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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室内装饰设计合同
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合同编号:
发包人(甲方):
设计人(乙方):
签订日期:
发包人(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项目的室内装饰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委托及工作内容:
甲方委任乙方担任本项目之专任室内装潢设计方,并指定本项目主笔设计师由乙方的 担任,乙方同意接受此项委任。
乙方工作总配置表如下:(根据不同项目的设计工作不同,本项目人员配置为4人)
第三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服务范围及价格明细见下表。
项目名称
装饰风格
硬装设计部分
设计范围
设计面积(㎡)
单价(元/㎡)
总价(元)
合同约定室内全部
214
软装设计部分
合同约定室内全部
214
合计设计费(含税)实收:
注:以上为纯设计收取费用。硬装工程造价控制在___________________元/㎡为设计参考。
注:
1、 以上为纯设计费用报价。
2、 此合同签订按以上单价及面积数收取设计费用。并以合同附件形式附在总合同内。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原建筑各专业施工图纸电子文档
1
2
设计任务书
1
说明
1、甲方有配合乙方提供原建筑图纸等设计资料的义务,如因甲方无法提供所必要的设计资料,造成乙方工作人员设计工作中需额外增加工作量等情况,乙方酌情收取部分费用。
第五条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图纸:
精装设计部分: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工作流程
概念设计阶段,
1.现场尺寸的获取。对设计对象的建筑结构初步了解。
2.项目基础资料分析,平面布局功能分区论证及明确功能要求。
此阶段提交成果包括:
A. 设计说明
B. 平面规划图纸一份,含平面布置图
C. 表达概念设计的相关意向图片,设计元素的提炼
D. 电子版演示文件
E. 该阶段将安排二次汇报,与业主进行讨论及意见交换。
1
初步沟通后,5日内提供平面方案
2
方案设计阶段
1.深化概念设计成果,综合考虑光影、空间及色彩关系。考虑项目定位和室内装修硬装价格标准。(室内装修硬装价格标准由甲方提出要求,并以_______元每平米,在书面设计任务书中说明。)
2. 硬装空间的主要材质应用及软装基调定位。
此阶段提交成果包括:
A. 电脑绘制效果图一套(各个主要空间效果图,详见效果图制作列表并提供精装打印图册1份和电子光盘两份)。
B. 此阶段会安排二次汇报,与业主交换意见,对设计内容进行讲解说明。
概念设计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 15个工作日完成。
3
扩充设计及施工图阶段
装修专业:
设计说明及表格:
封面、图纸目录、施工图设计说明、防火专篇、室内装修材料配置做法编号表、室内装修材料表、室内装修材料做法表、门统计表、家具统计表、灯具统计表、卫生洁具及配件统计表、装饰饰物统计表、平面分区图(需要分区时)
平面:
各楼层(各分区)现状平面图
各楼层(各分区)墙体定位图
各楼层(各分区)墙面做法图及剖立面索引图
各楼层(各分区)平面布置图
各楼层(各分区)平面局部放大图
各楼层(各分区)顶面综合布置图(空调点位、灯具点位)
各楼层(各分区)灯具定位图
各楼层(各分区)灯具连线图
各楼层(各分区)强弱电点位图
各楼层(各分区)给排水点位图
各楼层(各分区)地坪材料终饰图及地面节点索引图
(剖)立面:
各房间剖立面图
节点图:
各墙面、天花、地面、固定家具节点图
物料材质清单列表一份
1
效果图确定后甲方签字。于15日后提供施工图图册
软装设计部分: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工作流程:
概念设计阶段:
1. 现场尺寸复核
2. 家具概念选型及配色方案设计;
3. 灯具概念选型及尺寸确定;
4. 配饰选则及配色方案设计;
此阶段提交成果包括:
A. 设计说明
B. 家具配饰平面规划图纸一份;
C. 表达概念设计的相关意向图片,设计元素的提炼
D. 电子版演示文件
E. 该阶段将安排二次汇报,与业主进行讨论及意见交换。
1
精装设计方案确认并支付软装进度款后5个工作日
2
工作流程:
软装深化设计阶段
1. 家具尺寸及材质确认;
2. 灯具尺寸及材质确认;
3. 艺术品陈设选型,尺寸及材质确认
此阶段提交成果包括:
A软装物料清单一份
B.推荐供应商联系方式;
B.电子版文件一份
C.此阶段安排汇报一次
1
软装概念方案确定,并支付软装进度款后7个工作日
3
工作流程:实施配合阶段
此阶段工作内容:
1. 提供软装摆场指导不低于2次
2. 现场验收配合
甲方软装实施过程中。
说明
1、上列表中所列文件图纸份数要求均包含在设计费中
2、如因乙方在设计上的错误或自查所出具的变更图纸,此部分的图纸费用应由乙方负责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工作日期以甲方提供给乙方必要的设计资料,并且乙方对项目进行实际量尺后的第一天开始算起,如遇不因乙方原因的任何延期因素,则乙方向甲方提交工作的日期自动顺延。
第六条 如因甲方或非乙方原因的设计变更增晒蓝图或甲方所需施工图超过合同约定时按成本价另行收费,
1 乙方工作开展以甲乙双方对于风格和空间分割的充分沟通基础之上。
3、 甲方在收到每个阶段由乙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均应给出书面确认函。如有修改需三个工作日内给出书面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对设计文件的认同及确认。若甲方没有按照条款支付,乙方有权暂停或拒绝下阶段工作,直到阶段设计费用结清为止。甲方对于已确认部分,可以就不超过总设计面积15%部分提出修改意见一次,超出此范围的修改乙方将按面积加收设计变更费用: 元/平米;
第七条 设计酬金付款进度表:
甲方对乙方精装设计费用付费进度表
付费次序
阶段
付费金额
(元)
酬金%
累计总酬金%
首付款
签订合同三日内
开始设计工作之初。
30
30
二期款
方案设计阶段
效果图确认后,施工图设计前
35
65
三期款
施工图设计阶段
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完成后
25
90
四期款
招标配合
图纸答疑
5
95
尾款
施工配合
完成现场服务,项目验收合格
5
100
合计
100
100
注:施工图设计阶段完成后,含设计师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不低于5次。
甲方对乙方软装设计费用付费进度表
付费次序
阶段
付费金额
(元)
酬金%
累计总酬金%
首付款
签订合同三日内
开始设计工作之初。
30
30
二期款
方案设计阶段
设计概念方案确认后
40
70
三期款
深化设计阶段
采购清单确认后
25
95
尾款
实施配合阶段
实施摆场指导完毕
5
100
合计
100
100
说明:
1、上述设计费用为纯设计费用(设计面积以实际设计面积结算,单价不变)。
2、设计人应按双方同意的进度计划表提供设计文件及图纸(详第七条)。
3、天花图设计需与消防、空调设计相结合。(此室内设计部分不含专业消防设计及专业空调图纸)
4、上述价格包含:设计方案概念、效果图、硬装部分施工图设计和深化、饰面材料手册,强弱电系统图,空调改造图纸(主风机到出风口段),。
5、设计师不包含服务:
(1)建筑结构、消防系统、绿化
(2)除原定至现场指导次数外之驻工地设计师的费用;
(3)工程统筹及协调工作;
(4)国内报建手续,如消防及装饰报建等。
第八条 合同工期:
工 作 内 容
持续时间
起止时间
备注
1
设计
阶段
方案设计
提供方案设计成果,甲方对此进行审核
18天
从签订合同并预付定金后日期为开始时间
根据甲方的修改意见,提供修改后的方案设计成果
6天
施工图设计
出具施工图纸
16天
自方案效果图确认,且设计费尾款到账起计算
材料选型清单
2
施工阶段
现场配合
5次
注:以上为每个单项设计的工作时间。
现场具体施工日期由甲方确定,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 甲方责任
9.1.1 甲方负责督促检查设计进度、设计深度、参与各阶段的设计管理:负责审定乙方的所有设计成果。
9.1.2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定合同)重新明确有关设计条款外,并按乙方所增加耗费的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增付的设计费的资费标准不得高于合同所定的标准。
9.1.3 合同签订后,甲方已同意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此类设计费已包括在付费额合计之内。
9.1.4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建议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9.1.5 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品牌用于广告宣传(只限于本设计合同项目),并不另支付费用。
9.2 乙方责任:
9.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9.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国家建筑规化设计标准及法规,以及天津市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标准及法规。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设计标准及法规;
现行天津市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标准及法规。
9.2.3 甲方专业人员或聘请的专业人员有权指导乙方编制扩初图、施工图、变更图及施工详图和指定深度要求。甲方实施对设计的全过程监控,并不意味着设计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应承担自身的设计质量责任。
9.2.4 双方协商并同意,在乙方向甲方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设计图后,即视为乙方提供的为合格的、满足国家有关规范、规定的产品。
9.2.5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乙方应对设计成果的正确性全面负责。
9.2.6 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9.2.7 乙方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和施工图交底。并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修改。乙方参加规定的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并在有关验收文件上签署意见,参加必要的相关会议。
9.2.8 乙方的全部设计成果属甲方所有(即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并不得在苏州地区设计类似的产品。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9.2.9 乙方应提供确定本项目设计团队(含设总、各专业负责人、主要设计人员)并报甲方
同意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换主要设计人员。
9.2.10 按甲方提出的合理进度变化要求,乙方应绝对的配合进行工程设计,按确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图纸及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乙方应配合甲方,对于现期与后期服务上须随叫随到,并积极及时的处理好工程上与设计内容有关的一切问题包括每周派相关项目负责人到现场检视及参加甲方召集的工作例会。
9.2.11 对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设计及深化时,乙方须要充分研究,配合提出建议及采用较经济的设计,建造方法,材料和配备,使之满足甲方要求,尽量降低建造的成本。
9.2.12乙方应提供按图纸施工所采用的材料或设备的国家标准,并审查具体材料和替代品是否合适、是否易于采购、是否符合当地居民的习惯和期望、是否符合当地施工惯例、是否符合技术规格或国家标准等。
9.2.13乙方必需有系统地、全面地检查施工图,以确保设计、施工图中各相关专业工程的“错、漏、碰、缺”等问题,在施工时,已经获得完善解决。
9.2.14在任何阶段,如乙方对图纸进行较大设计变动时,必须替换旧的施工图纸。并在修改后及时通知和提供正式的变更图纸给各相关单位。修改应当全面,并清楚地显示在平面、立面、剖面或相关的图纸上。
9.2.15乙方应对修改的图纸和设计变动进行变更编号管理。在每一份新的设计图纸右上角以简单记述修改内容、标注日期、签名、并用英文字母前缀的新编号代替作废的设计图纸编号。同时,应在更新的设计图纸上清楚地圈出变更有关部分,同时提供与其相符的电子文件及光盘2张。
9.2.16配合甲方确认材料样板及清单。施工中配合甲方材料封样。
9.2.1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设计中采用尚未成熟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
9.2.18方案设计经甲方及部门审查后,提出在原定任务书或设计委托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并不得影响设计工期。
9.2.19乙方应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在不降低功能和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甲方确认的限额设计值/工程总造价进行设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在甲方进行本设计所涉及工程的建设过程中,乙方应指定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在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并参加设计图纸会审和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在接到甲方至少一天提前书面通知后,乙方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每缺席一次,应承担500元/次违约金,累计缺席五次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甲方已经确认的图纸工作量办理结算,同时,乙方应按设计已收费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2 由于乙方提交的概算不准确或未按照甲方的设计要求设计而造成造价高于设计限额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在能够及时发现并能补救而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与甲方配合查找原因或修改设计的情况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高于已收设计限额部分造价的10%的赔偿金;若无法修改补救,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高于已收设计限额部分造价的50%的赔偿金。
10.3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10.4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逾期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10.5 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所产生的造价或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执行。赔偿金最高位本合同的额款。
10.6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10.7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付的设计费。
10.8 甲方解除合同或乙方解除合同者,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已提交的相应成果。
第十一条 文件的版权/著作权
本项目所涉所有设计、说明、文档、材料、设计规范、材料样品及其它设计作品之著作权,属乙方所有(以下简称“著作权材料”)。所有未经乙方同意而擅自在本项目以外使用著作权材料,均视为未经授权而侵犯乙方之著作权。甲方在本项目范围内享有著作权材料的所有权,可以用于指导施工、对外宣传、出版相关的宣传品、刊物。除非事先获得乙方之书面同意且符合双方可达致之条件,甲方不得擅自将本著作权材料用于其它项目。
乙方应保证其提交的设计成果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或其它合法权利,否则应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12.1 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12.2 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12.3 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三条 其他
13.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3.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天津市仲裁委员会,按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天津仲裁;
(二)依法向项目所在地所属人民法院起诉。
13.3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家、供应商。
13.4 甲方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13.5 甲方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3.6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13.7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8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3.9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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