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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 务 管 理 制 度 9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一、财务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制定国家制定的财务方针、政策及医院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财务 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不徇私情。
二、建立健全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 求,工作有检查。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协作。
三、根据计划,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 规定的程序的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决算)。
四、组织合理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不符合财务开支 标准和开支计划的要拒付。
五、当好领队参谋,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汇报业务收支、财务管理等情况,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和管理工作。
六、医院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 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会计审核制单后,出纳付款结 算。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主管部门和院领导批 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七、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务,防止拖欠,避免呆账。
八、财务科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资财使 用情况进行监督,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九、银行账号和支票不得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任何人。签发空头支票时必须严格登 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领用支票要办理手续,支票领出不得转让他人,并在 5 天内 交回注销。支票填错,不得涂改,应加盖作废章以示作废,丢失支票要立即向银行挂 失。
十、每月核对银行存款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差错及时查询,做到账账 相符。
十一、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或以“白条”顶现金库存。严禁挪用公 款,或以长补短。出现差错应如实反映,经领导研究处理。
十二、当日收入的现金当日送交银行,编制日报表。收款收据存根及时复核,并
签章。发现差错后能更正的立即更正,需要赔偿的应及时汇报领导,酌情给予赔偿处 理。
十三、做好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的归档、整理、装 订工作。财务科保管一年,一年后交医院档案室部门保管。
二、财务管理制度
一、根据国家对医院实行“全额管理、差额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 管理办法,医院各项收支均应纳入预算内管理。
二、预算编制按照事业发展计划,采取院领导、财务科、业务部门相结合的办 法。由财务科拟定医院年预算,经院长办公室会审议通过,报主管部门批准后,由财 务科统一掌握执行。
三、收支预算要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对预算年度的预测编制。支出要量入为 出,略有结余。
四、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要求、门诊、住院病员当日发生的费用,当日入账,当日 结算,及时报账,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应收不漏。
五、家庭病床,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业余医疗服务、横向医疗联合、咨询服 务等所得收入,均应纳入预算管理。由财务科统一核算。
六、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计 划所规定的用途,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手续,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七、购置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修缮(拆改建)项目,要事先进行可行性论 证和评议,提出可行性方案,经审计科审计后,报院领导审批,方可购买和实施。
八、在院长统一领导下,各项支出由财务科统一安排,掌握使用,根据批准的预 算,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按制度规定及定额标准,实行指标控制。
九、各职能科室预算内开支,要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由财务科审核后执行。超预 算或计划外开支,有关科室要提出书面报告,交财务科审核后,由院长批准执行。
十、固定资产实行财务科负责总账,管理部门负责明细账,使用科室负责台账 (建卡)的三级卡制度。
十一、低值易耗品实行“定额管理、定期核算的”管理方法,根据各科室的实际 消耗情况,核定消耗定额,按定额以旧换新。
十二、药品实行“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消”的管理方法,合理核定药库 和药房储备资金。
十三、卫生材料和其他材料按照“计划采购、定量定额供应”的管理方法,科室 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购买。
十四、专项资金的管理,遵循“先提后用、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按照 规定的用途和开支范围以及开支标准办理。
十五、凡购买国家规定的专控商品,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专控手续后,报上级主管 部门批准方可购买。
十六、凡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药品、卫生材料等财产物资的购买,必须办理入 库,任何人不得以叙述借口以购列支。
十七、本规定未尽事宜,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三、现金管理
一、现金支出范围: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技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格;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零星支出;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二、按照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掌握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及时存入银行,未经 银行批准,,不准坐支,套取现金,不准私自挪用公款和借支私用,不准白条顶库。
三、派人到外地采购,其采购款项,必须由财务科通过银行汇款,不得携带大额 现金到外地采购。
四、预借差旅费,财务科按出差时间长短,路途远近,匡算出所需金额,由出差 人员填制借据,院长审签后借支。
五、对已办妥的收付凭证,要及时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并结出余额。账面金 额要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日清月结。若有长短款要及时向财务科负责人报告, 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六、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及现金支票、空白数据、有关印章、在确保其安全和完整 无损,如有短缺,要追究其经济责任。
七、各类外出人员返回后,一周内必须到财务科结算报销。如有特殊情况,本人 确实无法来结账,应经领导批准,同时要指定他人按期结账。凡逾期不结者,从借款 人工资中扣除。
四、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一、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必须坚持统一领导、计划供应、定额配备、归口负责 的原则。
二、凡本院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和财产物资,必须经保管人员和采购人员办理 入库登账后,方可凭据大财务科报销;否则财务科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三、严格物资领发 、调拨手续。物资的领发、调配和调换,均应填写物资领发 收回凭证,并依据凭证增、减等有关部门的保管帐。调出或调入,应凭领罚单或上级 主管部门的物资调拔单,办理领发或调拔手续,并及时调整财产帐。
四、对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等实行严格审批定额消耗的管理办法。办公用品按 科室热暖定额控制使用,不得突破,医用表格按分配计划执行。超过计划领用须经院 领导批准,追加计划后发放。
五、家具、器具、医疗器械等,实行部门包干使用的办法,填制物资包干登记表 一式三份,物资保管部门及使用部门各执一份。领用时填制的领用单,据以增加部门 包干物资;交回时,填制交回单,据以减少部门包干物资。
六、实行定期清查与随时抽查相结合的管办方法。对医院的财产物资,要每年组 织人员进行一次清查。盘盈或盘亏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告领导及上级处 理。
七、加强物资仓库的管理。保管员对仓库物资要做到心中有数,确保无虫、无 鼠、无霉烂,要提高警惕,防火防盗,对某些积压不用的物资,要及时向领导提出处 理意见,经批准后处理。
八、建立健全并管好物资账。分别设置固定资产账、明细分户账、材料账、低值 易耗品账。会计同保管人员要分工协作,务使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九、私人不得借用公物,特殊情况须院长批准,并须在限期内主动归还。若有损 坏或丢失,应酌情赔偿。
十、不能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要由保管员填制报废单,经设备科、财务科、主 管院长签字,并报上级部门批准后,由保管员或财务科做账处理。
五、财务报销制度
一、对原始单据的一般要求:
(一)发票必须是要发票联和报销联,用复写或计算机打印,不得用圆珠笔或签 字笔填写,存根联、发货联、记账联不能做报销单据。
(二)内容要齐全,抬头、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要填写齐全, 字迹要清楚,金额要准确,大、小写一致,涂改无效。
(三)印章要齐全须有收款单位公章(或收款专用章)及收款人签字(章);事 业单位的收据,要有财务专用章;企业和个体户须是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
(四)自制单据要用墨水笔填写,内容要填齐全。
二、对各项支出报销的审签,实行统一管理,由分管院长签字,再由院长签字 后,财务科方可付款。
三、差旅费报销单,须用蓝(黑)墨水填写。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 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填写要齐全,要有结算人,负责人的签章。
四、购买仪器、设备、材料等各种物品,由器械(总务)科按计划统一购买,各 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自己购买时,须经院领导批准,由器械 (总务)科室验收入库。
五、临时工的工资,保健费,由人事科填制临时工工资花名册,有领筹人、经手 人、院领导签章。
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医院固定资产实行归口(即总务科、器械科、图书馆)管理,分级负责,负 责到人的管理责任制(贵重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技术档 案盒维护保养、交接以及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二、固定资产实行三级财务科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总务、器械、图书的财产物资 会计分别类地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使用科室兼职人员建卡财(台账)(固定资产总 财科目的登记内容及方向,要与明细科目的登记内容、记账完全一致)。各科密切配 合,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账目,要求账物相符,防止物资积压、损坏、变 质、被盗等情况的发生,积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的范围,主要指建筑物和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项价值在规定起 点以上的设备装具、医疗器械仪器设备。具体标准:通用设备单价在 500 元以上,业 务技术专用设备价在 800 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单价在 20 元以上,耐用时 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也属固定资产范围,应按固定资产管理。
四、固定资产的分类归口管理
(一)屋房、建筑物及其各种附属设施,各种车辆、机车设备、锅炉、水暖、电 器、家具、被服及有关设备等,归总务科管理。
(二)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电子仪器、电脑、录像设备及有关医疗、教学、科 研、专用设备等,归器械科管理。
(三)图书杂志及重在文献资料,归图书管理。
五、管理科室对各种固定资产要切实加强管理,记好明细,严格执行采购、验 收、出入库、调扭、变价、报损、报废等手续。对调入、捐赠或加工自制设备,亦应 及时办理编号建账、入库、分配等有关手续,并根据凭证或合理作价,载入固定资产 总财和明细分类账内。
六、各科增设家具、设备、仪器时,均需要事先按规定(或计划),作出计划, 经过审批手续方可购置与供应。如新增设备、家具价值在 200 元以上,科室须报总务 科、器械科,并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方可购置与供应。
七、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物资,须无偿调拨或折旧作价处理和报废时,均须报经 院长审批,并以此据作财务处理。
八、各科领用的各种固定资产,不准随意变动,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科室之间进 行调配时,须经有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对各科室某些不再使用或有多余的固定 资产,管理部门应予调出,以防止物资财产积压和浪费。
九、管理部门每年对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核对一次,发现余缺应及时作出记录, 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按报批手续报院长批准后进行财面调整。需追究责任者, 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十、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房屋及建筑物的地质资料、设计、施工及竣工图 纸,电器、水暖安装路线等有关材料,应归档保存。大型、贵重精密仪器等仪器参照 《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执行。
十一、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范畴,作到合理使用,管理 完善,因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者,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 告,述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加以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罚。
七、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一、医院低值易耗品实行定额管理、定期核销、科室核算的原则。
二、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医用设备单位价值在
200 元以下,通用设备单价在 50 元以下,使用年限不够一年的,均属低值易耗品范 围,但单价在 20 元以上的大批固定资产例外),例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玻璃 器皿、一般用具、脸盆、暖瓶,独立使用的原件、配件等,均属低值易耗品。
三、总务科、器械科,根据医院各科室低值易耗品实际消耗的统计分析资料,并 结合当年医院经费的可能和库情况,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作出采购计划,报院 领导审批后购买。
四、低值易耗品入库前,必须及时认真组织验收办理入库手续。验收时必须注意 质量的检查;
验收中发现问题应立即根据在关规定向供货或运输单位提出,及时办理退换或赔 补手续。
五、库房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科学化,做到存放有序、零整分开、账物对号、固 定存放,便于收发和检查,严防损坏、变质、丢失。
六、严格领退手续,在用低值易耗品,应设立登记簿,登记其分布、使用及消耗 情况,定人保管。使用损耗后,及时办理手续,以旧换新。
七、建立清查盘点制度,坚持日清、月结、季盘点。盘点内容一般包括收发有无 错误、账物是否相符、物品有无变质及损坏情况。
八、清查盘点多年不用的积压、呆滞低值易耗品,对其应按有关规定,积极进行 修旧利废、改制利用、变价出售和调剂处理。使用部门对于领取后多年不用的低值易 耗品,应当办理退料手续。
九、建立对账制度,仓库与财务保持金额账目相符。仓库保管应做到账、卡、物 相符。
十、对管理不善造成国家财产浪费、损失、私人挪作它用的部门或个人,按有关 规定处罚。
八、报废及赔偿制度
一、报废:
(一)凡医疗器材因使用年久,自然老化不能修复;因技术落后、无使用价值; 损坏后无修复价值时,可按程序及规定办理报废手续,予以报废。
(二)需报废的各种器材,必须经维修部门和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出具证明方可 报废。
(三)大型设备仪器报废时,由使用科室写出设备仪器使用后效益分析及报废理
由的书面报告,由器械科、总务科组织鉴定作出评论,经财务科、院长签字后上报部 门批准,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四)报废时由科室填写报废单,一式二份,随同物品一起送交器械科,办理报 废手续。如因责任事故造成器材报废时,还应追究当事者责任。
二、赔偿:
(一)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低值易耗品丢失或损坏,按原价赔偿。工作中不慎损坏 的低值易耗品,按其原价的 50%赔偿。
(二)由于责任心不强,未按要求操作,造成仪器损坏,损坏机年件价值千元以 上,按 10%赔偿;千元以下按 30%-50%赔偿;万元以上者酌情研究赔偿;丢失者按原 价赔偿。仪器损坏后,非维修人员擅自修理,致使损坏加重时,均按此规定处理。
(三)凡故意损坏易耗品,应按原价加倍赔偿,仪器设备的赔偿价格按其使用年 限折旧后确定。
(四)各类物品发生损坏后,对隐情不报者加位处罚。
九、门诊病人退费规定
一、门诊病人因故退费,须持有门诊收据、科室联、检查或治疗申请单或门诊处 方和,经医师或药师、收费处负责人、财务科长、领款人在退款发票上签字(章), 并注明退款原因。当日退费由原收费窗口办理,其余时间的退费在财务科长指定的收 费窗口办理。
二、收费员对手续完备、姓名、项目、金额相符的退费,交微机操作员通过微机 办理退费(冲账)。对不符合退款手续者,收费员要向其说明。
三、收费员、操作员在划价收费是,必须打印病人姓名,项目、金额,以免打印 出收据后,病人款数不足而作废。对未收到款的收据作废,并将其检查或治疗申请单 位或门诊处方便留作附件证明,由操作员、收费处负责人签字,注明原因,以示负 责。
四、收费员要将当天的退款单证及作废收据核对后单独装订,随收费明细账上 报,做到日清日结。
五、收费处汇总会计、财务科稽核会计要逐笔复核,对违反制度、私留病人收 据、不符合退款手续,舞弊行为的视为贪污,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六、有关检查、治疗科室要密切配合、协作,对收费情况进行监督。严格保管好 科室联,要在科室联上盖“××项已检查、治疗、发药”的戳记,科室有专人负责保
管,并汇总交财务科,以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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