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东营市市政局道路监理管理细则
潍坊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道路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东营市******道路工程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编 制:
审 核:
潍坊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二年*月
目录
第一部分 总则 ………………………………………………… 2
一、工程概况 …………………………………………………… 3
二、工程特点 …………………………………………………… 3
三、编制依据 …………………………………………………… 4
第二部分 监理工作范围及重点 ………………………………………4
一、监理工作范围……………………………………4
二、监理工作重点 ………… …5
第三部分 监理工作流程 ……………………………………28
第四部分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目标及监控手段 …………………………… 30
一、 监理控制要点……………………………………………….
二、 监理工作目标……………………………………………..
三、 监理工作控制手段………………………………………
第五部分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30
第六部分 旁站监理 ………………………………………… 33
第七部分 有关监理工作的其它要求与说明 …………………35
第一部分 总 则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质量监督单位:东营市质量监督站
施工单位:
二、工程特点:本工程为道路工程,(根据各工程的图纸进行诉说)。
三、编制依据
3.1、东营市城市管理局道路工程施工招投标文件。
3.2、东营市城市管理局道路工程监理规划
3.3、国家、山东省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规范、规定、技术标准及验收标准:
3.4、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粉煤灰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程》CJJ4-97
《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E40-2007
《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J 057-94
《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E60-2008
《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J 052-2000
《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05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 1-2008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04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JTG F10-2006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JTJ 034-2000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JTG F40-2004
《公路软土地基路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JTJ017-96)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 E30-2005)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
3.5、经批准的有关本工程的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
3.6、 已审核批准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3.7、 项目管理机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部各方联席会议纪要。
3、8 在执行本《细则》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方案变更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时,可随时编制单项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对其补充完善。
第二部分监理工作范围及重点
一、监理工作范围
1.1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阶段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全体监理人员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内容进行监理,严格履行监理义务和权力。
1.2 工程范围:
*****工程桩号为 K15+221.404—K15+760。(根据各工程施工范围来定)
二、 监理工作重点及重点内容
2.1 管线沟槽开挖及埋设。
2.2 道路基础。
2.3 结构层铺设。
2.4照明设施安装
2.5重点内容
2.5.1管线施工方案审查。
2.5.2 审查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会签协议。
2.5.3 沟槽基坑开挖施工方案审查。
2.5.4 预防挖断管线监理工作。
2.5.5 保证人身安全措施。
2.5.6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作。
三、 主要工程量
3.1道路工程部分:
3.2给水工程部分:
3.3排水工程部分:
3.4结构工程部分:
3.5照明工程部分:
第三部分 监理工作流程
一、 监理流程图
1 工程质量控制流程
开工准备
施工单位提交开工申请
不同意
监理批准?
同意
施 工
工序完工,施工单位自检
并填写质量验收通知
不合格
监理人员检查
合格※
监理工程师签署
质量验收单
工程竣工施工单位
进行验收
施工单位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不合格
进行处理
监理初验
合格
工程验收
否
是否通过竣工验收?
是
工程移交
2 工序质量控制流程
上道工序施工完毕
承包方自检
符合
承包方整改
填写工程报验单
符合
监理工程师检查
不符合 符合
监理签署质检证
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
3、 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流程
发生工程质量缺陷或事故
一般质量缺陷
施工单位调查质量问题发生情况,初步分析、提出处理方案(必要时监理参与)
发生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另行处理)
按部有关规定上报或通报有关部门,填报规定表格,参与事故调查或负责提供工程相关情况。
监理审批质量缺陷问题处理方案;
项目管理机构、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共同研究质量事故原因、提交出事故调查报告,确定处理方案及措施
施工单位按审批方案实施缺陷整改;
设计单位提出事故处理的设计文件后,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4 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签认流程
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直供时则为项目管理机构)报送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材料
监理工程师审核
监理工程师签认原材料、构配件的书面质量报告
总监理工程师签认设备
的书面质量报告
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所用原材料、构配件、设备布置预控
原材料、构配件、设备可进入现场
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质量
不符合质量标准
符合质量标准
限期运出现场
施工单位可以使用于指定部分位
5、 变更设计流程
提出工程变更申请
监理工程师同其他各方一同现场核查
设计单位编制变更后的设计图纸、文件
总监理工程师会同监理工程师图纸审核
监督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编写监理细则总监审批
上报项目管理机构
退回
否
是
总监审核
签署意见
项目管理机构审查
否
是
6、安全监控工作基本流程
安全出现异常,
下达“暂时停工令”
已发生的事故进行了有效处理,继续施工
安全工作总结,报项目管理机构
熟悉设计图纸、监理规划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保障措施施工监理交底会
调查可能导致意外伤害事故原因
编制安全监理细则
检查督促施工方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掌握“四新”标准
定期检查,日常跟踪,作好记录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保证系统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的落实
督促总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7、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控制流程
建立项目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机构
1.组织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监理交底会和有关协调会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案
3.审核工程材料、设备的环境性能指标
4.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业务培训
编制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规划
编制单项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按照实施细则进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监理
1.督促施工单位履行承包合同中的环境保护条款
2.现场检查、监督并发布各项指令、文件及协调管理
3.结合环境监测数据,及时调整环保监控力度
4.编写监理日志、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报告、监理工作总结等。
向项目管理机构提交环境保护监理资料和报告
编制环境保护监理报告书,参与工程竣工及环境保护验收
有偏离
不同意 同意
不同意 同意
审查施工总进度计划
监理单位
编制年/季/月度实施计划
承包单位
审查施工计划
监理单位
签定承发包合同
建设与承包单位
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
承包单位
承包单位组织实施进度计划
监理单位检查计划实施情况
偏离否
根据总进度控制计划,
编制下期实施性进度计划
根据形象进度计划编写监理月报
不偏离
动态管理 跟踪控制
修改实施
进度计划
同意否
同意否
8 进度控制工作流程
of accountability, redress of orders and prohibitions. Strengthening the honesty and self-discipline of leading cadres honesty in politics and education work, enhance leaders ability to resist13
潍坊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实施细则
干扰
人力、财力、物力投入
工程项目计划投资额(目标值)
工程项目计划投资额(目标值)
偏差
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采取纠偏措施
工程进展
收集投资实际支出数据
事先分析各种产生偏差的原因
决策,采取预防措施
9 投资控制工作流程
10 信息管理工作流程
建 设 单 位
勘察设计单 位
施 工
单 位
监 理
单 位
政 府 相 关 管 理 部 门
施工现场
第四部分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目标及监控手段
1 监理控制要点
1.1 路基工程
1.1.1 准备阶段(事前控制)
1 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自检系统:
2 审查施工单位质量自检人员配备与素质;
3检查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功能与试验设备的规格、品种、数量与质量能否满足正常施工期及施工高峰期进行质量自检的需要;
4 检查施工单位试验室及拌和站质量自检计量是否准确、可靠;
5 为确保安全施工,应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针对本工程实际情况,要求施工单位编写专项安全维护方案,并经总监批准后实施。
6 施工测量
路基开挖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测量工作,其内容包括中线、水准点复测,横断面检查与补测。
7 中线复测与固定
开工前施工单位全面恢复中线并固定路线主要控制桩,如交点、圆曲线和曲线起始点。
8 恢复中线应与相邻道路的中线闭合。
9 路线的复核丈量。
10水准点的复测
施工单位复测设计单位提交的水准基点,若复测结果超出允许范围,应及时查明原因后报业主。
11横断面的检查与补测
a.基施工前,详细检查、核对横断面。
b.过高程测量计算出填、挖高度。
12路基施工放样
a.施工单位根据恢复中桩、设计文件,距路中心距离每隔20m设立控制桩,并注明桩号及路中线的填挖高度。
b.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放样后进行填挖工程量的计算,并将放样及计算结果填写施工放样报验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13 施工机械的检查与审批
a.基工程施工机械的品种、规格、型号、配备数量及运行质量进行详细检查后监理工程师报验。
b.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所报验的施工机械,进行检查。
c.进场材料的检查:土的标准击实试验,有灰处理的标准击实试验(试验工程师旁站)。
1.1.2 路基施工(事中控制)
1 挖方路基施工准备工作
2 进行施工放样,核实挖方工程量及挖方调运路线。
3 对沿线挖方土质进行观察。
4 检查挖方路基的排水
1.1.3 事后控制
成型后,外观质量必须平整,无明显轮迹。压实度、弯沉测试符合设计要求。
1.1.4 监理要点
1 挖前施工单位应清场并将土运至监理工程师指定地点;
2 方应按设计的横断面要求,自上而下逐层开挖,不得超挖和欠挖。
3 基的表层为有机质土等不良土质,均应清除后换质量符合要求的土。
4 基范围的压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施工时应全部翻松,分层回填分层施工。含水量过大应晾晒。
1.2 基层
1.2.1 准备阶段
1.2.1.1 原材料的试验和审批
1 6%的灰土
2 石灰的活性分析
3 重型击实试验
4 石灰剂量标定曲线
1.2.1.2 二、三灰碎石
1 石灰活性分析
2 粉煤灰成分分析
3 集料筛分、压碎值指标
4 重型击实试验
5 审查混合料配合比:定满足强度要求的施工配合比,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1.2.1.3 机械设备的质量
在开工前施工单位应自行检查为本工程所配置的机械设备的品种,数量及运行情况。监理工程师按照报验的设备清单,按施工规范对施工机械的功能要求进行检查,主要包括拌和设备、运输设备、压实设备等。
1.2.1.4 数据审查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放样报验单,施工放样数据包括基层、底基层的边线数据、下承层顶面标高、下承层表面的平整状况等。
1.2.2 施工阶段
1 石灰土监理要点
a.严格工配合比配料,随时检查(拌合场、现场)石灰剂量,根据检查结果及时调整石灰用量。
b.石灰土分两层施工,将混合物按松铺厚度整平,达到要求的横坡。
c.压实:检查压实度和厚度,压实度不小于95%。
d. 养生:不小于7天。
c.灰土弯沉、平整度、纵断面高度、横坡、外观质量,检查达到设计要求。
2 二、三灰碎石基层的监理要点
a. 严格控制混合物质量:集料级配以及集料、石灰、粉煤灰的配料比例,必须满足施工配合比要求,含水量控制在最佳含水量+2%。
b. 现场摊铺时,及时处理集料窝,取现场湿拌料送指定实验室进行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
c.摊铺完及时整平,检查松铺厚度,达到要求的平整度,并保持一定的路拱、横坡。
d.整平后,当含水量处于最佳含水量即可进行碾压,碾压完成后检查压实度和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e.养生不小于14天。
f.检查弯沉、平整度、纵断面高度、横坡、外观质量、进行质量等级评定。
1.3 沥青混凝土路面
1.3.1监理工作要点
1施工前准备,监理人员应做好下列工作
a.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要求、设计文件和图纸规定、有关技术规范,编制适用本工程的沥青混凝土面层施工质量监理工作细则;审核承包人开工报告、施工方案、质量控制标准、使用材料及沥青混凝土的试验报告等。
b.检查已验收合格的基层及侧石、缘石、雨水井、窨井等附属建筑物的安砌是否符合要求。
c.检查施工机械,如喷油机、摊铺机、 压路机及压边机等有关机具性能、规格及试运转情况。
d.检查面层施工作业条件,是否已全部具备和落实。
1.3.2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监督检查下列主要内容:
a.检查测设的各种测桩是否齐备,控制边线高程、路面高程及平整度。
b.检测运至现场沥青混凝土的外观质量、车上温度、不合格拒绝卸料。
c.检查摊铺、碾压等各道工序的施工工艺流程。
d.控制碾压温度、碾压遍数,碾压密实度及外观质量。
e.检查接茬、夯边施工质量。
道路面层成型后,应及时对面层外观及外型各部尺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补,使之符合设计规定,合格签字认可。
1.3.3质量标准、检测频率与方法
1喷洒粘层油用量应按设计规定,喷洒应在摊铺沥青混凝土前2-3h进行,喷洒时应均匀一致。
2沥青混凝土混合料质量及控制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a.级配组合应满足设计规定的规格;
b.外观质量应颜色均匀一致,无花白石子及颗粒离析现象;
c.控制温度:运至现场车上温度,石油沥青混合料不得小于120度煤沥青混合料不得小于110度;碾压时温度:石油沥青混合料不应低于100度;煤沥青混合料不应低于70度。
3摊铺松厚度应为设计厚度乘以松铺系数,松铺系数:机械为1.15-1.30;人工为1.2-1.4。
4外观检查与外形尺寸、弯沉值、压实度,应符合沥青混凝土面层质量规定。
5沥青面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压实度试验及弯沉试验,按规范及设计要求执行。
1.4 道路侧石、缘石、人行道
1.4.1监理工作要点
1检查侧石、缘石、人行道板等预制件的半成品规格及外观质量;
2检查施工放样及高程;
3检查基底的平整度、整体均匀密实度;
4检查预制件安砌的水泥砂浆规格;
5检查现浇水泥混凝土所用水泥、集料、砂的规格及用量,并对现场浇筑的水泥混凝土或沥青混合料的强度、配合比等进行试验;
6安砌(或铺筑)完成后,应及时对侧石、缘石、人行道外观、外形尺寸等进行检测,发现缺陷,及时通知承包人进行修整完善。
1.4.2质量标准、检测频率与方法
1运达现场的侧石、缘石及人行道板必须符合下表的规定。其外观表面平整,不得有蜂窝、露石、脱皮、裂缝等现象。彩色道块应色彩均匀,线路清晰和棱角整齐。
预制侧石、缘石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1
混凝土抗压强度
平均值不低于设计规定
3
外露面缺边掉角长度
〈20且不多于1处
2
外形尺寸(长、宽、高)
±5
4
外露面平整度
3
预制道板(大方砖、小方砖)允许偏差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mm)
1
混凝土抗压强度
平均值不低于设计规定
4
外露面缺边掉角
大方砖小于20
小方砖小于10
且不多于1处
2
两对角线长度差
大方砖5
小方砖3
5
边长
大方砖±5
小方砖±3
3
厚 度
大方砖±5
小方砖±3
6
外露面平整度
2
注:小方砖指边长小于30cm×30cm者,超过此值的为大方砖。
2安(铺)砌的侧石、缘石及人行道应符合下表规定。外表面:侧石、缘石,必须稳固,并应线直、弯顺、无折角,顶面平整无错牙,铡石勾缝应严密,缘石不得阻水。
侧石、缘石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误差(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直顺度
10
100m
1
拉20m小线量取最大值
2
相邻块高差
3
20m
1
用尺量
3
缝宽
±3
20m
1
用尺量
4
侧石顶面高程
±10
20m
1
用水准仪具测量
注:粗料石缝宽的允许偏差为±5mm
预制块人行道质量监理汇总表
序号
项目
质量标准
允许误差
检验频率
检验
方法
检验
程序
认可
程序
范围
点数
1
压实度
路床
应满足设计规定
>90%
100m
2
用环刀法或
灌砂法检验
监、承双方选择位置,监理在场,由承包人检验,并填写报表
监理工程师
书面认可
基层
>95%
1.5 管线工程
1.5.1材料控制
凡进场使用的所有材料必须符合有关材料的标准和要求,必须和配合比报告中所用的材料一致。监理人员应督促承包人自检,并且要见证取样。
材料在被使用前,监理人员应要求承包人出具自检合格的报告,凡未自检或自检、抽检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得使用。这些材料包括钢筋、水泥、碎石、砂子、砖等,其中钢筋和水泥还必须有厂方提供的质保书。在砼配合比的试验结果中,必须提供配合比报告书,并附有计算过程。委托试验必须送具有市政二级以上资质的试验室进行,配合比一经确定,则所有材料不得随意更改,监理人员对此应作严格的控制。砼配合比的试压块,应出具28天的强度试验结果,如承包人以7天强度推算,则必须对28天强度负责,在28天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对所完成的工程应予以返工和报废处理。
1.5.2测量放样控制
承包人在对结构物位置放样后,应及时填写施工放样报验单,报请监理工程师复检。每段雨水管及污水管至少应放出中心桩及两端轴线护桩。复检确认后承包人应对控制桩妥善保护,供施工与检测使用。每段雨水管附近应至少引测一临时水准点,精度须满足四等以上水准精度,位置应放在坚固并不易损坏处。
对未经复审即行基坑开挖的管道,现场监理将拒绝签认,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自负,现场监理人员应督促承包人按程序进行施工。
1.5.3主要施工控制项目
1基槽开挖
在已校验过的轴线的基础上,用石灰线标出开挖范围。开挖范围应比基础尺寸大,以便有足够的空间立模板,打支撑,并且能保证坑壁稳定,基础两侧至坑壁要保证有足够的宽度能满足回填土打夯尺寸的要求。
基槽可以用人工或机械进行开挖,机械开挖结束前应留下一部分土方,由人工开挖整修,以保证基槽的尺寸与形状。开挖后的基槽底面应平整、坚固、干燥,槽底不得受水浸泡,严禁扰动槽底土壤和超挖,如发生超挖,严禁用土回填。基槽开挖后,应由承包人自检后报监理工程师复检,合格后现场签认。
2 碎石垫层检查
碎石垫层铺设后,应人工整平并用平板夯实,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3 平基管座模板检查
模板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尺寸准确;模板接缝要严密、不漏浆,外侧应支撑固定,防止其移位,承包人应在自检基础上进行模板报验,经监理工程师复检签认后方可进行砼的浇筑。
4 结构钢筋检查
钢筋应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并经自检、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前应使其表面洁净,平直无局部弯折。盘筋应采用冷拉调直。钢筋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承包人应在自检的基础上,提供自检资料,报监理工程师验收。
5 平基管座砼施工要求
砼在浇筑时,应严格按施工配合比上料,所用材料都应清洁无杂质,并经检验合格。配料允许偏差为:水泥±2%,粗细骨料±3%,用水量±2%,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应坚持旁站监督,严格控制配合比及搅拌时间(不少于90秒)。砼混和料运至浇筑地点时,不应发生离析、严重泌水等情况,否则应重新二次搅拌,如仍不合格,则不得使用。管座与管枕砼浇筑应采用滑槽,砼应用振捣器振捣,其振捣时间与移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振捣部位应使砼停止下沉,不再冒泡,表面平坦泛浆为止,不宜过振,确保砼振捣密实,层间结合紧密,无漏振处。
监理人员应对上述内容作严格监控,并督促承包人严格按施工规范执行,在旁站过程中应对施工情况作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应立即通知承包人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根据集料含水量情况,调整配合比,并制作试块待查。
6 安管与接口:管道必须垫稳,缝宽应均匀,管内底应在同一流水面上,且满足设计坡度。
7检查井:检查井井壁不得有通缝,必须保证灰饱满,灰缝平整,不得有空鼓、裂缝等现象。井身尺寸、井底高程、井盖高程必须符合图纸要求。
8钢筋砼涵管的检查验收:购置的砼管节到场时,监理人员应与承包人一起对其进行逐个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涵管应立即退回,不得使用。主要内容为:
a.管节端面应平整,并与轴线垂直(斜管节除外);
b. 内外侧表面应平整圆滑,管节无破损、裂缝;
c.尺寸允许偏差不超过要求,其中管节长度0~10mm,外径+10~0mm,壁厚+10~5mm,管端垂直度+5mm;
d.强度符合要求(用回弹仪检测,每10节检查1节);
e. 管节在运输装卸过程中无破损。
9管道回填:管道两侧回填应分层夯实回填,分层报验,每层不超过20cm,道路内雨水管沟槽用6%石灰土回填,回填土压实度标准及检测频率必须符合《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1.5.4工序验收内容标准及工程资料整理顺序
1 基槽开挖
a.工序报验单
b.隐蔽工程验收检查记录
c.高程测量记录表
d.工序质检报告单
2管道基础及管节安装
a.工序报验单
b.管道基础及管节安装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c.隐蔽工程验收检查记录
d.砼抗压强度报告
e.高程测量记录表
f.工序质检报告单
3管道两侧回填
a.工序报验单
b.管道回填压实度试验记录表
c.工序质检报告单
d.石灰计量的测定记录表
1.6照明工程
1.6. 1、低压配电箱:
⑴ 低压配电箱的结构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及文件要求。
⑵ 配电箱结构用钢的防腐保护是否符合要求。
1.6.2、电照工程:
⑴ 电缆及其附件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⑵ 电缆型号、规格、长度,应符合订货要求,附件齐全,电缆外观不应受损。
⑶ 电缆封端应严密,当外观检查有怀疑时,应进行受潮判断或试验。
⑷ 电缆敷设,电缆管加工时应检查其尺寸、管口、弯制、防腐等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敷设时,应检查敷设位置,连接每管电缆管的弯头数量等。电缆管埋地敷设时尚应检查埋深、浸度、边接等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⑸ 电缆支托架制作时应检查其尺寸、焊接质量、防腐等是否符合要求,安装时应检查其位置、转弯处理、支架高差、盖板安装、接地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⑹ 电缆敷设时电缆最小弯曲半径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⑺ 直埋电缆敷设时,应检查其开挖路径、开挖深度、回填质量、电缆保护措施及电缆间最小净距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及符合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
⑻ 管道内敷设电缆应检查管径、内壁质量、埋深、入孔井设置等是否符合设计规定及规范要求。
⑼ 接地应良好。
⑽ 直埋电缆路径标志应与实际路径相符,路径标志应清晰、牢固、间距适当。
2 监理工作目标
2.1工期目标:开、竣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2.3质量目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的要求,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为100%,一次验收合格。
2.3 安全目标:消灭责任职工(含劳务工)伤亡事故;消灭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消灭工程质量重大事故。
2.4 文明施工环保目标:符合国家、黑龙江省及哈尔滨市政府有关文明施工环保的要求。
3 安全监理工作控制手段
3.1 安全技术保证资料审查
3.1.1 专业承包单位安全许可。
3.1.2 施工单位与配合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是否齐备。
3.1.3 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检查施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等。
3.1.4 检查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教育情况,是否开展有针对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教育培训,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项目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
3.1.5 审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包括:电工、焊工、垂直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
3.1.6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专业性较强或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监理部审查完毕签署意见,需要另报有关部门审批时,应督促承包单位及时报批。
3.1.7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对重要的安全交底进行抽查。
3.2 监理工程师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3.2.1对于施工现场采用巡查为主的方法,对易引起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和部位进行跟踪监理,重点检查承包单位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得到落实,当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排除隐患;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求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应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3.2.2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章作业。
3.2.3督促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
3.2.4现场安全检查内容:
1 安全标志检查:沟、槽、坑、井、通道、仓库、高处作业、高压带电区域等的安全、警告、防火、禁火标志、标语等。
2 现场防火检查:现场是否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是否存在火灾隐患等。
3 检查脚手架设置是否符合施组(方案)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4 检查基坑支护是否满足施组(方案)及有关规定的要求(临边防护、坑壁支护、排水措施、坑边荷载等)。
5 检查模板设置是否符合施组(方案)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支撑系统、立柱稳定、施工荷载、支拆模板等)。
6 检查起重吊装是否符合施组(方案)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吊点、防坠落措施、作业平台、构件堆放等)。
7 检查施工用电(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配电箱、开关箱等)。
8 检查起重机械设备装拆,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准用证,拆装队伍资格证书,安装后验收合格手续。
9 检查施工用料、构配件的堆放及拆除下道的路料回收,严禁侵入限界。
10 检查雷雨、六级以上强风,是否停止室外高空作业和起重吊装作业。
3.4 施工临时用电监理工作
3.4.1 临时用电必须符合国家颁布标准和当地供电局的有关安全运行规程,施工用电设施设专人管理,并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4.2 混凝土搅拌站和电动设备集中使用的场所,由技术人员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经技术负责人审核,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3.4.3 低压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铝线,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杆、脚手架上。
3.4.4 电缆线沿地面敷设时,不得采用老化脱皮的电缆线,中间接头牢固可靠保持绝缘强度;过路处穿管保护,电源端设漏电保护装置。
3.4.5 凡是移动的电气设备的供电线,使用橡胶套电缆。
3.4.6 电线路采用“三相五线”制接线,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
3.4.7 使用自备电源或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根据当地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3.4.8 手持电动工具和单极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照明灯具的金属壳必须做接零保护。
3.4.9 各种型号的电动设备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接地或接零。传动部位按设计要求安装防护装置。
3.4.10 维修、组装和拆卸电动设备时,断电挂牌,防止其他人私接电动开关发生伤亡事故。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严禁“一闸多用”。
3.4.11 现场的配电箱坚固、完整、严密,有门、有锁、有防雨装置,同一配电箱超过3个开关时,设总开关,熔丝及热元件,按技术规定严格选用,禁止用铁丝、铝丝、铜丝等非专用熔丝代替。
3.4.12 室内配电盘、配电柜要有绝缘垫,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3.4.13 变压器设接地保护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变压器设护栏,设门加锁,专人负责,近旁悬挂“高压危险、请勿靠近”的警示牌。
3.4.1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定期进行检查,防雷保护、接地保护、变压器及绝缘强度,定期测定,移动式电动设备、潮湿环境和水下电气设备每天检查一次。对检查不合格的线路、设备及时予以维修或更换,严禁带故障运行。
3.5 保证人身安全措施监理工作
3.5.1 检查施工单位人身安全教育情况,严格未经安全技术教育或安全考试不合格人员上岗作业。
3.5.2 在施工中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杜绝出现因碾压、搅拌、摔落、触电等原因而伤亡的事故。
3.5.3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按规定配戴安全帽和其它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3.6.4 施工人员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坚守岗位,严禁酒后操作。机械操作人员不准疲劳作业。
3.6.5 施工期间,及时掌握当地气象情况,准备必要的工具及物资设备,做好防洪准备工作。遇有暴雨或洪水到来时,要有组织地进行检查、排洪、抢救物资、保护成品、加固设施等工作,并留有专人负责巡逻检查。
3.7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及控制要点
3.7.1 应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特点、施工部署及计划安排,支搭施工围挡、搭建现场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并要制定文明施工管理措施,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3.7.2 审查承包单位组织学习文明施工条例及有关常识,进行上岗教育情况。检查施工单位对进场施工的队伍签订文明施工协议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3.7.3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做到挂牌施工,标明工程项目名称、范围、开竣工期限、工地负责人,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7.4 检查现场布局合理,材料、物品、机具、土方堆放符合要求。检查采用有效措施处理品生产、生活废水,不得超标排放,并确保施工现场无积水现象。
3.7.5 检查施工内业资料齐全、整洁、数据真实可靠,办公室内按要求布置各类图表,及时反映现场状况及工程进度状况。
3.7.6 创建美好环境。在工地现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每天清扫处理,同时,在生活区周围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生活环境。
3.7.7 检查承包单位能否做到在施工期间,经常对施工机械车辆道路进行维修,确保晴雨畅通,并方便沿线居民的生产、生活。
3.7.8 车辆在运料过程中,对易飞扬的物料用篷布覆盖严密,且装料适中,不得超限;车辆轮胎及车外表用水冲洗干净,保证道路的清洁,车辆通过居民区时减速慢行。
3.7.9 要求施工单位施工前认真进行现场调查,并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及时处理或保护地下管线,以免破坏地下设施。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时,及时报告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3.7.10 检查施工单位的生活污水及施工机械的废油废水,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不超标排放,避免造成对水源污染。
3.8 道桥监理工作
3.8.1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前施工准备工作:
1 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施工技术人员学习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和相关技术标准,掌握工程情况。
2 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组织有关施工单位技术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详情、深入的调查,掌握现场地形、地貌环境条件;掌握水、电、劳动力、设备等资源供应情况。并应核实施工影响范围内的管线、建(构)筑物、河湖、绿化、杆线、文物古迹等情况。
3 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技术人员对施工图纸进行认真审查,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人员进行变更,并形成文件。
4 开工前,施工单位根据合同、设计文件和现场环境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部署、计划安排、施工方法、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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