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文件编号: 设备管理程序 版本:A0
一、设备添置程序
1、目的:
为使公司各部门的生产设备或设施添置有章可循,增强计划性和规范性,添置合理,成本节约,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1000元以上生产设备或设施添置项目的立项、审批、采购或制作、验收及使用。
3、权责单位:
3.1设备管理部负责本程序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的各项起草工作。
3.2事业部副总负责本程序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的各项审核工作。
3.3总裁负责本程序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的各项批准工作。
3.4如执行部门或个人违反上述规定,处以100—500元罚款。
3.5特殊设备需经总裁审批。特种设备按特种设备管理规定执行采购。
4、设备添置管理程序具体内容:生产设备或设施添置管理程序
(1000元以上项目)
外购设备或外部施工工程
内部制作或工程安装
生产部门提出经审批过设备需求申请报告交设备管理部审核
填写《加工制作、技术改造申请单》,报工程设备管理部审核
设备管理部对申请报告进行评估和初步审核,确认需求数量、厂家、价格等,并进行性价比分析
常规类制作:报价期限为2个工作日内
设备部做初步预算、工期估算
非常规类制作:报价期限为5个工作日内
设备部会同需求部门审核并确定项目造价,需求部门审核确定预算费用、工期。按《1-财务-管理-30-2597经济事项审批权限》审批。
需求部门持《请购单》附《设备需求申请报告》
按《1-财务-管理-30-2597经济事项审批权限》审批
总裁批准的特别设备采购,成立特别采购组。特别采购组负责技术确认、供应商确认、价格咨询、安装环境确认、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责任。
设计室和制造车间开始设计、制造
设备部评审价格后选择采购部门
采购部进入采买程序
设备管理部跟踪工程进度。按供需双方约定,进行监控
厂家或设备部负责设备安装调试
设备管理部会同生产部门对完工设备或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及会签
对不合格项督促厂家或制作部限期整改和保修
使用部门按ISO9000体系进行设备管理各项工作建立档案。设备管理部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
验收合格后,设备管理部负责编写设备编码,将设备登入台帐并建立档案
直至设备报废
二、闲置设备的管理
1、闲置设备和停用(暂停使用)设备的定义
属固定资产的设备连续闲置一年以上,或采购进厂二年以上已进入固定资产而不能投产,或变更计划后不用,但仍有使用价值的设备,以及未计入固定资产的库存积压不用的专用设备、通用机电产品。不在上述范围以内的设备不得作为闲置设备处理。待单设备、临时停用设备属于停用设备。为方便管理也同时纳入本规定范围。
2、闲置、停用设备分类及处理方法:
序号
类别
分类标准
停机时间
处理方法
备注
1
待单
使用中的、临时停机、待单设备
预计1到4周
1. 清机、关闭水、电、气、清洁 、防锈、挂牌标示。
2. 随时检查设备状态。
2
临时停用
产能过剩,暂时停用,还需继续使用的设备
预计1~12个月
1. 就地保存,清机、关闭水、电、气等能源、清洁 、防尘、防锈、挂牌标示(标明停机时间)。
2. 对有问题的设备应该抓紧时间进行维修恢复设备生产能力。
3. 在设备启用前完成设备大修,使设备达到完好标准。
4. 定期检查设备状态。
5. 上报生产系统,对设备调剂使用。
3
长时间闲置
不能确认是否继续使用的、完好的设备。
闲置1~2年
1. 就地保存,清机、断开水、电、气等能
源、清洁 、防尘,防锈、挂牌标示(标明
停机时间),已拆卸分解的设备应当集中
放置并标号记录。
2. 保持原有设备状态。
3. 定期检查设备状态。
4. 上报生产系统和设备管理部,对设备调剂
使用。
4
彻底闲置
确定不再使用的设备
闲置2年以上
可以使用的设备:
1. 清机、断开水、电、气等能源、清洁 、防尘、防锈。
2. 申请专用地点进行设备统一封存、挂牌标示(标明封存待处理)。
3. 报设备管理部,对设备调剂使用。
4. 无法调济的申请出售或报废处理。
1. 无法调济使用,属公司专有不能出售的设备。批准报废后,由设备部解体后再利用。
2. 无法调济使用的设备经报批后,可出售的设备,由有能力出售的个人或部门联系出售。收入部门应给予售出设备的个人或部门给予奖励。
3、闲置、停用设备管理职责:
1. 设备部对设备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有未及时处理的闲置、停用设备,将给于处罚并责令整改。
2. 所有闲置、停用设备必须由事业部派专人负责管理,没有专人负责的由设备所在现场的直接负责人管理,并承担相关责任。
4、注意事项:
1. 对于失去原有功能、已损坏没有维修价值的设备,必须及时申请报废处理,严禁充当闲置设备占用场地。
2. 未经设备部允许不得私自拆卸任何配件。
5、闲置、停用设备未按照以上处理的,对责任人每台20元罚款,同时对所属部门处以
1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期限内未达标的加倍处罚。
三、设备故障上报程序
1、为规范公司生产设备、设施紧急情况下的处理方法,高效处理影响生产或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紧急事件,凡发生的故障满足下述条件,必须严格遵照程序执行:
因故障导致生产线停止运行或有可能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紧急事件(设备、设施、水、电、气等),当事人无能力处理的故障
发生机损或人身安全事故或重大事故
公共能源设施故障:立即通知设备管理部;接到报修的值班人员应立即组织人员紧急抢修
部门自用设备故障:立即通知设备维修人员;接到报修的值班人员应立即组织人员紧急抢修。
10分钟内无法联系上组长,立即通知设备部责任工程师/工程部主任
故障处理超出1小时或重大故障
故障处理超出1小时或重大故障
立即通知设备管理部责任工程师/副经理,组织部门力量抢修。遇阻则上报上一级主管。
立即通知部门设备主管,组织部门力量抢修。遇阻则上报上一级主管。
故障处理超出2小时
通知设备管理部经理、事业部经理组织抢修
10分钟内无法联系上设备部责任工程师/主任/设备部主管/副经理等
报告设备部经理/事业部副总/总裁
2、对故障上报程序的一些补充说明:
2.1、对于因故障导致生产线停止运行或有可能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紧急事件(设备、设施、水、电、气等),不论是否正在查找原因或解决故障,只要满足上述时间条件上的限定,必须根据流程及时向上汇报。
2.2、对于发生机损事故或人身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必须第一时间通知部门经理。
2.3、非工作期间,责任工程师/主任通过了解具体情况后,非重大问题可以考虑是否回到故障现场指导,但必须掌握故障处理进度。
2.4、对于接到汇报后30分钟内无法赶到故障现场处理故障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根据流程及时向上一级主管反映。
2.5、故障处理超出2小时的故障,事后需由责任工程师/主任出具故障调查分析和具体处理报告,并上报部门经理。部门经理根据故障实际情况及处理过程是否违规等情况,决定是否追查相关人员工作责任。
生效日期: 页码:7/8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