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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_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办法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篇 1
按照《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等国家有关规定, 结合本单位特点, 建立健全各 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一、建立各岗位防火责任制,各岗位职工明确防火责任区,各级要设有防 火负责人,责任明确,登记备案。
二、将容易发生火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危及人身或财产安全及有重大影 响的部位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对用电用火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 所使用明火、 特殊情况要按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 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 措施。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栅 栏等影响疏散障碍物,严禁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门上锁。
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保管制定规章制度,实 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六、根据消防法规有关规定,建立消防群众组织。配备相应消防器材,并 组织开展演习,提高预防和扑救能力。 、
七、 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 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单位应当保护现场, 接受事故调查,未经公安消防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篇 2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 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 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研究,特制定普通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规划,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单位正常工作两
不误。
(三)配齐配足消防器材,确保消防演习活动正常开展。
(四)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消防工
作出现的新情况、 新问题, 并逐步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 健全消防工作 台帐。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学校 每季应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教育, 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工进行 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处室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加强消防安全防范。
(七)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灭火逃生演 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八)配合区教育局及消防大队开展火灾调查,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 灾原因。
(九)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防火检查制度
防火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并应当填写防火检查记录。 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重点检查以下内
容: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
火安全情况 ;
(十) 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
(十一)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巡查制度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 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
好 ;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 学生宿舍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 2 次。
(七)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 处置的, 应当立即报告。 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 通知人员疏散、 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 名。
●整改火灾隐患制度
(一)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情况必须及时向其所
在的部门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 切不可拖延。
(三)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 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四)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
领导应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
整改资金。
(五)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
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
用。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 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消防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 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二)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 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 物。
(三)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 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乱用。
(四)对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善备用。
(五)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堆放物品。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一)学校内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消防法》有关
规定。
(二)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货物,不准停放车辆和其他有影响疏散的遮挡
物。
(三)安全管理部门每天要进行安全巡视检查,严禁安全出口上锁、堵塞, 保证单位内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四)学校内所有行政教学楼、学生宿舍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设置 疏散指示标志和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五)安全部应对单位各种安全疏散指示牌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损坏要及时
更换维修。
(六)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学 生进行教育培训。
(二)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学 生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三)学校应当每年对教职员工、学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新 教职员工上岗前、新生入学后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四)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5 、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教职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
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并会报火警 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
组织人员疏散。
(六)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七)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 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八)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 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九)对每届新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由德研部组织实施);
(十)学校应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防止用电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凡动用电维修、安装各类用电设备者
必须持证上岗。
(二)非电工人员严禁动用、检查、安装各类用电设备,外来人员要动用电 时必须交用电说明并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后方可作业。
(三)发现用电设施损坏、不安全(包括各类电器)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 汇报。
(四)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插座和电线。
(五)电工安装、维修用电设施时,一律严禁赤脚。
(六)各处室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电工要定期对单位各类用电设备进行检查,
如有发现各类电器、电线等用电设施损坏,及时更换。
(七) 所有办公室、教室等人员在离开时要切断电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为贯彻落实“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搞好我局消防安全管理 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 我局消防安全工作由主管局长统一领导。 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原则, 局法人、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各住户户主分别为防火责任人。
2、 我局职工、 家属人人有责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发现火灾应及时向单位领 导及消防部门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3、我局院内严禁以任何理由燃放烟花鞭炮(春节应在指定地点燃放), 违者 予以罚款,一次两百,以此累计。
4、 严禁在办公室和要害、 重点防火部位及宿舍阳台上存放易燃、 易爆和有 毒物品。
5、严禁在我局院内仓库、档案室吸烟、用火。其周边安全距离内和院内住 宅阳台上禁止燃烧垃圾点火。
6 、烟头不准乱丢,室内废纸、木屑等易燃物要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理。
7、各住户生活用火,应做到人离气关、封火、封灶;严禁液化气灶和煤灶 在一个房间内同时使用。
8 、严禁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壶和乱接电源,凡院内电器设备、线路维修, 必须报局办公室,安排持证电工作业。
9、爱护消防器材。消防栓、水带、灭火器等器材供灭火专用,严禁擅自挪 动;消防通道严禁停车、堆放物品。
10、违反上述规定的,局办公室可分别给予没收物资、通报批评和罚款处 理;造成损失或损失严重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 在消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 细则》有关规定给予表扬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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