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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原则化》知识竞赛題库。
一、必答題(每題10分,答對加10分,答錯扣10分)
1、安全風险辨识评估包括(年度辨识评估)和(专題辨识评估)。
2、事故隐患排查,排查范围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
3、煤矿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汇报制度,发現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向當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書面汇报,并制定治理方案。
4、制定事故隐患分级原则,并對排查出的事故隐患進行分级,按事故隐患等级進行治理、(督办)、(验收)。
5、事故隐患排查後,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和(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6、煤矿建立(事故隐患记录分析)制度,定期對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状况進行汇總分析。
7、事故隐患治理過程中對治理难度较大的事故隐患,治理過程中有专人(現場指挥和监督),并设置警示標识。
8、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分為治理督办、(验收销号)、公告监督。
9、事故隐患治理包括分级治理和(安全措施)。
10、一级原则化申报煤矿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考核定级。
11、治理過程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在現場必须有(专人指挥),并设置(警示標识)。
12、煤矿自行排查发現的事故隐患完毕治理後,由(验收责任單位)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後予以销号。
13、瓦斯管理包括(瓦斯鉴定及措施)、瓦斯检查、現場管理。
14、粉尘防治规定在喷射混凝土時,采用(潮喷或者湿喷)工艺,并在回風侧100m范围内至少安设2道净化水幕。
15、爆破作业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制度。
16、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或极复杂的矿井建立(水文動态观测系统)和(水害监测预警系统)。
17、地质预报内容符合《煤矿地质工作规定》规定,内容齐全,有年报、月报和(临時性预报)。
18、致灾原因普查地质类型划分,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划分。
19、按《煤矿防治水规定》规定编制水文地质汇报、(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汇报)、(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汇报),按规定修编、审批水文地质汇报;
20、矿井年报、月报、临時水害预报应包括(突水危险性评价)和(水害处理意見)等内容。
21、煤矿必须結合实际状况開展(隐蔽致灾地质原因普查)或探测工作,并提出汇报,由矿總工程師审定。
22、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应當(每月)至少開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
23、在水害威胁区域進行采掘前,应查清(水文地质条件),编制水文地质状况分析汇报。
24、矿井要编制(中長期防治水规划)及(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行。
25、采煤工作面实行(顶板動态和支护质量监测),并有有关的监测、观测记录。
26、综采(放)工作面保证安全出口畅通,人行道宽度不不不小于(0.8m),高度不低于(1.8m)。
27.進、回風巷超前支护距离不不不小于(20m),支护形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28、單体液压支柱有防倒措施;工作面倾角不小于15º時,液压支架有(防倒、防滑措施),其他设备有防滑措施;倾角不小于25º時,有(防止煤(矸)窜出伤人)的措施。
29、采煤工作面中厚煤层回采率不低于(95%)。
30、综采工作面乳化液泵压力不不不小于(30MPa)。
31、维修锚网井巷時,施工地點必须有(临時支护)和防止失修范围扩大的措施。
32、煤巷、半煤岩巷综合机械化程度不低于(50%)。
33、使用掘進机、持续采煤机時,開机、退机、调机時发出(报警信号),设备非操作侧设有(急停按钮)。
34、耙装机装设有(封闭式金属挡绳栏)和(防耙斗出槽的护栏)。
35、煤巷、半煤岩巷锚杆、锚索支护巷道進行(顶板离层观测),并填写记录牌板,進行围岩观测并分析、预报。
36、局部通風机及其启動装置安设在距回風口不小于(10m)進風巷道中,吸風口距离巷道底板高度不不不小于0.3m。
37、工作面支架不超高使用,支架高度与采高相匹配,支架的活柱行程不不不小于(200mm)。
38、液压支架接顶严实,相邻支架顶梁平整,高下錯差不超過顶梁侧护板高度的2/3。
39、突出矿井的防突工作必须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
40、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采掘前必须采用区域防突措施,严禁在(区域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標)的区域進行采掘作业。
41、突出煤层顶、底板岩巷掘進時,必须采用超前探测措施,探明(煤层及地质构造)状况,掌握施工動态和围岩变化,防止误穿突出煤层。
42、突出矿井必须编制并及時更新矿井瓦斯地质图,更新周期不得超過(1年)。
43、机電基础管理包括组织保障、管理制度、(技术管理)、(设备技术性能测试)。
44、机電设备设施有产品合格证,防爆设备有(防爆合格证)。
45、提高速度不小于(3m/s)的立井提高系统内,应安设有防撞梁和缓冲托罐装置;
46、滚筒驱動带式输送机上运运送机要装设(防逆转和制動)装置,減速器与電動机采用(软连接或采用软启動)控制,液力偶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動介质。
47、電缆接頭及接线方式和工艺符合规定,無(“羊尾巴”)(“鸡爪子”)、(明接頭。)
48、运行7t及以上机車、3t及以上矿車,或者运送15t及以上载荷的矿井、采区重要巷道轨道线路使用不不不小于(30kg/m)的钢轨。
49、机電硐室内多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多种设备互相之间,应留出(0.8m)以上的通道。
50、输送机机頭和机尾处与巷幫支护的距离应當满足设备检查和维修的需要,并不得不不小于(0.7)m。
51、對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標识)和(警示阐明),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後果、防止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52、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检查)、(在岗期间检查)、(离岗检查)。
53、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 )、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
54、煤矿必须建立矿井安全避险系统,對井下人员進行安全避险和应急演习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
55、在巷道交叉口必须设置避灾路线標识,采区的间隔距离不不小于(200m),重要巷道的间隔距离不不小于(300m)。
56、采区避灾路线上应设置压風管路,每(200m)设置一种供气阀门。
57、煤矿发生事故在第一時间启動(应急预案),实行应急响应、组织应急救援,并按照规定的時限、程序上报事故信息。
58、班组安全建设包括制度建设、(组织建设)、(現場管理)。
59、所有矿井必须装备(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有线通信系统)。
60、矿井每组压風自救装置应可供 5~8人使用,平均每人空气供应量不得少于( 0.1m3/min )。
61、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等数据每(3)個月备份一次,备份的数据介质保留時间应不少于(2)年。
62、采煤机内喷雾装置的工作压力不得不不小于(2)MPa,外喷雾装置的工作压力不得不不小于(4)MPa。
63、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個畅通的安全出口,一种通到(進風巷道),另一种通到( 回風巷道)。
64、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向外至少( 20 )m范围必须加强支护;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 1.8m )。、
65、井下每( 15 )天至少進行一次風電闭锁和甲烷電闭锁试验。
66、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照明灯间距不得不小于(15m)。
67、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總断面积之比到达(25%)時,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68、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有实時上传(监控数据 )的功能。
69、采用架空乘人装置,双向同步运送人员時钢丝绳间距不得不不小于0.7m。
70、更换截齿和滚筒時,采煤机上下(3m)范围内,必须护幫护顶,严禁操作液压支架。
71、掘進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浓度。
72、回采工作面使用中的水枪,每 ( 3 )個月应當至少進行一次耐压试验。
73、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後,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 5s)後方可起爆。
74、生产矿井重要通風机必须装有反風设施,當風流方向变化後,重要通風机的供应風量不应不不小于正常供風量的( 40% )。
75、遠距离爆破時,回風系统必须停電撤人。爆破後,進入工作面检查的時间应當在措施中应明确规定,但不得不不小于(30min)。
76、安全监控和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主机及联网主机应當双机热备份,持续运行,當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時,备份主机应在(5min)内自動投入工作。
二、抢答題(每題10分,答對加10分,答錯扣10分)
1、矿井各用風地點每(10)天至少進行1次全面测風。
2、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矿井建立(水文動态观测系统)。
3、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由(矿長)负责制定并组织实行。
4、治理過程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治理過程中由(安检员)現場监督。
5、工作面液压支架初撑力不应低于额定值的(80%)。
6、矿井每年至少组织安全管理技术人员進行(1)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題培训。
7、矿長(每旬)至少组织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生产、技术等业务科室、生产组织單位、区队開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
8、采煤工作面進、回風巷实际断面不不不小于设计断面的(2/3)。
9、突出矿井永久密闭、風门等通風设施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构筑,墙体厚度不不不小于(0.8)m。
10、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传感器、分站备用量不少于应配置数量的(20%)。
11、副井及负力提高的系统使用可靠的(電气制動)。
12、井下探放水采用专用钻机,由(专职探放水队伍)施工。
13、對井田内井下和地面的所有水文钻孔每(六個月)進行1次全面排查,记录详细
14、高档普采、炮采工作面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垮落高度要不不小于(200mm)。
15、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最大仰俯角不不小于(7°)。
16、耙装机上山施工倾角不小于(20°)時,在司机前方应设有护身柱或挡板,并在耙装机前增设固定装置。
17、锚喷巷道喷层厚度不低于设计值(90%)。
18、采煤工作面回風巷、掘進工作面回風流设置有(粉尘浓度传感器),并接入安全监控系统。
19、掘進工作面爆破前必须對(10m)范围内的架棚支护進行加固。
20、炮眼深度超過1m 時,封泥長度不得不不小于(0.5m )。
21、机電设备综合完好率不低于90%,小型電器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5%。
22、低压供電装备有检漏或(选择性)的漏電保护。
23、40KW及以上電動机使用(真空磁力)启動器控制。
24、低压電動机控制设备有短路、過负荷、單相断线、漏電闭锁保护及(遠程控制)功能。
25、井下供電系统矿井、采区及采掘工作面等供電地點均有合格的(供電系统设计),符合現場实际。
26、中央变電所安装有(选择性接地)保护装置。
27、地面供電系统多种保护设置齐全、定值精确、動作敏捷可靠,高压配出侧装设有(选择性的接地保护)。
28、在用运送设备综合完好率不低于90%;矿車、专用車完好率不低于(85%);运送人员设备完好率100%。
29、职业卫生管理至少每(3)年進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現实状况评价。
30、真空高压隔爆開关应装设(過電压保护)装置。
31、用人單位必须對新录取人员和转岗人员進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32、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長)组织制定专題治理方案,并组织实行。
33、矿井采区专用回風巷不得行人,不得安设(電气设备)。
34、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的矿井设置专门的(防治水工作)机构。
35、采掘工作面距保护边缘(50m)前,编制发放临近未保护区告知單。
36、多种電缆按规定敷设吊挂,合格率不低于(90%)。
37、總粉尘浓度井工煤矿每月测定1次,呼吸性粉尘浓度每月测定(2)次。
38、矿井备用水泵的能力,应當不不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
三、風险題
(一)10分題
1、煤矿安全生产原则化考核评级按什么程序進行?
煤矿安全生产原则化考核评级,按照企业(自评申报)、現場考核、(公告监督)、公告认定的程序進行。
2、矿井安全風险辨识评估成果重要用于哪些方面?
重要用于指导生产计划、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灾害防止与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完善。
3、事故隐患治理必须做到那“五贯彻”?
答:责任、措施、资金、時限和预案。
4、年度安全風险辨识评估的重要内容有哪些?
答:年度辨识评估重點對轻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瓦斯、水、火、粉尘、顶板、冲击地压及提高运送系统等灾害原因、工艺环节、设施设备進行安全風险進行辨识评估。
5、煤矿防治水工作应當坚持什么原则?
答: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基本原则。
6、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那些方面?
答: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区域防突措施、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查和区域验证等内容。
7、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那些方面?
答: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工作面防突措施、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查和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
8、井工炮采工作面煤矿有那些综合防尘措施?
答:湿式钻眼、冲洗煤壁、水炮泥、出煤洒水等。
9、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在突出煤层中進行采掘作业時,必须采用那些安全防护措施?
答:避难硐室、反向風门、压風自救装置、隔离式自救器、遠距离爆破等。
10、矿井那些人员入井必须携带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答:矿長、矿總工程師、爆破工、采掘区队長、通風区队長、工程技术人员、班長、流動電钳工、安全监测工等。
11、井下那些地點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者除尘器?
答:煤仓(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點和卸载點,以及地面筛分廠、破碎車间、带式输送机走廊、转载點等地點。
12、掘進工作面對現場管理图牌板有哪些?
答:作业場所要安设巷道平面布置图、施工断面图、炮眼布置图、爆破阐明書(断面截割轨迹图)、正规循环作业图表等。
13、矿井那些地點必须安设防尘管路?
答:重要运送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送巷与回風巷、采煤工作面运送巷与回風巷、掘進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點等地點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
14、、采煤工作面必须编制设计,编制设计的根据是什么?
答:采煤工作面设计必须根据矿井各個生产环节、煤层地质条件、煤层厚度、煤层倾角、瓦斯涌出量、自然发火倾向和矿山压力等原因進行编制。
15、调度工作對应急处置的基本规定是什么?
答:出現险情或发生事故時,要及時下达撤人指令、汇报事故信息,按程序启動事故应急预案,跟踪現場处置状况并做好记录。
16、 突出矿井在那些地點设置的传感器必须是全量程或高下浓度甲烷传感器?
答:1、采煤工作面進、回風巷;2、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進工作面回風流中;3、采区回風巷;4、總回風巷。
17、瓦斯检查做到哪“三统一”?
井下记录牌、瓦斯检查手册、瓦斯检查班报(台账) “三统一”。
18、采掘工程设计施工前,应提交哪些地质资料。
答:准時提交由總工程師同意的(采区地质阐明書)、回采工作面地质阐明書、掘進工作面地质阐明書。
19、掘進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包括哪些内容?
应明确巷道施工工艺、临時支护及永久支护的形式和支护参数、永久支护距掘進工作面的距离等,并制定防止冒顶、片幫的安全措施。
20、矿井高压控制设备必须安设哪些保护?
答:有短路、(過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21、矿井运送安全包括哪些内容?
答:包括(挡車装置和跑車防护装置)、(安全警示)、物料捆绑、连接装置。
22、煤矿应急指挥中心要具有哪些内容?
答:煤矿应急指挥中心备有采掘工程平面图、矿井通風系统图、井上下對照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灾害防止与处理计划、应急预案。简答
23、调度工作内容包括什么?
答:调度工作内容包括组织协调、应急处置、深入現場、调度记录、调度汇报、雨季“三防”。
24、调度信息化包括哪些内容?
调度信息化包括通信装备、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图像监视、信息管理系统。
(二)20分題
1、煤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管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有哪些?
答:(1)未配置地质测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
(2)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矿井没有设置专门防治水机构和配置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的;
2、有瓦斯或二氧化碳喷出的煤(岩)层,開采前必须采用的措施?
答:(一)打前探钻孔或抽排钻孔。
(二)加大喷出危险区域的風量。
(三)将喷出的瓦斯或二氧化碳直接引入回風巷或抽采瓦斯管路。
3、采掘工作面對瓦斯浓度检查次数是怎样规定的?
答:1.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2次;
2.高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3次;
3.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常常检查。
4、安全風险管控對管控措施的基本规定是什么?
答:1.重大安全風险管控措施由矿長组织实行,有详细工作方案,人员、资金有保障。
2.在划定的重大安全風险区域设定作业人数上限。
5、机電系统文明卫生中,對设备有哪些规定?
答:1.井下移動電气设备上架,小型電器设置规范、可靠;
2.標志牌内容齐全;
3.防爆電气设备和小型防爆電器有防爆入井合格证;
4.多种设备表面清洁,無锈蚀
6.低压供電装备的规定?
答:⑴采区变電所、移動变電站或者配電點引出的馈電线上有短路、過负荷和漏電保护;
⑵有检漏或选择性的漏電保护;
⑶按规定试验,有试验记录;
⑷開关有通信功能
7.变压器及電動机控制设备的规定?
答:⑴40KW及以上電動机使用真空磁力启動器控制;
⑵干式变压器、移動变電站過负荷、短路等保护齐全可靠;
⑶低压電動机控制设备有短路、過负荷、單相断线、漏電闭锁保护及遠程控制功能。
8、電缆敷设及接线工艺?
答: ⑴動力電缆和多种信号、监控监测電缆使用阻燃電缆;
⑵電缆接頭及接线方式和工艺符合规定,無“羊尾巴”、“鸡爪子”、明接頭;
⑶多种電缆按规定敷设(吊挂),合格率不低于95%;
⑷多种電气设备接线工艺符合规定
9、采掘工作面供電的规定?
答:⑴配電點设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⑵掘進工作面“三专两闭锁” 设置齐全、敏捷可靠;
⑶采煤工作面瓦斯電闭锁设置齐全、敏捷可靠;
⑷按规定试验,有试验记录。
10、掘進巷道對作业环境的规定?
答:1.現場整洁,無浮渣、淤泥、积水、杂物等,设备清洁,物料分类、集中码放整洁,管线吊挂规范;
2.材料、设备標志牌齐全、清晰、精确,设备摆放、物料码放与胶带、轨道等留有足够的安全间隙;
3.巷道至少每100m设置醒目的裏程標志。
11、掘進對岗位规范的规范作业的规定是什么?
答:1.現場作业人员按操作规程及作业规程、措施施工;
2.無“三违”行為;
3.零星工程有针對性措施,有管理人员跟班;
4.作业前進行安全确认。
12、机電设备對设备证標的基本规定是什么?
答:1.机電设备设施有产品合格证;
2.纳入安標管理的产品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標志,使用地點符合规定;
3.防爆设备有防爆合格证。
13、采煤中岗位规范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1)操作规范,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動纪律(如下简称“三违”)行為;
(2)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掌握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作业人员熟知本岗位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有关内容;
(3)作业前進行安全确认。
14、操作井下電气设备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一)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電气人员不得操作電气设备。
(二)操作高压電气设备主回路時,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電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三)手持式電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绝缘。
15、应急演习的基本规定是什么?
答:1.有应急演习规划、年度计划和演习工作方案,内容符合有关规定。
2.按规定3年内完毕所有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題应急预案演习。
3.应急预案及演习、灾害防止和处理计划的实行由矿長组织;记录翔实完整,并進行评估、總結
16、调度记录的基本规定是什么?
答:1、值班记录整洁、清晰,完整、無涂改
2、有调度值班、交接班及安全生产状况记录等台账(记录)
3、有产、运、销、存的记录台账(运、销、存企业集中管理的除外),内容齐全,记录规范。
17、安全监控设备怎样進行检测试验?
答:安全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校、测试1次;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传感器每15天使用原则气样和空气样在设备设置地點至少调校1次,并有调校记录;甲烷電闭锁和風電闭锁功能每15天测试1次,其中,對也許导致局部通風机停電的,每六個月测试1次,并有测试签字记录。
18、煤矿是创立并持续保持原则化原则的责任主体,通過什么方式保持安全生产原则化等级,实現安全生产?
答:通過实行風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范行為、控制质量、提高装备和管理水平、强化培训等方式,贯彻安全生产原则化原则等方式、手段,保持矿井安全生产原则化等级,实現安全生产。
19、探放老空水前,应當注意什么?
答:应當首先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范围、积水量和水压等。探放水時,应當撤出探放水點標高如下受水害威胁区域所有人员。放水時,应當监视放水全過程,查對放水量和水压等,直到老空水放完為止,并進行检测验证。
20、处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時,应遵守那些规定?
答:(一)立即切断灾区電源。
(二)不得停風和反風,防止風流紊乱扩大灾情。
(三)以最短的路线将瓦斯引入回風巷。
(四)灾区内不得随意启闭電器開关,注意灾区与否有火源,防止引爆瓦斯。
21、井下哪些设备必须设置甲烷断電仪或者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答:(一)采煤机、掘進机、掘锚一体机、持续采煤机。
(二)梭車、锚杆钻車。
(三)采用防爆蓄電池或者防爆柴油机為動力装置的运送设备。
(四)其他需要安装的移動设备。
22、煤矿必须對生产性粉尘進行监测,并遵守哪些规定?
答:(一)總粉尘浓度,井工煤矿每月测定2次;露天煤矿每月测定1次。粉尘分散度每6個月测定1次。
(二)呼吸性粉尘浓度每月测定1次。
(三)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個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時也必须测定1次。
(四)開采深度不小于200m的露天煤矿,在气压较低的季节应當合适增長测定次数。
(三)30分題
1、安全生产原则化煤矿应具有哪些基本条件?
答:1.证照(采矿許可证、安全生产許可证、矿長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依法開采;
2.正常持续生产(持续停产不超過3個月);
3.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及装备;
5.建立安全生产原则化责任体系,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原则化考核评比及奖惩制度(措施),按规定正常開展安全生产原则化自查考核工作。
2、煤矿防治水的重大事故隐患有哪些?
答:(1)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井田范围内采空区、废弃老窑积水等状况而组织生产的;
(2)在突水威胁区域進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進行探放水的;
(3)未按规定留设或者私自開采多种防隔水煤柱的;
(4)有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
(5)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在强降雨天气或其来水上游发生洪水期间未实行停产撤人的;
3、采煤中對重大事故隐患鉴定有哪些?
答:本部分存在如下重大事故隐患:
(1)矿井整年原煤产量超過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10%的,或者矿井月产量超過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0%的;
(2)矿井開拓、准备、回采煤量可采期不不小于有关原则规定的最短時间组织生产、导致接续紧张的,或者采用“剃頭下山”開采的。
(3)超過采矿許可证规定開采煤层层位或者標高而進行開采的;
(4)私自開采保安煤柱的。
(5)采煤工作面不能保证2個畅通的安全出口的;
(6)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開采轻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用前進式采煤措施的。
4、安全風险管控的基本规定是什么?
答:1、建立矿長、分管负责人安全風险定期检查分析工作机制,检查安全風险管控措施贯彻状况,评估管控效果,完善管控措施。
2、建立安全風险辨识评估成果应用机制,将安全風险辨识评估成果应用于指导生产计划、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灾害防止与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献的编制和完善。
3、重大安全風险有专门的管控方案,管控责任明确,人员、技术、资金有保障。
5、新版《煤矿安全生产原则化基本规定》對架空乘人装置有何规定?
答:1.架空乘人装置正常运行,每曰至少對整個装置進行1次检查;
2.工作制動装置和安全制動装置齐全、可靠;
3.运行坡度、运行速度不得超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4.装设超速、打滑、全程急停、防脱绳、变坡點防掉绳、张紧力下降、越位等保护装置,并到达齐全、敏捷、可靠;
5.应當有断轴保护措施;
6.装备通信信号装置,具有通话和信号发送接受功能,敏捷、可靠;
7.沿线设有延時启動声光预警信号及便于人员操作的紧急停車装置;
8.減速器应设置油温检测装置,當油温异常時能发出报警信号;
9.钢丝绳安全系数、插接長度、断丝面积、直径減小量、锈蚀程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6、运送安全對安全警示的规定有哪些内容?
答:1.斜巷各車場及中间通道口装备有声光行車报警装置,并使用正常;
2.弯道、井底車場、其他人员密集的地點、顶車作业区装备有声光预警信号装置,关键部位道岔装备有道岔位置指示器;
3.各乘人地點悬挂有明显的停車位置指示牌;
4.斜巷車場悬挂最大提高車辆数及最大提高载荷数的明确標识;
5.無轨胶轮車运送巷道各岔口、錯車點、弯道、車場等处设有行車指示等安全標志和信号;
6.有轨运送与無轨运送交叉处、有轨运送行人通行处等危险路段设置有限速和警示装置
7、新版《煤矿安全生产原则化基本规定》對辅助轨道运送线路质量的规定?
答:⑴接頭平整度:轨面高下和内侧錯差不不小于2mm;
⑵轨距:直线段和加宽後的曲线段容許偏差為-2mm~6mm;
⑶水平:直线段及曲线段加高後两股钢轨偏差不不小于8mm;
⑷轨缝不不小于5mm;
⑸扣件齐全、牢固,与轨型相符;
⑹轨枕下应捣实,间距偏差不超過50mm。
8、采用锚杆、锚索、锚喷、锚网喷等支护形式時,应當遵守那些规定?
答:(一)锚杆(索)的形式、规格、安设角度,混凝土强度等级、喷体厚度,挂网规格、搭接方式,以及围岩涌水的处理等,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中明确。
(二)采用钻爆法掘進的岩石巷道,应當采用光面爆破。打锚杆眼前,必须采用敲幫問顶等措施。
(三)锚杆拉拔力、锚索预紧力必须符合设计。煤巷、半煤岩巷支护還必须進行顶板离层监测,并将监测成果记录在牌板上。對喷体必须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在井下做锚固力试验時,必须有安全措施。
9、電缆的敷设应符合哪些规定?
答:(一)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如下的井巷中,電缆应用吊钩悬挂。
(二)在立井井筒或倾角在30°及其以上的井巷中,電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進行敷设。夹持装置应能承受電缆重量,并不得损伤電缆。
(三)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電缆应有合适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時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電缆在矿車掉道時不受撞击,在電缆坠落時不落 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四)電缆悬挂點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過3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過6m。
(五)沿钻孔敷设的電缆必须绑紧在钢丝绳上,钻孔必须加装套管。
10、事故隐患分级治理的基本规定?
答:1.事故隐患治理符合措施、责任、资金、期限、预案“五贯彻”规定。
2.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長组织制定专題治理方案,并组织实行;治理方案按规定及時上报。
3.不能立即治理完毕的事故隐患,由治理责任單位(部门)重要负责人按照治理方案组织实行。
4.可以立即治理完毕的事故隐患,當班采用措施,及時治理消除,并做好记录。
11、通風设施怎样進行管理?
答:1.通風设施(指永久密闭、風门、風窗和風桥)墙体均采用不燃性材料构筑,墙(桥)体厚度不不不小于0.5m(防突風门不不不小于0.8m),严密不漏風。
2.密闭、風门、風窗墙体周围按规定掏槽,墙体与煤岩接实,四面有不少于0.1m的裙边,周围及围岩不漏風;墙面平整、無裂缝、重缝和空缝,并進行勾缝或者抹面,抹面的墙面1m2内凸凹深度不不小于10mm。
3.设施5m范围内支护完好,無片幫、漏顶、杂物、积水和淤泥。
4.设施统一编号,每道设施有规格统一的施工阐明及检查维护记录牌。
12、采煤的安全设施的基本规定是什么?
答:1.各转载點有喷雾灭尘装置,带式输送机机頭、乳化液泵站、配電點等場所消防设施齐全。
2.设备转動外露部位、溜煤眼及煤仓上口等人员通過的地點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3.單体液压支柱有防倒措施;工作面倾角不小于15°時,液压支架有防倒、防滑措施,其他设备有防滑措施;倾角不小于25°時,有防止煤(矸)窜出伤人的措施。
4.行人通過的输送机机尾设盖板;输送机行人跨越处有過桥;工作面刮板输送机信号闭锁符合规定。
5.破碎机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13、防除尘措施的基本规定?
答:1.采用湿式钻孔或者孔口除尘措施,爆破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後冲洗煤壁巷幫;炮掘工作面安设有移動喷雾装置,爆破時启動使用
2.喷射混凝土時,采用潮喷或者湿喷工艺,并装设除尘装置。在回風侧100m范围内至少安设2道净化水幕。
3.采煤工作面实行煤层注水措施,预先湿润煤体。
4.定期冲洗巷道积尘或者撒布岩粉。
14. 新版《煤矿安全生产原则化基本规定》對掘進工作面工程质量的基本规定。
答:(1)建立工程质量考核验收制度,验收记录齐全;
(2)规格质量、内在质量、附属工程质量、工程观感质量作业规程规定;
(3)巷道支护材料规格、品种、强度等符合支护设计;
(4)掘進工作面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杜绝空顶作业。临時支护符合规定,安全设施齐全可靠;
(5)無失修的巷道。
15、局部通風對風筒敷设的基本规定是什么?
答:1.風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自動切换的交叉風筒接頭的规格、安设原则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2.使用抗静電、阻燃風筒;接頭严密,無破口(末端20m除外),無反接頭;软质風筒接頭反压边,硬质風筒接頭加垫、螺钉紧固。
3.風筒吊挂平、直、稳,软质風筒逢环必挂,硬质風筒每节至少吊挂2处;風筒不被摩擦、挤压。
4.風筒拐弯处用弯頭或者骨架風筒缓慢拐弯,不拐死弯;异径風筒接頭采用過渡节,無花接。
16、突出防治對突出管理的基本规定什么?
答:1.编制矿井、水平、采区及井巷揭穿突出煤层的防突专題设计,經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严格执行。
2.区域预测成果、区域防突措施經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查成果經總工程師审批,按预测成果,采用對应防突措施。
3.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编制防突专題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經總工程師审批,实行中及時按現場实际作出补充修改,并严格执行。
17、采煤机启動、停止時应當注意那些事项?
答:启動采煤机前,必须先巡视采煤机四面,发出预警信号,确认人员無危险後,方可接通電源。采煤机因故暂停時,必须打開隔离開关和离合器。采煤机停止工作或检修時,必须切断采煤机前级供電開关電源并断開其隔离開关,断開采煤机隔离開关,打開截割部离合器。
18、班组安全建设中,對現場管理的基本规定是什么?
答:1.班前有安全工作安排,班组長督促贯彻作业前的安全确认。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重點内容包括隐患及整改、安全状况、安全条件及安全注意事项。
3.组织班组正规循环作业和规范操作。
4.井工煤矿实行班组工程(工作)质量巡回检查,严格工程(工作)质量验收。
19、爆破作业编制爆破作业阐明書,必须符合哪些规定?
答:(一)炮眼布置图必须標明采煤工作面的高度和打眼范围或者掘進工作面的巷道断面尺寸,炮眼的位置、個数、深度、角度及炮眼编号,并用正面图、平面图和剖面图表达。
(二)炮眼阐明表必须阐明炮眼的名称、深度、角度,使用炸药、雷管的品种,装药量,封泥長度,连线措施和起爆次序。
(三)必须编入采掘作业规程,并及時修改补充。
20、人力推車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1、1次只准推1辆車。严禁在矿車两侧推車。同向推車的间距,在轨道坡度不不小于或等于5‰時,不得不不小于10m;坡度不小于5‰時,不得不不小于30m。
2、推車時必须時刻注意前方。在開始推車、停車、掉道、发現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從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車以及靠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風门、硐室出口時,推車人必须及時发出警号。
3、严禁放飞車和在巷道坡度不小于7‰時人力推車。
4、不得在能自動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車辆,确需停放時应用可靠的制動器或阻車器将車辆稳住。
21、处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時,假如确無爆破以外的其他措施,可爆破处理,但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一)爆破前检查溜煤(矸)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浓度。(二)爆破前必须洒水。(三)使用用于溜煤(矸)眼的煤矿許用刚性被筒炸药,或者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許用炸药。(四)每次爆破只准使用1個煤矿許用電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過450g。
22、采用锚杆、锚索、锚喷、锚网喷等支护形式時,应當遵守那些规定?
答:(一)锚杆(索)的形式、规格、安设角度,混凝土强度等级、喷体厚度,挂网规格、搭接方式,以及围岩涌水的处理等,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中明确。
(二)采用钻爆法掘進的岩石巷道,应當采用光面爆破。打锚杆眼前,必须采用敲幫問顶等措施。
(三)锚杆拉拔力、锚索预紧力必须符合设计。煤巷、半煤岩巷支护還必须進行顶板离层监测,并将监测成果记录在牌板上。對喷体必须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在井下做锚固力试验時,必须有安全措施。
(四)遇顶板破碎、淋水、過断层、老空区、高应力区等状况時,应加强支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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