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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集团薪酬激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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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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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薪酬激励管理制度
(讨论稿)
湖南兆富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 的
为适应现代企业管理要求,贯彻集团“市场化经营、公司化管理”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薪酬管理方案。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所有部门和全体员工;
2、不含市委或国资委任命、委派的管理人员;
3、集权型子公司高管人员,其它人员参照本制度另行约定;
4、兼职、委派、年薪制聘用人员、临聘人员参照制度另行约定。
第三条 导向原则
薪酬分配强调责任导向、能力导向与业绩导向,建立科学、合理、具有激励效果的薪酬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确保集团战略目标实现。
集团薪酬激励遵循人岗匹配、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激励和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薪酬管理
1、集团薪酬绩效委员会为薪酬管理决策机构,负责批准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集团战略及劳动力市场水平确定工资方案调整或工资增长幅度;
2、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为薪酬日常管理部门,负责薪酬激励管理、制度执行及修订;
3、财务资产部作为薪酬发放和协助部门,负责薪资财务审核及发放;
4、子公司接受集团综合管理部指导,参考本制度制定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的薪酬管理制度,报集团综合管理部审核,董事会审批;
5、部门负责人接受综合管理部指导,依据薪酬管理办法,对所属员工薪酬进行日常考核管理,参与员工薪资定档套级及调整。
第二章 薪酬结构
第五条 薪酬结构
1、薪酬结构
集团的薪酬结构以岗位层级为基础,结合岗位价值和业绩要求而确定。主要由岗位固定工资、岗位绩效工资和奖励与福利补贴四部分构成。
城发集团员工收入构成表
岗位固定工资
绩效工资
奖金
福利补贴
基础工资
岗位工资
年功工资
季度绩效
年度奖金
超额奖金
贡献奖金
依据职级与岗位价值划分档级,见《薪酬档级表》
按月发放,逐年递增
季度工作业绩与表现体现,与固定工资关联比例
据年度效益分配,按岗位贡献度确定
根据超额业绩情况,发放的奖励
依据贡献对项目参与人员发放的奖励
参见集团总部福利管理办法
月度收入: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季度绩效+年功工资
年度收入:月度×12+年度绩效+专项奖励+福利
2、薪酬序列与岗位工资
本制度采用岗位等级工资,岗位序列与等级依据《集团岗位手册》确定的排序结果所形成集团岗位序列表(附表一)为标准。
结合宽带薪酬设计,每职级设置相应档级的岗位工资,形成薪酬档级表(见附表二)。
第六条 岗位固定工资
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与年功工资构成。
1、基础工资:公司为保证员工基本生活需要而支付的岗位报酬;
2、岗位工资:公司依据员工所在的工作岗位价值而支付的报酬;
3、年功工资:即司龄工资,依据员工在本集团工作年限而支付的报酬。
第七条 岗位绩效工资
1、季度绩效工资
根据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季度绩效考核结果所发放的激励性工资,考虑岗位贡献度,对不同级别岗位固定工资与绩效薪资比例约定如下:
级别
高层(不含市管干部)
中层
基层
固定工资
60%
70%
80%
绩效薪资
40%
30%
20%
计算方法:员工季度绩效工资=绩效薪资基数×季度绩效得分,当季兑现发放。
2、年度绩效工资
集团据年度整体运营情况,结合部门年度绩效、员工年度考评及不同层级员工的贡献度,核发年度绩效工资。岗位年度绩效工资基数为岗位2-3个月的工资收入(含/不含季度绩效)。
第八条 业绩奖励
1、业务部门(分子公司高管):经营性公司与集团业务部门,根据业绩目标达成情况,实行业绩提成激励(含超额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奖励标准参见《目标责任状》与《绩效管理制度》相关约定。
2、职能部门(后台支持人员):集团公司职能部门与后台支持人员,依据参与经营性活动所承担的相关工作,自业绩提成中提取一定比例进行分配,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第九条 贡献奖励
1、贡献奖励事宜:
1)项目团队或部门达成预定的任务目标,或公司认定的其它贡献事项;
2)解除集团发展所遇障碍,或重大经营活动、重大建设项目,按时按量达成专项工作目标或重大阶段性成果,而发放的奖励。
2、贡献奖励申报流程:
1)项目承担部门或团队提出,说明项目执行事由、过程和效果;
2)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奖励申请(分配方案)至综合管理部;
3)由经营会议研究后,报董事会批准,确定相关奖励标准并执行。
第十条 福利补贴
为集团员工辅助性收入(包含现金与物资),主要分以下两类:
1、国家法定福利。为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
2、企业自定福利。为企业补充的各类保险与公积金,及其它约定的补助和津贴等特定福利。
3、企业年金。
综合管理部依据年度社会经济状况及集团公司经营情况,制定集团年度福利方案,约定福利事项内容及发放额度,报薪酬绩效委员会审议确定。
第三章 薪资核定
第十一条 新进员工工资套入
1、试用期员工:
1)新入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执行工资试用期制度:
学 历
大专
本科(学士)
研究生(硕士)
博士
入职参考档级
1500
3000
4000
2)社会应聘人员,根据其所应聘职务(岗位)的性质和工作经验、学历水平,以由所聘部门负责人(部门副职及以上由分管领导负责)与综合管理部协商确定其试用期工资,执行1-3个月的试用考核期。
2、试用期结束正式上岗的人员:按照转正考核后评定的职等执行。
第十二条 新设岗位职等的确定
集团部门或分子公司管理层,因工作需要而新设个别岗位时,由用人部门与综合管理部协商、确定该岗位的职级薪档,报薪酬绩效委员会审批。
第十三条 专业技术岗位序列套档
集团技术序列员工套档,参考《集团岗位手册》,结合岗位具体需求,确定薪档工资。技术人员套档,参考个人技能与岗位职责及专业技术要求的匹配程度。
第十四条 协议工资
集团急需的特殊人才、高端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由综合管理部对照市场薪酬水准,双方协商定级、套档及约定发放方式和标准(含福利待遇),报集团董事会审议和批准。
第四章 薪资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整体调整
因物价水平上涨、集团经营规模和盈利增长等原因,而对集团薪酬水平的全面调整,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集团盈利增长速度或物价水平涨幅。
第十六条 员工个别调整
根据员工能力提升、年度绩效表现进行的薪资调整,实行年底评估和年初调整,实现薪酬和贡献动态平衡。季度考评结果与年度考评结果是年度调整主要依据,具体调整标准参见《集团绩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岗位异动调整
1、职位升迁。业绩考评结果优异且因工作需要而进行职位升迁的岗位,工资套档按照就高原则进行套档,若岗位试用期考评综合评定结果优秀,则岗位工资在升职定级套档基础上,可再上调一个档级(专业技术序列上调参照执行)。
2、职位降职。因业绩考评综合考评结果不良,或因发生重大工作责任过失,经公司确定降职的员工,原则上工资职等调低一至两个职等,且档级按原档级套档。
3、平级轮岗。根据工作需要平级调整的岗位,原则上保持原有工资等级与档级不变;若工作职责确有重大变化,由综合管理部核定薪酬档级(1-2档内调整)。
第五章 薪酬支付
第十八条 支付时间与扣除项
1、月度工资按月标准工作时间22天计算,当月工资于次月15日发放。
2、工资计算期间中途聘用人员,当月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实发工资=职位月固定工资总额×(实际工作日数/月标准工作天数)
3、下列各款项从薪酬中扣除:
1)工资个人所得税及应由个人缴纳的社保、医保及公积金等费用;
2)与集团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3)据法律、法规规定及集团规定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4)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第十九条 加班与假勤工资
集团加班工资与假勤薪酬按公司现行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工资结清
员工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由本人向集团综合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在完成离职手续后15天内一次性结清工资。
第六章 其它激励
第二十一条 非物质激励
为充分激发人的动机,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在薪资与业绩提成之外,设置非物质激励机制。集团的非物质激励分以下几类:
1、荣誉(头衔)激励
集团对专业技术突出、表现优秀、为集团发展做出贡献的员工,在物质激励之外,设置相应的荣誉称号,予以表彰,发放相应奖章和证书。如:“****标兵”、“***先进者”等,具体评定与制度另见约定。
2、培训学习
外出学习与进修。
3、轮岗培养
轮岗(委派)。
4、带薪休假(旅游)
5、
第二十二条 非物质激励管理
集团的非物质激励管理,与集团绩效管理与考核相结合。强调公平性、差异性,由综合管理部将员工的非物质奖励载入员工职业规划中,并负责建立集团非物质激励档案。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由集团综合管理部负责起草、施行、解释、修正;
第二十四条 当本制度运行期间国家相关政策发生变化,以上条款与国家政策有冲突时,按国家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经批准后自 10月1日开始实施。
第八章 附 件
附表一、岗位序列表
附表二、薪酬档次表
附表一
城发集团薪资序列表
族群
层级
经营管理类
党政工群类
技术职称类
经营类
管理类
高级职位
1
董事长\党委书记\监事会主席\总经理
/
/
2
副总经理\分子公司董事长
/
工会主席、党委委员
三总师
3
总经理助理、分子公司总经理
/
财务总监
中级职位
4
分子公司副总经理
总部部长
分子公司书记
5
副部长、分子公司部长
总部团委书记
6
主管、分子公司副部长
初级职位
7
/
高级职员
工会委员
8
/
中级职员
/
9
/
初级职员
/
附表二
城发集团薪酬档次表
职级
职等
基础
工资
岗位工资
档差
月薪
起薪档
季绩效
一档
二档
三档
四档
五档
六档
七档
八档
九档
十档
高级职位
一级
3000
依据市政府及国资委相关要求执行。
固定
工资40%
二级
三级
中级职位
四级
固定
工资30%
五级
六级
初级职位
七级
1000
月固定
工资20%
八级
九级
十级
见习与实习人员,中专800元/月,大专1000元/月,本科1200元/月,硕士1500元/月,博士 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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