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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初中教学质量考核方案
射阳县初中教学质量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根底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为指针,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以看办学思想,比控流力度;看教学改革,比教学质量为原那么,落实初中校教学质量管理责任制,对全县初中教学质量作出科学评估。
二、考核方法
以学校为单位,分类排序,分项考核,量化积分,全面评估教学质量。每学年集中考核一次,公布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作为对学校综合评估以及对校长目标考核重要内容。
三、考核指标
1、控制流生〔10分〕
各校要采取切实措施,扎实做好控流工作,杜绝学生流失,确保初三学生稳固率。
稳固率=初三毕业生报考数÷初一入学生数×100%。
凡稳固率在省规定范围内得10分,每少0.2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中考成绩〔70/80〕
考核对象为当年初三在籍学生。
〔1〕全员人均总分〔30分〕
全员人均总分=实际参考生数总分之与÷实际参考生数。
人均总分第一名得30分,每低一个名次扣0.75分。
〔2〕中考优秀率〔10分〕
个人人均总分≥当年中考总分85%为优秀。
中考优秀率=优秀生数÷参考生数×100%。
中考优秀率第一名得10分,每低一个名次扣0.25分。
(3)毕业生合格率〔30/40分〕
A、总分合格率〔20分〕
个人人均总分≥当年中考总分60%为合格。
毕业生合格率=合格生数÷参考生数×100%。
毕业生合格率第一名得20分,每低一个名次扣0.5分。
B、全科合格率〔10/20分〕〔此项指标,对有两所及其以上学校镇中心初中实行10分指标,其余学校实行20分指标。〕
全科合格是指某考生在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综合〔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等学科单科成绩均≥该科卷面总分60%。
全科合格率=全科合格生数÷参考生数×100%。
全科合格率第一名得10/20分,每低一个名次扣0.25/0.5分。
3、上升幅度〔5分〕
〔1〕与前一年相比,各类考生上述各项指标考核结果仍然保持在全县前四名得5分。
〔2〕前一年各类考生中考人均总分排名5-15名学校,上升3个名次〔不含〕以上,每上升一个名次加0.125分,加满为止;前一年各类考生中考人均分排名在15名〔不含〕以后,上升5个名次〔不含〕以上,每上升一个名次加0.125分,加满为止。
4、辐射作用〔10分〕〔此项考核仅适用于有两所及其以上学校镇中心初中。〕
〔1〕、各镇中心初中要树立全局观念,积极主动地承当起全镇教学管理及教学科研工作,充分发挥龙头辐射作用,切实提高全镇初中教学质量。
〔2〕、对有两所以上学校镇中心初中,实行同定点学校〔分部〕捆绑式考核。凡定点学校〔分部〕生均总分、优秀率、合格率等三项指标综合排名列全县第一,该镇中心初中此项考核得10分,每低一个名次,扣0.25分。
〔3〕、有两所〔含〕以上定点〔分部〕学校镇,以最低一所学校综合排名为考核依据。
5、竞赛获奖〔5分〕
考核对象为初三在籍生在当年由县级〔含〕以上教育教学主管部门组织学科竞赛中获奖者。
个人获县一等奖、市二等奖、省三等奖1个量化为1分;市一等奖、省二等奖、国家三等奖1个量化为2分;省一等奖、国家二等奖1个量化为3分;国家一等奖1个量化为4分。团体奖为个人相应等级量化分2倍。同一竞赛不同等级获奖对象不重复记分,以获奖最高记分。
该项考核以县教研室统计数据为准。
量化积分第一名得5分,每低一个名次扣0.125分。
四、几点说明
1、对积极参与县课堂教学“十、百、千〞工程建立,且经考核验收获得命名学校,酌情在考核结果中予以加分。标准为“窗口学校〞加10分;“窗口学科〞每学科加2分;“窗口课堂〞数达专任教师70%〔含〕以上加1.5分,60%〔含〕以上加1分,50%〔含〕以上加0.5分,50%〔不含〕以下加0.25分。
2、各校要认真科学地指导学生填报志愿,鼓励引导学生选择高一级学校就读。如出现扰乱招生秩序,造成优秀生源流失,酌情直接在考核结果中扣分;如发现有协同有偿招生等违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3、中心初中〔含县直初中〕、民办学校、定点初中〔教学分部〕分开考核。
4、本?方案?解释权在县教研室。
200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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