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名称)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修订版)
XX监理办
年 月
编制:
审核:
批准:
××工程监理办
年 月 日
目 录
一、通则……………………………………………………………………………………4
二、护栏……………………………………………………………………………………5
三、隔离栅和防落网………………………………………………………………………9
四、道路交通标志…………………………………………………………………………12
五、道路交通标线…………………………………………………………………………20
六、防眩设施………………………………………………………………………………32
七、通信和电力管道与预埋(预留)基础………………………………………………32
第一节 通则
一、范围
本章内容包括护栏、隔离栅、道路交通标志、道路交通标线、防眩设施、通信管道及电力管道、预埋(预留)基础、收费设施和地下通道等的施工及有关作业。
二、一般要求
1.护栏、护柱、隔离栅
应按《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JTG F71-2006)和图纸的要求及按监理的指示进行施工。立柱应采用新的、整根的钢管或槽钢。
2.道路交通标志
⑴道路交通标志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和《公路交通标志板》(JT/T279-2004)的规定执行。
⑵道路交通标志的反光方法及反光膜级别,应符合图纸规定;如无规定时,应根据不同道路等级和标志类型,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附录A及《公路交通标志板》(JT/T 279-2004)的规定办理。
⑶在同一地点设置两种以上的标志时,可合装在一根立柱上,但最多不超过四块;多块时按警告、禁令、指示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排列。
3.道路交通标线
道路交通标线包括各种路面标线、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应按照图纸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的规定设置。
4.通信及电力管道、预埋(预留)基础、防眩设施、收费设施和地下通道应按图纸要求和监理的指示进行施工。
第二节 护栏
一、材料
1.混凝土护栏采用的材料和制作应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2.波形梁钢护栏及活动式钢护栏采用的钢材及防腐处理应符合《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JTG F71-2006)的相关要求。
3.波形梁钢护栏产品质量要求
⑴波形梁板、立柱、防阻块、横隔梁、端头、螺栓、螺母等构件应符合《公路波形梁钢护栏》(JT/T 281-2007)及《公路三波形梁钢护栏》(JT/T 457-2007)产品标准的规定。生产厂方在提供产品时,应同时提交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⑵波形梁板、立柱、端头、防阻块、托架等部件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的Q235牌号钢的要求。
⑶连接螺栓、螺母、垫圈、横梁垫片等部件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的要求,其抗拉强度不得小于375MPa和400MPa(分别适用于JT/T 281—2007和JT/T 457—2007)。
⑷高强度拼接螺栓连接副应符合《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2008)、《优质碳素结构钢》(GB/T 699-1999)或《合金结构钢》(GB/T 3077-1999)的要求。
⑸为保证产品质量要求应对护栏各部件的外观、尺寸、防腐处理进行抽样检查。不相同的部件各以200件一批为取样单位,分别取出一片护栏板、一个端头、一根立柱、一块托架进行检查,如果受检的构件不符合要求,另取两件检验;如果这两件中仍有一件不符合要求,则以此为样品的整批产品应被拒收。
⑹护栏板、端头梁、立柱的长度和宽度方向不允许焊接,构件不应出现裂缝。
⑺高强度螺栓应抽样进行楔负载拉力试验,断裂应发生在螺纹部分或螺纹与杆部交接处;如不能做楔负载拉力试验,则应做芯部硬度试验,芯部硬度值为洛氏HRC34~40。螺母应抽样进行保证荷载和硬度试验。
⑻每批高强螺栓都应有出厂合格证,螺栓连接副扭矩应附有扭矩系数的平均值、标准偏差的试验数据和扭矩系数测试时的环境温度等技术资料。
⑼波形梁护栏、活动式钢护栏及螺栓、螺母、垫圈、垫片等所有部件均应按《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GB/T 18226—2000)的规定采用热浸镀锌(铝)进行金属表面处理。热浸镀锌应采用《锌锭》(GB/ T470-2008)中所规定的牌号Zn99.99以上的锌锭。镀锌构件锌层质量应符合表602-1的规定。热浸镀铝应采用《重熔用铝锭》(GB/T 1196—2008)中所规定的牌号为Al99.5以上的铝锭,镀铝构件铝层质量应符合表602-2的规定。
镀锌构件锌层质量 表602-1
构件名称
平均锌层质量(g/m2)
锌层近似厚度(um)
护栏板、立柱、H型钢防阻块、垫板、过渡板、端头
600
85
紧固件、托架
350
50
镀铝构件铝层质量 表602-2
构件名称
平均铝层质量(g/m2)
铝层近似厚度(um)
护栏板、立柱、H型钢防阻块、垫板、过渡板、端头
120
50
紧固件、托架
110
45
高强度螺栓进行热浸镀锌处理后,对高强度螺栓连接件表面要涂黄油,并进行磷化润滑处理,在出厂时应密封包装,以防运输、保存期间生锈或弄脏。
(10)镀锌构件的锌层应均匀,试样经硫酸铜溶液浸蚀5次不变红,并符合《高速公路波形梁钢护栏》(JT/T 281—2007)的规定;镀锌构件的锌层应与基底金属结合牢固,经锤击试验镀锌层不剥离、不凸起,并符合《高速艰路波形梁钢护栏》(JT/T 281—2008)的规定。
(11)镀铝构件的铝层应均匀,不允许有针孔,按《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GB/T 18226—2000)铝层有孔度试验后,无红褐色的氢氧化铁沉积物;镀铝构件的铝层应与基底金属结合牢固,按GB/T 18226—2000铝层弯曲试验后,铝层不剥离、不凸起,不得开裂或起层到用裸手指能够擦掉的程度。
二、路基护栏施工要求
1.一般规定
(1)波形梁护栏的路基土压实和混凝土护栏的地基承载力应符合图纸的规定。
(2)所有钢构件均应进行防腐处理。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及规本的相关规定,螺检,螺母等紧固件和连接件在防腐处理后,必须清理螺纹或进行离心分离处理。
2.波形梁护栏
(1)立柱放样
a.应根据图纸进行立柱放样,并以桥梁、通道、涵洞、隧道、中央分隔带开口、紧急电话开口、互通式立体交叉等控制立柱的位置,进行测距定位。
b.立柱放样时可利用调节板调节间距,并利用分配方法处理间距零头数。
c.应调查立柱所在处是否存在地下管线、排水管等设施,或构造物顶部埋土深度不足的情况。
(2)立柱安装
a.立柱安装应与图纸相符,并与公路线形相协调。
b.位于土基中的立柱,可采用打入法、挖埋法或钻孔法施工。立柱高程应符合图纸要求,并不得损坏立柱端部。
(a)采用打入法打入过深时,不得将立柱部分拔出加以矫正,必须将其全部拔出,将基础压实后再重新打入。立柱无法打入到要求深度时,严禁将立柱的地面以上部分焊割、钻孔,不得使用锯短的立柱。
(b)采用挖埋法施工时,回填土应采用良好的材料并分层夯实,回填土的压实度不应小于设计规定值。填石路基中的柱坑,应用粒料回填并夯实。
(c)采用钻孔法施工时,立柱定位后应用与路基相同的材料回填,并分层夯填密实。
c.在铺有路面的路段设置立柱时,柱坑从路基至面层以下50mm处应采用与路基相同的材料回填并分层夯实,余下部分应采用与路面相同的材料回填并压实。
d.位于石方区的立柱,应根据图纸的要求设置混凝土基础。
e.位于小桥、通道、明涵等混凝土基础中的立柱,可设置在预埋的套筒内,通过灌注砂浆或混凝土固定,或通过地脚螺栓与桥梁护轮带基础相连。
f.立柱安装就位后,其水平方向和竖直方向应形成平顺的线形。
g.护栏渐变段及端部的立柱,须按图纸规定的坐标进行安装。
(3)防阻块、托架、横隔梁安装
a.防阻块、托架应通过连接螺栓固定于护栏板和立柱之间,在拧紧连接螺栓前应调整防阻块、托架,使其准确就位。防撞等级为SA、SAm和SS的波形梁护栏,在安装防阻块时,应同时安装上层立柱,线形应与下层立柱相同。
b.设有横隔梁的中央分隔带护栏,应在立柱准确定位后安装横隔梁。在护栏板安装前,横隔梁与立柱间的连接螺栓不应过早拧紧。
(4)横梁安装
a.护栏板应通过拼接螺栓相互连接成纵向横梁,并由连接螺栓固定于防阻块、托架或横隔梁上。护栏板拼接方向应与行车方向一致。拼接螺栓必须采用高强螺栓。
b.防撞等级为SA、SAm和SS的波形梁护栏通过螺栓将上层横梁与下层立柱加以连接。
c.立柱间距不规则时,可利用调节板、梁进行调节,不得采用现场切割护栏板的方法。
d.所有的连接螺栓及拼接螺栓应在护栏的线形达到规定要求时才能拧紧。终拧扭短应符合表602-4的规定。
波形梁护栏板连接螺栓及拼接螺栓的终拧扭矩规定值 表602-4
螺栓类形
螺栓直径(mm)
扭矩值(N·m)
普通螺栓
M16
60~68
M20
95~102
M22
163~170
高强螺栓
315~430
(5)端头安装
各类护栏端头应通过拼接螺栓与护栏板牢固连接,拼接螺栓必须采用高强螺栓。防撞等级为SA、SAm和SS的波形梁护栏上横梁必须按图纸的规定进行端部处理。
三、桥梁护栏施工要求
1.一般规定
(1)桥梁护栏应在桥梁车行道板、人行道板施工完毕,跨中支架及脚手架拆除后桥跨处于独立支撑的状态时施工。
(2)对于焊接的金属护栏,在进行防腐处理前应对所有外露焊缝做好磨光或补满的清面工作。
(3)桥梁护栏施工前应对所有预埋件的设置位置、强度、腐蚀程度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必须整改。
2.金属桥梁护栏
(1)立柱放样与预埋件设置
a.应以桥梁伸缩缝附近的端部立柱作为控制立柱,并在控制立柱之间测距定位。
b.立柱间距出现零数时,可用分配的办法使其符合横梁规定的尺寸,立柱宜等距设置。
c.在车行道板或人行道板上应准确地设置套简或地脚螺栓等预埋件,并采取适当措施,使预埋件在桥梁施工期间免遭损坏。
(2)护栏安装
a.横梁和立柱的安装位置应准确。连接螺栓和拼接螺栓开始时不宜过早拧紧,以使在安装过程中充分利用横梁和立柱法兰盘的长圆孔进行调整,使其线形顺适,不应出现局部的凹凸现象。调整完毕后,必须拧紧螺栓。
b.横梁、立柱等构件在安装过程中应避免损坏防腐层。安装完成后,应对被损坏的防腐层按规定的方法进行修复。
第三节 隔离栅和防落网
一、材料
1.隔离栅和防落网应符合《隔离栅技术条件》(JT/T 374-1998)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规范》(JTG F71-2006)的规定。
(1)钢板网片的材料应采用低碳薄钢板,并符合《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及钢带》(GB/T912-2008)和《碳素结构钢冷轧薄钢板及钢带》(GB/T11253-2007)的要求。
(2)电焊网片、编织网片、刺铁丝网片的材料应采用低碳钢丝,并符合《一般用途低碳钢丝》(GB/T343-1994)的要求。
2.立柱可采用钢管、型钢或钢筋混凝土柱,如图纸所示。钢管以钢带焊接或焊后冷加工制造,应符合《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2008)的要求;型钢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的要求;钢筋混凝土柱应符合规范的有关规定。
3.螺栓、螺母可采用常用的普通紧固件,并符合《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栓、螺钉和螺柱》(GB/T3098.1-2000)及《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母》(GB/3098.2-2000)的要求。
4.镀锌隔离栅和防落网的所有金属件均应采用镀锌处理,应按《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YB/T5294-2006)及《隔离栅技术条件》(JTJ/T374-1998)对金属防腐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5.对于聚乙烯涂层隔离栅,其聚乙烯除层的技术要求及质量要求,应满足《公路用防腐蚀粉末涂料及涂层 第2部分:热塑性聚乙烯粉末涂料及涂层》(JT/T600.2-2004)有关规定;聚乙烯除涂层的技术要求及质量要求,应满足《公路用防腐蚀粉末涂料及涂层 第3部分:热塑性聚乙烯粉末涂料及涂层》(JT/T600.3-2004)有关规定。
6.承包人在施工前应向监理提供拟采用的隔离栅和防落网样品并获得批准,施工时所有运到工地的隔离栅和防落网其质量均应与获批准的样品相符。
二、施工要求
1.一般要求
(1)隔离棚甩在位置应进行场地清理,且基础严禁座埋在虚土上和易于坍塌的土埂上,软基应进行处理。
(2)任何立柱在运到工地之前,承包人应首先向监理提交每一种柱子的试样。监理将检查其外观质量,并进行检验;监理将通知每种立柱是否适用,所有的立柱都应符合批准的标准。
(3)监理可以按交货的每种立柱从每500个立柱(或每种中的一部分)中任何挑选一个进行复验。如果一个立柱未能通过试验,应加倍抽验;如不合格,则由该试件代表的所有立柱均应被拒收。
(4)防落网施工前应对所有预埋件的设置位置、强度、腐蚀程度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应整改。
2.隔离棚
(1)隔离栅宜在路基工程完成后尽早实施;承包人应在施工前制订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送监理审批。承包人应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图纸要求及实际地形、地物的情况进行施工放样,定出立柱中心线,进行必要的清场和挖除树根以便按规定的坡度和线形修建隔离栅。
(2)每个柱位均应按图纸的要求确定高程,并应按实际地形进行调整。
(3)应根据图纸的规定开挖基坑。
(4)立柱应根据图纸的规定设置在现浇混凝土基础或预制混凝土基础内。立柱的埋设应分段进行。可先埋设两端的立柱,然后拉线埋设中间立柱,控制立柱与中间立柱的平面投影在一条线上,柱顶应平顺。预制混凝土立柱和基础在运输及装卸时应避免折断或损坏边角。
(5)混凝土基础强度达到设计强度70%以是时。可按下列规定安装隔离栅网片:
a.安装无框架卷网时,应从端头立柱开始,沿纵向展开,边铺设边拉紧,挂钩时网片不得变形。
b.安装有框架的片网时,网面应平整,框架应整体平顺、美观,框架与立柱应连接牢固。
c.安装刺钢丝网时,应从端头立柱开始。刺钢丝之间应平行、平直,绷紧后应与立柱上的铁钩牢固绑扎,横向与斜向刺钢丝相交处也应绑扎牢固。
(6)隔离栅网片安装完毕后,应对基础周围进行夯实处理。
3.防落网
(1)应以上跨桥梁与公路、换路等设施的交叉点为控制点,向两侧对称进行防落网的施工。防落网的设置长度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2)应根据防落网立柱预埋基础的位置安装立柱。未设置预埋件时,应采取后固定的施工工艺固定立柱。
(3)桥梁防护网网片应牢固地安装在立柱上,网片应平整、绷紧。
(4)应根据设计的规定对防落网作防雷接地处理。
第四节 道路交通标志
一、材料
1.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立柱
a.立柱所用的钢板、角钢及槽钢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凡钢管外径在152mm以下(含152mm)的立柱,采用普通碳素结构钢焊接钢管,并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的要求;凡钢管外径在152mm以上的立柱,采用一般常用热轧无缝钢管,并应符合《结构用无缝钢管》(GB/T 8162-1999)的规定。
b.所有标志柱应配有柱帽,柱帽可采用板厚为3mm的钢板焊接或其它方法紧固的立柱上,或采用监理批准的其他型式的柱帽。
(2)标志板(未粘贴反光膜)
a.标志板应符合《公路交通标志板》(JT/T 279-2004)的规定
b.标志板采用铝合金板制造时,应符合《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第3部分:尺寸偏差》(GB/T 3883.3-2006)和《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 3880.1-2006)的规定。采用薄钢板制造时,应符合《冷轧钢板》(GB/T 708-2006)和《连续热镀锌薄钢板和钢带》(GB/T 2518-2004)的规定。标志板背面的滑动槽钢和三角钢可采用铝合金挤压型材制成,并符合《工业用铝及铝合金热挤压型材》(GB/T 6892-200)的规定。标志板所用铝合金板其最小厚度满足设计要求。
c.标志板面应无裂缝或其它表面缺陷;标志板边缘应整齐、光滑;标志板的外形尺寸偏差为±5mm,若外形尺寸大于1.2m2时,其偏差为其外形尺寸的±0.5%;标志板应平整,表面无明显皱纹、凹痕或变形,每平方米范围内的平整度公差不应大于1.0mm。
d.除尺寸大的指路标志外,所有标志板应由单块铝合金板或薄钢板加工制成,不允许拼接。
e.考虑到大型指路标志在制造、运输、安装过程中的困难,厂家在制造过程中,应在监理指示下,根据标志板面设计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分割的办法来制造,在安装时可按标志板拼接设计中规定的方法拼接。
f.大型指路标志最多只能分割成4块,并应尽可能减少分块数量,标志板的拼接应采用对接,接缝的最大间隙为1mm。所有接缝应用背衬加强,背衬与标志板用铆钉连接,铆钉的最大间距应小于200mm,背衬的最小宽度为50mm,背衬的材料与板面板材相同。
g.标志底板面应进行化学清洗和浸蚀或磨面处理,清除表面杂质。当标志图案、字符是喷漆制作时,应先在标志底板面均匀涂一层磷化底漆。
h.标志板背面不应涂漆,但应采用适当的化学或物理方法,使其表面变成暗灰色和不反光。标志板背面应无刻痕或其它缺陷。
(3)标志面
标志面的逆反射材料有反光标志膜(反光膜)、反光涂料及反射器三类。
a.光度性能
(a)反光膜按其最小逆反射系数分为五级,各种标志采用反光膜的级别应符合图纸的规定。
(b)用作标志面的反光膜的逆反射系数值不应低于表604-1~表604-5给出的相应级别的规定。反光涂料的逆反射系数值不应低于表604-5的规定。
(c)用于标志面的反射器的发光强度系数值不应低于表604-6的规定。
(d)在完全潮湿状态下,反光膜或反光涂料的标志面在观测角为0.2°、入射为-4°时的逆反射系数值不应低于表604-1~表604-5中相应规定值的80%。
b.色度性能
标志面和各种颜色的色品坐标和亮度因素应在表604-7规定的范围之内。
一级反光膜 表604-1
观测角
入射角
最小逆反射系数(cd·lx-1·m-2)
白色
黄色
红色
绿色
蓝色
棕色
0.2°
-4°
600
450
120
100
50
20
15°
450
320
85
80
40
15
30°
300
220
60
50
25
10
0.33°
-4°
360
250
60
60
25
15
15°
260
180
40
40
18
10
30°
160
110
25
25
10
6.0
二级反光膜 表604-2
观测角
入射角
最小逆反射系数(cd·lx-1·m-2)
白色
黄色
红色
绿色
蓝色
棕色
0.2°
-4°
250
170
45
45
20
12
15°
200
130
35
35
16
10
30°
150
100
25
25
10
6.5
0.33°
-4°
180
120
25
25
14
10
15°
150
90
20
20
11
8.0
30°
100
70
14
14
8.0
5.0
1°
-4°
20
12
3.0
3.0
1.0
0.8
15°
15
8.0
2.0
2.0
0.8
0.6
30°
9.0
5.0
1.0
1.0
0.4
0.3
三级反光膜 表604-3
观测角
入射角
最小逆反射系数(cd·lx-1·m-2)
白色
黄色
红色
绿色
蓝色
棕色
0.2°
-4°
140
100
30
30
10
5
15°
110
80
22
22
8
3.5
30°
60
36
12
10
4
2
0.33°
-4°
100
75
20
20
5
4
15°
85
60
15
15
4
2.8
30°
45
25
7.5
7
2
1.2
1°
-4°
11
6
2.5
2.5
0.8
0.6
15°
9
4
1.6
1.6
0.6
0.4
30°
5
2
0.8
0.8
0.3
0.2
四级反光膜 表604-4
观测角
入射角
最小逆反射系数(cd·lx-1·m-2)
白色
黄色
红色
绿色
蓝色
棕色
0.2°
-4°
80
50
14
9
4
3
15°
55
35
11
7
3
2
30°
30
22
6
3.5
1.5
1
0.33°
-4°
50
35
10
7
3
2
15°
45
20
8
5
2
1.4
30°
24
15
4
2.5
1.0
0.7
1°
-4°
5
3
2
1
0.6
0.4
15°
3
2
1
0.8
0.3
0.2
30°
2
1.5
0.6
0.4
0.2
0.1
五级反光膜 表604-5
观测角
入射角
最小逆反射系数(cd·lx-1·m-2)
白色
黄色
红色
绿色
蓝色
棕色
0.2°
-4°
50
25
8.0
5.0
3.5
2.0
15°
35
14
6.0
4.0
2.5
1.5
30°
18
10
3.5
2.0
1.0
0.7
0.33°
-4°
30
15
5.0
4.0
2.5
1.5
15°
21
11
4.2
3.0
1.8
1.0
30°
10
5.0
2.0
1.5
0.8
0.4
1°
-4°
4.0
2.0
0.8
0.5
0.4
0.2
15°
2.5
1.3
0.6
0.4
0.2
0.1
30°
1.5
0.8
0.4
0.2
0.1
-
六级反光膜 表604-6
反射器直径(mm)
颜色
观测角
反光强度系数(cd·lx-1)
入射角
-4°
15°
13±1
白
0.2°
0.209
0.119
16±1
白
0.2°
0.236
0.135
22±1
白
0.2°
0.392
0.224
32±1
白
0.2°
0.820
0.469
41±1
白
0.2°
1.320
0.754
标志面的颜色 表604-7
颜色
色品坐标(光源为标准照明体D65,观测条件为45/O)
亮度因数
1
2
3
4
X
Y
X
Y
X
Y
X
Y
普通材料色
白
0.350
0.360
0.300
0.310
0.290
0.320
0.340
0.370
≥0.75
黄
0.519
0.480
0.468
0.442
0.427
0.483
0.465
0.534
≥0.45
红
0.690
0.310
0.595
0.315
0.569
0.341
0.655
0.345
≥0.07
绿
0.230
0.754
0.291
0.438
0.248
0.409
0.007
0.703
≥0.12
蓝
0.078
0.171
0.150
0.220
0.210
0.160
0.137
0.038
≥0.05
黑
0.385
0.355
0.300
0.270
0.260
0.310
0.345
0.395
≤0.03
逆反射材料色
白
0.350
0.360
0.300
0.310
0.285
0.325
0.335
0.375
≥0.27
黄
0.545
0.454
0.464
0.534
0.427
0.483
0.87
0.423
0.16~0.40
红
0.690
0.310
0.658
0.342
0.569
0.341
0.595
0.315
0.03~0.10
绿
0.007
0.703
0.026
0.399
0.177
0.362
0.248
0.409
0.03~0.10
蓝
0.078
0.170
0.137
0.38
0.210
0.160
0.150
0.220
0.01~0.10
宗
0.430
0.340
0.430
0.390
0.550
0.450
0.610
0.390
0.01~0.06
C.抗冲击性能
将150mm×150mm的试样标志面朝上,按照JT/T279-2004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标志面(反射器除外)在冲击点以外,不应出现裂缝、层间脱落或其他损坏。
d.耐盐雾腐蚀材料
按JT/T279-2004规定的方法试验后,标志面不应有变色或被侵蚀的痕迹。
e.耐高低温性能
按JT/T279-2004规定的方法试验后,标志面不应出现裂缝、软化、剥落、皱纹、起泡、翘曲或外观不均匀等痕迹。
f.耐候性能
按JT/T279-2004的方法连续自然暴露,或进行人工气候加速老化试验,在试验完成后:
试样应无裂缝、刻痕、凹陷、气泡、侵蚀、剥离、粉化、变形等破坏,从任何一边不应出现超过0.8mm的收缩,也不应出现反光膜从标志底板边缘翘曲或脱离的现象。
试样各种颜色的色品坐标及高度因数应保持在表604-7规定的范围内。
在观测角为0.2o,入射角为-4o, 15o,30o的条件下,标志面为反光膜时,其逆反射系数值应符合GB/T18833-2002中第6.3节的要求;为反光涂料时,其逆反系数值不应低于表604-5规定值的50%;为反射器时,其发光强度系数值不应低于表604-6规定值的50%。
g.标志面与标志底板的附着性能
(a)由反光膜粘贴到标志底板上制成的标志板,按JT/T279-2004规定的方法试验后,反光膜在5min后剥离长度不应大于20mm。
(b)由反光涂料或其他涂料涂敷到标志底板上制成的标志板,按JT/T279-2004规定的方法试验后,涂料对标志底板的附着性能应达到《漆膜附着力测定法》(GB/T1720-1979)中三级以上的要求。
h.油墨与反光腊的附着性能
按JT/T 279-2004规定的方法试验后,标志面上油墨与反光膜的附着牢度应大于或等于95%。
(4)预制里程标、公路界碑以及其他各路标等所用的水泥、钢筋等材料,应符合本设计及规范的要求。
(5)立柱、横梁扣件、结合件和连接等配件应采用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并应采用热浸镀锌进行金属表面处理,镀锌量参照表602-1的规定。当接触的金属材料不同时,应铺没绝缘材料,以防止电解腐蚀。
(6)防撞桶桶盖、桶身、横隔板所用材料为塑料或橡胶;外贴反光膜等级为二级及以上;配载物所用砂为普通中砂,细度模数在3.0~2.3之间。
2.承包人应在施工前30d,根据本规范向监理提供所有拟用材料的样品,同时附有生产厂商的使用说明和规定。对大型标志,承包人应制作小样品报送监理审批。
二、施工要求
1.标志定位与位置
所有交通标志都应按设计的要求定位和设置。安装的标志应与交通流方向几乎成直角,在曲线路段,标志的设置角度应由交通流的行近方向来确定。为了消除路侧标志表面产生的眩光,标志应向后旋转约5°,以避开车前灯光束的直射;门架标志的垂直轴应向后倾成一角度;对于路侧标志,标志板内缘距土路肩边缘不得小于250mm,或根据监理的指示确定。
2.基础
标志基础可根据规范的规定就地浇筑或预制后再埋置。基础位置的确定、开挖以及浇筑混凝土立模和锚固螺栓的设置等,都应经监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3.标志支承结构
(1)路侧式标志的装设,应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的规定进行。
(2)钢支承结构应根据规范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的规定制作和安装。
(3)管状或空心截面的支承结构,应设有经监理同意的防雨帽。
(4)钻孔、冲孔和车间焊接,应在钢材电镀之前完成。提供的连接件和附件应适合标志安装系统并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的要求。
(5)承包人应把其推荐的安装系统,包括多标志组合装置的详情报送监理审批。安装期间,标志板应适当支撑和加固,其表面应采取防止损坏的保护措施。
(6)标志支撑结构的架设应在基础混凝土强度达到要求,并得到监理的批准后进行。门架标志结构整个安装过程应以高空吊车为工具,不允许施工人员在门架的横梁上作业。在横梁安装之前,应设预拱,横梁中间处的预拱度一般为50mm。悬臂标志的预拱度为40mm。
门架和悬臂式标志支撑结构安装完毕后,应按设计要求,用高强级反光膜贴在立柱的迎交通流面,作为立面标记。
⑺标志中与铝合金或其他金属接触的所有钢材都应加以保护,以避免钢材或铝合金的锈蚀,保护措施应经监理认可。
4.标志板制作安装
⑴标志面的制作
a.交通标志的形状、图案和颜色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及设计的规定执行。所有标志上的汉字、汉语拼音字母、英文字、阿拉伯数字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的规定,不得采用其它字体。
b.交通标志板面上图案、字符的平面布设,应在施工前三个月做出样品,提交给监理审批。标志采用全反光、部分反光及反光膜的级别,应符合设计要求。
c.粘贴反光膜时,不允许采用手工操作或用溶剂激活粘结剂。在标志面的最外层可涂保护层,如透明涂料等。
d.反光膜应尽可能减少拼接,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接缝时,应使用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接缝以搭接为主。当需要滚筒粘贴或丝网印刷时,可以平接,其间隙不应超过1mm,距标志板边缘50mm之内,不得有拼接。
e.当用反光膜拼接标志图案时,拼接处应有3~6mm的重叠部分;如果监理同意采用对接,则接缝间隙不得大于0.8mm。反光膜粘贴在挤压型材板面上,伸出上、下边缘的最小长度为8mm,且应紧密地粘贴在上、下边缘上。
(2)标志板应在车间剪裁或切割,以产生整齐、方正的边缘,不应有毛剌,并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的规定进行加固。所有标志板的槽钢应在粘贴定向反光膜之前焊接好。
(3)承包人应先提供一种所有各类标志板面各种图案的配置图,在取得监理同意之后,再进行图案制作。
(4)定向反光膜应用不剥落的热活性胶粘剂粘贴,将反光膜牢固粘贴到标志板上,其表面不得产生任何气泡和污损等缺陷。
(5)标志板的运输、储存和搬运方式应按制造厂商的要求进行,两块标志邻接面之间应用适合的衬垫材料分隔,以免在运输、搬运过程中磨损标志板面。标志板应储存在干净、干燥的室内。
(6)标志板安装前承包人应对标志板板面外观逐一进行检查,以满足设计要求、监理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检。安装标志板时,应事先获得监理的批准,标志的紧固方法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7)标志安装完毕后,承包人应根据标志制造厂商建议的方法,清扫所有标志板。在清扫过程中,不应损坏标志面或产生其它缺陷。
(8)标志安装完毕后,监理检查所有标志,以确认在白天和夜间条件下标志的外观、视认性、颜色、镜面眩光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在标志检查中发现的任何缺陷,承包人应按监理指示予以修正或更换。
5.里程标、百米桩、公路界碑
(1)里程标、公路界碑、测量标志碑、安全标、固定物标志及其他标志应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及设计的规定制作和设置,并应按设计所示或监理指示准确定位。
(2)里程标、公路界碑等混凝土构件的预制及强度要求等应符合设计及规范的规定。
(3)各预制件应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的要求进行油漆,油漆应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第五节 道路交通标线
一、材料
1.路面标线所用的材料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 280—2004)的规定。无论彩哪一种标线材料,应能满足在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路面上耐久使用的要求,且均应有合适的施工机械与之配套。
路面标线涂料的分类如表605-1。
路面标线涂料分类 表605-1
种类
施工时的条件
玻璃珠含量和使用方法
状态
溶剂型
普通型
涂料中不含玻璃珠,施工时也不撒玻璃珠
液态
反光型
涂料中不含玻璃珠,施工时涂布涂层后立即将玻璃珠撒布在其表面
热熔型
普通型
涂料中不含玻璃珠,施工时也不撒玻璃珠
固态
反光型
涂料中含18%~25%的玻璃珠,施工时涂布涂层后立即将玻璃珠撒布在其表面
突起型
涂料中含18%~25%的玻璃珠,施工时涂布涂层后立即将玻璃珠撒布在其表面
双组分
普通型
涂料中不含玻璃珠,施工时也不撒玻璃珠
液态
反光型
涂料中不含(或含18%~25%)的玻璃珠,施工时涂布涂层后立即将玻璃珠撒布在其表面
突起型
涂料中含18%~25%的玻璃珠,施工时涂布涂层后立即将玻璃珠撒布在其表面
水性
普通型
涂料中不含水量玻璃珠,施工时不撒玻璃珠
液态
反光型
涂料中不含(或含18%~25%)的玻璃珠,施工时涂布涂层后立即将玻璃珠撒布在其表面
2.溶剂型涂料的性能应符合表605-2的规定。
3.热熔型涂料的性能应符合表605-3的规定。
4.双组分涂料的性能应符合表605-4的规定。
5.水性涂料的性能应符合表605-5的规定。
6.玻璃珠的性能就符合《路面标线用玻璃珠》(JT/T 466-2001)的有关规定。
7.路面标线涂料的色度性能应符合《安全色》(GB2 893-2001)的要求,其色品坐标和亮度因数应数应会合表605-6和JT/T 280-2004中规定的范围。
溶剂型涂料的性能 表605-2
项目
溶剂型
普通型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