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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科内部工作应急预案
為了及時、有效地处理药剂科工作過程中的特殊环节,及時处置各类突发状况,制定科室内部工作应急预案,详细内容如下:
1.停電、信息网络故障的应急处理措施
①计划停電:即供電部门和醫院的计划停電。药剂科主任应将计划停電告知告知药房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应作好停電前的协调准备工作。停電前,药房关闭電器電源,待後勤部门倒闸恢复供電後,重启電器電源。
②非计划停電(忽然停電不不小于30分钟):工作人员应立即关闭電器電源,告知後勤部门及時抢修,待恢复供電後,重启電器電源。
③停電超過30分钟、信息网络故障超過30分钟:药剂科亲密与门诊部、醫务科、财务科、护理部合作,药房立即确定划价窗口(指定专人按最新盘存表药价進行划价,并签名)。
l 未交费的患者:告知门办协调醫師——醫師手写处方——药房划价(注:手工)——收费处交费——药房取药——直至网络恢复;
l 已交费的患者:药房無法调取電子处方信息——告知门办协调醫師——患者凭交费收据請醫師补開具手写处方——药房查對价格(注:停電)——药房取药——网络恢复後应及時审核電子处方。
l 住院醫嘱凭病区借条(當班护士签字)/门诊急诊处方(醫師签字),可先用药,後记账/交费。
④工作人员做好窗口解释工作,保证工作顺利進行。药房(库)应启動应急照明(UPS電源),以保证药物调剂/供应安全。
2.临時缺药/急救药物的应急处理措施
工作人员应及時告知科室负责人——协调药房、告知药库——积极组织保证药物供应;若無法处理的,要根据病人实际状况,及時与醫師沟通,协调应用同类/替代药物。
3.值班人员突发生病的应急处理措施
值班人员立即汇报科室负责人,由科室负责人调整值班表(可按照排班表的值班次序顶班,保证正常值班)。
4.发現(疑似)药物质量問題的应急处理措施
①若药物未发放給病区/患者的,应立即停止发放此种药物,全数退回药库,放退货区,联络供应商以尽快处理(疑似)药物质量問題,保证药物质量及供应。
②若使用過程中发現(疑似)药物质量問題,应启動《药物召回管理制度》。
5.火灾的应急处置措施
①发生火灾後,发現人员应大声喊:“著火了!著火了!”,并拨打“119”报警,报警時一定要讲清发生火灾部位、著火材料、大概面积、火势状况并留下报警人電话,同步告知科室和保卫处。
②現場工作人员立即展開扑救工作,防止火势蔓延。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干粉灭火器。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使用干粉灭火器、沙土、浸湿棉被等,严禁用水扑救。如系電力系统引起火灾,应先切断電源,而後组织扑救,切断電源前不得使用水等导電性物质灭火。
③科主任应立即赶赴現場,组织人员按照疏散路线图指示及時疏散現場人员。安排人员管理現場,防止趁乱偷盗行為发生。
④在扑救火灾的過程中,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及時對伤者采用急救措施。
⑤及時對事故原因進行调查、评价,将事件发生处理全過程及時向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6.水灾的应急处理措施
①本市汛期一般在5-8月,科主任应保持24小時通讯畅通,時刻做好防汛工作准备。
②受洪水、水管或消防设施溢水等威胁時,全体工作人员应立即构成抢险队,動员各方力量,采用措施(排水、遮盖等)保证药物安全,做好重要物资、药物的安全转移工作。
③當洪水威胁职工安全時,及時组织职工撤离至安全地区。
药物召回管理制度
(一)药物召回:是指當发生、发現或高度怀疑药物质量問題、事件或由此也許导致影响患者安全与诊断质量時,药剂科根据《药物召回管理措施》和《药物不良反应汇报和监测管理措施》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既定原则、程序和措施收回药物。
(二)有下列状况发生的,必须召回药物:
1.生产商、供应商积极规定召回的药物。
2.药物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物,包括假药、劣药或因存在安全隐患而责令召回的药物。
3.使用過程中发生影响较大并导致严重後果的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药物(如:已证明或高度怀疑被污染的药物、已過期失效的药物)。
4.调剂发放錯误的药物。
(三)根据药物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药物召回分為三级:
1.一级召回:使用该药物也許引起死亡的或者严重健康危害的。
2.二级召回:使用该药物也許引起临時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3.三级召回:使用该药物一般不會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召回的。
(四)當发生药物召回情形時,立即成立由分管院長任组長,醫务到处長和药剂科主任任副组長,护理部、信息处、保卫处等有关科室负责人為组员的药物召回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布署和指挥醫院药物召回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药物召回工作组和诊断救治工作组。
1.药物召回工作组:由药剂科主任任组長,药剂科為药物召回详细贯彻部门,负责開展药物召回工作,搜集和详细登记召回药物信息,做好药物替代,妥善保管召回药物,配合做好药物销毁等有关工作,并及時向上级药监和卫生行政部门汇报,与生产商、供应商的亲密联络,调查召回原因。
2.诊断救治工作组:由醫务到处長任组長,醫务处為院内總体协调部门,负责布署開展患者体检、健康征询、救治应對、调解醫疗纠纷等工作。
(五)根据召回分级,药物召回领导小组科學设计對应的药物召回计划并组织实行。
1.接到药物召回告知後,醫院立即停止采购、使用所涉召回药物。一级召回在24小時内、二级召回在48小時内,三级召回在72小時内,告知有关科室和患者停止使用召回药物。各病区、各药房的所有召回药物立即下架,登记後退回药剂科,专人负责并集中妥善保管于指定場所。
2.药剂科运用信息系统,查找波及問題药物的处方、病历,找到用药患者,告知其停止服用,并取回召回药物,召回药物应建立完整的信息登记(药名、规格、單位、数量、使用方法用量、批号、生产企业、召回范围、召回级别、患者姓名、联络方式、身份证号等)。
3.醫务处负责组织有关醫師、药師學习有关的法律法规,统一解释口径,做好患者征询解释工作。布署開展患者体检、健康征询、救治应對、调解醫疗纠纷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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