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物业公司水电费收取管理规定
水电费收取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水电数据的统计及管理,保证公司垫付的用水、 用电费用能顺利及时回收,保障公司利益,规范水电费收取作 业流程,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范围
适用于解放路步行街一、二期商业及住宅抄表式用户。
第三条职责
(一)财务部负责水电报表的审核、分析,提供插卡式用 户营业售水(电)日报表,确定水电费收取单价,制作用户月 度水电费收取明细,水电费收取,月度水电费收取完成情况的 统计、分析和监督。
( 二)运行部负责每月水电表查抄,水电报表的制作,垫付 水电费的办理、缴费和报销,协助财务部水电费收取
(三)客服部负责根据财务部提供的用户月度水电费收取 明细向各用户发放水电费收取通知
(四)工程部负责水电计量表计的配套及完善工作
(五)商业公司负责协助财政部水电费收取工作
第四条作业流程
(一)运行部查抄水电,每月 10 日— 17 日为水电表查抄 时间,各抄表员必须在水电查抄记录表上签字并对数据的准确 性负责。
(二)财政部每月 12 日(遇苏息日或节沐日顺延)向运 行部提供插卡式用户一个月度内营业售水(电)日报表。
(三)运行部每月 25 日办理垫付水电费借支和缴费工作。
(四)运行部每月 26 日—28 日按照水电查抄记录表、营 业售水(电)日报表、水电缴费计较公摊、电损并制造月度水 电报表上交财政,填写报销结算凭证办理报销手续。
(五)财务部每月 29 日—30 日审核、分析水电报表,制 作用户月度水电费收取明细发往客服部
(六)客服部每月 1 日按照财政部下发用户月度水电费收 取明细向各用户发送水电费收取通知
(七)每月 2 日至 10 日财务部收取上一月度水电费,并 统计、分析水电费收取完成情况,如有必要向客服部和运行部 发送协助收取水电费通知单。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