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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武咸城际铁路桥周边绿化景观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 录
1 概 述 3
1.1项目名称 3
1.2项目建设单位 3
1.3项目产生背景 3
1.4建设地点 4
1.5建设规模与内容 4
1.6建设期 5
1.7资金筹集及来源 5
1.8结论与建议 5
2 编制原则及依据 6
2.1编制原则 6
2.2编制依据 6
3 项目现状及建设的必要性 8
3.1项目所在地县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8
3.2项目现状 8
3.3项目必要性分析 14
4建设规模及建设方案 16
4.1设计思想和指导原则 16
4.2设计依据 17
4.3建设规模与内容 17
4.4绿化工程 17
4.5给排水工程 22
4.6电力工程 24
4.7垃圾收集 24
4.8标志设施 25
5.项目招投标 26
5.1招标范围 26
5.2招标组织形式 26
5.3招标方式 26
5.4招标公告发布 26
5.5投标 26
5.6开标、评标和中标 27
5.7合同管理 28
5.8项目竣工交付 28
5.9项目基本招投标表 28
6 环境影响评价 30
6.1编制依据 30
6.2环境现状分析 30
6.3项目生态环境分析 34
6.4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 35
6.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37
7 节能影响评价 38
7.1编制依据: 38
7.2节能背景分析 38
7.3能耗指标 39
7.4节能措施 39
8 组织实施与进度安排 41
8.1工程特点 41
8.2组织实施 41
8.3施工进度计划 45
9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47
9.1编制依据 47
9.2建设内容 47
9.3总投资估算 51
9.4资金筹措 52
10 工程效益评价 53
10.1经济评价 53
10.2国民经济评价和社会效益评价 53
10.3项目与所在地区的互适性分析 54
10.4 评价结论 54
11 结论及建议 56
11.1结论 56
11.2建议 56
1 概 述
1.1项目名称
咸宁市武咸城际铁路桥周边绿化景观工程
1.2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双鹤路18号
内设机构: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土地储备中心、经营一部、经营二部、经营三部。
主要职责: 土地收购储备、开发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基础产业的建设、运营;政府公共资源的特许经营;市域内产业、中小企业及项目的融资、投资、委贷、咨询评估服务。
1.3项目产生背景
随着现代化建设的推进,中国社会的城市化正以前所未有的高速度行进。人口数量激增,城区高楼大厦不断林立,与此同时也带来了污染加剧、热岛效应增强等一系列问题。我国政府提出营造城市生林,建设城市“绿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指出,我国将加快城市森林建设规划,实现“城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目标。建成以森林为主体,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森林生态网络体系。
城市绿化建设是在对现状深入细致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性质、发展目标、用地布局等规定,吸收国内外城市绿地规划和建设的先进理念,科学制定城市规划区中各类绿地的发展指标,合理安排城市各类绿地建设,达到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优化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咸宁市作为湖北省的主要旅游城市、生态园林宜居城市,特别需要一个良好的城市面貌与生活、旅游环境,因此,规范城市管理、美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文明卫生清洁度,十分必要。
为了进一步提高城市建设工程管理水平,美化城市环境,加快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循环经济城市、全国生态宜居城市的步伐,本次咸宁市武咸城际铁路桥周边绿化景观工程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大力支持。
2013年初,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咸宁市城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咸政办发[2013]14号)文中明确列出了本项目的建设计划。
今年,咸宁市将重点建设16条绿色景观通道,为“打造香城泉都、实现绿色崛起”实现“绿色开局”。
市中心城区主要出入口通道绿化建设包括:贺胜路(旗鼓大道至横沟桥段)建成生态链接旅游新城、工业新城、职教新城、梓山湖生态新城的园林景观型“香城大道”;107国道沿线(贺胜桥至汀泗桥段),建成“山水相依、田园相映、林景相衬、花果相伴”的“田园风光型”景观通道;马柏路(131路口至桂花源风景区),建成“林业产业型”百里桂花长廊;金桂湖大道(桂花镇岔路口至金桂湖),建成独具特色的“低碳示范路”景观通道;城市外环线绿化,建成“山水相依型”景观通道;永安大道(长江工业园段),建成“玉兰大道”景观路;咸嘉大道,建成集运动、休闲、健身、游憩等功能为一体的景观通道;城际铁路垂直绿化,建成“立体廊道型”景观道路。
1.4建设地点
本工程项目位于武咸城际铁路沿线咸宁城区段。
1.5建设规模与内容
本工程项目总体规划面积33627.6㎡,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节点景观、桥下绿化、垂直绿化等(本工程项目不包含与十六潭公园相接的部分)。
1.6建设期
项目建设期4个月,从2013年4月初开始前期咨询工作,2013年7月底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1.7资金筹集及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928万元,资金由项目承建单位自行筹集。
1.8结论与建议
咸宁市武咸城际铁路桥周边绿化景观工程,位于武咸城际铁路沿线咸宁城区段,总体规划面积33627.6㎡,总投资928万元,工期4个月,属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存在财务效益,前期勘测、设计已完成,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具有可行性。
项目在施工时,注意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做好相关道路的交通疏通安排,做好环境保护与节约能源,协调好周边单位与居民的关系,将工程施工对于周边居民与经营者的影响降至最低,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 编制原则及依据
2.1编制原则
1.在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结合2013年城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要求,统一规划,合理安排,以咸宁市社会经济、城市建设发展要求为出发点,从整体上进行全面布局,统筹兼顾,使项目发挥较好的投资效益。
2.从实际出发工程方案要求切实可行,尽量降低基础设施建造成本的原则。
3.坚持建设与管理并举的原则,建设期间坚持最大程度不影响老百姓正常工作生活的原则。
4.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5.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
2.2编制依据
1、《十二五规划纲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湖北省实施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2015);
5、《咸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6、《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7、《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
8、《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地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 号);
9、《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城建[1993]784 号);
1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11、《城市绿地系统编制纲要(试行)》(建城 [2002]240号);
1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13、《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
14、《关于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城[2002]249号);
15、《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建城〔2010〕125号);
16、《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17、《2013年咸宁市城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咸政办发[2013]14号);
18、《城际铁路桥周边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图》;
19、其他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及现场踏勘资料。
3 项目现状及建设的必要性
3.1项目所在地县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1、地理位置与历史文化状况
咸宁市地处长江中游南岸,湖北省东南部,幕阜山峦北麓,介于东经113°32′-115°30′,北纬29°02′-30°19′之间,东西长约190公里,南北宽约140公里,总面积9861平方公里。咸宁市地处华中腹地,东临赣北,南接潇湘,西望荆楚,北靠武汉,是贯穿南北的重要通道;境内四线(京广线、京珠高速、107国道、106国道)穿南北,一水(长江)连东西。
咸宁市
咸宁市地貌类型多样。全境以低山、丘陵为主。兼有平原、盆地、湖泊和大高山,地势南部高、东北低,由南向北逐级降低。咸宁市属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气候,雨量丰富、光照充足、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全市年平均气温16.9℃;年平均降水量1500mm;无霜期247-261天。从气候资源的整体条件来看,咸宁四季分明,极冷极热天气不长,湿度适中,全年大部分月份适合出游,旅游气候环境优越。
咸宁市离武汉市仅近90公里的空间距离,1小时左右的时间距离,处在武汉城市圈“南大门”的战略位置,是武汉城市圈南部综合性中心城市和湘鄂赣交界处区域性中心城市,区位优势明显,咸宁是武汉城市圈三级节点城市和最具发展潜力的生态城市(生态养生城市)。市内自然环境优美,湖泊众多、淦河环绕,森林覆盖率高,主要物产、文化氛围与武汉市有较大差异,有作为优质后花园的资源秉赋;区内温泉位于城市中心,已被国家国土资源部命名为“中国温泉之乡”。是武汉市民良好的休闲、养生之地。
年末全市户籍人口297.89万人,常住人口247.5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14.96万人,乡村人口132.54万人,城镇化率为46.45%,比2011年提高1.68个百分点。
2、咸宁市社会经济状况
2011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652.10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5.8%。其中,第一产业118.80亿元,增长4.0%;第二产业309.25亿元,增长22.7%;第三产业224.05亿元,增长13.4%。三次产业结构由2010年的19.4:45.7:34.9发展到18.2:47.4:34.4,工业化进程进一步加快。
全市人均国民生产总值26452元,比上年增加5323元,增长25.2%。
物价水平得到有效调控。2011年,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上涨5.7%。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最快,达11.9%;衣着价格上涨较快,达6.7%。从主要月份价格水平来看,12月上涨5.1%,低于3月的5.6%、6月的7.3%、9月的6.4%,总体趋势前高后低,物价水平得到有效调控。
全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总指数上涨18.3%;全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指数(PPI)上涨11.3%;全年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总指数上涨10.0%。
就业状况持续改善。2011年年末全社会从业人员147.19万人,比上年增加0.51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2%,比上年下降0.26个百分点。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2705人。全年农村劳动力转移49.88万人,其中在省外打工31.21万人。
市场主体发展加快。2011年,全市共登记市场主体93712户,增长22.1%。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25908户,增长20.6%。其中,新登记私营企业1709户,增长25.9%;个体工商业户24199户,增长20.2%。
财政收支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11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51.51亿元,增长30.5%。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5.56亿元,增长32.5%。其中,税收收入24.26亿元,增长38.2%。
2011年,全市一般预算支出122.86亿元,增长29.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28.7%,科学技术支出增长39.3%,医疗卫生支出增长22.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增长169.2%,农林水事务支出增长3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24.5%,住房保障支出增长149.5%。
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提高2.8个百分点,达到68.2%。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占GDP的比重提高0.3个百分点,达到5.5%。
3、咸宁市城市“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期末,奋力实现“六个翻番、四个不低于”,确保“二高一好、两个明显”,即全市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乡居民收入、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翻一番,全市城镇化率、社会保障水平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万元生产总值能耗、COD及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下降不低于省节能减排要求的下降比例,确保全市经济增长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高于武汉城市圈平均水平,发展质效好于全市“十一五”时期,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在全省位次明显前移,打造湖北新的经济增长极。
——经济总量实现新跨越。地区生产总值实现倍增,2015年突破1000亿元,年均增长15%。人均GDP力争五年翻番,在武汉城市圈和鄂湘赣接壤地区居于领先。
——产业结构发生新变化。一产业基础地位进一步巩固,二、三产业比重进一步提升,三次产业比重达到12:48:40,旅游产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业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明显提升。
——收入水平迈上新台阶。地方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力争达到100亿元;城镇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长,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农民人均纯收入力争达到10000元。
——城乡发展形成新格局。中心城市功能进一步提升,县域经济不断壮大,中心镇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新进展,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现代化城镇体系。中心城区面积达到100平方公里左右,中心城区人口达到100万人左右(常住人口加流动人口),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60%以上。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域的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共享体系,基本形成城乡一体、互促共进、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民生改善取得新进步。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教育资源更趋公平,各级各类教育迅速发展。文化事业更加繁荣,城乡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社会服务和管理进一步强化,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生态建设呈现新面貌。人口、资源和环境与经济发展日趋协调,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发展成效明显,资源利用效率有较大提高。节能减排继续推进,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明显降低,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改革开放取得新突破。“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外贸出口稳步增长,外资利用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4、咸宁市城市基础设施“十二五”规划
规划提出,以主城范围为主,兼顾规划区范围,坚持区域一体化原则,重点突出,统筹兼顾,适度超前,适应发展,优化结构,提高效率,建管结合,利于管理的原则。为实施跨越式发展,构筑与“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相适应的新型产业体系,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框架和良好的生态体系,逐步解决咸宁市在城市基础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十二五”期间,对全市的综合交通、生态环境以及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大力改造。具体提出:
①、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强路网及交通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城区公交系统将有较大提升,公交线网新增里程达到130公里,万人拥有公交车达10.0标台,“十二五”期间新建城市道路157公里,改建道路33公里,人均道路用地面积达到14.0平方米,建立交通管理数据中心和指挥调度中心,完善智能交通管理平台。公共停车泊位占机动车保有量的15%,路外公共停车泊位与路内公共停车泊位的分配比例为3∶1。
②、加强园林绿地重点工程建设,争创国家“园林城市”。到2015年,主城区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力争分别达38.5%、45%和12.06平方米,建成绿地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特色突出,生态环境良好的园林城市。
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逐步达到生活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和资源化。到2015年,生活垃圾密闭运输率达到100%,城市主次干道机械化冲洗率、清扫率分别达100%,完成对原有各类垃圾楼(站)的改造,新建、改建的垃圾转运站全部采用压缩式。完成对原有旱厕和三类公厕的改造,主次干道、繁华区域等地新建公厕(移动公厕除外)全部达到二类以上标准。
④、完善供水管网系统,提高联网供水可靠程度。加强漏损管网改造,管网漏失率控制在12%以内。加强制水工艺改造,提高供水水质。强化节水措施,建设节水型城市,推动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到2015年,新建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达100%,再生水利用达3万立方米/日,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90%。
⑤、污水处理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建成完善的城市排水体系。坚持污水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实现污水总处理能力23万立方米/日,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5%,污水回用率达15%。
⑥、完善气源接收门站和调压站点建设,形成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等气源为辅的供气格局,到2015年,天然气年用量达1.1亿立方米(高峰小时供气量3.4万m³/h),燃气气化率达85%,市区管道燃气用户增长到9.5万户,敷设燃气干线管道104公里,管道供气气化率达50%;瓶装用户6.65万户,瓶装供气气化率达35%。
3.2项目现状
咸宁市武咸城际铁路桥周边绿化景观工程位于武咸城际铁路沿线咸宁城区段。项目地块不存在拆迁安置。项目区基础设施到位,交通便利。
3.3项目必要性分析
3.3.1项目建设是实现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完善城市绿地系统的需要。
《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明确提出要将咸宁建设成生态旅游与休闲度假养生基地,建成武汉城市圈的“大花园”,建设成为国家生态城市与和谐宜居城市。规划要求从空间上,协调一致,构筑结构清晰的景观格局。保育基质,构建绿蓝交融的区域生态基底;打通廊道,形成背山面江的生态联系通道;建设板块,营造各具特色的区域生态核心。加大生态投入,提高生态意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行绿色GDP,打造武汉城市圈生态城市直至国家生态城市。
城际铁路桥周边绿化景观工程因地制宜,不仅增加了城区内绿化面积,同时形成了“立体廊道型”的绿色景观。符合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中要求“从空间上,协调一致,构筑结构清晰的景观格局”的需要。
3.3.2项目建设是咸宁市“打造香城泉都、实现绿色崛起”的需要
湖北省十次党代会上省委主要领导李鸿忠提出,咸宁要乘浩荡东风,乘大好发展机遇、发展态势,加快建设鄂南强市,打造香城泉都,推进绿色崛起。这体现了咸宁发展的特色,不仅仅是经济的、也不仅仅是社会的,而是全方位的发展。香城泉都概括了咸宁自然生态优势,连续举办的四届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进一步迸发了咸宁的文化底蕴。
本工程项目总规划面积33627.6㎡,将栽植大量香花、蜜源植物,形成多品种、多层次、多花色、多色彩的景观廊道,初步达到四季花开、全线飘香的效果。
3.3.3项目建设是实现城际铁路与咸宁市城市建设相协调的需要。
咸宁市将建设成武汉城市圈的“大花园”,建设成为国家生态城市与和谐宜居城市,建成拥江抱湖、城林相间、山川秀美、人与自然和谐的绿色生态城市。
武咸城际铁路全程高架桥的形式东西走向横穿城区,高架桥下方存在大量闲置空地,不符合咸宁市的城市建设。本工程项目建成后将形成“立体廊道型”景观。成为城区内一道靓丽的生态风景线。提高居民的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实现了城际铁路与咸宁城市建设的和谐共存。
3.3.4项目建设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需要。
随着咸宁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加快,人口、车辆等不断的增加。城区面临着一定程度的环境污染问题,咸宁市近几年来虽然加大了造林绿化力度,但远远满足不了现代城市的发展需要。
本项目生态区位十分重要。项目建成后能够有效吸收汽车尾气,降低噪声污染,调节空气湿度和温度,减少大气浮尘,达到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必将成为城区生态屏障之一。
4 建设规模及建设方案
4.1设计思想和指导原则
4.1.1设计思想
结合“香廊”主题,绿化大量采用香花、彩叶植物,“春有花、夏有荫、秋有香、冬有绿”,运用不同的植物配置形式,丰富层次和色彩。使用花期长。色彩鲜艳多重花灌木进行艺术点缀,形成层次丰富、色彩多样的绿化效果。基于人性化设计的考虑,通过采用乡土的植物品种,慎用外来物种。营造适于地方特色的特色生态环境。
4.1.2设计原则
1.整体性与区域性原则
整体上遵循一个公园的原则,以不同分区和文化特色将整体上衔接起来,统一中有变化。
2.特色性原则
挖掘地方特色文化和工程材料,运用美学、植物学、生态学等学科,打造特色性广场,发扬文化特色。
3.功能性原则
充分分析周边人群和地块性质,以满足使用功能性原则出发,解决周边人群的休闲娱乐需要,实现“以人为本”。
4.人与自然的协调原则
人们活动的需要是本次设计需要解决的问题,做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和平共处。
5.经济性原则
⑴充分利用原有地形、植被、水体和拆迁建筑物,力求减少工程量和造价。
⑵在材料的运用上力求经济美观相结合,在环境维护中力求减少维护费用。
4.2设计依据
1.《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
5、《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6、《风景园林绿化规划设计与施工技术实用手册》;
7、《室外给水系统设计规范》;
8、《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10、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
4.3建设规模与内容
本工程项目总体规划面积33627.6㎡,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节点景观、桥下绿化、垂直绿化等。本工程项目不包含与十六潭公园相接的部分。
4.4绿化工程
4.4.1总体要求
景观设计总体构思本着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的宗旨,充分体现咸宁城市发展的特点,营造一个“虽有人作,宛自天开”的优美的自然画卷,创造出宜人的休憩环境。
在设计过程中,要借助诗人的胸襟来立意,借助画家的眼睛来造型。设计在顺应现代人崇尚自然的普遍心理、继承传统的基础上,结合现代人的生活习惯和方式,借鉴欧美园林文化之精华,融合中西造园艺术和回归自然的现代意识于一体,创造出一片蕴含哲理、舒适自由的一种超凡脱俗的陶然景观。
总之,在设计过程当中,要遵循国家颁布的设计规范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立体廊道型”景观道路。
本项目景观工程着重于绿地景观营造。在景观营造和景点分布方面,应同时满足城市游人活动和景观效果辐射等多种需求。形成景点功能丰富,植物季节鲜明,景观效果强烈的系列绿化效果。本项目在景观营造上,分为节点景观、和植物景观两部分,以满足从不同的角度来实现绿
(1)节点景观
节点景观主要在与其他道路交叉路段,结合景观设计合理改造地形地势,营造自然舒展、起伏多变的缓坡地形,使整个节点的改造体现出多元性和深远变化。
节点景观充分结合现有的一切造园手法,利用景观墙、雕塑、植物等一切造园手段来展示咸宁特有的历史文化,提高城市形象,提供给市民一个优美的游憩、观赏环境。
(2)植物景观
绿化的主要表现手法即是植物种植,尤其是道路绿化方面。植物选择要尊重咸宁当地的自然再生植被。自然有它的演变和更新的规律,从生态角度看,自然群落比人工群落更具有生命力,在满足实用功能、保护城市环境、美化城市面貌的前提下,做到节约并合理地使用名树种。除此以外,不但做到多用乡土树种适应本地风土能力最强,
而且种苗易得,短途运输栽植成活率高,又可突出本地园林的地方特色,因此应多加利用。当然,外地的优良树种在经过引种驯化成功之后,也可与乡土树种配合应用,此外还可结合生产,增加经济收益。考虑到绿化带四季景观的变化,在树种配置中应采取乔、灌、草木比为4:4:2的比例关系。
4.4.2种植技术要求
在绿化工作开始前,在绿化区域内按图纸要求平整、翻松、铺设表土工作,要求表土为松散的、透水性较强并含有有机物质的土壤,能助长植物生长,不应含有盐、碱土,且无有害物质以及大于35mm的石块、棍棒、垃圾等。
覆盖表土的地表面,应进行深翻,将土块打碎使成为均匀的种植土。不能打碎的土块,大于35mm的石块树根、树桩和其他垃圾应及时清除。通过翻松、加填或挖除以保持地表的平整。
铺设表土,铺设厚度应符合种植植物生长的最小土层厚度要求。当表土过分潮湿或不利于铺设时,不应进行铺设。除非另有规定,表面铺设完成后,其表面标高应比路牙石、集水井、人行道或其他类似结构低于25mm。表面铺设达到要求厚度后,其完成的工程应符合图纸要求。
所有植物种苗品种真实,不允许采用代替品种。所有外观应显示出正常健康状态,能承受上部根系及根部适当的修剪。乔木应具有挺直的树干,发育良好的树杈,根据自然习性对称生长。不应有大于直径20mm的未愈合的伤痕。所有苗木需要获得植物病毒及昆虫检疫合格,
在运出植物前,应由园艺人员按起苗、调运等技术要求负责将植物挖出、包扎、打捆,以备运输;任何时候,植物根系应保持潮湿、防冻、防止过热。裸根苗木取苗后应及时浸蘸和包涂加入保水剂的浓泥浆,并包装在草袋内。所有乔木和灌木的根部,均应连同掘出土球,并采取适当的土球加固措施。运到工地及种植前,这些土球应完好。树冠应仔细捆扎以防止树杈折断。
运到工地后一天内种不完的植物,应用土、稻草、或其他适当材料加以保护,并保持土、稻草等潮湿,以防根系干燥。
刨坑、刨槽应按绿化工程布置的图纸标出地段、种植位置、及品种的轮廓,并进行放样。刨坑、刨槽的位置要准确。坑径应根据植物根系、土球大小及土质情况而定,刨坑、刨槽要直上直下成桶形,不得上大下小或上小下大,以免造成窝根或填土不实。坑径一般可比植物的根系或土球直径大0.2-0.3m。刨坑、刨槽要符合要求,如遇土质过粘、过硬或含有有害物质如石灰、沥青等,则应适当加大坑径。
4.4.3绿化分隔带
⑴苗木起苗时间:随起随栽。
⑵苗木运输:保证苗木在运输中不散土坨,苗木卸车时要轻拿轻放,确保土坨完整。
⑶种植:种植前用多菌灵消毒液对土壤进行消毒,在根系喷施“根动力”。种植坑开挖时表土与底土分开放置,栽植时要用15-20cm厚干净细红壤垫底,并偎蔸填实再回填种植土,不得直接踩踏土球。在浇完定植水后,将倾斜的苗木扶正。
⑷修剪:待监理批准后进行修剪,修剪后保证高度满足设计要求。
4.4.4落叶乔木种植
⑴平整土地。
⑵定点放线。
⑶挖坑:以所确定的挖掘点为中心,按照苗木规格所规定的尺寸确定土坑的大小和深度。挖坑时,要求边缘垂直,上下口径一致,表土与底土分别放置。
⑷施底肥:回填15cm厚的表土并拌和一定量的有机肥。
⑸种植:种植前对苗木的根枝做必要的修剪,种植时,先在坑底松填约15cm厚的表土,随即撒25kg的有机肥。在肥料上覆盖5-10cm厚的回填土,使根系不接触肥料。随后将裸根苗木放在树坑中央,自然形态散开根系,在坑周围及其上回填土并捣固和恰当压紧,当回填土到根系一半深度,将苗木稍提起,随即再按每层厚15cm回填土并压实。种植完毕后,胸径大于6cm的苗木,应在下风向立支柱,支撑牢固。
⑹浇定植水。
4.4.5常绿乔木种植
⑴平整土地。
⑵定点放线。
⑶挖坑:以所确定的挖掘点为中心,按照苗木规格所规定的尺寸确定土坑的大小和深度。挖坑时,要求边缘垂直,上下口径一致,表土与底土分别放置。
⑷施底肥:回填15cm厚的表土并拌和一定量的有机肥。
⑸种植:种植前对苗木的根枝做必要的修剪,种植时,先在坑底松填约15cm厚的表土,随即撒25kg的有机肥。在肥料上覆盖5-10cm厚的回填土,使根系不接触肥料。随后将裸根苗木放在树坑中央,自然形态散开根系,在坑周围及其上回填土并捣固和恰当压紧,当回填土到根系一半深度,将苗木稍提起,随即再按每层厚15cm回填土并压实。
⑹浇定植水。
4.4.6露地栽培花卉
⑴一、二年生花卉,株高一般为10-50cm,冠径为15-35cm,分枝不少于3-4个,植株健壮,色泽鲜明。
⑵宿根花卉,根系必须完整,无腐烂变质。
⑶球根花卉,球根应茁壮、无损伤、幼芽饱满。
⑷观叶植物,叶片分布均匀,排列整齐,形状完好,色泽正常。
4.4.7水生植物
水生植物根、茎、叶发育良好,植株健壮。
4.4.8草块及草卷
铺栽草坪用的草块及草卷应规格一致,边缘平直,杂草不得超过1%。草块土层厚度宜为3cm,草卷土层厚度宜为1.8-2.5cm。
4.4.9大树移植
移植胸径在20cm以上的落叶乔木和胸径在15cm以上的常绿乔木,应属大树移植。
⑴移植时对树木应标明主要观赏面和树木阴、面。
⑵一般地区大树移植时,必须按树木胸径的6-8倍挖掘土球或方形土台装箱。高寒地区可挖掘冻土台移植。
⑶吊装和运输大树的机具必须具备承载能力。移植大树在装运过程中,应将树冠捆拢,并应固定树干,防止损伤树皮,不得损坏土球(土台)。操作中应注意安全。
⑷大树移植卸车时,应将主要观赏面安排适当,土球(或箱)应直接吊放种植坑内,拆除包装,分层填土夯实。
⑸大树移植后,必须设立支撑,防止树身摇动。
4.5给排水工程
4.5.1设计范围
绿地内的管理服务设施、绿化等给水系统和污水排水系统。
4.5.2设计原则
本设计对水源和供排水系统只进行控制性布置,管线敷设仅为沿道路布置的干管系统,并向功能区留出接口。
4.5.3给水工程
⒈设计给水方式
设计水源采用建筑预留绿化给水源头。
设计给水量及压力
2.设计水源进口设计压力为0.20MPa,设计流量为30 m³/h。
3.设计浇灌方式
绿地中安装一定数量的取水点,以满足乔、灌、草不同的需水要求,取水点布置间距为20m左右。
4.设计管材
灌溉系统管材采用给水PPR管材,管线走向和长度根据图纸比例确定,管径根据设计图纸标注。
景观水景水循环系统管材除特别注明外,均采用PPR管材。
5.设计控制方式
本设计采用手动控制系统,
4.5.4排水工程
1.排水方式:
⑴地面硬地及绿地地表径流雨水有组织的收集后就近排至市政雨排水系统。
⑵绿地地表径流雨水有组织的收集后排向雨水井排水沟。
⑶绿地渗水经屋面建筑绿水常排向建筑主体排水系统。
2.主要材料:
雨水排水管材特别注明外,管径走向和长度根据设计图纸,管径根据设计图纸标注。
水景排水、溢水管材特别苎麻外,均为UPVC管。管线走向和长度根据图纸,管径根据设计图纸标注。
3.施工安装
1.施工前应核对现场标高情况,若本设计排出口标高不能排出,应立即与设计人员联系。
2.排水管应在三通、弯头处设固定混凝土支撑。管道沟槽底部应进行压实,沟底至管顶以上10cm处用细土或原土过筛回填。过路处的管道须加大于两个规格以上的过路套管。
3.雨水口间连接管排水坡度均为:i=0.01.如有困难,则后段坡度不得小于前段坡度,不得反破。
4.6电力工程
(1)电力系统主要使用在绿地系统景观照明、建筑设施照明及设施用电、绿地灌溉系统用电等。
(2)供电系统设置
电源由市政供电线路提供,电源由各绿地管理服务处引出,设低压照明专用配电箱,以低压方式向各用电点供电,线路采用埋地电缆。管理服务设施为荧光照明。室外照明灯具采用与绿化带氛围相协调的灯具。
(3)弱电设计
绿地内设置广播系统,主要播放背景音乐或事项通知。播放设备充分考虑景观性与安全性结合的原则进行设置,可以采用隐蔽式设置与照明设备或其它公用设施、景观设施、建筑小品之中。扬声器功率的选择、位置的选择和系统的控制按规定的要求设计。
4.7垃圾收集
垃圾收集是指垃圾清运之前,将所产垃圾存放在垃圾容器内,等待运走的一段过程。结合垃圾构成、产量以及对环境、景观的影响进行垃圾收集方法的选择。
(1)设计原则
①收集点应选择较为隐蔽,通行方便的地点,避开游人相对集中的地方。
②收集点外形设计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③垃圾箱分类标志要明显,对游人要有明确引导作用。
(2)垃圾构成
垃圾主要为游人在游玩过程中丢弃的废弃物。垃圾构成可回收利用成份预计达70%左右(塑料类30%,纸类25%,瓶类45%)。由于回收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实际回收率并不是很高,约在50%左右。因此,还有50%的垃圾需要处理。
收集方法分为混合收集和分类收集。根据垃圾构成预测,采用分类收集方法,便于回收垃圾中的可利用成分和垃圾处理。
(3)垃圾收集点
根据垃圾产量,需设垃圾收集点1处,为避免收集点直接暴露在外,污染周围环境,收集点处垃圾应完全封闭。
(4)垃圾箱
垃圾箱是方便游人使用,进行垃圾分类回收的设施。在景点及道路沿线均应设置。数量与间隔视需要而定,根据旅游区设计规范要求,并结合道路设置情况,本设计按100m间距均布的原则设置。为便于分类收集,建议同一摆放点垃圾箱要分类设置2个或选用连体箱,分类标志要明显,对游人要有明确引导作用。
垃圾箱应外形美观、多样、卫生耐用,并能防雨、阻燃,可采用钢筋砼仿木桩或仿房形造型。垃圾箱应保持箱体清洁,经常擦洗,按期更新。
4.8标志设施
为打造安全、舒适、规范的绿化带景区,本项目应设置足够的标志设施。包括指示牌、警示牌和标识牌、介绍牌等。
路标及各种警示和提示标志沿道路设置,根据环境条件可采用不同的材质设置。
5 项目招投标
按照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原则,采取招标的方式选择有资质、资信好、有实力、经验丰富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苗木供应商等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严格履行合同,并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控制项目投资和工程实施进度。
5.1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施工、监理以及苗木的采购均在招标的范围。
5.2招标组织形式
对项目设计、施工、监理以及苗木采取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委托有资质的招投标机构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三)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5.3招标方式
根据不同的标的物,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分别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资质的施工、监理单位以及苗木供应单位参加。
5.4招标公告发布
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拟在省、市级媒体或其它公开刊物上公开招标信息。
投标人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专业资质、有相关项目工作经验,业绩良好,报价合理。
5.5投标
本项目的投标人为有资质的施工、监理单位以及苗木供应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5.6开标、评标和中标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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