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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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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74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根据上级部门及总公司的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我办制定了本公司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具体内容如下: 一、 全年目标 杜绝人员伤亡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控制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 具体安全生产计划 ( 一)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 二)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对公司层面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 并结合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 落实整改及预防措施, 同时抄告上级主管部门。 ( 三) 公司针对入住企业及经营单位进行定期、 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由分管领导带队, 每月不少于一次; 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 落实整改, 并进行跟踪、 复查。 ( 四) 加强对公司基础设施设备的安全巡检, 保证设备设施的完好, 主要对公司的电梯、 消防设施、 配电间等重点部位。对发现的隐患抄报公司并落实整改, 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营运。 ( 五) 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 对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安全培训; 对公司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 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定期复审, 做到持证上岗。 ( 六) 建立完善生产安全台账, 做到有据可查、 责任到位, 建立一企业一档一隐患的跟踪记录, 及时更新台账资料信息。 ( 七) 认真抓好各阶段、 各季节及节前、 节后的安全检查, 并制定应急预案, 开展消防疏散演练。 ( 八) 结合6月份”安全生产月”, 根据上级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动员所有入住企业和经营企业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 公司本着坚持安全发展, 坚持安全第一这个核心思想, 落实到每项工作当中, 全面提高安全意识, 做到警钟长鸣, 切实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确保公司年生产目标的实现。 安全生产指标考核办法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 减少和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促进企业安全、 健康、 快速、 协调发展, 依据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 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 考核内容 ( 一) 控制指标 控制指标有: 各类事故起数、 伤亡人数; 一般机械、 设备事故, 轻伤负伤率; 火灾事故, 交通事故以及职业病等。 ( 二) 工作指标 工作指标有: 安全生产例会, 安全生产教育, 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安全专项整治, 安全生产投入, 事故报告和应急组织, 安全档案管理, 工作创新等情况, 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安全设施、 安全标志、 安全警示的设置率, 安全隐患整改率,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率等。 二、 考核方法 ( 一) 考核采取日常监控评价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日常监控评价由每季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监控和日常对工作目标落实情况的检查组成。 年终考核由实地考察考核和综合考核组成。 ( 二) 考核分值计算。根据安全考核评分标准, 总分100分计算, 考核采用逐项扣分办法, 每项扣分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 ( 三) 考核结果的档次划分, 考核结果分为”突出、 比较突出、 一般、 较差”四个档次。总分60分以下的定为”较差”; 69—79分定为”一般”; 80—89分定为”比较突出”; 90分( 含90分) 以上的定为”突出”。 本办法使用于对公司各部门完成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的考核。 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的考核表 序号 考核 目标 评价要点 分数 ( 100) 标准要求和评价办法 备注 1 控制 目标 1.伤亡事故起数; 2. 伤亡人数; 3.职业病。 40 不超过下达控制指标不扣分, 轻伤事故每次发生一起扣5分, 重伤事故每发生一起扣15分, 发生死亡事故扣30分, 发生职业病扣20分。 以责任状控制指标为准 2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1.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并由部门负责人亲自抓, 亲自部署; 2.每季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 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3.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4.奖惩制度落实。 5 领导亲自召开安全生产年会, 达不到的扣2—4分; 按要求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不扣分。每少一次扣2分; 无会议记录, 每少一次扣1分; 未分解责任状的扣3分; 奖惩制度未落实的扣2—4分。 年终实地考核 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2.”安全月”活动情况; 3.特种工持证情况。 5 未展开社会性宣传教育活动的扣2—4分; 未组织或组织不力的, 扣2—4分; 培训率低, 组织工作差或培训结果检查有问题的扣2—4分; 特种工持证率低扣2—4分。 年终 考核 4 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安全专项治理 1.对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未进行全面登记、 建档和监控, 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组织整改; 2.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情况。 10 对重大事故或危险源未进行登记, 建档的扣6分; 不合格的扣4分; 未制定整改方案的, 发现一起扣5分; 未及时更改的, 发现一起扣5分; 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专项整治的, 每少一次扣2分。 年终 考核 5 安全标志警示 1.安全标志牌; 2.安全警示牌。 5 安全标志牌不全, 扣3—4分; 安全警示牌不全, 扣3—4分; 安全警示牌不清洁, 扣2—3分; 日常 考核 6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情况 1.安全生产的整改资金落实情况; 2.安全劳防资金落实情况; 3.安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落实情况。 10 未按规定落实劳防资金, 扣5—6分; 未按规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资金, 扣5—6分; 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 扣7—10分。 年终 考核 7 安全检查整改情况 1.安全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2.对隐患整改, 处理和复查要求的执行情况; 3.检查记录的填写情况。 10 未定期展开日常, 专项检查的扣2—4分; 未按规定对隐患进行整改和复查的扣5—10分; 无检查和隐患整改复查的记录或隐患整改未如期完成的扣4—8分。 日常 考核 8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情况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执行情况; 2。事故应急预案修订情况; 3.指定专门救援人员情况; 4.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按规定经过演练。 5 未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扣2—4分; 事故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差或不及时修订的扣2—4分; 未对专门救援人员进行培训的扣2—4分; 无演练发现一起扣2分。 年终 考核 9 报表和安全档案管理 1.及时、 准备统计报送各类安全生产情况调查表; 2.有关文件及材料及时报送、 传达、 办理情况; 3各类安全管理档案及台帐。 5 统计信息未按时限上报或出现数值差错, 每次扣1—3分, 瞒报扣5分; 未按规定传达办理的扣1—4分; 相关档案, 台帐不健全的扣2—4分。 日常 考核 10 工作创新及评优情况 1.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及方法在公司有借鉴意义; 2.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及方法在全区有借鉴意义; 3.某项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区获得表彰; 4.某项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市获得表彰。 5 有一项得3分; 有一项得5分; 有一项得3分; 有一项得5分。 以相关文件材料为依据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健康, 给外来承租单位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经营环境, 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 《职业病防治法》), 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 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具体条款如下: 租赁单位 出租单位: (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 (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的权利 有权进入乙方生产作业场所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调阅有关资料, 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 冒险作业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 责令乙方立即排除或者对乙方下达整改意见。 乙方的权利 依法自主行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有权要求甲方统一协调涉及双方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甲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 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 管理。 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 一) 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 《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不得擅自将承租标的物转租给其它单位或个人, 不得擅自将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到甲方。 ( 二) 应自觉接受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主动配合、 支持出租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 管理, 主动配合、 支持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对生产经营项目、 场所的事故和违法行为全面负责。如因承租单位的责任造成的工伤事故或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导致出租单位被地方政府处罚, 承租单位应按罚款赔偿出租单位, 当月单项结算, 并承担其它相关责任。 ( 三) 应保障《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 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 检举、 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以及在经济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 福利等待遇或侵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事宜; 保障《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厂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 四)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履行《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六条职责: 1、 建立、 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 督促、 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 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 及时、 如实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 五) 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包括用于建设项目安全设置、 消除隐患、 治理有害作业环境、 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等, 应予以保证, 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 六) 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 兼)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事特种经营的,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依照规定由政府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 七) 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 不得上岗作业。 ( 八) 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防范措施、 事故应急措施, 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职业病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 ( 九)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方可上岗作业。 应遵守《安全生产法》以及其它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 生产经营产生场所严禁存在”三合一”。 六、 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乙方在甲方从事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 经营、 储存业务的, 双方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 《建筑法》、 《消防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 法规执行。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 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贰份, 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自双 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时间:              时间: 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 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安全部门下达的各种文件通知精神, 按要求布置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2、 传安全生产、 劳动防护、 治安消防法律法规, 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  3、 督促各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使员工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 按规定持证上岗。  4、 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问责制。  5、 督促和指导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及时予以整改。 6、 依照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劳动保护、 治安消防等相关制度, 对违章违纪事件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处罚。  7、 督促各部门做好员工的劳动保障工作, 不断改进作业环境。    8、 会同协助工会对各部门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纠正, 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情况予以制止。  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 在总经理领导下,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对安全生产负分管负责。 2、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 法律、 法规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3、 参与组织制定、 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4、 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划、 年度工作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并认真组织实施。 5、 定期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 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及时予以落实。 6、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开展各类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7、 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工作。 8、 按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和上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 对造成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9、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 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10、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或规定, 督促检查从业人员正确穿戴, 并做好女职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 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 法律、 法规、 政策和制度, 在单位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管理、 监督工作。 2、 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新人入公司职工的安全教育; 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办好安全教育室, 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 对领导参加情况进行考核。 3、 组织制定、 修订本企业职工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 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 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 参加新建、 扩建、 改建及大修、 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 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技装备的维护保养、 管理工作。 6、 会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锅炉、 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和大机组安全监督工作。负责本专业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7、 深入现场监督检查, 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 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 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8、 负责各类事故汇总、 统计上报工作, 主管人身伤亡、 火灾、 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 参加各类报公司事故的调查、 处理和工伤鉴定, 发生重大事故, 组织向公司汇报。 9、 按国家有关规定, 负责制定职工劳保用、 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 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10、 负责对企业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 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者事故责任者, 提出奖惩意见。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 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 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 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 制度、 指示在本部门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做到”五同时”( 同时计划、 布置、 检查、 总结、 评比安全生产) 。 2、 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 组织对新从业人员进行部门安全教育, 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 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 定期组织考核, 组织安全日活动, 及时解决从业人员提出的正确意见。 4、 组织部门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危险源辨识、 风险评价活动, 落实隐患整改、 保证设备、 安全装置、 消防、 防护器材等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5、 组织好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保障先进小组和个人。 6、 严格执行有关劳保用品、 保健食品、 清凉饮料等的发放标准。加强防护器材的管理, 教育从业人员妥善保存, 正确使用。 7、 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人和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 防范措施未制定和落实不放过、 责任人未按照追究制度追究不放过) 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 注意保护现场, 查清原因, 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报主管部门和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8、 组织本部门安全管理网, 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 支持部门安全员工作, 充分发挥部门安全员的作用。 部门安全管理员职责 1、 认真执行安全规章制度, 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负责本部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是企业基层组织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 按部门负责人要求组织安全教育和专题工作会, 按计划督促部门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保证自己不违章指挥。 3、 组织开展安全活动, 坚持事前教育安全, 事中检查安全, 事后总结安全。 4、 负责对新调入、 变换岗位、 复岗人员( 包括实习、 代培、 临时用工) 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 负责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督促本部责任范围内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纠正不安全行为, 负责监督危险作业, 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6、 发生工伤事故负责保护好现场, 并及时上报, 参与事故调查、 原因分析, 提出预防措施及事故处理意见。 7、 做好生产设备、 安全装备、 消防设施和爆破物品等检查维护工作, 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8、 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 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 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劳动纪律, 不违章作业, 并劝阻制止她人违章作业。 2、 精心操作, 做好各项记录, 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 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 正确分析, 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 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 要果断正确处理, 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 严格保护现场, 做好详细记录。 4、 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安全检查工作, 发现异常情况, 有权处理和报告。 5、 加强专业安全知识学习, 提高自身安全管理水平, 搞好自身岗位及职责范围内安全文明创立活动。 6、 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 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 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及时获取国家和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标准, 遵守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标准, 熟悉和掌握法律法规知识和规定, 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标准得到贯彻落实,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标准的识别方法和获取途径以及对获取的法律法规的管理、 更新以及应用,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标准的获取与识别以及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宣传贯彻。 第四条 其它各部门负责与本部门职能有关的法律法规、 标准和其它要求的收集、 保管、 评估以及更新等工作, 并列出本部门获取的法律法规清单。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切实保证本部门每一个员工能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 为正确的、 法制化的工作方向和思路提供保障。 第五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对获取的法律法规、 标准和其它要求的建档保存工作, 对于更新的法律法规登记时进行更新。 第六条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标准的获取主要采取书籍购买、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江苏省、 苏州市、 园区安全生产信息网网上等形式获取, 并对获取的法律法规进行条款内容识别, 适用的法律法规按程序上报总经理。 第七条 新购或者网上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进行符合性评价, 评价有个相关部门完成, 出具评价报告。 第八条 各部门对新购置或者网上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进行分类登记建档, 及时对法律法规清单进行跟新和废止删除。 第九条 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管安全人员对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认真学习、 熟练和掌握法律法规条款内容, 结合公司实际, 制订学习、 宣传和贯彻法律法规的计划, 并下发文件落实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第十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标准进行整理、 登记和建档, 对已经废止或者不使用的法律法规进行删除, 并送交档案室存档。 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项目建设安全管理主要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由项目部主要负责, 项目经理为其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展不同阶段建立对应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 并保证体系正常有效运行, 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第二条 项目建设管理行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安全检查标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第三条 项目安全管理责任期限从拿地绿化迁移或红线围挡或地质勘探等任何形式现场作业实施起, 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全面正式移交资产管理部结束; 第四条 项目部日常安全管理须满足公司《工程安全文明管理作业指引》要求; 第五条 工程开发部负责对项目安全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 商业运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商业运营安全管理主要指办公楼、 商铺或厂房出租和日常运营安全管理; 第二条 子公司或市场营销部负责招商时审核拟租赁商户相关生产经营资质和安全许可资质, 确保商户符合对应安全资质要求; 第三条 子公司或资产管理部负责商户进场时资质备案及督促二次装修施工、 验收和营业前消防验收等相关手续满足安全要求; 第四条 子公司或资产管理部须对物业管理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立、 运行负责督促和检查; 第五条 有关管理工作须满足公司《项目商业管理流程》有关要求。 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为了提高职工人员素质,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 特制定本制度。   一、 入公司教育 1、 新员工、 临时工、 合同工、 培训和实习人员进入公司必须进行三级(公司、 部门、 带教人)安全教育。 2、 公司安全教育由公司组织, 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进行安全教育, 内容是: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规定, 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和产品特点及一般安全知识。   3、 公司级教育: 由公司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 内容: 本单位的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劳动纪律;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有关事故案例;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防范措施及演练内容。   4、 部门安全教育: 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 内容是: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安全职责、 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急救和紧急情况处理; 安全设备设施、 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相关的规章制度;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事项; 事故案例。   5、 带教人安全教育: 由带教人负责, 内容: 岗位操作方法、 生产操作中的事故案例及预防灾害事故措施, 安全生产装置, 防护用品使用方法等。 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 安全检查是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生产秩序, 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 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 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 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做到制度化、 经常化。    第二条 开展安全检查, 必须有明确的目的, 要求有具体计划, 建立由各级领导负责、 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     第三条 安全检查的内容是查领导、 查思想、 查纪律( 包括劳动纪律、 工艺纪律、 操作纪律、 工作纪律、 施工纪律) 查制度、 查违章、 查事故隐患。     第四条 对所属责任范围的安全工作, 每年组织一次抽查或互查。以安全检查为重要内容的岗位责任制大检查, 公司每季一次, 部门每月组织一次, 工地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 作业班组进行日检。     第五条 安全检查采取日常、 定期、 专业、 不定期四种检查方式。专业检查时, 以各主管部门为主, 组织有关单位参加。     第六条 日常安全检查按如下方式进行:        1、 操作岗位的负责人和工人, 应严格遵守交接班检查和作业过程中巡回检查制度。       2、 非生产岗位的作业负责人和工人, 应根据本岗位特点, 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3、 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 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 经常深入现场, 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 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第七条定期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和节日前检查。     1、 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 防静电、 防解冻、 防泄漏、 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     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署降温、 防台风、 防汛为重点。     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 防冻保温为重点。     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 防爆、 防煤气中毒、 防冻、 防凝、 防滑为重点。     2、 节日前检查     节日前对保卫、 安全、 消防、 生产准备、 备用设备等进行检查。   第八条 企业每年度对锅炉、 压力容器、 电器设备、 机械设备、 安全装备、 监测仪器、 危险用品、 防护器具、 消防设施、 运输车辆、 防尘防毒、 液化气系统等分别进行专业性检查。     第九条 全公司应在装置开、 停工前、 检修中、 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时, 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第十条 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按要求上报, 并抄送质量安全环保处。     第十一条 各级检查组织, 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 编制整改方案, 做到”五定”、 ”三不交”。”五定”是定临时防护措施、 定整改措施、 定负责人、 定完成期限、 定资金。三不交: 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部门, 部门能整改的不交到分管领导, 分管领导能整改的不交上级。 第十二条 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 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 应分别纳入技措、 安措或检修计划, 限期整改。     第十三条 对《隐患整改通知书》提出的整改要求, 整改责任人要认真按要求按期整改到位, 否则造成事故, 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 通知书要存档、 备查。 生产设备、 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 公司办公楼及对外经营场所运营设备、 设施由总经理办公室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日常安全管理及维护由资产管理部负责, 并督促物业单位制定对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将安全管理制度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备案; 2、 公司办公设施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及维护; 3、 建设项目应配置相应安全防护设施, 由项目部根据需要按流程申请, 审批后由总经理办负责采购发放, 项目部须做好保管和维护。 4、 所有安全设施设备安装、 使用、 检测、 维修、 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5、 安全设备、 设施使用、 维护、 检测的安全保障定期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 保养, 并定期检测, 保证正常运转。维护、 保养、 检测应当作好记录, 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6、 建立设备安全档案 设备的档案管理是设备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它为企业设备安全管理提供信息、 资料、 和数据, 经过对档案信息资料的整理、 分析, 可了解设备运行状态, 为设备安全检查、 检测、 故障诊断、 隐患整改等提供科学的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进一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生产安全事故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 一般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二、 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 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 或者100人以上重伤( 包括急性工业中毒, 下同) , 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 或者10人以下重伤, 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 事故报告 1、 报告程序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单位领导报告, 而后迅速逐级报告部门负责人、 分管领导、 总经理。分管领导、 总经理接到报告后, 在1小时内向苏州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能够直接向苏州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 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 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 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 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 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 应当及时补报。 2、 事故报告内容 ( 1) 、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 2) 、 事故发生的时间、 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 3) 、 事故的简要经过; ( 4) 、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 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 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 5) 、 已经采取的措施; ( 6) 、 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四、 事故的救援 1、 接到事故报告的单位领导, 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 应采取有效措施, 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 组织抢险救援, 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 2、 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 杜绝继发事故, 防止事故扩大, 并立即将受伤或中毒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 并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 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3、 情况较轻者, 现场人员可采用妥善办法将伤害人员迅速护送到公司医务室进行救护。情况严重者, 要立即送医院救治。 4、 事故发生后, 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 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 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 要做出标志, 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 五、 事故调查处理 1、 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处理, 公司有关领导、 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 2、 无论发生什么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 公司都要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负责组织, 调查组由公司有关领导、 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事故发生的部门( 分公司) 、 以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事故调查的成员要求: 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 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调查组职责有: 查明事故经过、 原因、 人员伤害情况、 直接经济损失, 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 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总结教训, 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六、 事故损失的计算 1、 事故直接损失包括原材料损失、 成品(半成品)损失和设备损失, 原材料和成品(半成品)损失按市场销售价格计算, 或按其实际单位成本计算。 2、 产量损失是从事故发生时起至恢复正常生产( 运营) 时止, 按日计划产量( 收益) 计算的总损失量。设备修复后因生产能力降低而减产部分可不计算在内。产量损失费按单位成本不变价格计算。 3、 事故损失总金额为直接损失费与产量( 运营) 损失费之和。 4、 计算方法: 运营停止时间(天数)乘正常运营平均营业额(元), 为产量( 运营) 损失。 5、 伤亡事故损失统计因负伤累计休工天数折合金额, 按企业职工平均日工资乘以休工天数。 七、 其它要求 1、 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 无论何时, 部门( 分公司) 必须于10分钟内将事故报告给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和公司有关领导。轻伤事故要先口头报告, 在15小时内将书面报告报安全科。 2、 事故报告要真实、 及时, 不得迟报、 漏报、 瞒报。 3、 公司应建立事故档案, 该项工作由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 如现场检查记录、 照片、 技术鉴定、 化验分析、 会议记录、 仪表记录、 旁证材料、 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 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 4、 对不积极组织参加事故抢救、 瞒报、 迟报事故、 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事故调查中弄虚作假的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 在职工进公司时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由卫生监督部门对职工进行体检, 并定期安排健康检查, 建立职工卫生档案。不得安排有禁忌症的人员从事危险、 有害作业, 职工只有在体检合格后才能就业、 上岗。   2、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 不得上岗作业。   3、 生产、 经营场所设置警示标志, 以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4、 存在有毒﹑有害物质场所设置通风, 排毒, 净化系统, 使作业场所环境尘毒浓度达到卫生标准。 5、 生产场所、 仓储区存在易经皮肤吸收的毒物, 应配置事故专柜, 急救箱和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现场应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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