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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供电局高温天气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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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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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供电局高温天气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高效、 有序地做好包头市高温气候灾害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 全面提高局应对高温气候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防止和减少因高温气侯原因造成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及对社会有严重影响停电事故的发生,保证国家经济建设、 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气象部门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 组织制定了《包头供电局高温天气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包头供电局因高温天气对参加电力检修施工作业人员造成伤害; 因高温天气对电力生产、 电力设施造成严重影响的电力事件。
1.4 工作原则
( 1) 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高温天气引发的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 有效预防参加电力检修施工作业人员因高温天气造成伤害; 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
(2)统一指挥。包头供电局各级生产单位坚决服从调度中心和应急小组的统一指挥。
(3) 分工负责。各生产单位按照各负其责的原则,根据预案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确保在高温气象条件下所辖电力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包头供电局应急小组与职责
包头供电局成立高温气象条件下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 郝智强 赵高强
副组长: 赵广云 甄同宝 金振华 武耕梨 臧志红
张树根 杨旭东( 常务)
成 员: 钮志刚 拓永明 涂茂林 杜旻昊 阮翠萍
刘建军 齐小君 吕殿民 郑永平 苏立琼
温振江 宋祉明 刘现锐 田 斌 居 烽
范永胜 郭建文 张建忠 王继中 张 玮
张 陟 张有亮 池贵宝
事故应急办公室设在安监处
主 任: 温振江
副主任: 张玮
成员: 安监处成员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 法规及有关规定;接受地方政府及上级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领导;指挥本企业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制定本企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发布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命令;通报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进展情况。
抢修职责: 负责局属输、 变、 配设备的抢修工作。按专业组织事故抢修队。
各级领导按职责分工落实任务, 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承担领导责任, 各副职是分管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
3、 事件等级和应急响应
3.1 高温预警信号等级( 黄、 橙、 红)
高温黄色预警: 连续三天日最高气温将在35℃以上;
高温橙色预警: 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
高温红色预警: 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40℃以上。
3.2 事件等级
3.2.1 I级事件和应急响应
因高温气象原因造成包头市220kV、 110kV和10kV配网因过负荷、 设备过热等突发电力设备损坏、 线路跳闸或重要输电线路跳闸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件发生, 调度指挥中心应立即经过电话汇报局分管生产领导、 局长, 根据局分管生产领导和局长的指示, 成立应急小组, 并立即开展工作; 各生产单位按照面临的实际问题启动各单位应急预案, 做好事故、 故障处理工作。
3.2.2 II级事件和应急响应
因高温气象原因造成包头市110kV和10 kV配网突发电力设备损坏、 线路跳闸造成包头市局部停电的, 调度指挥中心应立即经过电话汇报局生产处、 安监处处长和局分管生产副总, 通知相关单位按照面临的实际问题启动各单位应急预案, 做好事故、 故障处理工作, 确保用户尽快恢复用电。
3.3 调度指挥中心应急响应
调度中心应及时了解气象变化, 随时掌握包头市天气温度变化情况, 及时通报气象温度变化情况。各单位要根据气象情况及时调整人员外出工作、 设备巡视、 检查等, 并组织好事故抢修队伍和抢修工器具、 材料。各生产单位要做好以下工作:
3.3.1 根据天气温度变化情况, 及时调整工作计划, 减少高温时段工作人员露天工作或避开高温时段, 避免职工中暑。
3.3.2 变电、 修试和调度等单位要重点对变电站一、 二次及远动、 自动化设备进行经常性的全面细致检查, 及时关注主变等主要设备过热、 过负荷情况, 要认真检查设备散热装置运行是否正常, 要做好事故预想。对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缺陷及时安排处理, 确保设备健康运行。在特殊气象条件时, 要加强巡视, 发现异常立即汇报。
3.3.3 各供电分局要重点对重要配电线路、 重要用户线路进行巡查, 要及时掌握线路及变压器运行情况, 防止因过热造成线路故障停电( 防止变压器过热、 过负荷损坏等) 。
3.3.4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控制装置的技术监督和管理工作,保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控制装置运行可靠、 动作正确,严防因继电保护误动、 拒动导致发生连锁反应和大面积停电事故。
3.3.5 要保证重要用户的安全可靠供电并落实各类重要用户的保电措施。
3.3.6 安全监察处( 保卫) 和各机关处室、 二级单位要认真做好高温气象条件下防火措施的落实。
3.2.2 各生产单位应急响应
各生产单位、 边远班站要及时掌握所辖地区的天气情况, 制定相应的在局部高温气象条件下的事故预防的应急预案; 在高温气象条件下应立即启动预案, 并及时汇报处( 局) 领导、 调度指挥中心。
3.2.3 抢险队伍及抢险物资准备
各生产单位要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安排事故抢修队伍和抢修工器具、 材料, 制定、 完善抢修制度和抢修措施、 注意事项。生产部、 物流中心要根据生产抢修工作实际需要, 做好生产物资和抢险、 抢修物资的准备工作。
4、 注意事项
4.1 高温气象条件下的事故抢修, 工作安排要合理、 有序, 要严格按照安全工作规程中事故处理的有关条文执行, 防止发生人身触电、 高空摔跌、 车辆肇事等事故。
4.2 各抢险队伍要确定人员集中地点, 作好备品、 备件、 工具、 器材等准备工作。
4.3 警卫人员要加强巡逻检查, 作好防盗、 防火等工作。
4.4 机关事务中心准备救灾药品、 器材, 并准备必要的防暑降温物品。
4.5 要经过经常性教育将应急处理预案重要性传达到每一个职工, 将措施落在实处。
5、 宣传、 培训和演习
5.1 宣传
各有关生产单位应对全体员工、 重要电力用户加强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救援教育,要求全体职工干部要明白高温预警等级和持续高温注意事项, 增强全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5.2 培训
各有关生产单位应认真组织员工对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并经过专业人员的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的业务知识水平。
5.3 演习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每年协调一次应急联合演习,加强和完善各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各有关生产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演习。
包头供电局
二0一0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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