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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巡查检查报告(通用6篇)
篇1:巡视巡查检查报告
某某公司巡视巡查反馈意见的
自查整改报告
按照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通知》(某某A党发„2018‟43号)要求,某某公司党委、纪委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严格落实,组织所属各单位和机关部室负责人及时召开专题会,结合公司实际详细解读部署210项问题清单,为完成自查整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近期,公司纪委对问题清单自查整改情况进了汇总、整理,形成了自查整改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的领导作用发挥方面
(一)政治站位不高,贯彻“两贯彻一落实”不深入情况(第1-13条)
关于第1、2、3、4条,不存在此类问题。两级领导班子能够深入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学习贯彻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总书记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印发《某某公司党委关于学习贯彻北京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有关事项的通知》(北巴党发„2017‟25号),并严格落实各项工作。
关于第5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党委制定了《某某公司党建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北巴党发„2017‟16号),1 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八个方面列出了35项评价要点,并与各单位党组织签订了党建责任书,进一步确保了党建工作责任的落实。
关于第8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已落实“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工作。
关于第11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将党的领导融入到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结合上市公司的特点,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将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同步研究修订了《党委(扩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强化党委会议是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的前置程序,突出了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关于第12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领导班子能够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及面临的各种挑战深入思考,不存在“各忙各的”现象。
关于第13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党委印发《某某公司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巴士党发„2013‟29号),《某某公司关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北巴党发„2015‟15号),《某某公司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北巴党发„2017‟23号),公司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按照要求,扎实落实党的主题教育。
存在的类似问题:关于第7、9条,某某公司部分下属 2 单位,围绕企业中心工作部署推动党建创新不够;学习贯彻仅停留在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一般传达、简单研讨,结合实际见成效的工作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要结合企业经营管理特点,理论联系实际,杜绝两张皮;二是开展中心组学习,要针对实际问题进行研讨,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和学习笔记。
关于第6、10条,不涉及本企业。
(二)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到位情况(第14-28条)关于第14-28条,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制定下发《某某公司党委关于做好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北巴党发„2018‟6号)和《某某公司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规定(讨论稿)》,落实“三个纳入”要求,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情况通报、会商研判、风险防控、管控处置、督查考核等制度机制,健全了意识形态专项工作细则;二是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把关定向,管理好各类宣传媒体平台,同时继续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充分利用网络舆情监测平台,实时监控舆论导向,切实维护好企业意识形态安全。三是将企业文化建设持续融入企业中心工作。2017年,公司党委不断健全企业文化建设评价标准,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贴近中心工作的企业文化建设活动。并为所属各单位配发了2017年集团公司新版企业文化手册,使企业文化工作的运行机制在基层得到推广;四是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 3 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存在的类似问题:关于第14-28条,某某公司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统筹部署,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党委要求落实相关文件,但是在公司所属的部分单位仍存在不足:如所属部分单位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的认识理解还不够深刻;意识形态敏感性不强,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不了解、不熟悉、不掌握;对网络舆情的复杂性认识不充分;在社会上发生重大复杂的舆情事件时,未能对干部职工进行及时教育引导;党支部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部门和干部队伍不健全,工作责任不明晰、不到位,工作力度不足,也没有建立有效的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机制。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某某公司党委关于做好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北巴党发„2018‟6号),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更高的位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培训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重视程度,重点在于全面认识,熟悉、掌握相关工作内容,决不能将意识形态工作简单理解为宣传工作;三是提高意识形态敏感性,要通过讲党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将社会上发生的重大复杂舆情事件进行分析解剖,从而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敏感性;四是为适应某某公司新媒体发展建设和经营管理需要,构建统一规范、安全高效的网络信息发布平台,传播优秀企业文化,防范新闻舆情风险,公司重新修订了《某某公司网络信息媒体管理办法(试行)》,同时 4 制定了《某某公司微信公众号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三)落实加强党的领导措施不力情况(第29-44条)关于第30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党委不折不扣传达落实北京市、集团公司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市委书记蔡奇同志和集团公司党委书记王春杰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同时下发了《某某公司党委关于开展党建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北巴党发„2017‟52号),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督查内容,逐项对照检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关于第31、32、34、35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将党的领导融入到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对《公司章程》《党委(扩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坚持党组织会议是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的前置程序,突出了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关于第33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按照市国资委《关于落实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国资„2017‟101号),以及《某某A集团公司关于推进“压减”工作的通知》(某某A资产发„2017‟802号)的文件精神,某某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在2018年初开展了亏损企业“压减”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整体经营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绩效考核工作均能按照《某某公司管理人员薪酬激励方案(试行)》(北巴人力发„2017‟24号)执行,绩效考核奖罚分明,无违规现象。
关于第36-41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党委及各单位 5 党组织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要求,重新修订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决策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范围、批准决策层级、审批备案权限、决策实施程序、责任追究处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逐条的梳理和细化,坚持集体决策制度,有效杜绝了以传签代替决策的问题出现。
关于第42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某某公司严格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凡涉及关系职工自身重大利益问题,公司都按要求履行职代会报告批准程序,确保职工的民主权利得到保证。
关于第43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规范基层党支部设置的指导意见》(京组通„2016‟10号)的规定,某某公司党委对所属各党组织的设置进行了自查,不存在此类问题。
关于第44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某某公司高度重视依法治企,从公司成立起就聘请法律顾问,为公司重大决策和股东大会提供法律鉴证,并于2016年成立法律事务部,法律事务部参与重大决策可行性研究论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合同管理放管服试行办法》遵循线上运行、权责相当、应审尽审、协同推进原则,确保合同审批流程规范。
存在的类似问题:关于第29条,某某公司所属部分单位党支部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职责不够到位,以党支部名义研究发展战略相对较少,研究谋划企业发展思路和举措少。
整改措施:一是要转变思想观念,积极参与企业经营管 6 理,摒弃党政分家的观念;二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政治方向,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三是要强化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职责,要从企业经营实际出发,充分谋划企业发展思路和举措。
(四)应对发展能力不足情况(第45-53条)关于第45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党委始终把政治定向与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在事关企业长远发展的重大改革、重要举措、有效管控方面集体研究,集中决策,主动融入中心、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关于第47-51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某某公司制定了“十三五”发展规划,规划中明确了公司的发展战略、各业务板块的定位及发展规划。在公司的每年行政报告中,都会对当前国内、北京市的政治定位和经济形势进行剖析,并根据北京市的相关部署和发展规划,制定公司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在行政报告中,详细分析公司在经营和管理上遇到的问题,找出应对措施,积极主动地去解决问题,不存在对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研判不足、谋划不够的现象。公司党政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分子公司经营情况汇报,分管领导不定期到下属单位开展调研,与各分子公司主要领导进行沟通,排摸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治企兴企的责任感使命感不强,调查研究不够的情况。
存在的类似问题:关于第46、53条,某某公司所属部分单位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开拓进取精神不强,攻坚克难能力不足;对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研判不足,谋划不 7 够,有等靠要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凭老经验办事的问题,改革创新的紧迫感不够强;创新驱动引领发展严重不足,对科技创新战略认识不高,创新投入不足。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激励斗志,振奋精神,发扬“奋斗”精神,以实干、务实的态度开展工作;二是对于公司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年龄普遍偏大,难免存在凭老经验办事的问题,要加强工作调研,积极听取意见建议,避免武断决策、凭老经验办事;三是加大对于创新驱动的认识和投入,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盈利能力。
关于第52条,不涉及本企业。
二、党的建设方面
(五)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履行党建领导责任不到位情况(第54-77条)
关于第54-57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印发《某某公司党委关于学习贯彻北京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有关事项的通知》(北巴党发„2017‟25号),以及主题党日制度、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党员积分管理工作等制度,严格按照各项要求执行,通过开展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建考核工作,促进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关于第58-60、66条,不存在此类问题。从2016年起,某某公司党委连续3年开展了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并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具体点评、指导。
关于第61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将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公司章程,8 坚持党组织会议是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的前置程序,突出了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关于第62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某某公司和所属各单位单独召开经理办公会和党委会(总支委会、支委会),并按照相关制度严格执行。
关于第63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党委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党建工作,严格执行“党建考评结果与年度绩效挂钩”的总体要求。
关于第64条,不存在此类问题。2016年,公司党委完成了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悬挂《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关于第67-69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党委书记责无旁贷的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积极开展学习,现阶段公司党建工作领导分工和机构设置符合发展需要。
关于第71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党委严格做好党组织换届选举,并指导所属各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关于第72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党委坚持定期开展专题讲座、集中培训等活动,不断提升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人员的党务知识水平。
关于第73、74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党委制定了《某某公司党建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北巴党发„2017‟16号),与各单位党组织签订了党建责任书,进一步确保了党建工作责任的落实。
关于第75、76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党委落实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试点和领导联系基层党支部工作,深入开展调研,督促指导基层党支部工作落实。
存在的类似问题:关于第65、70、77条,某某公司所属部分单位党建工作与企业经营发展结合不够紧密,实效性不强;机械执行上级部署,工作创新少;班子成员的党建责任意识不足,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党建工作研究部署督导不经常。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全面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二是结合各单位公司实际,结合实际落实文件部署,要积极研究公司形势、职工队伍、面临的问题等,因地制宜才能取得好的效果;三是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的党建责任意识,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督促检查。
(五)党的思想建设弱化情况(第78-89条)关于78、79、81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党委定期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开展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集中培训等活动,发放学习书籍材料,参加公司和集团公司举办的学习培训班,提升学习效果。
关于第82、83、85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党委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2017年结合公司经营特点开展了“学思践悟、五问五带头”,以及红色观影、参观、征文等主题党日活动,促进支部活动更有活力。
关于第86条,不存在此类问题。组织离退休党员参加 10 集团公司报告会、座谈会、学习讨论会等,使老同志在学习、讨论中,坚定理想信念。不存在京外、境外党员。
关于第87、88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把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和新部署、新要求,作为党委中心组和全体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构建完善“五大体系”建设,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转变作风,坚定信念,推进理论学习与企业中心工作深度融合。
存在的类似问题:关于第80、84、89条,某某公司所属部分单位党的思想建设流于形式,理想信念教育表面化,理论联系实际有差距;发挥思想引领作用不够;两级组织有部分班子成员没讲过党课;党员管理教育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理想信念教育,要结合企业经营特点,通过开展党员参与度高的党日活动,促进党的思想建设显成效。二是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提升自身素质,结合主管工作和党建责任,讲一次党课;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提升党员的荣誉感、责任感,更好地发挥表率作用。
(七)基层党建基础薄弱情况(第90-106条)关于第91-96、98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及各单位党组织能够按照要求执行好“三会一课”制度,并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按照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开展好积极分子和党员培训;每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选拔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开展学习活动;以党支部工作手册为抓手,指导基层党支部履行职责、落实任务,并纳入到党建工 11 作考核。
关于第97、102、103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规范基层党支部设置的指导意见》(京组通„2016‟10号)的规定,某某公司党委对所属各党组织的设置进行了自查,不存在此类问题。
关于第99、100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完善建立《关于健全规范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的规定》《关于试行开展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的安排》《关于试行开展党员积分管理工作的安排》(简称“三项工作”),基层支部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按照《某某公司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每年以党建述职和党员民主评议为契机,按照计划去学习,确保理论学习常态化取得实效。
关于第101条,不存在此类问题。2017年,公司党委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制度文件。各单位党组织也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2017年度党费和党建活动专项经费使用计划,从上到下确保党费和经费的使用统筹合理、合法合规。在履行党费和经费的审批程序上,公司党委进一步明确审批流程;在管理上,将公司党费账户交由公司财务部专项管理,履行相关财务制度,确保党费的使用和管理科学严谨。
存在的类似问题:关于第90、104、105、106条,某某 12 公司所属部分单位党务干部配备不到位,工作力量薄弱;党务工作基础不扎实,台账管理欠规范;党务干部普遍身兼数职,党建工作投入精力明显不足,结合实际开展党建工作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对党务干部的培训考核,要着重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以适应当前的党建工作形势;二是提升党务干部的责任意识,培养、扩充党务干部队伍,提升党务干部队伍整体能力水平;进一步科学规范基础工作流程,理清台账管理工作,将其纳入党建考核。
(八)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工作不严格情况(第107-120条)
关于第107-116、118、119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党委将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的人事任免规则,不折不扣地运用到了公司内部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及管理人员的调动上;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党委的要求,将干部人事管理职能从人力资源部划转至党委工作部;制定了《某某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了选人标准和用人程序;制定了《某某公司党委贯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下”的标准。选拔程序规范,在干部选拔中履行谈话推荐程序,进行个人有关事项核查,采用票决制。不存在中层领导干部“破格”提拔,中层干部提拔任职均实行试用期。
按照《某某A集团公司党委关于从严做好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以及 13 在企业兼职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公司相关工作;按照集团公司党委要求做好因私护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领导干部休假管理规定》(北巴党发„2015‟12号)。不存在干部违规持股问题;不存在干部管理失管失控,吃空饷、违规经商办企业等专项清理工作落实不够等问题。
存在的类似问题:关于第117、120条,某某公司对培养干部、引进人才规划不够,没有结合事业发展同步研究;干部轮岗交流机会少,后备干部培养使用的途径和办法不多。
整改措施:要积极制定干部培养计划,有针对性的选拔、培养各方面人才,提供锻炼的岗位和机会,为公司今后发展奠定人才基础。同时,加强年轻干部和员工队伍的培养和锻炼,提高业务水平,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三、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九)党委主体责任缺失情况(第121-144条)关于第121-133、135-139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某某公司能够按照《某某公司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某某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及《某某公司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工作的实施细则》等规定安排、部署工作,按照要求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布置会,能够逐级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挂钩联系点制度,按要求 14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工作,每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督检查考核,严格执行考核结果的运用,近年来,公司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逐渐再提高,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也在不断向好发展,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关于第140-144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纪检监察部通过翻阅台帐、查阅资料未发现上述条款涉及的相关问题。公司纪检监察部严格按照查办案件“24字”方针,对信访举报进行调查核实;组织观看各类警示案例,举一反三,使公司范围的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按照《某某公司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北巴党发„2016‟31号)的文件精神,公司配备配齐了纪检干部。
存在的类似问题:关于第134条,公司纪检监察部对下属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工作指导不足,仍有部分单位存在记录不规范、个别领导干部记录内容雷同空洞,联系实际较少现象。
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工作的考核和培训制定,强化对全程记实填写内容的培训,明确填写要求,规范填写标准。
(十)纪委监督责任缺位情况(第145-168条)关于第145-152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某某公司纪检监察部严格按照《某某公司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及时检查、督促公司党委领导履行主体责任、对同级党委开展日常监督,充分发挥纪委监督作用,贯彻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精神,15 每年根据干部提任人数不定期开展新提任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能够对监督事项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公司纪检监察部按照要求制定了相关制度,单独设立了纪委、纪检监察部、配齐了专兼职纪检干部;经公司纪检监察部翻阅近1年来的纪委会记录,不存在未召开纪委会,没有记录的情况。
关于第153-155条,不存在此类问题。经过公司纪检监察部调阅近2年的信访卷宗,查阅今年信访工作档案,未发现信访件办理拖沓,未建立信访报送机制,信访件办理不严肃,信访件管理不规范,信访件丢失等问题。
关于第156-159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纪检监察部严格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职责,本着有案必查、有线索必追查的原则规范执纪,通过自查未发现以上相关条款涉及的相关问题。
关于第160、162、163条,不存在此类问题。通过公司纪检监察部自查发现,公司能够严格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原则,对违规违纪人员严格处理;能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警示教育,抓早抓小”在前;严格落实市国资委审计发现问题的反馈意见,及时自查整改。
关于第164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某某公司落实纪检、审计、法务、财务等部门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动机制会议,研究、通报、会商、部署联动工作,公司不存在此类问题。
关于第165-166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某某公司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和人员覆盖要求开展警示教育,不存在此类问 16 题。
关于第167-168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某某公司能够严格落实由党委牵头的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工作,纪检监察力量按规定标准配备、配齐,且人员素质均达标,分工明确,各尽其职履责,不存在上述条款问题。
存在的类似问题:关于第161条,公司纪检监察部在主动发现违纪违规问题上方法手段有限;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警示教育前2项多,“抓早抓小”不够经常,力度仍有待提升。
整改措施:打破监督形式局限性的束缚,拓宽监督渠道,联合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力量,变被动为主动;进一步提升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的力度,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真正成为常态,抓早抓小突出作用凸显。
四、作风建设方面
(十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情况。(169-187)
关于第171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某某公司严格遵照某某A集团公司关于印发《某某A集团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不存在超标用房现象。
关于第172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某某公司严格遵照《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务车管理规定(试行)》和《某某公司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试行)规定》执行,目前没有领导干部既配备公车又领取车补、借用司机、超编制 17 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等情况。
关于第173-178、180-185、186、187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某某公司始终重视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某某A集团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以及《某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中财务支出审批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文件执行。同时,各单位及人力资源部、工会、综合管理部等相关部门,查阅《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机关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某某公司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版)》《某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集团公司关于转发<北京市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通知>的通知》等相关制度文件,此类问题不存在。
关于第179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按照集团公司党委要求做好因私护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领导干部休假管理规定》(北巴党发„2015‟12号),不存在此类问题。
存在类似问题的有:关于第169、170条,某某公司坚持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但存在部分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单位调研不够,缺少调研成果的现象;对上级文件能够结合公司实际统筹部署,但跟踪问效和督促检查不够。
整改措施:从制度建设抓起,完善领导干部的调研计划,注重调研成果的总结;加强对文件落实的跟踪问效和督促检查,通过检查、汇报等方式,促进工作达到目标效果。
五、内控风险方面
(十二)内控管理存在漏洞情况(第188-196条)
关于第188、189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某某公司不断强化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对下属单位严格监管,制定了《内控工作手册》,相关企业决策程序和审批流程严格落实执行。
关于第190-193、205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某某公司严格执行北京市、集团的各项财务、审计管理规定,在物资采购过程中,严格遵照某某A集团公司关于印发《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某某A集采发„2016‟671号)执行。某某公司有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在2013年制订了《风险控制手册》,其中包括了《内部审计分册》,一直以来审计部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存在此类问题。
关于第195、196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某某公司不断强化内控体系建设,对下属单位严格监管,廉洁执行制度规范。严格把控“四资一项目”监管,杜绝违纪违法问题,国有资产监管意识强。
关于第194条,不涉及本企业。
(十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突出情况(第197-210条)关于第200-202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某某公司在基建工程建设中,严格遵照《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零星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某某A基发„2017‟33号)《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基建工程承包商企业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某某A基发„2017‟34号)《北京公 19 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基建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某某A基发„2017‟35号)执行,不存在此项问题。
关于第204-207、209、210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对外投资项目均经过可行性论证和集体讨论决策,资金管理规范,大额融资管控得当,资产处置严谨,坚决杜绝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合同管理规范,审批手续齐全、关键条款、签订日期明确,招标程序规范。
关于第197-199、203、208条,不涉及本企业。
某某公司纪检监察部 2018年5月15日
篇2:巡视巡查检查报告
复 工 现 场 检 查 报 告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市机场快速路(铁路部分)新建工程复工现场检查报告
2015年3月15日,由项目部经理组织,项目部各部门部长参加,对长春市机场大道快速路工程(铁路部分)复工前的现场及准备工作进行了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1、施工钢筋加工厂及钢筋原材的准备
现场负责人已经通知作业队伍提前进场,对钢筋加工厂进行整理,主要有场地内的材料整理、宿舍的整理、机械设备的修理等。
针对钢筋原材,物资部进行点料,按照工程管理部备料进行备料。
2、安全检查
安质部负责人针对现场安全问题要求作业对进行整改 1)、生活用电,尤其是宿舍内的用电,要求作业对对宿舍内的电线进行穿管防护,对于床头插座进行清理,杜绝宿舍内电线乱拉乱扯现象。
2)、施工用电,要求作业队伍在施工前对施工用电进行自我检查,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3)、消防检查,严格要求施工队伍宿舍内杜绝电线乱扯乱拉,备足灭火器,规定了每个宿舍的消防负责人。4)、安全教育,针对现有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5)、现场其他方面的检查,由于此项目正在进行桩基施工,现场泥浆池已全部设上安全防护栏和防护网,大型机械设备设专人盯岗。
最后,项目经理对工地整体情况表示满意,对个别安全隐患要求各部门积极整改,做好准备,马上组织复工,争取早日完工。
2015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篇3:变压器的巡视检查及故障处理
1 变压器的巡视检查
变压器通电后, 会引起铁芯和绕组损耗而发热, 使变压器内部各部件和油温升高, 同时还会引起铁芯、附件的振动而发出均匀的电磁及机械方面的声响, 正常运行时, 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巡视检查。
1.1 外部目测检查
1.1.1 引线、桩头
检查变压器套管桩头、引线或结合处无松动、松股和断股现象, 铜铝过渡卡应无过热而产生变色现象。
1.1.2 套管
外表应清洁、无明显污垢、无破损现象、无放电的痕迹。
1.1.3 油色、油位检查
注油套管内的油位应保持正常。一般正常油色为透明微黄色, 若油色变成红棕色, 甚至发黑时, 则应怀疑油质已经劣化, 及时上报检修部门。
1.1.4 呼吸器的检查
呼吸器油封应通畅, 呼吸器硅胶变色不应超过2/3, 超过应安排更换。
1.1.5 温度检查
各个温度计所指示的温度数值应在规定允许的范围之内。在正常情况下, 为了保护绝缘油不致过度氧化, 变压器上层油温应不超过85℃。
1.1.6 防爆装置检查
检查防爆管形状完整、压力释放阀应密封, 有信号装置的导线完整无损。安全气道 (防爆管) 装置玻璃应完好无破裂, 有观察窗的安全气道无积水现象。
1.1.7 瓦斯继电器检查
从观察窗检查内腔机构应正常、无气体、充满油, 器身及接线端子盒应严密无进水。
1.1.8 渗漏油检查
在巡视检查中应特别注意, 渗漏油的部位是检修遗漏的油迹还是确实渗漏油。
1.1.9 冷却装置检查
冷却装置运行时发出的声音是均匀的风机声, 无异常振动, 平稳运行。
1.1.1 0接地线检查
外壳接地线应无锈蚀现象, 铁芯接地引线经套管引出接地完好。
1.1.1 1事故排油坑检查
事故排油坑内应无杂物, 如有则应清除, 使排油道通畅。
1.1.1 2有载调压分接开关装置
操作计数器动作正常, 其动作次数与记录一致。调压档数与机械指示器的档位指示一致。操作箱应密封, 无受潮、进水现象。
1.2 耳听法检查
变压器正常运行时发出连续均匀的电磁“嗡嗡”声, 冷却装置发出的是均匀的风机声。巡视检查时, 要辨清异声是外部还是内部产生的。
1.3 嗅觉法的检查
变压器故障及各部件由于松动或氧化引起接触不良, 产生过热而引起的异常气味, 可以通过嗅觉检查。
1.4 感觉触试法的检查
用手摸法来比较设备外壳的温度在相似情况下是否温差过大, 振动是否过于剧烈, 然后再与仪表对照分析, 但此法只限于安全部位的检查。
2 变压器的故障处理
为了保证变压器的安全运行及操作方法, 变压器的高、中、低各侧都装有断路器及必要的继电保护装置。瓦斯保护主要是反映变压器内部过热引起的油气分离发展大量气体或油气冲动的故障, 而差动保护则是反映纵差动保护范围内的电气故障。
2.1 瓦斯保护动作后的处理
瓦斯保护是变压器的主保护, 轻瓦斯保护动作发出信号, 重瓦斯保护动作主变压器各侧断路器自动跳闸, 将故障变压器退出。下面分析瓦斯保护动作的原因及处理方法。
2.1.1 轻瓦斯保护动作后的处理
轻瓦斯报警的原因:变压器内部轻微故障, 如局部绝缘水平降低而出现间隙放电及漏电, 产生少量气体;空气侵入变压器内部, 如滤油、加油或冷却系统不严密, 导致空气进入变压器而积聚在气体继电器;变压器油位降低, 低于气体继电器, 使空气进入气体继电器;二次回路故障, 如直流系统发生两点接地, 或气体继电器引线绝缘不良引发误发信号。
轻瓦斯保护动作后发出信号后, 值班人员首先停止音响信号并观察瓦斯继电器动作的次数、间隔时间的长短、气量的多少、气体的颜色、气味等方面判断变压器是否发生内部故障。如确为外部原因引起的动作, 变压器可继续运行。如确认是由于变压器内部轻微故障而产生的, 则应考虑该变压器能否继续运行, 并立即向领导报告。
2.1.2 重瓦斯保护动作后的处理
运行中的变压器发生重瓦斯保护跳闸的原因有: (1) 变压器发生内部故障; (2) 保护装置二次回路发生故障。若差动保护和重瓦斯保护动作于跳闸同时出现, 往往反映是变压器内部发生故障, 故障未消除前不得送电。
若重瓦斯保护动作, 变压器各侧断路器跳闸, 运行人员应记录时间、信号、保护动作情况, 同时复归跳闸断路器控制把手、复归音响及保护信号并及时将实际情况向调度及上级主管领导汇报。在未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前, 不得将变压器投入运行。
2.2 差动保护动作后处理
差动保护是反映变压器本身发生电气方面的故障, 如层间、相间短路故障, 将变压器尽快退出运行, 从而减少事故情况下变压器损坏的程度。主变压器瓦斯、差动保护动作, 变压器各侧的断路器同时跳闸。
若差动保护动作, 引起断路器跳闸, 运行人员应采取以下措施:向调度及上级主管领导汇报, 复归事故音响信号, 记录时间、信号、保护动作的情况, 对差动保护范围内所有一、二次设备进行检查。如不能判断为外部原因时, 则应对变压器作进一步的测量、检查分析, 以确定故障性质及差动保护动作原因。
2.3 变压器着火处理
变压器着火的主要原因是:套管的破损和闪落, 油在油枕的压力下流出并在顶盖上燃烧;变压器内部故障使外壳或散热器破裂, 使燃烧着的变压器油溢出。
变压器着火处理时, 不论何种原因, 应首先拉开各侧断路器, 切断电源, 停用冷却装置, 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灭火, 同时汇报消防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协助处理。变压器灭火时, 最好使用泡沫式灭火器, 必要时可用干燥的砂子灭火。
篇4:巡视巡查检查报告
关键词:配电室;巡视检查;用电安全;电气设备;安全工器具
中图分类号:TM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6)15-0107-01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电力使用越发广泛,企事业单位的日常用电安全直接关系到其经济效益、安全生产及社会影响。而开展配电设施巡视检查是保证用电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如何做好日常巡视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以确保用电安全,本文以普遍常见的10 kV电力高压用户为例进行阐述、归纳。
1 电气设备主要的巡查内容
1.1 高压开关柜
高压设备均应有双重编号、标识清楚正确;开关分、合位置指示和操作机构储能状态是否与运行状态相符;绝缘部件清洁无裂痕无放电声、无污脏、破损及放电迹象;操作电源、保护电源是否正常;带电显示器装置是否正常;防误闭锁装置锁具是否完好;仪表指示是否正常;二次端子绝缘有无老化,螺丝有无松动、锈蚀现象,端子排熔丝是否完好;保护定值核对是否正确;压板投退位置是否正确;转换开关及红绿灯指示是否正确,柜内照明是否正常,信号指示是否正确;柜内电缆进出线孔洞封堵是否严密;柜内母排绝缘热缩管有无因发热引起的变形、熔化;柜内电缆接头有无过热、变色、放电等现象;开关柜电缆沟内是否有污水和积水;开关柜基础是否完好,无裂缝;接地是否良好,槽钢有无锈蚀、固定牢固;开关柜外观有无异常,柜门关闭严密。
1.2 配电变压器
变压器高、低压套管接头有无锈蚀、过热、烧损痕迹发热,套管清洁完好,无裂纹损伤闪络痕迹,接线有无松动;变压器油箱外部有无变形损坏,外壳接地连接是否牢固;油位是否正常、无渗、漏油,油温油色正常;有无异常响声或不均匀的放电声;变压器风机等冷却装置是否正常;变压器温度指示器显示是否正常;变压器有无超载。
1.3 低压开关柜
开关、设备应有双重编号、标识清楚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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