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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营销管理办法及奖励细则确定版.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9907147 上传时间:2025-04-13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35.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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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营销管理办法及奖励细则确定版 11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全民营销管理办法及奖励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项目 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项目销售工作的开展,营造一个团结协作、拼搏进取、人人营销的氛围,现拟定全民营销管理办法及奖励细则。 第二条全民营销类型及推荐人类别 一、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合作单位) 二、中介二手房单位; 三、电call人员; 四、行销人员; 五、已签定改变家的业主。 第三条实施时间 7月1日— 12月31日 第二章推荐界定及奖励细则 第四条 员工推荐 一、管理办法 (一)客户归属 1、改变家装修公司员工均为内部员工;(包括合作单位) 1、内部员工推荐客户(以下简称“内推”)所涉及的奖励由公司承担。 (二)客户报备 客户来访前一天,提前报备至营销管理部客服专员,备案信息需包含客户姓名、联系方式、到访时间、身份证号码等,若无报备或信息不全则不算作推荐客户。 (三)客户界定 1、员工推荐客户必须为从未到访的新客户,已登记来电或来访的客户不算作推荐客户; 2、若推荐人所推荐之客户1个月内仍未成交的,则不视为推荐客户; 3、员工推荐与其它渠道推荐同时发生的,以首个报备的实际客户信息为准。 (四)客户邀约 1、客服专员每日将已完成界定的客户信息做好汇总和登记后,移交至销售经理; 2、销售经理分配至家装顾问对客户进行电访及邀约。 (五)客户接待 客户到访后,推荐人在客服专员处登记,然后由销售经理分配的家庭顾问进行接待; (六)推荐流程 推荐人提供项目信息和产品信息给被推荐人,家庭顾问联系被推荐人→被推荐人选购物业→推荐人督促被推荐人下单,缴纳所需各项款项→推荐人在家装顾问的配合下填写销售和财务所需手续→被推荐人全款或者分期放款到达公司账户后,经财务核实,发放推荐奖励。(七个工作日后发放) (七)成交业绩 1、内推客户属于公司资源,不纳入团队考核及PK的范畴; 2、新客户在员工的陪同下首次到访的,经查询备案属实的,根据备案记录转由家装顾问进行接待; 3、新客户首次到访无员工陪同的,家装顾问对客户进行询问并查询是否为备案客户,确认后转由指定置业顾问进行接待; 4、员工推荐客户成交后的争议必须于客户认购之日起七日内提出,逾期提出争议无效,不再受理。 二、奖励细则 (一)家装部分 1、推荐客户成交的,按合同签定金额的3%/套给予奖励; 2、奖金可累加,统计确认后逐月发放; 3、遇客户退房的,奖金亦随之取消,已发放的需收回。 (二)其它 1、营销管理部全体员工有向她人积极推荐项目产品,正面传播项目信息的义务,但不参与内推奖励,对推荐成交业绩突出的个人另作奖励; 2、内推成交相对其它普通成交客户,原则上无其它额外优惠。 三、诚信管理 1、若发生内推情况不实或舞弊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当事人及家装顾问扣罚当月全部工资及绩效; 2、员工领取推荐奖金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见附件四),承诺若推荐弄虚作假,按奖励金额的十倍予以退还; 3、严禁在案场内外拦截到访客户和拉客,严禁唆使甚至胁迫合作单位、员工亲友等,强占客户资源。该行为为典型舞弊及破坏现场秩序,视情节及造成影响的恶劣程度,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及开除等处罚; 4、家装顾问知情不报,或者直接参与的,一经查实,直接开除,并扣发所有提成及奖金; 5、营销管理部、行政人事部保留随时抽查、问询的权力,不论是否已领取推荐奖励均属于抽检范围; 6、内部员工装修的,因涉及享受额外优惠(《员工优惠政策》),为保证公司利益,不论内部推荐或相互推荐,皆不属于内推成交认定范围。 第五条中介二手房单位 一、管理办法 (一)经营范围 中介二手房单位不得在项目营销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开展营销带客活动,若经发现在此范围内营销带客罚款3000元/次。 (二)客户报备 中介方带领客户到访前一小时短信报备至营销管理部客服专员,备案信息需包含客户姓名、联系方式、到访时间及身份证号码,若无报备或信息不全则不算作推荐客户; (三)客户界定 1、原则上中介推荐客户必须为从未到访的新客户,已登记来电或来访的客户不算作推荐客户; 2、若登记时间达1个月以上的未成交客户,且无任何跟访记录,则不视为中介推荐客户。 (四)客户接待 1、首次到访需由中介方带访,按现场正常接待轮序由家装顾问依次进行接待; 2、若合作过程中,中介方认为家装顾问接待质量不高,可向销售经理提出申请,更换家装顾问。销售经理视现场情况进行调节。 (五)推荐流程 中介方提前报备客户信息至客服专员→客户到访,现场确认→客户选购产品→中介单位配合逼单,并督促客户缴纳装修所需各项款项→中介方在家装顾问的配合下填写销售和财务所需手续→客户全款或者分期放款到达公司账户后,经财务核实,发放推荐奖励。(一个月为界定) 二、奖励细则 1、合作的中介二手房单位推荐成交的奖励合同金额的5%/套佣金; 第六条电call人员 一、管理办法 (一)客户报备 1、客户到访前一天,提前报备至营销管理部渠道专员,报备信息需含客户姓名、联系电话及到访时间; 2、每日汇总报备信息,并移交客服专员,客服专员审核无误后与销售线进行客户报备交接,若无报备则不算作推荐客户。 (二)客户接待 首次到访,由销售经理进行核实,并安排置业顾问轮位接待。 (三)推荐流程 电call人员报备客户→渠道专员、客服专员与销售线进行客户交接→客户来访现场确认→来访客户选购物业→客户购房,缴纳购房所需各项款项→客户在家装顾问的配合下填写销售和财务所需手续→被推荐人全款或者按揭银行放款到达公司账户后,经财务核实,发放推荐奖励。 二、奖励细则 1、客户来访奖励电call人员20元/人次佣金; 2、客户成交住宅奖励电call人员300元/套佣金。 第七条行销人员 一、管理办法 (一)经营范围 行销人员不得在项目营销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开展营销带客活动,若经发现在此范围内营销带客则以100元/次进行处罚。 (二)客户报备 客户来访前半个小时,提前短信报备至营销管理部客服专员,备案信息需包含客户姓名、联系方式、到访时间,若无报备或信息不全则不算作推荐客户; (三)客户界定 1、带访 行销人员带客到访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 该客户有装房意向; 2) 该客户装房意向与项目产品相符。 2、成交 1) 行销人员带客成交客户必须为从未到访的新客户,已经其它渠道登记的客户不算作推荐客户; 2) 若推荐人所推荐之客户1个月内仍未成交,则不视为推荐客户; (四)客户接待 首次到访需行销人员带访,由销售经理依次指派家装顾问接待。 (五)推荐流程 行销推荐人将客户带访至销售现场→现场确认,安排接待→客户选购物业→客户缴纳装修所需各项款项→行销人员在家装顾问的配合下填写销售和财务所需手续→客户全款或者分期放款到达公司账户后,经财务核实,发放推荐奖励。 二、奖励细则 1、行销人员带访奖励20元/组; 2、成交奖励500元/套佣金。 第八条推荐会 一、 管理办法 (一)业务内容 1、推荐会指面向各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举行的产品介绍会; 2、介绍人负责联络企业负责人、协调场地、组织观众(20人以上)、确定时间,全程配合并参与该次活动; 3、营销管理部提供讲解设备、相关物料和现场包装,并安排指定人员进行讲解。 (二)资源报备 1、介绍人有相应资源单位和信息的,提前营销管理部渠道专员处报备; 2、渠道专员拟定次周推荐会的场次、地点、需求等,以方案形式报批至营销管理部部门负责人及项目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3、若无报备和审核的不算作推荐会,也不能享受相应奖励政策。 (三)客户管理 1、工作人员在推荐会现场开展讲解和拓客活动所获取的相关客户信息(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意向),由渠道专员统一收集和汇总; 2、推荐会后,渠道专员将汇总后的客户信息移交客服专员进行核对,若此前已登记的则不算为本场推荐会介绍人推荐客户,未登记的作为本场推荐会介绍人的客户资源。 3、每日拓客客户台账由渠道专员进行登记,客服专员进行更新,并即时移交销售线。 (四)客户接待 首次到访需介绍人带访,由销售经理现场确认后,安排家装顾问依次接待。 (五)推荐流程 推荐会介绍人将客户带访至销售现场→现场确认,安排接待→客户选购物业→客户购房并缴纳购房所需各项款项→介绍人在家装顾问的配合下填写销售和财务所需手续→客户全款或者分期放款到达公司账户后,经财务核实,发放推荐奖励。 二、奖励细则 1、介绍人安排组织推荐会的,按200元/场进行奖励; 2、推介会成交奖励: 1) 公司员工介绍推荐会且确定成交的按合同金额的3%/套进行奖励; 2) 其它单位及个人介绍推荐会且确定成交的按合同金额5%/套进行奖励; 第九条 老带新 一、管理办法 (一)客户界定: 1、老业主推荐的客户必须为从未到访的新客户,已登记客户不算作推荐客户; 2、若推荐人所推荐之客户1个月内仍未成交,则不视为推荐客户; 3、被推荐人存在多个推荐人的情况下,以最早推荐者为准。 (二)客户接待 首次到访的需老业主带访,由销售经理现场确认,若老客户有指定家装顾问的,由指定者接待;若无指定接待,由现场家装顾问按接待轮序依次接待; (三)推荐流程 推荐人提供项目信息和产品信息给被推荐人,并告知相应家装顾问→客户到访,现场确认→被推荐人选购产品→推荐人督促被推荐人购房,缴纳购房所需各项款项→推荐人在置业顾问的配合下填写销售和财务所需手续→被推荐人全款或者按揭银行放款到达公司账户后,经财务核实,发放推荐奖励。 二、奖励细则 1、推荐成功购买住宅的按合同金额的3%/套的标准给予老业主奖励(与现金等值的奖品或服务); 2、根据不同时段适时调整奖励具体奖品,拟奖励物管抵用券,空调、彩电等家电、家居等; 3、老业主全年推荐成交10套以上者,奖励海南5日游一次(可携带2名亲属)。 第三章其它 第十条所有相关奖励均按月核实、计提。 第十一条经核实确认并发放的奖励为一次性,不作补发; 第十二条成交客户的被推介渠道具有唯一性(一套房的装修仅能享受一次奖励政策); 第十三条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所有奖励,并按相关制度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附件 一、附件1:《全民营销奖励标准》; 二、附件2:《推荐客户报备登记表》; 三、附件3:《家装顾问奖励确认表》; 四、附件4:《诚信承诺书》; 五、附件5:《推荐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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