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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卸安全操作规程15篇
【第1篇】欧曼自卸卡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启动前检查
第一条 清理设备上的泥土杂物;检查设备外观是否完好,有无变形、裂纹等异常损坏。
第二条 检查工作制动管路有无老化、破损现象。
第三条 检查转向连杆机构有无异常。
第四条 检查轮胎有无损伤,气压是否正常,螺栓有无松动和丢失,轮胎压圈及压圈锁是否正常。
第五条 检查车架、厢斗、支座有无变形、裂纹现象。
第六条 检查车架u型螺栓的紧固状态和板弹簧有无断裂。
第七条 检查变速箱、后桥传动机构润滑油有无渗漏。
第八条 检查各部铰接点润滑是否良好。
第九条 检查各部油缸有无异常损坏、油缸密封和管路有无渗漏现象。
第十条 检查设备各部有无渗漏现象,各部联结螺栓有无松动、断裂、丢失;附件是否齐全。
第十一条 检查燃油位、发动机油位、冷却液液位、液压油位、变速箱油位、制动液位、转向油位。在冷车检查发动机机油位时,其油位必须在机油尺的上刻线与下刻线之间。发动机冷却液液面不能低于加水口50mm以下。热车检查冷却液时须释放水箱压力。
第十二条 检查空气滤清器尘量指示器是否正常,必要时清理空气滤清器外滤芯。
第十三条 检查清理发动机周围和散热器上的杂物和尘土,检查发动机有无渗漏、联结螺栓有无松动丢失;检查进气管、排气管接口处密封状况,是否有泄漏。
第十四条 检查发动机风扇皮带、发电机皮带张紧度以及皮带有无损坏。
第十五条 检查油管、电气线路有无异常磨损、老化、破裂等现象。
第十六条 检查照明、喇叭、雨刷器、倒车镜、灭火器是否齐全有效。
第十七条 检查仪表、指示器和指示灯是否齐全完好。
2 启动
第十八条 检查一切正常并确认周围无障碍物及人员后,将各操纵杆放到空位,停车制动在锁止位置。
第十九条 将变速杆放到空档位置,将钥匙旋转到接通(“on”)位置,鸣笛发出启动信号。
第二十条 踩下离合器踏板,将钥匙旋转到启动(“start”)位置,启动发动机。如果发动机启动困难,钥匙在启动位置的时间一次不准超过20s,两次启动间隔时间不准少于2min,如果连续3次不能启动,应检查发动机。
第二十一条 当发动机启动后,立即松开钥匙,缓慢松开离合器踏板。
第二十二条 发动机启动后,观察各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机油压力如果在6s后仍不正常,应立即熄火检查。
第二十三条 发动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3~5min,检查发动机、液压系统、传动系统等有无异响、异味、异常振动,检查发动机、液压系统等有无渗漏,观察发动机排气颜色是否正常。
第二十四条 逐渐增大发动机油门,使转速至中速,以使发动机升温,并使制动气压上升到额定气压后方可行驶。
第二十五条 如果使用启动液辅助启动,必须遵守有关启动液使用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不准用其它设备推动、拖动的方式启动发动机。
3 运行
第二十七条 冷车启动后不准立即行驶和作业,发动机水温低于60℃前不准满负荷工作。
第二十八条 发动机怠速运转时间不得超过15min。
第二十九条 贮气罐气压未达到额定压力前,不准起步。
第三十条 起步前检查车辆前后、左右是否有人和障碍物,鸣笛示意。
第三十一条 在起步行走前应确认车厢已经完全落下,车厢未完全落下前不准行驶。
第三十二条 起步时,首先解除停车制动,鸣笛,踩下离合器踏板,将变速杆置于一档,然后缓缓抬起离合器踏板,同时缓踩油门,平稳起步。
第三十三条 加减档时应按顺序进行;换向时应待车停稳后再变向。
第三十四条 换档时必须采用两脚离合器的操作方法,不准超档换档。
第三十五条 根据道路和负荷情况及时换档,不准拖档行驶,不准用低速档长距离高速度行驶,不准超速行驶。
第三十六条 不准发动机熄火滑行。
第三十七条 如遇障碍物,必须松开油门再刹车,尽量使用点刹车,不准同时使用制动器和油门。
第三十八条 当下长坡道时,可利用发动机制动,根据坡度情况合理选择档位,并同时用脚制动控制车速,避免发动机超速运转,不准空档下坡。
第三十九条 冰、雨、雪路面上行驶时应起步平稳,控制行驶速度。上坡时必须保证发动机有充分的动力,不准强行冲坡,尽量避免急刹车和急转弯。
第四十条 行驶中或装车时,不准司机将头或手臂伸出窗外。
第四十一条 在泥水中行走时,泥水不准没过轮胎中心。
第四十二条 行驶时,不准骑越高于底盘的石块等物料。
第四十三条 车斗举升:
1、将举升操纵手柄放在“举升”位置,然后踩下油门使发动机加速,车厢逐渐升起,并倾卸物料;
2、落斗时,把举升手柄放在“落斗”位置,使车斗自动恢复原位;
3、举升油缸伸缩接近极限位置时,应降低速度,减少冲击。
第四十四条 严禁驾驶室内搭乘无关人员,驾驶室外任何部位不准载人。行驶中严禁人员上下设备,也不准有人站在驾驶室外进行检修和其它工作。
第四十五条 不准在发火高温区和其它对轮胎有异常损害的区域作业。
第四十六条 不准在横向坡度超过10,纵向坡度超过20的地面上行驶。
第四十七条 在运行中,应经常观察故障指示灯及仪表是否正常;检查转向、制动系统的状态是否可靠和灵活,观察设备运行状态,如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机进行检查。
第四十八条 在运行中,如果发动机温度过高,应停止作业,不准熄火,使发动机怠速运转直至温度下降到正常范围;如果频繁高温,则应检查发动机风扇皮带和空滤器,清理发动机周围和散热器积尘,仍不能解决问题,应请维修人员检查。
第四十九条 正常运行中发动机水温应在70℃~90℃之间,机油压力应为3.5~4.9kgf/cm2,制动压力应为4.5~7kgf/cm2。
4 停机
第五十条 停车时车与车之间侧向距离不准小于2m,前后距离不准小于10m。
第五十一条 停车时应选择平坦地面,熄灭发动机前,必须给上停车制动;如遇故障须停放在斜坡上时,应打埯。
第五十二条 上坡停车时,将变速杆放到一档位置,下坡停车时,则挂倒档。
第五十三条 发动机熄火前,必须先怠速运转5min,发动机温度降低后,方准熄灭发动机。
第五十四条 停车后,清理卫生,检查各部位有无异常,填写运行记录,关闭电瓶开关。
5 安全注意事项
第五十五条 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监察人员和爆破警戒人员的指挥。
第五十六条 卡车作业时,必须清楚作业环境。
第五十七条 卡车在作业中不准乘坐无关人员。
第五十八条 司机在操作卡车时,不准做与操作无关的事。
第五十九条 每次起步,必须察看周围有无障碍物,做到先鸣笛后起步,夜间要闪烁灯光示意。
第六十条 不准在正常行驶中起落厢斗。
第六十一条 严禁举斗运行。
第六十二条 在倒车时,必须事先认真瞭望,确认无人员和障碍后方可倒车,同时要连续鸣笛。
第六十三条 卡车行驶中,要密切注意道路上的障碍物。
第六十四条 夜间行车照明必须齐全,需要和其它设备或人员联系时,应闪烁灯光示意。
第六十五条 无特殊情况,不准在干道上和坡道上停车。
第六十六条 卡车出现异常,要将卡车停放在安全地带,必须使用停车制动。坡道上要将卡车的轮或后轮靠上挡墙,与坡道方向形成一定的夹角。在没有条件的地方,需在轮胎下部打掩。
第六十七条 在运输道路上,夜间因故障停车时,车前后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并在车体前、后采取防护措施。
第六十八条 速度限制:车速最快不准超过30km/h;冰雪、雨水、泥泞道路,车速不准超过10km/h;雨雪、雾天、转弯、采装工作面、排土场工作面、视线受影响、道路凸凹不平等要减速行驶。
第六十九条 雾天或烟尘影响视线时,应打开雾灯或大灯,并靠边减速行驶,前后车距不准小于50m,能见度不足30m或雨、雪天气危及行车安全时,应停止作业。
第七十条 不准超车、超速、争道、抢行,交叉路口不准停车。
第七十一条 让车规定:
1.空车让重车;
2.下坡车让上坡车,但下坡车正下半坡,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让下坡车。
3.转弯车让直行车;
4.支线车让干线车;
交叉路口左让右先行;
6.一切车辆应避让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以及正在养护道路的有关车辆、设备。
7.卡车通过电缆桥时,要减速行驶,做到平稳通过。
第七十二条 要时刻注意其它设备的动态。
第七十三条 卡车必须在挖掘机发出信号后,方可进入或驶出装车地点。
第七十四条 密切和挖掘机司机配合,倒车要稳准,不准倒上爆堆;不准长距离加速倒车。
第七十五条 正在装载的卡车必须给上制动锁定,不准其他人员上、下车和检查、维修。
第七十六条 在装车时司机不准探头或走出驾驶室做其它工作,特殊情况必须与挖掘机司机取得联系方可进行。
第七十七条 待装卡车必须停在挖掘机最大回转半径范围之外,进入装车位置的卡车必须停在挖掘机机棚回转范围之外。
第七十八条 要按顺序排队装车,前后车距不准小于15m。
第七十九条 不准快速转弯、调头。
第八十条 不准压电缆。
第八十一条 卡车调头时,必须对前后、左右进行瞭望,确认安全后方可调头。
第八十二条 卡车进入排土场从左至右按序排弃,注意观察排土工作面有无塌陷、裂缝。
第八十三条 排卸倒车时应和挡墙保持垂直。在石质挡墙的高度足够规定高度时,卡车应靠上挡墙排弃。如在土质挡墙排弃时,可以不靠挡墙。在垫路时,在没有挡墙或挡墙高度不够的情况下排弃时,必须在卡车后面留有充分的安全距离,应卸至距排土场(或排弃点)边沿5m以内的地方,不准在无挡墙的情况下将卡车倒在边沿处排弃,必要时必须有专人指挥。排弃时倒车要慢,不准冲撞挡墙。
第八十四条 卸料提车距离不准超过3m,厢斗粘土要及时清理,不准以猛踩刹车的方式磕厢斗。
第八十五条 同时卸料的卡车之间距离不准小于3m。
第八十六条 卡车进入破碎站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看清信号后按指定卸料口卸煤,卸完后要原地落斗,不准煤未卸净时提车,不准在栈桥上卸煤,不准冲撞护栏、车挡。当卸料口堆满时,不准卸煤。
第八十七条 发生火灾时,立即停车,给上制动,关闭发动机,采取有效灭火措施,并汇报。
第八十八条 不准用挖掘机、推土机等设备直接救援卡车。牵引卡车的钢丝绳长度不准小于24m。灯光和转向失效时不准被牵引。制动失效时必须采用硬连接牵引。牵引时,设专人指挥,其它人员要离开钢丝绳25m以外。
第八十九条 点检、充气、加油时,卡车司机必须下车配合。
第九十条 提送卡车注意事项:
1.需回车间维修的卡车,应清楚故障现象,了解途中应注意的事项,运送途中加强观察,必要时应由维修工监护;
2.从车间提车时必须有专人指挥;
3.卡车维修完毕后,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提车,有缺陷的卡车不准提取。
第九十一条 加油注意事项:
1、进入加油站加油时,必须遵守加油站有关规定.
2、用加油车加油时,不准卡车接近加油车,应由加油车靠近卡车加油,加油车离开后卡车方可起步;
【第2篇】自卸汽车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
单位:
工程名称
编号
施工部位
交底时间
部属各施工单位:
在现场施工中,为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和机具的安全,严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我项目现场施工的具体施工情况,特对自卸汽车的操作安全进行安全交底,望施工中严格遵守执行。
一、必须是经培训考核合格人员,持证上岗,认真学习本机械的操作性能及驾驶技术,懂行交通规则及交通法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严禁酒后操作驾驶及非司机操作,工作中不准离开工作岗位,在过往村庄及转变时要慢行并呜笛警告,看好上方有元影响的高低压线,通信线等障碍物,地面上有无影响的管线。
三、装卸土石方的车辆,在进入公路时,不能装的过满,并盖好复盖物,防止撒落在公路上,上路前要进行检查,看车轮是否有泥等,防止污染。
四、装卸土石方地点的车辆调头及停在向下倾斜的地面向下倾卸土石料。
五、装卸土石方及各种材料时应听从指挥,按先次序在指定的位置进行,不许抢装抢卸,装车时司机要观察是否装偏,如装偏、行驶中庆减速,以防翻车。
六、卸料时应看好地形,听从指挥,并应注意卸料地点上空和附近有元障碍物,并注意有元行人走近,卸完料后必须放下斗后再走。
七、向坑洼地区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适当的安全跳高,防止塌方引起飞翻车,路基填筑时,空重车不能靠既有线过近,不能侵限,保持2米以上安全跳高,倒车时看好后边,必须设专人指挥,司机必须听从指挥,列车过往时停止前进及倒斗,升斗作业,靠近路基外仙时因新填土松软,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跳高,防止翻车。
八、施工时靠既有道路侧,在既有道路侧要设置安全防护栏,危险点及障碍物处要设置警示牌,并派专人看守防护。
九、修理、保养、润滑倾卸装置时,应在车厢举升后,用撑杆撑住车厢,防止突然下落,作业后应随即去掉撑杆,放平车厢。
十、严禁带病运转,保持车辆的清洁,下班后停放整齐,并锁好门窗,严禁停在不安全地带,停地工地时设专人看守,防止意外。
十一、严禁酒后开车,及工作中喝酒,开车时不准穿拖鞋。
十二、搞好环保工作,严禁将修车时的油污及垃圾排入沟渠内及农田,要文明驾驶,文明施工。
编制: 审核:安全员:
【第3篇】自卸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安全职责
1.1负责自卸汽车的日常例行保养,及进行检查性能,并做好记录,使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1.2自卸汽车操作必须遵守运输机械的一般安全技术要求。
1.3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2、岗位任职条件
2.1自卸汽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训练。
2.2持证上岗。
3、上岗作业准备
3.2检查车辆转向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3检查车辆轮胎气压、螺帽、有无爆裂和松动现象。
3.4检查车辆制动器及离合器应灵敏可靠,变速杆应置于“空档”位置。
3.5检查车辆喇叭及仪表是否灵敏、准确。
3.6检查车辆燃油及润滑油是否充足。
3.7检查车辆车门是否严密,照明及蓄电池电液是否符合规定。
3.8检查车辆冷却水是否充足。
3.9检查车辆引擎、传动部分及车架是否正常。
4、安全操作规程
4.1配合挖掘机进行装土时,应拉紧手制动器。在铲斗必须越过汽车驾驶室作业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停留。
4.2卸料时,车厢上方和附近应无障碍;向基坑等地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安全距离。
4.3严禁在斜坡上侧向倾卸。
4.4车厢升起进行检修时,必须用支撑将车厢支撑固定。
4.5作业后,应将车厢内外清洗干净。
5、其他注意事项
5.1司机不得擅自交给他人驾驶。
5.2新车及大修出厂的汽车须按规定进行走合期运转。走合期后应按规定进行保养及更换润滑油。
5.3停车后要作好保养、清洁。季节更换时要作相应保养,更换润滑油,调正调节器及电瓶电液的比重。
【第4篇】中铁十七局自卸汽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 自卸汽车应保持顶升液压系统完好,工作平稳,操纵灵活,不得有卡阻现象。
第二条 装卸料时要听从指挥。不得在制定处所以外装卸料。严禁车厢内载人。
第三条 配合挖装机械装卸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制动器,在铲斗必须越过驾驶室作业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停留。
第四条 装料时,驾驶员应提醒不要装偏,如物料有偏装时,行驶中应减速,以防翻车。
第五条 卸料前,应注意车厢上方有无电线、障碍物及汽车周围人员的往来。卸料时,必须将车停稳。当车厢将升到顶点时,应降低发动机转速,以防车厢振动。禁止边卸料边行驶。
第六条 向基础坑洼地卸料时,应和坑边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以防坑沿坍塌引起翻车。
第七条 不得在不平坦、送软、倾斜地面卸料,以防翻车。
第八条 卸料后,应将汽车稍离开卸料位置,使车厢及时复位后锁闭倾卸操纵杆,方可驶离。禁止边卸料边行驶。
第九条 当车厢内附着有粘土时,应及时清除,以防积厚举升时引起翻车。禁止以急刹车来振抖余料。
第十条 需要举升车厢进行维修清洗润滑等作业时,应使用支撑木撑牢车厢,禁止仅靠液压锁定进行作业。
【第5篇】机动翻斗车、自卸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严格遵守内燃机工的有关操作规程。
(二)翻斗车司机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经有关部门认可, 方可独立开车。
(三)发动车前,应将变速杆放到空档位置,并拉紧手刹车。
(四)向坑槽、边坡、混凝土集料斗内卸料时,应保持适当安全距离或设置提土埂,以防下滑翻车。
(五)车上及车斗内严禁带人、载人。转弯时应减速慢行,注意来往行人。
(六)多台车辆行驶时,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七)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规定,不得将车辆转让他人驾驶,严禁酒后开车。
(八)车辆陷入泥坑内,如用车牵引,应有专人指挥、互相配合。
(九)出车前,应认真检查车辆技术状况,按驾驶员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十)车辆在行驶时,严禁用离合器代替脚刹车、猛接、猛刹、更 斗,以防损坏机件。
【第6篇】自卸汽车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1、 发动机启动后应检查起翻装置,确保运转良好,严禁在司机室外进行操作。
2、 严禁用手检查高压系统中渗漏情况。
3、 夜间作业地区,应有良好的照明。装卸应有专人指挥,空重车应分道行驶。
4、 严禁超载,也不得偏载。装载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行驶中不能猛力加速,以防装载物沿途溅落。
5、 车厢内严禁搭人。
6、 修理、保养、润滑倾卸装置时,应将车停在平地上,发动机应停止转动。当车厢举升后,必须用安全支柱撑住车厢,防止突然下落伤人。
7、 向坑洼或填方边坡外卸料时,必须与坑边缘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防止边坡坍塌。在危险地段卸料时,应有专人指挥。
8、 卸料时,应用发动机转速控制举升速度。当车厢快升到最高位置时,发动机应中速运转,防止车厢在顶点振动。
卸土后,应待车厢完全复位后方可行驶,严禁边走边落。严禁在行车中操纵车厢举升机构。
【第7篇】自卸汽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自卸汽车应保持顶升液压系统完好,工作平稳,操纵灵活,不得有卡阻现象。各节液压缸表面应保持清洁。
2.非顶升作业时,应将顶升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顶升前,应拔出车厢固定销。作业后,应插入车厢固定销。
3.配合挖装机械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制动器,在铲斗需越过驾驶室时,驾驶室内严禁有人。
4.卸料前,车厢上方应无电线或障碍物,四周应无人员来往。卸料时,应将车停稳,不得边卸边行驶。举升车厢时,应控制内燃机中速运转,当车厢升到顶点时,应降低内燃机转速,减少车厢振动。
5.向坑洼地区卸料时,应和坑边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塌方翻车。严禁在斜坡侧向倾卸。
6.卸料后,应及时使车厢复位,方可起步,不得在倾斜情况下行驶。严禁在车厢内载人。
7.车厢举升后需进行检修、润滑等作业时,应将车厢支撑牢靠后,方可进入车厢下面工作。
8.装运混凝土或黏性物料后,应将车厢内外清洗干净,防止凝结在车厢上。
【第8篇】自卸汽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自卸汽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2、自卸汽车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灵敏有效。
3、运载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性等危险品时,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4、在施工现场行驶时应遵守现场的限速规定。无限速规定时,应根据现场道路及周围人员情况确定车速,但最大时速不得大于15 公里。
5、在施工现场倒车应先鸣笛,确认安全以后方可倒车。
6、使用起重机、装载机、挖掘机装卸车时,汽车驾驶员不得停留在驾驶室内。
7、车厢内严禁载人。
8、自卸汽车在沟槽边卸料时,应有专人指挥,卸料时汽车后轮距槽边不得小于1.5 米,并设牢固挡掩。
9、举升车厢检修、保养车辆时,必须将车厢支撑牢固。
【第9篇】同力、欧曼自卸卡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启动前检查
第一条 清理设备上的泥土杂物;检查设备外观是否完好,有无变形、裂纹等异常损坏。
第二条 检查工作制动管路有无老化、破损现象。
第三条 检查转向连杆机构有无异常。
第四条 检查轮胎有无损伤,气压是否正常,螺栓有无松动和丢失,轮胎压圈及压圈锁是否正常。
第五条 检查车架、厢斗、支座有无变形、裂纹现象。
第六条 检查车架u型螺栓的紧固状态和板弹簧有无断裂。
第七条 检查变速箱、后桥传动机构润滑油有无渗漏。
第八条 检查各部铰接点润滑是否良好。
第九条 检查各部油缸有无异常损坏、油缸密封和管路有无渗漏现象。
第十条 检查设备各部有无渗漏现象,各部联结螺栓有无松动、断裂、丢失;附件是否齐全。
第十一条 检查燃油位、发动机油位、冷却液液位、液压油位、变速箱油位、制动液位、转向油位。在冷车检查发动机机油位时,其油位必须在机油尺的上刻线与下刻线之间。发动机冷却液液面不能低于加水口50mm以下。热车检查冷却液时须释放水箱压力。
第十二条 检查空气滤清器尘量指示器是否正常,必要时清理空气滤清器外滤芯。
第十三条 检查清理发动机周围和散热器上的杂物和尘土,检查发动机有无渗漏、联结螺栓有无松动丢失;检查进气管、排气管接口处密封状况,是否有泄漏。
第十四条 检查发动机风扇皮带、发电机皮带张紧度以及皮带有无损坏。
第十五条 检查油管、电气线路有无异常磨损、老化、破裂等现象。
第十六条 检查照明、喇叭、雨刷器、倒车镜、灭火器是否齐全有效。
第十七条 检查仪表、指示器和指示灯是否齐全完好。
2 启动
第十八条 检查一切正常并确认周围无障碍物及人员后,将各操纵杆放到空位,停车制动在锁止位置。
第十九条 将变速杆放到空档位置,将钥匙旋转到接通("on")位置,鸣笛发出启动信号。
第二十条 踩下离合器踏板,将钥匙旋转到启动("start")位置,启动发动机。如果发动机启动困难,钥匙在启动位置的时间一次不准超过20s,两次启动间隔时间不准少于2min,如果连续3次不能启动,应检查发动机。
第二十一条 当发动机启动后,立即松开钥匙,缓慢松开离合器踏板。
第二十二条 发动机启动后,观察各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机油压力如果在6s后仍不正常,应立即熄火检查。
第二十三条 发动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3~5min,检查发动机、液压系统、传动系统等有无异响、异味、异常振动,检查发动机、液压系统等有无渗漏,观察发动机排气颜色是否正常。
第二十四条 逐渐增大发动机油门,使转速至中速,以使发动机升温,并使制动气压上升到额定气压后方可行驶。
第二十五条 如果使用启动液辅助启动,必须遵守有关启动液使用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不准用其它设备推动、拖动的方式启动发动机。
3 运行
第二十七条 冷车启动后不准立即行驶和作业,发动机水温低于60℃前不准满负荷工作。
第二十八条 发动机怠速运转时间不得超过15min。
第二十九条 贮气罐气压未达到额定压力前,不准起步。
第三十条 起步前检查车辆前后、左右是否有人和障碍物,鸣笛示意。
第三十一条 在起步行走前应确认车厢已经完全落下,车厢未完全落下前不准行驶。
第三十二条 起步时,首先解除停车制动,鸣笛,踩下离合器踏板,将变速杆置于一档,然后缓缓抬起离合器踏板,同时缓踩油门,平稳起步。
第三十三条 加减档时应按顺序进行;换向时应待车停稳后再变向。
第三十四条 换档时必须采用两脚离合器的操作方法,不准超档换档。
第三十五条 根据道路和负荷情况及时换档,不准拖档行驶,不准用低速档长距离高速度行驶,不准超速行驶。
第三十六条 不准发动机熄火滑行。
第三十七条 如遇障碍物,必须松开油门再刹车,尽量使用点刹车,不准同时使用制动器和油门。
第三十八条 当下长坡道时,可利用发动机制动,根据坡度情况合理选择档位,并同时用脚制动控制车速,避免发动机超速运转,不准空档下坡。
第三十九条 冰、雨、雪路面上行驶时应起步平稳,控制行驶速度。上坡时必须保证发动机有充分的动力,不准强行冲坡,尽量避免急刹车和急转弯。
第四十条 行驶中或装车时,不准司机将头或手臂伸出窗外。
第四十一条 在泥水中行走时,泥水不准没过轮胎中心。
第四十二条 行驶时,不准骑越高于底盘的石块等物料。
第四十三条 车斗举升:
1、将举升操纵手柄放在"举升"位置,然后踩下油门使发动机加速,车厢逐渐升起,并倾卸物料;
2、落斗时,把举升手柄放在"落斗"位置,使车斗自动恢复原位;
3、举升油缸伸缩接近极限位置时,应降低速度,减少冲击。
第四十四条 严禁驾驶室内搭乘无关人员,驾驶室外任何部位不准载人。行驶中严禁人员上下设备,也不准有人站在驾驶室外进行检修和其它工作。
第四十五条 不准在发火高温区和其它对轮胎有异常损害的区域作业。
第四十六条 不准在横向坡度超过10,纵向坡度超过20的地面上行驶。
第四十七条 在运行中,应经常观察故障指示灯及仪表是否正常;检查转向、制动系统的状态是否可靠和灵活,观察设备运行状态,如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机进行检查。
第四十八条 在运行中,如果发动机温度过高,应停止作业,不准熄火,使发动机怠速运转直至温度下降到正常范围;如果频繁高温,则应检查发动机风扇皮带和空滤器,清理发动机周围和散热器积尘,仍不能解决问题,应请维修人员检查。
第四十九条 正常运行中发动机水温应在70℃~90℃之间,机油压力应为3.5~4.9kgf/cm2,制动压力应为4.5~7kgf/cm2。
4 停机
第五十条 停车时车与车之间侧向距离不准小于2m,前后距离不准小于10m。
第五十一条 停车时应选择平坦地面,熄灭发动机前,必须给上停车制动;如遇故障须停放在斜坡上时,应打埯。
第五十二条 上坡停车时,将变速杆放到一档位置,下坡停车时,则挂倒档。
第五十三条 发动机熄火前,必须先怠速运转5min,发动机温度降低后,方准熄灭发动机。
第五十四条 停车后,清理卫生,检查各部位有无异常,填写运行记录,关闭电瓶开关。
5 安全注意事项
第五十五条 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监察人员和爆破警戒人员的指挥。
第五十六条 卡车作业时,必须清楚作业环境。
第五十七条 卡车在作业中不准乘坐无关人员。
第五十八条 司机在操作卡车时,不准做与操作无关的事。
第五十九条 每次起步,必须察看周围有无障碍物,做到先鸣笛后起步,夜间要闪烁灯光示意。
第六十条 不准在正常行驶中起落厢斗。
第六十一条 严禁举斗运行。
第六十二条 在倒车时,必须事先认真瞭望,确认无人员和障碍后方可倒车,同时要连续鸣笛。
第六十三条 卡车行驶中,要密切注意道路上的障碍物。
第六十四条 夜间行车照明必须齐全,需要和其它设备或人员联系时,应闪烁灯光示意。
第六十五条 无特殊情况,不准在干道上和坡道上停车。
第六十六条 卡车出现异常,要将卡车停放在安全地带,必须使用停车制动。坡道上要将卡车的轮或后轮靠上挡墙,与坡道方向形成一定的夹角。在没有条件的地方,需在轮胎下部打掩。
第六十七条 在运输道路上,夜间因故障停车时,车前后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并在车体前、后采取防护措施。
第六十八条 速度限制:车速最快不准超过30km/h;冰雪、雨水、泥泞道路,车速不准超过10km/h;雨雪、雾天、转弯、采装工作面、排土场工作面、视线受影响、道路凸凹不平等要减速行驶。
第六十九条 雾天或烟尘影响视线时,应打开雾灯或大灯,并靠边减速行驶,前后车距不准小于50m,能见度不足30m或雨、雪天气危及行车安全时,应停止作业。
第七十条 不准超车、超速、争道、抢行,交叉路口不准停车。
第七十一条 让车规定:
1.空车让重车;
2.下坡车让上坡车,但下坡车正下半坡,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让下坡车。
3.转弯车让直行车;
4.支线车让干线车;
交叉路口左让右先行;
6.一切车辆应避让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以及正在养护道路的有关车辆、设备。
7.卡车通过电缆桥时,要减速行驶,做到平稳通过。
第七十二条 要时刻注意其它设备的动态。
第七十三条 卡车必须在挖掘机发出信号后,方可进入或驶出装车地点。
第七十四条 密切和挖掘机司机配合,倒车要稳准,不准倒上爆堆;不准长距离加速倒车。
第七十五条 正在装载的卡车必须给上制动锁定,不准其他人员上、下车和检查、维修。
第七十六条 在装车时司机不准探头或走出驾驶室做其它工作,特殊情况必须与挖掘机司机取得联系方可进行。
第七十七条 待装卡车必须停在挖掘机最大回转半径范围之外,进入装车位置的卡车必须停在挖掘机机棚回转范围之外。
第七十八条 要按顺序排队装车,前后车距不准小于15m。
第七十九条 不准快速转弯、调头。
第八十条 不准压电缆。
第八十一条 卡车调头时,必须对前后、左右进行瞭望,确认安全后方可调头。
第八十二条 卡车进入排土场从左至右按序排弃,注意观察排土工作面有无塌陷、裂缝。
第八十三条 排卸倒车时应和挡墙保持垂直。在石质挡墙的高度足够规定高度时,卡车应靠上挡墙排弃。如在土质挡墙排弃时,可以不靠挡墙。在垫路时,在没有挡墙或挡墙高度不够的情况下排弃时,必须在卡车后面留有充分的安全距离,应卸至距排土场(或排弃点)边沿5m以内的地方,不准在无挡墙的情况下将卡车倒在边沿处排弃,必要时必须有专人指挥。排弃时倒车要慢,不准冲撞挡墙。
第八十四条 卸料提车距离不准超过3m,厢斗粘土要及时清理,不准以猛踩刹车的方式磕厢斗。
第八十五条 同时卸料的卡车之间距离不准小于3m。
第八十六条 卡车进入破碎站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看清信号后按指定卸料口卸煤,卸完后要原地落斗,不准煤未卸净时提车,不准在栈桥上卸煤,不准冲撞护栏、车挡。当卸料口堆满时,不准卸煤。
第八十七条 发生火灾时,立即停车,给上制动,关闭发动机,采取有效灭火措施,并汇报。
第八十八条 不准用挖掘机、推土机等设备直接救援卡车。牵引卡车的钢丝绳长度不准小于24m。灯光和转向失效时不准被牵引。制动失效时必须采用硬连接牵引。牵引时,设专人指挥,其它人员要离开钢丝绳25m以外。
第八十九条 点检、充气、加油时,卡车司机必须下车配合。
第九十条 提送卡车注意事项:
1.需回车间维修的卡车,应清楚故障现象,了解途中应注意的事项,运送途中加强观察,必要时应由维修工监护;
2.从车间提车时必须有专人指挥;
3.卡车维修完毕后,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提车,有缺陷的卡车不准提取。
第九十一条 加油注意事项:
1、进入加油站加油时,必须遵守加油站有关规定.
2、用加油车加油时,不准卡车接近加油车,应由加油车靠近卡车加油,加油车离开后卡车方可起步;
【第10篇】自卸车司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司机应经专业部门培训,持证上岗。
2、 出车前,要对车辆刹车、方向、车灯等各部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出车。
3、 禁止酒后驾车和超载运输。
4、 在采场运矿司机禁止在边帮下逗留或休息。
5、 运输中遇行人和弯路应鸣笛,严禁超速行驶或弯路超车。轻车应让重车先行。
6、 严禁用碰撞溜车方法起动车辆,下坡行驶,严禁空挡和熄火滑行,在坡道上停车时,司机不能离开,必须使用停车制动,并采取安全措施。
7、 驾驶室内严禁超额坐人,驾驶室外严禁载人,严禁运载易燃易爆物品。在运矿之中禁止载人。
8、 卸货时,车辆应停放平稳,不准站在斜坡上起斗卸货,不准边走边卸货,卸车时周围不准站人,不准用人卸车或用移动碰撞,震动性卸车。
9、 运载矿岩时,矿物不准超过车厢边缘的高度,运输前应将货物固定牢靠,防止货物掉落发生危险。
10、 行车中严禁起斗,车斗没有完全落下前,不准起步行车。
11、 起斗装置不安全,不可靠严禁出车,行车中要经常观察车斗是否完全落下,通过桥洞和高架线路、设施、管路时要减速。
12、 装车时,禁止检查维护车辆;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不得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不准站在车上指挥装车。
13、 雾天和烟尘弥漫影响能见度时,应开亮车前黄灯,靠右减速行驶,前后车间距不得小于50m,冰雪和雨季道路较滑时,应有防滑措施,前后车距离不得小于100m。
14、爆破时要听从指挥,将车辆开到安全地带避炮。
15、车辆在场区、村屯、排毛场、落地矿场、原矿仓、窄路或人多的危险区域卸车或倒车应有人指挥。
16、车辆在排土场、落地矿场卸车前,司机应下车对现场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卸车。
17、维修车辆起斗时应将采取支护措施,并将车轮掩牢。
【第11篇】厂内自卸车安全操作规程
设备简介
自卸车是指通过液压或机械举升而自行卸载货物的车辆。又称翻斗车。由汽车底盘、液压举升机构、货厢和取力装置等部件组成。自卸车项目上经常与挖掘机、装载机、带式输送机等工程机械联合作业,构成装、运、卸作业,进行生物质燃料的装卸运输工作。现项目上主要为东风劲诺160型自卸车。
安全操作规程
1启动前检查
1.1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外表有无碰撞变形、裂纹、开焊和渗漏。各部联接螺栓有无断裂、松动或缺失,销子有无窜出。
1.2 检查轮胎胎面磨损、擦伤、割裂等损坏情况。
1.3 检查轮胎螺栓、螺母有无松动脱落,轮辋、轮毂有无窜位,轮辋、法兰有无断裂。
1.4 检查变速箱有无渗漏。
1.5 检查发动机油位,自卸车停放在平坦地面时其油位必须在机油尺的上下刻度之间。
1.6检查冷却液液位,通过水箱液位计检查,其液位必须在观察孔中部以上,不能低于加水口50mm以下,补加冷却液时必须将水箱内的压力释放后进行,有压时不准打开水箱盖。
1.7 检查燃油位,不准低于油箱1/8刻度。
1.8 检查液压油位,厢斗落下时液面应在上观察孔中间。
1.9 检查集中润滑油箱内润滑脂存量,存量低于油箱容积的1/4时必须补加。
1.10排放燃油系统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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