出现不合理现象有责任有义务提出并 制止,解决不了的问题上报宿舍负责人,不得消极怠工。发现一 次警告一次,第二次请其离职。
3 、宿舍清洁员必须在上班前把自己负责的卫生区域彻底、 完整的清扫干净,并做好保持工作。发现有明显污痕的,首次罚 款 100 元,第二次被发现更换该人。烧水员工必须尽职尽责,确
保每位员工有水洗澡,接到投诉,首次罚款100 元,第二次被发 现更换该人。
4、全体宿舍管理成员必须以身作则, 恪守《宿舍管理制度》 ; 此制度适用于所有适合居住公司宿舍的职工。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单身职工宿舍的管理和服务, 特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各子公司。
第二章 管理职责与分工
第三条后勤管理部门是单身职工宿舍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制定单身职工宿舍管理相关制度, 负责对单身职工宿舍进行 分配与调整, 并对单身职工宿舍公共区域卫生、 设施的日常维护 等进行管理、检查。
第四条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单身职工宿舍的安保并配合后勤 管理部门做好检查及清退违规居住人员的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负责收集职工对单身宿舍管理的意见或建议 并反馈至相关部门; 协同后勤管理部门、 安全保卫部门共同做好 单身职工宿舍管理工作。
第三章 入住及退宿
第六条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依托协议的单身职工(高层 次人才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入职前住所地在西安市城六区(新 城、碑林、莲湖、未央、雁塔、灞桥)以外的,均可申请单身职
工宿舍 。
第七条符合居住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 须携带本人人事调令 (报到通知书)、户口证明、学历证书到后勤管理部门办理入住 手续、安全保卫部门办理出入证手续。
第八条外单位来公司实习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且实习期在三 个月以上者, 可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办理入住 和出入证手续。
第九条 职工对分配的宿舍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无损坏 后与后勤管理部门签订《庆安单身宿舍规约及设施确认单》 (见
附件 1)。
第十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单身职工, 必须在 7 日内办理退 宿手续, 退宿时应保证所配备的设施完好无损, 并结清相关费用。
(一)职工调离、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在本市六区内已购住房的并达到居住条件;
(三)退休回原籍或死亡的;
(四)结婚后配偶户口在西安市城六区内的。
第十一条退宿人员应及时到后勤管理部门、 安全保卫部门办 理退宿手续。同时将宿舍钥匙、门禁扣、电热水壶、电卡、空调 遥控器等附属物品交后勤管理部门、将出入证交安全保卫部门。 退宿前须将个人物品清理干净, 对于遗留物品无法联系到归属人 的,视为无主物品,由后勤管理部门自行处理。
第四章 住宿要求与宿舍管理
第十二条单身职工宿舍楼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凡进入单 身宿舍楼的人员, 须出示住宿卡, 并自觉接受安全保卫工作人员 的检查。
第十三条探亲访友外来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 办理会客手续后, 方可进入宿舍楼。 来访人员须遵守安全保卫相 关规定。
第十四条为了保证单身职工的住宿安全, 安全保卫工作人员 应严格执行门卫制度, 严禁小商、 小贩及闲杂人员进入单身宿舍 楼。
第十五条携带物品出门者, 须由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对所带贵 重物品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实登记。
第十六条宿舍内严禁赌博、 偷盗、 酗酒、 吸毒、 贩毒、 打架、
斗殴。
第十七条职工自行打扫室内卫生,并保持宿舍楼内的干净、 整洁。不得乱扔垃圾、堆放杂物、非机动车辆,不得饲养宠物。
第十八条居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应讲文明、 讲礼貌, 自觉维护 公共秩序,不得妨碍他人正常生活起居。
第十九条居住单身宿舍的职工, 应自觉爱护宿舍建筑物、 附 属设施、公用器具(如:电梯、消防器材、线路、管路、家具、 家电等),规范操作使用各种设施、设备,不得拆除或损坏。
第二十条单身职工宿舍内不准私接电源、 乱拉临时线; 严禁 使用电炉、电热棒、煤气瓶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设施。
第二十一条宿舍楼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严禁 向窗外抛洒物品。
第二十二条员工宿舍安排由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 单 身职工宿舍房间居住定员不足时,管理部门有权安排新入住人 员,任何人不得阻拦。
第二十三条居住单身宿舍的职工不得擅自更换房间和床位、 不得将宿舍(床位)转借转租给他人。 严禁非单身职工、 探亲家属 及其他人员留宿、借宿。
第二十四条单身职工宿舍门锁, 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换, 不得 将钥匙转交他人,若钥匙遗失,自费配制。
第二十五条公司后勤管理部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 对单身宿 舍的消防安全进行定期检查, 单身宿舍居住人员应积极配合职能 部门的检查工作。
第二十六条单身宿舍室内设施,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 原则进行管理,室内设施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污染、损坏或堵塞, 由责任人按原设施标准维修(或赔偿),如无责任人者,由室内 居住人员共同承担(赔偿标准详见附件 2)。
第二十七条宿舍出现跑、冒、滴、漏、电器故障及门窗、锁 损坏现象,由单身职工向负责维修的物业管理部门报修。
第二十八条单身职工宿舍生活设施物品配置标准及消耗品 的配发周期如下:
(一)每人配置家具 1 套(含公寓床、双开门衣柜、书桌、 墙面定制书架、方凳)。每个房间配置空调1 台、窗帘 1 套、晾
衣杆 1 套。
(二)消耗品及配发周期
电热烧水壶两年配发 1 次。
笤帚、簸箕、抹布、拖把、拖把桶、纸篓 1 年配发 1 次。
第五章 住宿分配原则及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分配原则:
研究生及以上:2 人/间;
本科生、大专生及以下:3 人/间;
第三十条公司单身职工宿舍收费项目如下:
(一) 配偶户口在西安市城六区 (新城、 碑林、 莲湖、 未央、 雁塔、灞桥)以外的;第三十一条享受职工住宿补贴的职工,补 贴发放期满后,仍需居住单身宿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床位 收费标准按照 50 元/月/床执行。
(二)参加工作满 10 年以上的。
外单位来公司实习人员居住收取的各项费用参照本公司职 工收费标准执行。
第六章 检查与惩处
第三十二条后勤管理部门、 安全保卫部门不定期对宿舍进行 检查,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职工进行惩处。
第三十三条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安全保卫部门配合后勤 管理部门予以清退。
(一)符合退宿舍条件但仍在宿舍居住的 ;
(二)将宿舍(铺位)转借、转租他人的 ;
第三十四条对于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照公司 《庆安集团 有限公司违规违纪员工惩处办法(试行)》 (QAZ/XR204A)相关 内容进行惩处。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后勤管理部门结合单身职工宿舍日常管理负责 开展年度“文明宿舍”、 “文明床铺等评比和表彰活动,公司职 代会生活福利委员会单身生活管理组对评比流程进行监督。
第三十六条各子公司单身职工的住宿原则:
(一)按规定向公司缴纳“福利设施使用费”的子公司,其 职工住宿与公司职工同等对待。
(二)未按规定向公司缴纳“福利设施使用费”的子公司, 其职工住宿原则上应由其自行解决; 对确实有困难, 暂时无法解 决的, 可以通过签订依托协议, 公司可按照有偿服务的原则解决。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后勤管理部门管理并负责解释。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5
一、 宿舍管理标准
1、宿舍卫生标准
(1) 、床面整洁,床上的被褥等物品叠放整齐划一;
(2) 、地面干净,无死角;
(3) 、墙面、房门、玻璃等,要保持清洁无尘,无破损;
(4) 、保持室内及卫生间干净,无异味;
(5)、保持桌面清洁,不乱刻乱画,上面物品整洁,摆放整
齐;
(6)保持楼道公共部分整洁。
2、宿舍安全标准
(1)、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嬉戏及高音量放收录
机;
(2) 、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有毒、易燃等危险物品;
(3) 、禁止在宿舍内点蜡烛,乱扔烟头;
(4)、遇到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自己和
他人安全。
(5)、宿舍内的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大的现金应 及时存入
银行;
(6) 、员工离开宿舍时,要做到随手锁门,人走灯灭;
(7)、如有朋友探望,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并且禁止留 宿异性;
(8)、照明或电视机、录音机等电器设备,使用完毕或遇突 然停电,
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拨掉插头。
3、公司将于每周检查卫生一次
二、 设置及相应职责
1 、设置:职工宿舍内设有宿舍舍长两名,男女各一。
2、舍长职责
(1) 、定期进行卫生查看;
(2) 、负责宿舍内公共卫生区的值日安排;
(3) 、负责传达上级精神和指示;
(4) 、定期向上级汇报宿舍管理情况;
(5) 、及时了解员工心态,对有晚而未归的员工,进行联系,
确保安
全;
(6) 、了解各宿舍公物损坏情况,及时进行报修;
(7) 、及时传达各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8)、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陷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对宿
舍内一切
不安全因素,一定要及时全面的向相关领导汇报。
3、员工职责
(1) 、积极配合舍长工作,服从舍长安排;
(2) 、自觉整理好个人内务;
(3) 、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及宿舍制度;
(4) 、有特殊情况晚归,应及时向舍长说明情况;
(5) 、处理好自己和其他员工之间的关系,做到礼貌、宽容;
(6)、爱护好公共财物,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
象;
(7) 、应保证外地员工优先住宿安排。
三、 宿舍文化建设
1 .做人礼貌,讲话文明;
2 .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 .保持卫生整洁,房间无异味;
4.培养容洽、团结的员工关系;
5 .房间装饰要美观大方,忌杂乱。
四、 水电费的缴纳
公司共承担水电费 100 元,超额部分由个人承担。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6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学习、 生活和工作, 维护职工宿舍的 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 凡是符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 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厂审查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或总务 部门)安排住宿,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二、 外单位住我厂宿舍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 进入我厂宿舍住宿时, 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 交宿舍所管单位 保卫科查验登记, 后由该单位保卫科办理住宿人员进出厂出入凭 证,否则一律不准进厂住宿。
三、 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 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
给予罚款。
四、 住宿舍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 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 不满者, 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 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五、 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 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 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 10-50 元罚款,各室由室长安排 每天轮流打扫室内清洁,凡不执行者,每次处以 10 元的罚款。
六、 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 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室内电灯 定为一室一灯、 一插座, 灯泡在 100 瓦以内 (从制度下发之日起, 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器具,视为使用处理, 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 50-200 元的罚款)。
七、 厂内单身宿舍,凡室外安装计费电表的,除不准使用 电炉外,可暂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等炊事电器。
八、 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 没收赌物外,每人处以 100-500 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 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九、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 情节轻重处以 10-100 元罚款, 情节严重者, 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并予除名。
十、 严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违者处以 100-
500 元罚款。
十一、 宿舍内安有保险并封条,凡私自拆封条、拆换保险 或因用电过大引起保险丝烧断者, 视为偷电论处, 发现一次罚款 寝室 20-50 元。
十二、 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 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 24 小 时内报告厂保卫科,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 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 10-1000 元的罚款。
十三、 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 或无特殊情况, 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 7 天者, 按自动 放弃住宿权利, 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 同时安排
他人住入。
十四、 住宿舍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必须坚持对号入座 的原则, 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 如需逐换须经厂管理人员同意 后方能更换,违者处以 10-50 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