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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运输操作规程.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9873460 上传时间:2025-04-11 格式:DOC 页数:122 大小:16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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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辅助运输操作规程 120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目 录 第一章 操作规程 1 第一节 运搬工操作规程 1 第二节 小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6 第三节 把钩工操作规程 13 第四节 信号工操作规程 18 第五节 轨道维修工操作规程 22 第六节 机电维修工操作规程 27 第二章 有关规定及技术规范 32 第一节 车辆运行的有关规定 32 第二节 绞车的安装、搬迁、回收操作规程 34 第三节 钢丝绳的有关规定 36 第四节 绞车绳头及钩头技术规范 37 第五节 防跑车装置的设置 39 第六节 其它安全设施的设置 41 第七节 小绞车安装质量标准 44 第八节 车场摘挂钩点的设置 47 第九节 联接装置、保险绳的有关规定 48 第十节 材料车绑扎规定 49 第十一节 回风巷最后一部绞车管理规定 50 第十二节 处理落道时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51 第十三节 铺道(道岔)、拆道操作规程 53 岗位操作红线 55 第一章 操作规程 第一节 运搬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在操作前,必须首先对现场进行危害因素辩识,并依据辨识结果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2、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的材料的规格质量下料,严禁将不合格的材料运往工作面。 3、下列地点禁止堆卸料: 3.1 变电所、水泵房、空气压缩机房,爆破材料库附近5m以内; 3.2 顶板破碎、压力大、支护损坏或不齐全处; 3.3 巷道断面小,影响通风运输行人处。 4、运搬工的操作顺序: 作业前的检查和准备→装车及捆绑→移交及接车→平巷及斜巷运输→卸车→出车收工。 二、作业前的检查和准备 1、首先检查作业环境,检查存放材料处的支护、顶板及文明生产情况,检查所用工具、材料、连接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检查料车停放处的挡车器及上部车场挡车器是否闭合、牢固、可靠。 3、检查运料线路内有无停放车辆、及其它障碍物和工作人员。 4、检查所经线路的支护、顶板情况及轨道、道岔质量是否合格。 5、检查材料车是否完好,损坏失修的材料车禁止使用。 6、消除障碍,处理作业场所内的不安全隐患。 三、装车及捆绑: 1、装车前,应先检查车辆是否完好,不完好时严禁使用。 2、装车前,把道心及其两旁清理干净,将车用阻车器或打飞机杠稳好。 3、搬取物料时,先取上层,从上往下逐层搬拿。不准先抽取中、底层,悬空顶层,禁止放垛取料,以防垛倒伤人。 4、一车内尽量装同一长度的物料。一车内装不同长度的物料时,必须将长料放在底层,短料放在上部。 5、装料时一般不得超过车沿高度,若巷道顶或棚梁距离车沿净高0.6m以上时,可超过车沿高度装料,但高度最多不超出车沿0.2m,两侧不得超过车宽,所有物料必须捆绑牢固。 6、装金属支柱时,不准乱放。摩擦式金属支柱,要将柱心插入套柱内,打紧水平楔;单体液压支柱,要将柱筒内的乳化液放净,活柱收缩到位。 7、装料时,两人或多人,口号要统一,用力要一致,互相照应,协调配合好。 8、装车时,应轻轻稳抬稳放,严禁损坏物料。装料时,应站在垛的一端,不许站在中间,以免材料滚下伤人。 9、大型物件装运,应采用专用工具进行装运,长重件装运需肩扛时,应将人员按高低一致均匀排列于物件一侧,用同侧肩膀扛运,放下时口令一致。 10、各类物料每车装车数量应执行《矿井生产常见物料矿车运输装载量标准》规定,见附表一。 11、卡车装料时,要注意不能妨碍车与车之间的联接,要在碰头插孔上方留有足够的空隙,以保证挂车。 12、车装好后,应合理选择绑扎方式和捆绑用具,并严格执行《矿井运输设备材料车辆装运管理细则》中关于“矿井运输设备、材料车辆稳固捆绑规定”的规定。 四、移交及接车 1、井上所装车辆在确认装载捆绑合格后,通知井口,组织运输。 2、井上料车运到付井底后,通知井下调度站组织运输。 3、移交车辆时,应清点车辆及物料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4、下井车辆在各盘区运输斜井下部(或上部)车场接车。 5、上井车辆在地面车场及各卸料站接车。 五、平巷及斜巷运输: 1、运输前,应根据绞车牌板规定的各类物料的挂车数量,结合本车场长度分组进行连车,分别运输。 2、运输前,应派专人到各巷口安全地点进行警戒,严格遵守“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规定。 3、运输时应严格按照辅运各工种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作业。 4、摘挂钩时,必须等料车进入车场,等料车停稳后方可摘挂钩。 5、阻车器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提放车时方准打开,车辆过后要及时关闭。 6、运行中需临时停车时,停车点应选择在巷道较平坦的地段或轨道低凹处,停车必须使用阻车器,在没有阻车器的地方要用临时阻车器,严禁用道木、背板、木楔打飞掩。 7、稳车时根据车载重量,巷道坡度而定,保证不发生跑车事故,一般20以下坡用临时阻车器停靠,20以上坡必须有牢固可靠的阻车器。 8、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人力推车的有关规定及本规程有关规定。 9、采掘大型设备运输必须制定专门的运输安全措施,经矿有关领导和部门批准后方可运输作业。 六、卸车: 1、车辆到达卸车地点,按规定将车固定好,摘钩,拆除绑扎材料。 2、首先检查卸料地点的顶帮支护,在顶帮支护完好,两边较宽敞的地点卸料。 3、多人卸车时,要有专人指挥,口号一致,稳起稳放,严禁乱仍乱放,以防物料溅起伤人。 4、材料要卸在指定地点,不许放在有水地方,若必须在水沟上卸料时,水沟上应横放牢固的木料或短铁道,将水沟棚好。 5、卸料时,要先将卸车地点清理干净,严禁砸坏水管、电缆、电话线等。 6、人力卸车困难的情况下必须采用手拉葫芦等工具卸车。 7、在大坡度地段(坡度大于30)卸料时,要先卸上山侧的车辆,然后由上到下,最后卸下山侧的车辆。 8、堆放材料场要保持整齐清洁。码放材料时要按品种、规格、分类码放。料垛要下宽上窄,每码放一层要横放两块木板,以防滚动。料垛的边沿至轨道的外侧不得少于0.3m,同一地点码放材料不准超过巷道高度的1/3,要保证通风断面和行人畅通。 七、出车收工: 1、物料运到指定地点卸车后,要将空车及时运出,运到指定地点。 2、到接班室汇报当天工作情况,并填写台帐记录本。 八、本岗位职业病种类及防治措施 1、接触性皮炎 1.1、发病原因 是指皮肤粘膜接触外界某些物质后,主要在接触部位发生的炎症反应性皮肤病。引起本病的物质主要有动物性、植物性和化学性物质三大类,其中尤以化学物质致病为多见。根据其发病机制一般可将接触性皮炎分成两类:即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和刺激性接触性皮炎 常见接触致敏物有:染发剂中的对苯二胺;化妆品、洗涤剂等中的芳香化合物、防腐剂等;外用药物中的红汞、碘酊、清凉油、外用制剂等;化工原料及制品中的添加剂、染料、合成树脂等;重金属如镍盐、铬盐等;动物的皮、毛,昆虫的分泌物以及植物中的荨麻、生漆等 1.2、主要症状 1.2.1、皮疹轻时为红斑,稍有水肿或有粟粒大密集红色丘疹;重时红斑肿胀明显,有密集粟粒大红色丘疹、丘疱疹、水疱甚至大疱,但所见多以单一损害为主。   1.2.2、皮疹发生部位及范围多与致敏原接触部位一致,境界清楚。好发于四肢、面部等暴露部位,机体高度敏感时皮疹可泛发。   1.2.3、发病有一定潜伏期,从数小时至10数天不等,一般再次接触多在24-48小时发病。  1.2.4、自觉瘙痒剧烈,烧灼或胀感。全身症状常不明显。 1.3、防治措施 1.3.1应尽可能避免接触刺激物,如工作或日常生活需要,应加强个人防护,如戴手套、穿防护服、戴口罩或外涂防护乳膏膏。   1.3.2改进劳动条件,力求操作自动化。   1.3.3接触刺激物或化学性质不明物之后,立即用流动清水充分冲洗或采用其它有效中和方法去除之 1.3.4尽可能提供完善的作业场所,如良好的通风、排水、灭菌消毒及废弃物处理系统。 1.4、易发人群 1.4.1、长期抬运重物行走的作业人员; 1.4.2、长期远距离行走的作业人员。 2、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2.1、发病原因 是一种多发性疾病,其发病部位主要在膝关节。膝关节是人体滑囊最多,关节面最大和结构最复杂的关节,由于膝关节滑囊广泛并位于肢体表较浅部位,故遭受损伤和感染的机会较多,膝关节滑囊炎主要是因膝关节扭伤和多种关节内损伤,而造成的一组综合症 2.2、主要症状 多有急性膝关节外伤史,伤后膝关节开始发生轻度水肿、疼痛、活动受限及跛行。一般在伤后6---8小时出现滑囊反应性积液,膝关节明显肿胀、发热,不敢活动。检查发现膝关节屈伸活动受限,下蹲困难并伴有疼痛,关节周围可有局限性压疼点,浮髌试验阳性。慢性损伤性滑囊,可能无明显外伤史,主要表现膝关节发软及活动受限,肿胀持续不退,不敢下蹲。活动增多时加重,休息后减轻。久病者,可钔到膝关节囊肥厚感。 2.3、防治措施 2.3.1 避免膝关节过度活动及劳损,特别是双下肢剧烈运动,要注意劳逸结合,防止因过度用力造成组织损伤。    2.3.2 膝关节出现骨折时,要及时去医院诊治,尽可能使骨折端达到解剖 复位的要求。如果复位不满意,应及时采取手术治疗。   2.3.3搬运重物时要尽量使用工具,减轻关节上的压力和磨损程度。 2.3.4要注意合作,搬取重的设备要有专人组织,喊口号要一致。避免把重量加在一个人身上。 第二节 小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小绞车司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在操作前,必须首先对现场进行危害因素辩识,并依据辨识结果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3、小绞车司机必须了解本设备的结构、性能、原理、主要技术参数、牵引吨位及完好标准等,并会一般性检查、维修、润滑保养及故障处理。 4、必须了解该斜巷的基本情况,如:斜长、坡度、变坡地段、中间水平车场(甩车场)、支护方式、轨道状况、安全设施配置、信号联系方法、牵引长度及规定牵引吨位等。 5、小绞车硐室应挂有小绞车管理牌板(标明:绞车型号、功率、配用绳径、牵引长度、最大牵引吨位、斜巷长度、坡度等)。 6、必须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必须设立警戒区,警戒人员必须站在警戒点20m以外的躲避硐室或巷口,并在暗斜井上下口、中间水平车场等处安装示警红灯,由司机操纵,开车红灯亮,停车红灯灭。 7、小绞车司机必须穿工作服,扎紧袖口,精力集中,谨慎操作,不得擅自离岗,不做与本岗无关的事情,行车时不准与她人交谈。 二、开车前的检查: 1、检查小绞车安装地点(硐室),顶帮支护必须安全可靠,便于操作和观察, 无杂乱异物。 2、检查小绞车的安装,固定应平稳牢固,稳压支柱底座垫木无松动腐朽。用地锚或混凝土基础的小绞车要检查地锚,基础螺栓无松动、变形,目视查看滚筒中线是否与斜巷轨道中线一致,安装在巷道一帮的绞车,其最突出部位应距轨道外侧不小于500mm。 3、检查小绞车制动闸和工作闸。闸带必须完整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得小于3mm,铜或铝铆钉不得磨闸轮,闸轮磨损不得大于2mm,表面光洁平滑,无明显沟痕,无油泥。各部螺栓、销、轴、拉杆螺栓及螺帽、限位螺栓等完整齐全,无弯曲、变形。施闸后,闸把位置在垂直线以上300—400即应闸死,闸把位置严禁低于水平线。 4、检查钢丝绳:要求无弯折、硬伤、无打结,无严重锈蚀,断丝不超限,在滚筒上绳端固定要牢固,不准剁股穿绳,在滚筒上的排列应整齐,无严重咬绳、爬绳现象。缠绕绳长不得超过绞车规定允许容绳量,绳径符合要求。松绳至终点滚筒上余绳不少于3圈。保险绳直径与主绳直径应相同,并与主绳连结牢固,绳头完好,有可靠的护绳板。 5、检查小绞车控制开关,操纵按钮,电机、电铃等应无失爆现象。信号必须声光兼备,声音清晰,准确可靠。 6、检查线路:要求线路畅通,道岔合格,各安全设施齐全、灵敏、完好、可靠。 7、检查挂钩:要求车辆连接合格,装载捆绑符合标准。 8、试空车:可松开离合闸,压紧制动闸,启动绞车空转,应无异常响声和震动,无甩油现象。 9、经过以上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向上级汇报,处理好后方可开车。 三、起动: 1、待听到准确的信号后,应打回铃信号,告知信号工,然后才能开车。 2、刹紧制动闸,松开工作闸,按下操作按钮,此时电机起动滚筒不转。 3、如开动绞车,应缓缓压紧离合闸把,同时缓缓松开制动闸把,使滚筒慢转,平稳起动加速,最后压紧离合闸,松开制动闸,达到正常运行速度。 4、小绞车司机必须在护绳板后操作,严禁在绞车侧面或滚筒前面操作,严禁一手开车,一手处理爬绳。 5、下放矿车时,应与把钩工配合好,随推车随放绳,不准留有余绳,以免车过变坡点,突然加速崩断钢丝绳。 6、禁止两个闸把同时压紧,以防烧坏电机。 7、如起动困难时,应查明原因,不准强行起动。 8、收绳时,必须有人提绳头,以免造成意外事故。 四、运行: 1、小绞车运行中,司机应集中精力,注意观察,手不离闸把,如收到不明信号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 2、注意小绞车各部运行情况,如发现下列情况时,必须立即停车,采取措施,待处理好后再运行: 2.1有异常响声、异味、异状; 2.2钢丝绳有异常跳动,负载增大,或突然松驰; 2.3稳压支柱有松动现象; 2.4有严重咬绳、爬绳现象; 2.5电机单相运转或冒烟; 2.6突然断电或有其它险情时。 3、司机应根据提放煤、矸、设备、材料等载荷不同,根据斜巷的变化起伏,酌情掌握车速,严禁不带电放飞车。 4、严禁在绞车运行过程中反向挂绳。 五、停车: 1、接近停车位置,应先慢慢闸紧制动闸,同时逐渐松开离合闸,使绞车减速。听到停车信号后,闸紧制动闸,松开离合闸,停车、停电。 2、上提矿车,车过变坡点后,司机应停车准确,严禁过卷或停车不到位。所停放的车辆必须全部进入停车场,不得将一列车的某一个车前后轮分别在阻车器前后停放。 3、停车后,司机离岗时,必须将控制开关停电闭锁。小井停车后,应拉灭示警红灯。 六、其它规定: 1、严禁超载、超挂、蹬勾、扒车。 2、矿车掉道,禁止用小绞车硬拉复位。 3、因处理事故或其它原因车辆在斜巷中停留时,司机应集中精力,注意信号,手不离闸把,严禁离岗。如需松绳处理事故时,必须由施工人员采取措施,将矿车固定好。 4、如在斜巷中运送支架、超长、超大物件,应按专项措施执行。 5、下放重物时,一定要使电机反转带电下放,速度控制适当,严禁放飞车。 6、在斜井、巷提放物件时,必须设岗警戒,警戒人员要站在安全地点并能发挥作用。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7、绞车在检修或更换钢丝绳后,必须经过试车,正常后才能投入使用。 8、绞车司机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做到“八不开”。 8.1设备、设施不完好不开; 8.2绞车道有障碍不开; 8.3防跑车装置不可靠不开; 8.4巷道有人不开; 8.5超挂车不开; 8.6钢丝绳磨损超限不开; 8.7信号不清不开; 8.8司机精神状态不好不开。 9、操作JD—25KW绞车注意事项及操作方法: 9.1检查钢丝绳接头是否牢固,支座的螺栓和地脚螺栓是否固紧完好,绞车安装是否牢靠。 9.2检查调整刹车机构应达到灵活、准确、可靠。 9.3操作JD—25KW绞车闸把,在提起锁块时应保证闸把能运转,并根据作业要求,将手把拉推到相应位置(不超过3/4),在落下锁块时应保证闸把不能搬动。 9.4检查钢丝绳,不准有结节,扭绕现象,如在一个节距内断丝超过10%时,应予更换。 9.5清理行车轨道,检查钢丝绳经过处有无障碍物,以免牵引过程中发生事故。 9.6电器部分不得有漏电现象,电动机和操纵按钮应接地良好。 9.7操作时应集中精力,注意听清信号,司机与所牵引的重物应保持良好的能见范围。 9.8电机启动前,需将刹车闸刹住滚筒,使滚筒静止,而将离合闸松开,以便在电机启动后,使右端大内齿轮空转。 9.9电机启动后,将刹车闸从滚筒上逐渐松开,而将离合闸缓慢刹紧,滚筒便开始旋转,进行牵引作业。 9.10在绞车牵引过程中,如欲使绞车暂时停止运转,应将离合闸松开,而将刹车闸缓慢刹紧,此时滚筒便停止旋转,而右端大内齿轮进行空转。 9.11电动机启动后,严禁两个闸把同时刹车,以免造成“闷车”,使电机烧毁,主机损坏等意外事故发生。 9.12滚筒的启动或停止应平稳、缓冲、使绳速逐渐增加或减少,不允许作急剧的开车、停车、猛刹、猛提。 9.13操作过程中发现响声不正常,制动不灵及滚筒刹车闸和轴承温度剧烈上升等异常情况时,必须停车检查,及时排除。 9.14需换向操作时,按动操作按钮的正反转即可。 9.15钢丝绳在滚筒上要排列整齐,工作时不可全部放完,至少应保留最后三圈。 9.16如停车时间较长,应将电动机关闭,此时如果钢丝绳上仍牵引着重物,为防止重物向下坠滑,刹车闸应牢牢刹住滚筒,司机不得离开绞车岗位。 9.17任务完成后,应停车切断电源,并使两个闸把置于松开状态,清除设备上的灰尘、脏物。 10、操作JM—14kw绞车时要根据作业要求,把制动手把松开,保证绞车正常运转,需制动时,转动制动手把至制动位置。 11、附表二:矿井常见绞车在不同坡度上牵引吨数表 七、本岗位职业病种类及防治措施 1、噪声性耳聋 1.1、发病原因 噪音污染是指人类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等活动中,产生的噪声干扰周围人类和动物生活环境 。我们工作中主要是工业噪声 噪声对人体最直接的危害是听力损伤。人们在进入强噪声环境时,暴露一段时间,会感到双耳难受,甚至会出现头痛等感觉。离开噪声环境到安静的场所休息一段时间,听力就会逐渐恢复正常。这种现象叫听觉疲劳。可是,如果人们长期在强噪声环境下工作,听觉疲劳不能得到及时恢复,且内耳会发生器质性病变,即形成噪声性耳聋。若人突然暴露于极其强烈的噪声环境中,听觉器官会发生急剧外伤,引起鼓膜破裂出血,迷路出血,螺旋器从基底膜急性剥离,可能使人耳完全失去听力,即出现暴震性耳聋。 1.2、主要症状 1.2.1、不同程度的听力下降,甚至失去听力 1.2.2、并发症 因为噪声经过听觉器官作用于大脑中枢神经系统,以致影响到全身各个器官,故噪声除对人的听力造成损伤外,还会给人体其它系统带来危害。由于噪声的作用,会产生头痛、脑胀、耳鸣、失眠、全身疲乏无力以及记忆力减退等神经衰弱症状。长期在高噪声环境下工作的人与低噪声环境下的情况相比,高血压、动脉硬化和冠心病的发病率要高2~3倍。可见噪声会导致心血管系统疾病。噪声也可导致消化系统功能紊乱,引起消化不良、食欲不振、恶心呕吐,使肠胃病和溃疡病发病率升高。另外,噪声对视觉器官、内分泌机能及胎儿的正常发育等方面也会产生一定影响 1.3、防治措施 1.3.1、噪声是煤矿生产中很常见的有害因素矿井内噪声主要产生于采掘机械、凿岩工具、通风局扇及运输设备; 1.3.2、地面生产性噪声主要来源于通风机、提升绞车、输送机、振筛机、破碎机等。另外选矸过程也易产生高噪声。矿井内振动主要产生于凿岩、采煤机械,尤以风动工具更严重。长期接触强噪声后主要引起听力下降,重者可造成职业性噪声聋;噪声对心血管系统也造成损害。 1.3.3、控制噪声的措施包括: 1.3.3.1、进入噪音区域佩戴耳塞。 1.3.3.2、在噪声较大区域连续工作时,宜分批轮换作业。 1.3.3.3、在噪声超过80分贝场所作业的人员要适时控制劳动强度和时间。 1.4、振动病 发病原因 振动病是在生产劳动中长期受外界振动的影响而引起的职业性疾病。 1.4.1、主要症状 按振动对人体作用的方式,可分为全身振动和局部振动两种。全身振动能够引起前庭器官刺激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症状,如眩晕、恶心、血压升高、心率加快、疲倦、睡眠障碍等;全身振动引起的功能性改变,脱离接触和休息后,多能自行恢复。局部振动则引起以末梢循环障碍为主的病变,亦可累及肢体神经及运动功能。发病部位多在上肢,典型表现为发作性手指发白(白指症),患者多为神经衰弱综合症和手部症状。 1.4.2、诊断分级   1.4.2.1、轻度手臂振动病   a.白指发作累及手指的指尖部位,未超出远端指节的范围,遇冷时偶然发作;   b.手部痛觉、振动觉明显减退或手指关节肿胀、变形,经神经-肌电图检查出现神经传导速度减慢或远端潜伏时延长。   1.4.2.2、中度手臂振动病   a.白指发作累及手指的远端指节和中间指节(偶见近端指节),常在冬季发作;   b.手部肌肉轻度萎缩,神经-肌电图检查出现神经源性损害。   1.4.2.3、重度手臂振动病   a.白指发作累及多数手指的所有指节,甚至累及全手,经常发作,严重者可出现指端坏疽;   b.手部肌肉明显萎缩或出现“鹰爪样”手部畸形,严重影响手部功能 1.4.3、防治措施 1.4.3.1、当前对手臂振动病尚无特效的药物和治疗方法,因此,手臂振动病重在预防。   1.4.3.2、有关手臂振动病干预措施特别是早期干预措施,可在早期即让作业工人应用内皮素抑制剂或转换酶抑制剂或应用 精氨酸等以延缓或降低手臂振动病的发生; 1.4.3.3、手臂振动作业工效学的研究当前少见,如不同工种、不同振动工具工作时振动强度(特别最大加速度轴向振动强度),人机界面的设计等,尚需深入研究。也有待在应用中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1.4.3.4、控制振动源。应在设计、制造生产工具和机械时采用减振措施,避免产生共振现象。使振动降低到对人体无害水平。   1.4.3.5、改革工艺,采用减震和隔振等措施。如采用焊接等新工艺代替铆接工艺,工具的金属部件采用塑料或橡胶材料,减少撞击振动。   1.4.3.6、限制作业时间和振动强度。   1.4.3.7、改进作业环境,加强个体防护。 1.4.3.8、工人操作时使用专用的防振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并注意手部和全身的防寒保暖。  1.4.3.9、加强健康监护和日常卫生保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保护易感人群。   1.4.3.10、限制振动作业时间和作业强度,缩短接振时间,使4h等能量频率计权加速度有效值ahw(4)控制在6ms-2,避免疲劳操作,注意休息,做到劳逸结合,每作业2〜3h应活动一下全身。   1.4.3.11、平时经常做好手臂和手指的锻炼,改进局部的神经功能及血液循环。加强营养,经常补充维生素B1、维生素C等。 第三节 把钩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在操作前,必须首先对现场进行危害因素辩识,并依据辨识结果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2、把钩工必须懂得所使用车辆、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工具等设备设施的结构以及使用性能,并能正确处理运行中出现的一般故障。 3、运行车辆的倾斜井巷,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把钩工负责监督执行。 4、凡是倾斜井巷上部车场(或井口)的阻车器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放车时,方 准打开。 5、超过120的斜井提升,应加装保险绳。 6、上岗前必须扎紧袖口和腰带,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7、如果保险绳长于所挂车辆的长度,应将保险绳盘好并在车辆上固定牢靠。 二、准备工作: 1、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和接头(钩头与钢丝绳的连接)以及各种使用工具是否完好、齐全、灵敏可靠,并查看钩头、钢丝绳是否有打结、压伤、死弯等不安全隐患,如不符合提升要求,严禁提升。 2、详细检查斜巷内有无障碍或影响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隐患,有无其它工作人员进行工作,如有,则应及时处理消除,应通知工作人员撤到安全地点,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提升。 3、认真检查设备、材料必须捆绑固定牢靠,重心必须稳定。 4、认真检查核对所挂车辆的重量和数量,是否符合规定。 5、运送超重、超高、超长、超宽设备、材料等物件应有安全运输措施,方准运输。 三、摘挂钩操作 1、待车停稳后方可摘挂钩,严禁车未停稳就摘挂钩。 2、操作时站立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2.1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2.2必须站立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0mm左右进行摘挂钩。 2.3在单道操作时,一般应站在信号位置同一侧或巷道较宽一侧。 2.4在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进行摘挂钩,如果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时,则应站在人行横道一侧。 2.5摘挂完毕需越过串车时,必须从车辆运行上方越过,严禁从两车辆之间或车辆运行下方越过。 3、摘挂钩时如遇到摘不开、挂不上的情况,严禁蹬绳操作,必须采用专用工具操作,以防车辆移动使身体倾斜摔倒,造成事故。 4、提升物料时,发现牵引车数量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长、超宽时,都不得发送开车信号。 5、特殊设备、材料及长、大物件,要严格按照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运输措施作业,采用专用的连接装置,并由专人指挥进行运输。 6、每次挂钩完毕,必须对车辆各部件、保险绳、连接装置等再仔细检查一遍,看是否完好正确、牢固可靠,然后观察车辆运行方向有无障碍和隐患,确认安全后,打开上部车场(或井口)挡车器(或挡车栏),进入躲避峒、信号硐室或安全地带,方准发给信号工开车指令。 7、车辆运行时,把钩工要严密注视车辆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或事故,及时与信号工联系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立即赶赴现场,详细检查,确定异常或事故性质,拿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8、工作完毕,必须清理现场,将钢丝绳、保险绳、工具和多余不用的连接环、插销等连接装置放置在轨道以外的安全可靠地点,上部车场(或井口)把钩工还应检查挡车器或挡车栏是否处于关闭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以防发生意外。 四、其它规定: 1、串车进出车场,把钩工应做到目接目送,与信号工配合默契,以便做好随时发出停车信号的准备。 2、在倾斜井巷设置的风门,当车辆经过后,必须能够自动关闭并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防止风流短路,造成意外事故。 3、挂保险绳时,要挂牢,多余的保险绳应在车上绑好,以防保险绳脱落造成事故。 4、挂钩工必须执行斜井的有关安全规定,做到“八不挂”,即: 4.1装料设备不牢固不挂。 4.2巷道有行人不挂。 4.3巷道支架(棚腿)断裂损坏影响安全运行不挂。 4.4轨道质量明显低劣不挂。 4.5巷道浮煤杂物太多影响行车不挂。 4.6运送物料超长、超宽、超高不挂。 4.7信号不畅通不挂。 4.8防跑车装置不灵活、不可靠不挂。 五、本岗位职业病种类及防治措施 1、噪声性耳聋 1.1、发病原因 噪音污染是指人类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等活动中,产生的噪声干扰周围人类和动物生活环境 。我们工作中主要是工业噪声 噪声对人体最直接的危害是听力损伤。人们在进入强噪声环境时,暴露一段时间,会感到双耳难受,甚至会出现头痛等感觉。离开噪声环境到安静的场所休息一段时间,听力就会逐渐恢复正常。这种现象叫听觉疲劳。可是,如果人们长期在强噪声环境下工作,听觉疲劳不能得到及时恢复,且内耳会发生器质性病变,即形成噪声性耳聋。若人突然暴露于极其强烈的噪声环境中,听觉器官会发生急剧外伤,引起鼓膜破裂出血,迷路出血,螺旋器从基底膜急性剥离,可能使人耳完全失去听力,即出现暴震性耳聋。 1.2、主要症状 1.2.1、不同程度的听力下降,甚至失去听力 1.2.2、并发症 因为噪声经过听觉器官作用于大脑中枢神经系统,以致影响到全身各个器官,故噪声除对人的听力造成损伤外,还会给人体其它系统带来危害。由于噪声的作用,会产生头痛、脑胀、耳鸣、失眠、全身疲乏无力以及记忆力减退等神经衰弱症状。长期在高噪声环境下工作的人与低噪声环境下的情况相比,高血压、动脉硬化和冠心病的发病率要高2~3倍。可见噪声会导致心血管系统疾病。噪声也可导致消化系统功能紊乱,引起消化不良、食欲不振、恶心呕吐,使肠胃病和溃疡病发病率升高。另外,噪声对视觉器官、内分泌机能及胎儿的正常发育等方面也会产生一定影响 1.3、防治措施 1.3.1、噪声是煤矿生产中很常见的有害因素矿井内噪声主要产生于采掘机械、凿岩工具、通风局扇及运输设备; 1.3.2、地面生产性噪声主要来源于通风机、提升绞车、输送机、振筛机、破碎机等。另外选矸过程也易产生高噪声。矿井内振动主要产生于凿岩、采煤机械,尤以风动工具更严重。长期接触强噪声后主要引起听力下降,重者可造成职业性噪声聋;噪声对心血管系统也造成损害。 1.3.3、控制噪声的措施包括: 1.3.3.1、进入噪音区域佩戴耳塞。 1.3.3.2、在噪声较大区域连续工作时,宜分批轮换作业。 1.3.3.3、在噪声超过80分贝场所作业的人员要适时控制劳动强度和时间。 1.4、振动病 发病原因 振动病是在生产劳动中长期受外界振动的影响而引起的职业性疾病。 1.4.1、主要症状 按振动对人体作用的方式,可分为全身振动和局部振动两种。全身振动能够引起前庭器官刺激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症状,如眩晕、恶心、血压升高、心率加快、疲倦、睡眠障碍等;全身振动引起的功能性改变,脱离接触和休息后,多能自行恢复。局部振动则引起以末梢循环障碍为主的病变,亦可累及肢体神经及运动功能。发病部位多在上肢,典型表现为发作性手指发白(白指症),患者多为神经衰弱综合症和手部症状。 1.4.2、诊断分级   1.4.2.1、轻度手臂振动病   a.白指发作累及手指的指尖部位,未超出远端指节的范围,遇冷时偶然发作;   b.手部痛觉、振动觉明显减退或手指关节肿胀、变形,经神经-肌电图检查出现神经传导速度减慢或远端潜伏时延长。   1.4.2.2、中度手臂振动病   a.白指发作累及手指的远端指节和中间指节(偶见近端指节),常在冬季发作;   b.手部肌肉轻度萎缩,神经-肌电图检查出现神经源性损害。   1.4.2.3、重度手臂振动病   a.白指发作累及多数手指的所有指节,甚至累及全手,经常发作,严重者可出现指端坏疽;   b.手部肌肉明显萎缩或出现“鹰爪样”手部畸形,严重影响手部功能 1.4.3、防治措施 1.4.3.1、当前对手臂振动病尚无特效的药物和治疗方法,因此,手臂振动病重在预防。   1.4.3.2、有关手臂振动病干预措施特别是早期干预措施,可在早期即让作业工人应用内皮素抑制剂或转换酶抑制剂或应用 精氨酸等以延缓或降低手臂振动病的发生; 1.4.3.3、手臂振动作业工效学的研究当前少见,如不同工种、不同振动工具工作时振动强度(特别最大加速度轴向振动强度),人机界面的设计等,尚需深入研究。也有待在应用中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1.4.3.4、控制振动源。应在设计、制造生产工具和机械时采用减振措施,避免产生共振现象。使振动降低到对人体无害水平。   1.4.3.5、改革工艺,采用减震和隔振等措施。如采用焊接等新工艺代替铆接工艺,工具的金属部件采用塑料或橡胶材料,减少撞击振动。   1.4.3.6、限制作业时间和振动强度。   1.4.3.7、改进作业环境,加强个体防护。 1.4.3.8、工人操作时使用专用的防振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并注意手部和全身的防寒保暖。  1.4.3.9、加强健康监护和日常卫生保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保护易感人群。   1.4.3.10、限制振动作业时间和作业强度,缩短接振时间,使4h等能量频率计权加速度有效值ahw(4)控制在6ms-2,避免疲劳操作,注意休息,做到劳逸结合,每作业2〜3h应活动一下全身。   1.4.3.11、平时经常做好手臂和手指的锻炼,改进局部的神经功能及血液循环。加强营养,经常补充维生素B1、维生素C等。 第四节 信号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在操作前,必须首先对现场进行危害因素辩识,并依据辨识结果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2、信号工必须由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提升把钩工作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3、提升信号的设置,要求声光齐全,通讯设备可靠。 4、开车前必须对所有信号、通讯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正确灵活畅通后,方可作业。 二、收发信号: 1、在岗位上,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联系工作中(如用电话或口头与她人联系时)发送信号,必须精力集中,细心操作。 2、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同时要查明原因,而且废除本次信号,重新发送。 3、发出信号后,发现车辆运行方向与所发信号规定的方向不一致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后,再重新发出信号。 4、工作中必须与把钩工密切配合,联系信号要清晰准确,当把钩工允许发信号时,信号工应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发出信号。 5、信号发出后,不得离开信号机旁,要观察车辆的运行情况,监视运行时的信号系统,如有紧急情况,可随时发出停车信号。 三、其它规定: 1、信号工与绞车司机必须按规定信号进行联系,不得私自改变,也不得任意临时规定信号。 2、运输大件、处理事故等特殊运行,应提前与绞车司机联系明确,以便按措施要求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特殊情况30m以内能够喊话联系,听不清不得开车。 3、信号系统发生问题,必须迅速提供信息,反馈到机电大班,以便及时修理。 4、在车辆未停稳前,信号工不得将身体探出硐室外,或者不得离开安全地点。 5、运输信号规定为:一声停、二声开、三声松、四声慢开、五声慢松、六声为事故信号。 6、每一绞车运输区段(挂物点到摘钩点之间)必须有独立的双向声光信号,不得和相邻区段同用一组信号,不得出现串联信号。 7、倾斜井巷运输,信号工发出信号后,司机要打相应的回铃信号,核实无误后,方准操作。 8、信号不通,听不清信号,绞车司机严禁开车。 9、对拉绞车信号以主牵引绞车运行方式作参考。 四、本岗位职业病种类及防治措施 1、噪声性耳聋 1.1、发病原因 噪音污染是指人类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等活动中,产生的噪声干扰周围人类和动物生活环境 。我们工作中主要是工业噪声 噪声对人体最直接的危害是听力损伤。人们在进入强噪声环境时,暴露一段时间,会感到双耳难受,甚至会出现头痛等感觉。离开噪声环境到安静的场所休息一段时间,听力就会逐渐恢复正常。这种现象叫听觉疲劳。可是,如果人们长期在强噪声环境下工作,听觉疲劳不能得到及时恢复,且内耳会发生器质性病变,即形成噪声性耳聋。若人突然暴露于极其强烈的噪声环境中,听觉器官会发生急剧外伤,引起鼓膜破裂出血,迷路出血,螺旋器从基底膜急性剥离,可能使人耳完全失去听力,即出现暴震性耳聋。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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