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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夏道中学新一轮教师岗位聘用实施方案.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9894465 上传时间:2025-04-12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4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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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夏道中学新一轮教师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15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南平市夏道中学 新一轮教师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 .8召开全体教代会代表经过)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延平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延委办[ ]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南平市夏道中学教师岗位聘用实施方案(试行)》( 7月七届一次教代会及工代会经过)考核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校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未经编制部门核编或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经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一)岗位总量: 86个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1个,占单位总量的1.2%,其中九级1人。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副高级岗位1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6.87%。其中:五级岗位2个,占14.28%,六级岗位5个,占35.71%,七级岗位7个,占50.0%。 2、中级岗位3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6.14%。其中:八级岗位8个,占26.67%,九级岗位12个,占40.0%,十级岗位10个,占33.33%。 3、初级岗位3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6.99%。其中:十一级岗位21个,占53.85%,十二级岗位18个,占46.15%。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2.33%。其中:技术工三级2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及充要条件 1.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如下: ⑴ 遵守宪法和法律; ⑵ 具有良好的品行; ⑶ 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⑷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 充要条件如下(可任选若干条): ⑴ 任现职来区级以上综合性表彰1次或区教育局、镇政府先进表彰累计2次; ⑵ 任现职来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或教坛新秀; ⑶ 任现职来担任班主任或其它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满两年; ⑷ 任现职来担任毕业班教学两年及以上或近两年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两年均获同年级同学科平均分之上或高于片平均分);(生物、地理学科八年级认定为毕业班) ⑸ 任现职来发表区级以上论文1篇或发表校级论文2篇; ⑹ 近两年我校区级以上课题组成员 ⑺ 近两年担任校级公开周教学2次或区级及以上观摩教学1次; ⑻ 近两年指导学生获得区级三等奖以上1人次或开展学科兴趣小组(有成果)一期。 (二)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有关规定执行。 2.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符合教师法要求的其它任职条件。 3.专业技术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具体条件如下: 副高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具体任职条件: (1)五级岗位:A、在副高级岗位任职4年及以上且在六级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首次岗位设置可不做要求,下同);同时要具备上述充要条件中的4项及以上。 B、在副高级岗位任职4年及以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聘为本级。 ①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青年专家。 ② 特级教师。 ③ 省政府、党委颁发的先进教师。 (2)六级岗位:在副高级岗位任职2年及以上;同时要具备上述充要条件中的3项及以上。 (3)七级岗位:具备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同时要具备上述充要条件中的2项及以上。 中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具体任职条件: (1)八级岗位:在中级岗位任职4年及以上且在九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同时要具备上述充要条件中的4项及以上。 (2)九级岗位:在中级岗位任职2年及以上;同时要具备上述充要条件中的3项及以上。 (3)十级岗位:具备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同时要具备上述充要条件中的2项及以上。 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具体任职条件: (1)十一级岗位:具备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在十二级岗位任职2年及以上。同时要具备上述充要条件中的2项及以上。 (2)十二级岗位:具备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同时要具备上述充要条件中的2项及以上。 (三)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九级岗位:工作年限满 ,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充要条件4项及以上。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三级岗位:须在本工种四级岗位工作满2年且所有年度考核合格,并获得相应岗位的高级工技术等级证书;同时具备充要条件3项及以上。 四级岗位:所有年度考核合格,并获得相应岗位的中级工技术等级证书;同时具备充要条件2项及以上。 五、岗位聘用办法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 〕16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各部门、各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 各部门、各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组对经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或考核,确定可直接聘用的岗位人选,报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5)研究决定 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签约上岗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量化评估实施细则 学校根据聘任原则,结合本校实际,从工作表现、教龄、学历、任职年限等方面量化考核并计算教师的积分,其结果作为教师的岗位聘任依据。具体量分办法如下: 1、工作表现(满分70分) (1)政治思想表现(10分)。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②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出满勤,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政治学习以及会议期间不做与学习、开会无关的事。 ③爱岗敬业。热爱学校、热爱岗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对工作勤恳负责。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生活,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④扣分说明:近2年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旷课1节扣1分,其它工作缺席1次扣0.5分。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或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体罚学生造成家长冲击学校的;体罚学生受上级通报或由政府部门解决的,扣2分。 (2)教学常规分(满分55分):参加聘任的教师最近2个年度的教学常规分取平均值乘以百分之五十五。即占聘任量分总分的55%。 (3)学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考评分(5分):学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考评分值的平均分折算成5分,直接加入总分。 2、教龄、学历、任职年限(满分20分)。 (1)教龄、校龄(满分7分):教龄每年按0.25分计,满分5分;校龄每年按0.2分计,满分2分。 (2)学历(满分5分):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5分、大专学历4分、中专学历3分、中专以下学历1分。 (3)任职年限(满分8分):本级职称聘任年限按每年0.6分, 满分8分。 3、其它占总分的10%(满分10分)。 (1)有关职务(满分4分):校长、书记4分;一层副职(含享受一层副职待遇的教研员、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3分;二层正职(含享受二层正职待遇的教研员)2.5分;二层副职、工会副主席、女工委主任、团委书记、报账员、年段长、教研组长、班主任、生管内保教师2分;教务员、政教员、总务员、团委副书记1.5分;支部委员、团委委员、工会委员、备课组长1分。 注:职务以近两年为准;近两年的职务有变化的,每年取最高职务分。以两年的平均值为最后的分值;任职只一年的,职务分按二分之一计算。 (2)教学教研成果获奖(满分4分)。 A、教学教研表彰(满分1分):市级及市级以上名师、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1分;区级0.5分。 B、专业论文(含德育论文,教案、课例、教学反思、教学日志等视同论文,满分2分):市级学科学会一等奖及以上2分,市二等奖、区一等奖得1分。 C、指导学生参加本学科各级竞赛获奖(满分1分)。市级学科学会一等奖及以上1分,市二等奖、区一等奖得0.5分。 (3)各级表彰(满分2分):教师获综合表彰(各级政府)省级及以上2分,市级1.5分,区级1分,或教师本人参加本学科各级竞赛获市级学科学会一等奖及以上2分,市二等奖、区一等奖得1.5分,区二等奖得0.5分。 注:(2)“A” 项及(3)项以任现职以来最高一项计算;(2)“B”“C”均按最近的2个年内获取的计算,且各单项得分只取最高奖项,不累加。 (三)予以解聘的对象 1、受刑事惩处和留党查看及开除留用处分人员; 2、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人员; 3、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 4、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人员; 5、不能履行聘约规定和擅自离岗人员; 6、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或窃取她人成果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人员; 7、违反师德师风(南教综[ ]133号)有关措施条款的对象; 8、省人事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受处分后职级和工资待遇确定问题的通知》[闽人函(1998)57]号文有关规定的人员。 (四)不予聘任的对象 1、违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或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情节严重者; 2、受刑事惩处及开除留用处分正在执行中和正在被立案审查人员; 3、刑满释放、劳动教养期满后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未满一年; 4、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满一年以上者; 5、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技术责任事故,或者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影响很坏,群众意见很大者; 6、借调脱离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不含省、市人事职改部门文件另有规定的); 7、因工作变动,脱离现专业技术岗位; 8、聘任前连续病休一年(含一年)以上人员; 9、上年度任职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人员; 10、因工作调动考察期未满3-6个月; 11、未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人员; 12、不承当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动人员; 13、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处理期未满者。 六、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类各级岗位职级评定人员进行审定、聘用。 七、实施步骤 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 8月底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四个阶段实施: 1、第一阶段(8月上旬):学习文件,调查分析,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公布岗位设置方案,广泛听取职工对方案的意见,由教代会讨论经过,上报区人事局核准。 2、第二阶段(8月中旬):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广泛听取职工对方案的意见,由教代会讨论经过;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并报区教育局核准;区教育局批复后按本方案第五项的岗位聘用基本程序组织聘用工作,签订聘用合同。 3、第三阶段(8月下旬):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人事局认定。 4、第四阶段:待主管部门和区人事局认定后,从九月份起兑现岗位等级工资。 八、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1、本实施方案的评估成果作为教师岗位聘任的主要依据。竞聘岗位时,按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进行。若分值相同,教龄长者优先;若再相同,由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投票表决。 2、 新一轮岗位聘任,原则上根据《新一轮岗位设置》在同层次(如中高或中一)已聘的人员内部进行小调整。 未聘人员从低一层次晋升高一层次(如中学二级岗位层次晋升中学一级岗位层次,或从中学一级岗位层次晋升中学高级岗位层次)的聘任时,将实行先评先聘的原则;若年度相同,再依据评分择优竞聘的办法。 因岗位职数增减,已聘人员在同层次(如中一或中高)岗位内部不同级别的聘任时,将在同层次(如中一或中高)同级别(如八级或五级)已聘人员中,实行按评分择优竞聘的办法;出现的空缺岗位,将相应从下一岗位中评选补缺,因岗位职数减少而要调整低一级聘用的,将按需减少岗位职数调整至下一级优先聘任(如八级原聘9人而现职数8人,将按评分调整1人至九级优先聘任)。 3、聘期:教职工聘任期一般为两年。每两年的第一年6-8月实行竞聘(聘用期从9月份起算);期间因职数变动,将在较低岗位教师(或未聘教师)中进行小范围竞聘。 4、外借人员聘任。所有外借人员必须回本校竞聘,中、高级职数不够时,借出教师将按中、高级职称低一级聘任。 5、新调进中、高级教师职数不够的情况下低聘2年。 6、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三周年的教师,在岗位紧缺的情况下,依照闽人薪【1995】1号和闽人发【1999】126号文件规定,符合具体岗位聘用任职条件的可不占岗位数予以聘用。(即当年的聘任可从已聘岗位层次内部的较低级岗位调整到较高级岗位或最高级岗位。) 7、相关材料时间截止到开展聘用当年的8月31日;教龄、校龄及任职年限按年减年计算;若近两年常规分不足四个学期,则按如下办法计算: 1)进城交流人员、分娩人员及重病请假人员,近两年常规分若不足四个学期的,其学期常规分往前推移,取足最近的四个学期纳入计算平均分。 2)因行政职务任命而新调入人员,近两年常规分若不足四个学期的,取其进校后实际学期数的常规分纳入计算平均分。 8、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项,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及学校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执行。 9、本方案经教代会表决经过后即开始执行。 附件:1. 《夏道中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细则》 2. 《夏道中学岗位说明书》 3. 《夏道中学教师岗位聘任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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