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可燃粉尘主要包括(有机粉尘)和(无机粉尘)两大类。
2、消防规划的基本内容包括(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把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
4、防火门按照耐火极限可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防火门。
5、甲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米。
米。
6、柴油发电机房布置在高层建筑和裙房内时,可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二)层。
7、一、二、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门厅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不燃烧体。
8、国家标准将内部装修材料按燃烧性能划分为(四)级。
9、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的疏散门的最小净宽度是(1.4)m。
10、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可划分为(A、B、C、D、E)五类火灾。
11、甲类厂房一个防火分区内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平方米,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
12、消防电气验收与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消防供配电设施检查)、(火灾应急照明检查)和(疏散指示标志检查)。
13、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14、《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06号令)适用于 (新建)、 (扩建) 、(改建)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
15、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应当遵循 (公正、严格、文明、高效)的原则。
16、消防机构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实行(主责承办 、 技术复核 、 审验分离 和集体会审)等制度。
17、开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有(雨淋系统)和(水幕系统)。
18、公安部第106号令规定,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应当向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19、公安部第106号令规定,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应当向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20、行政处罚种类新调整,设定了(警告)、(罚款)、(拘留)、(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执业)。
21、人员密集场所一般要求每一个防火分区的安全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
22、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须按规定配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23、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24、《消防法》规定,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25、甲类库房的最多允许建筑层数是(一)层。
26、剧院、电影院、礼堂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容纳人数不超过2000人时,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
27、一、二级单层、多层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 米。
28、高层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3)米。
29、高层民用建筑与一、二级耐火等级多层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9)米。
30、甲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2)米。
31、甲类仓库与重要的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 米。
32、城镇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其道路中心线间距不宜超过(160)米。
33、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 m。
34、二类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5、甲、乙、丙类仓库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h 。
36、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门洞时,其净高和净宽不应小于(4)m。
37、民用建筑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h。
38、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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