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物业管理服务员工考核激励机制
1、 基本原则
1 透明:对团队或员工的突出表现或行为进行公示。
1 及时:保障事件奖励、行为肯定的实效性。
1 多样:注重激励的差异化,不倡导单纯的货币形式。
2、 管理办法
(一)基金奖励范围
激励基金主要用于肯定个人的服务亮点、团队互助、高效执行力、创新 服 务四个方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对外服务展示良好形象,形成口碑效应或传颂故事; 2.日常工作中保持较高工作标准,树立工作标杆或影响他人; 3.超过公司规定的标准或期望完成任务的; 4.主动争取额外任务和紧急任务的,绩效较好者; 5.注重工作方法,对提高工作效率或质量有显著成效的; 6.深刻理解并传承企业文化,引导新员工或同事起主要作用的; 7.用行动影响他人并主动分享工作心得,提高团队或他人绩效的; 8.主动解决技术难点或历史遗留问题的; 9.对意外事故提前预警,化解风险,为公司降低损失; 10.对公司及团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11.及时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件者(当受到处罚或他人检 举时再检举他人者不在此列);
12.公司或项目认为需要奖励的其他事件。
13.所有奖励事项必须有具体的事例或故事证实,若为主观评价不纳入 及时 激励范围(如:奖励事实说明为某员工工作积极、态度端正、经常加班、无私奉 献等类似笼统描述而无具体事实描述不纳入本激励范围)。
14.激励基金不用于公司层、跨部门、跨项目组织的大型活动。
(二)激励事件评选及传播 1.各级管理者作为员工上级,有责任和义务发现、建议、鼓励、确认上述规
定的员工突出故事或业绩,其他同事、本人或客户均可推荐或提议。
2.参选故事或事例必须在透明、公开、公正的条件下评选,讨论未通过故事 必须注明原由和及时反馈给员工/推荐者。
3.各管理者或事件关联者有义务和责任,在显性途径对入选案例进行 有效、 客观的宣导和传播,使奖励更加公开和具有影响力,如晨会、例会通报表扬、内 部张贴公示、内网公告分享等。
4.突出事件或案例,及时提交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形成案例库,通过公 司相 关渠道进行宣扬和鼓励。
5.团队或个人激励奖励事件评选及审批权限如下:
类型 职能部门、管理处员工 职能部门、管理处负责人
提起 本人、同事、上级 管理处、职能部门分管领导
审批 管理处、职能部门负责人 管理处、职能部门分管领导
报备 人力资源部门 人力资源部门
1、 基金额度
1.及时激励基金额度不高于本管理处和职能部门月固定标准工资总额 1.5% (不含绩效、加班工资、福利及保险,扣除缺勤工资),新接管项目或业务变化 较大团队其额度原则上按上月度固定标准工资总额 1.5% ,月度具体标准由人力 资源部门确定。
2.发放参考标准,员工个人不高于 300 元/次。
3.月度基金额度可以延后在下月使用,年度总额控制。但不可将下月的提前 使用。
2、 基金使用管理
1.公司各职能部门、管理处对激励基金进行合理的预算与配置,人力资源部 门按月度、季度、年度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并给予反馈或建议。
2.公司各职能部门、管理处指定专人对员工基金进行专项申请、发放, 按 月度报送人力资源部门备案;职能部门、 管理处负责人的基金发放由公司负责专 项申请、发放。
每年集团对各区域公司各项经营指标进行考核,并将考核与区域公司总经理
晋升、工资和奖金挂钩,同样,区域公司对各管理处亦实施各项经营指标考核, 并与项目经理及整个团队的绩效挂钩。
6、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针对完成任务设立的团体奖金,不包括个人的绩效 考核
6.1 主要考核指标分配原则
1 )收缴率考核指标分配原则
完成集团下达的收缴率考核目标,各管理处根据去年收缴完成情况下达
2016 年收缴率指标。住宅不低于 96% ,商业写字楼为 100% 2 )满意度指标分配原则
各管理处满意度指标:住宅: 80 分;商业写字楼: 98 分(包括租户) 3 )预算考核指标
各管理预算指标:住宅:全部收入的 3% ;商业写字楼:全部收入的 5%。 4)多种经营收入
各管理处物业费应收数 8%
6.2 考核方案
考核方案
满意度≥目标值,每超过 2 分,分值增加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满意度<目标值,扣 3 分,并且每低于 2 分,增扣 1 分
每超过目标值 1% ,分值增加 2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低于目
标值 1% ,分值扣减 2 分,低于目标值 90% ,不得分;商业项
目达到 99.5% ,给予 120%的配分
每超过目标值 10% ,增加 3 分,低于目标 10% ,扣减 3 分,低
于目标值 90% ,不得分
每高于目标值 5% ,加 2 分,每低于目标值 5% ,扣 2 分,完成
额度目标值的 50% ,不得分,低于目标值 50%以下,每低 5%
倒扣 5 分。目标值为亏损项目,每减亏5% ,加 2 分;亏损额度
50% ,不得分,低于目标值 50% ,每超过 5%倒扣 5 分
考核项目
满 意 度 ( 25
分)
收缴率(当期
20 分,旧欠 5 分)
多 种 经 营 指
标
( 10 分)
财 务 预 算 指
标
(20 分)
以四个季度品检平均值作为项目最终得分,前三名,分别给予
1.3、 1.2 和 1.1 奖金系数,后二名给予 0.8 奖金
发生责任安全及各类责任突发事件或责任群体性投诉者,计 0
分
发生非责任入室盗窃案,扣除当月安防条线品检分。
凡发生入室盗窃案件的小区,该小区不得当选当年先进集体,小
区经理及相关条线主管不得当选先进个人
荣获区级以上表彰,如区优、条线先进等,每项加 1 分;获市
级以上表彰及先进加 2 分;获市优者加 3 分。反之,进行相应
的扣分。
品 质 管 控 指
标
( 5 分)
社 会 影 响 指
标
( 15 分)
其它加分项
注:重大责任安全及突发事件,系指此事件发生后,给公司的品牌造成一定 影响,如被媒体曝光、 引起群诉或被集团及招标方点名批评,造成一定影响的事 件。发生特别重大恶性责任事件,扣除主要责任人全部绩效。
6.3 考核奖励措施
6.3.1 完成收缴率、满意度、预算指标、多种经营
6.3.1.1 奖励原则:物业费收入在 100-300 万元的,奖励 5 万元; 300-500 万元的,奖励 10 万; 500-800 万元的,奖励 15 万; 800-1000 万元的,奖励 20 万; 1000-1500 万元的,奖励 30 万元
6.3.1.2 全部完成四项指标的,按照上述奖励兑现;完成三项指标的按照上 述指标的 3/4 兑现;完成二项指标,取消团体奖励
6.3.2 多种经营指标提成
奖励原则:凡完成多种经营指标,且完成预算指标者,公司将多种经营超额 部分 50%预以奖励,如预算指标未完成者,先以多种经营弥补预算指标后,将 剩余部分预以奖励
6.2.3 收缴率指标
奖励原则:在完成预算指标前提下,收缴率每超过目标值 1% ,公司将对超 额部分给予加分。
6.3.4 工作有创新或有亮点,能代表公司作为经验介绍向全国推广,受到 表扬的,奖励 5 万;
6.3.5 各单线年底考核进入集团公司前三名的奖励 5 万
6.4 本考核办法月统计、年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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