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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航灯光监理细则
第一章: 设备、 材料及施工配合
1、 设备与器材的运输、 保管, 应符合本细则的要求, 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 应符合产品要求。
2、 设备与器材在安装前其保管期限为一年及以下。
3、 须有甲方、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供货单位四方验收。
4、 设备与器材到达现场后应作下列检查:
·包装及密封良好;
·开箱检查型号规格应符合装箱清单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附件、 备件应齐全;
·产品技术文件应齐全;
·按要求作外观检查
5、 设备安装用的紧固件, 除地脚螺栓外, 应采用镀锌制品, 并宜采用标准件。
第二章 灯具、 标记牌的安装及验收
一、 一般规定
1、 灯具运输应满足下列要求:
·灯具包装应良好;
·灯具不允许经受剧烈的冲击、 碰撞或跌落;
·灯具应避免雨淋、 水浸及受潮;
2、 灯具在到施工现场时应作下列外观检查:
·灯具包装应完整, 在运输过程中无碰撞损坏现象;
·灯具型号规格及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方向标记、 名牌应牢固、 清析;
·灯具应完整、 清洁、 内外无油污、 尘土或异物, 油漆和镀层完成无损;
·灯具绝缘导线的进口没有粗糙的凸起、 尖角, 所有的绝缘导线进出口应有光滑的周边或适当衬套;
·技术文件、 特殊安装工具齐全。
3、 灯具应存放在干燥、 通风良好、 远离热源且无腐蚀性气体存在的场所, 并定期检查保管情况;
4、 灯具技术指标应按规定进行抽检;
二、 灯具的定位
1、 灯具定位以滑行道中心或边线、 端线, 或以机场方格网坐标为基准。
2、 用经纬仪和钢卷尺按设计要求确定每一个灯位的中心, 并做好标记。
3、 灯具安装后的位置, 应重新测量, 做好记录。应满足以下要求:
·直线上的灯具应有直线性和水平性;
·转变处的灯具应能显示出设计确定的飞机转弯轨迹;
·灯具安装偏差应符合要求
4、 灯具安装位置相对于设计位置的偏差应满足下列条件:
·滑行道边灯: 应以滑行道边线为基准, 直线段上两端和关键部位灯具及转弯处每个滑行道边灯至滑行道边的距离偏差不应大于±10㎜, 灯间距偏差应大于0.5%。
·滑行道中线灯: 应以滑行中心线为基准, 直线段上两端和关键部位灯具及转弯处每个滑行道边灯至滑行道边的距离偏差不应大于±10㎜, 灯间距偏差应大于0.5%。
5、 直线段灯具总长度的偏差不应大于灯间距偏差的3倍。
三、 灯具的安装高度
1、 埋地式灯具底座周边上表面应与四周道面齐平, 允许偏差为+0--1.6㎜。当道面有坡度时, 应以灯具的下坡一侧的道面标高为准。
2、 当立式灯具在道肩上用灯具底盘直接安装时, 无需检查灯具的安装高度, 但底盘固定的螺栓露出部分不应超过3扣;
3、 当立式灯具在道肩上且在灯箱上安装时, 应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 严格控制灯箱的安装高度与水平度, 高度允许偏差为+0㎜--5㎜。
4、 当立式灯具在道肩外的灯箱或灯具底盘上安装时, 灯箱或灯具底盘的基础标高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灯箱或灯具底盘高度的允许偏差为±5㎜。
四、 灯具支柱的垂直度与灯具的水平度
1、 各种灯具的支柱安装应垂直, 不存在目力可察觉的倾斜
2、 灯具应水平安装, 在安装带有水平基准面的灯具时, 用水平尺在两个互相垂直的方向上测量, 水泡应居中; 如灯具无明显的水平基准面, 可经过间接方法确定其水平度。
五、 灯具的角度
1、 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灯具的特性调整基主光轴出光角度, 角度的调整内容包括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当灯具本身带有内倾角时, 应正确选择灯具的左右侧安装位置;
2灯具安装的仰角与水平角的调整误差不得大于1/2度, 但坡度灯的仰角调整应符合要求;
六、 灯具安装注意事项
1、 灯具安装应在下列工序完成后进行:
·场道道面施工基本完成, 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要求, 土方区的平整度工作基本结束;
·灯具基础的强度及标高符合要求;
·埋地式灯具的灯坑位置已复合, 并满足灯具定位的要求, 灯坑应清扫干净;
2、 应按设计文件要求, 正确确定灯具的朝向、 发光颜色及易折件;
3、 不得用手直接触摸灯泡、 反射器及其它化学部件, 光学部件安装应正确;
4、 灯具上的导线的进出口应密封;
5、 灯具密封圈的沟槽应保持干净, 灯具压紧时, 密封圈位置应准确;
6、 灯具的紧固螺母应按顺序拧紧, 保证压力基本均匀; 所用力矩为0.25㎏.m-0.3㎏.m。
7、 安装过程中, 不得损坏灯具及其防腐层;
8、 埋地式灯具安装应利用安装支架进行;
9、 标记牌的安装除满足1-7条要求外, 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基础应满足设计尺寸
·固定法兰、 底盘的预埋螺栓位置应正确
·定位应满足文件要求, 标记牌内侧边至道面边的距离偏差不应大于±50㎜, 牌面与道面中心线的角度偏差不应大于±2度, 纵向距离偏差不应大于±300㎜;
·标记牌应在易折件支柱上安装, 并应用铁链条与基础连接;
·相邻牌顶标高差不应大于±5㎜, 牌面平整度不应大于1㎜;
·电气界限牢固可靠
七、 埋地式灯具在不同道面上的安装
·在新的刚性道面上宜采用底进孔的灯具, 采用预埋进线保护管和预留灯坑的方法进行安装;
·在新的柔性道面上, 采用底进孔深筒式的灯具, 采用预埋进线保护管, 进线保护管应预留在道面基础内。在道面铺盖完成后, 再钻孔进行灯具安装。
·埋地式灯具在已有道面上加装灯具, 宜选用侧进孔灯具, 采用在道面上切缝和钻孔的方法进行安装。
八、 验收
验收时, 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灯具及其支架完整清洁, 防腐层完好, 安装牢固、 垂直;
·检查每一直线上灯具直线性位置, 应满足本细则要求;
·检查关键位置上灯具的定位偏差, 抽查2%的灯间距离;
·按5%抽查灯具的安装高度、 水平度及灯具的仰角和水平角, 按3%检查灯具的水平度和垂直度;
·检查灯具的发光颜色及朝向应正确、 玻璃片及化学部件没有破裂, 位置正确, 灯泡规格型号正确;
·按3%抽查各类灯具的电气接线应正确、 可靠、 密封性良好;
·检查灯具是否按设计文件的要求装设易折件。
第三章 灯箱及灯盘的安装及验收
一、 一般规定
·灯箱与灯盘包装应良好;
·灯盘表面光洁、 灯箱表面无毛刺, 灯箱与灯盘无裂纹或缺损, 密封应良好;
·灯箱及灯盘的管螺纹应规整;
·灯箱及灯盘的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二、 灯箱的安装
1、 灯箱在安装前应按每批量的5%作水密性抽查, 以历时24小时不漏水为合格;
2、 灯箱定位应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以无明显的目视偏差, 灯箱安装高度相对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5㎜;
3、 灯箱上安装灯具时, 灯箱的定位、 水平度应符合安装要求;
4、 灯箱周围及底下的土方应按设计要求夯实, 并按设计要求的尺寸及深度浇注砼基础。
5、 灯箱进出口必须做到不渗水, 灯箱密封槽应清扫干净, 箱体与箱盖之间的密封应良好。
6、 灯箱与保护接地线应可靠连接。
三、 立式灯具灯盘的安装
1、 灯盘中心的定位位置应为灯具的定位位置, 符合有关规定;
2、 灯盘应水平安装;
3、 灯盘在砼道肩上安装时, 不应依附道肩而倾斜, 应以安装处标高最高的一点为基准, 用镀锌垫圈调整水平。
4在非砼道肩上安装时, 必须浇注砼基础, 其必须比地面高出10㎜。
四、 验收
1、 在验收时, 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灯箱、 灯盘应无损坏, 油漆应完好;
·灯箱内部清洁, 接地可靠;
·按3%抽查灯箱的密封和箱盖及灯盘的螺栓的紧固情况以及有无短缺情况;
2、 验收时, 应提交灯箱的水密性试验记录和生产厂提供的技术资料或图纸。
第四章 隔离变压器及熔断器的安装及验收
一、 一般规定
1、 一般规定
·设备包装应良好;
·设备不允许经受剧烈的冲击、 碰撞或跌落;
·设备应避免雨淋、 水浸及受潮;
2、 设备在到施工现场时应作下列外观检查:
·设备包装应完整, 在运输过程中无碰撞损坏现象;
·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隔离变压器应完整、 清洁、 无裂纹和缺损, 外壳与引出电缆及结合处密封良好; 引出电缆及接插件完整无裂纹。接插件表面光洁, 插拔力适中, 吻合良好;
·设备应存放在干燥、 通风良好、 远离热源且无腐蚀性气体存在的场所, 并定期检查保管情况;
·技术文件齐全。
二、 隔离变压器安装
1、 安装前应测量其绝缘电阻并进行耐压试验。初级绝缘采用2500V兆欧表测量, 其绝缘电阻应大于 MΩ, 次级绝缘采用500V兆欧表测量, 其绝缘电阻应大于750MΩ, 隔离变压器初级耐压试验电压采用直流15KV, 试验时间1分钟, 应无击穿现象。
2、 隔离变压器应在灯箱清扫干净。单芯灯光电缆敷设完毕, 电缆接插件制作符合要求的前提下进行。
3、 产品规格型号应与设计相符, 标志清晰完整
4、 电缆头制作及电缆弯曲半径按有关规定进行;
5、 隔离变压器接地端子与保护接地线应可靠连接。
三、 熔断器安装
1、 熔断器和熔体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2、 熔断器 应在灯箱清扫干净, 灯光电缆敷设完毕, 电缆头制作满足本细则的前提下进行安装。
3、 应采用绝缘材料作为熔断器的底板支架。
四、 验收
1、 隔离变压器及熔断器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2、 按3%抽查隔离变压器及熔断器的接线应正确, 接地可靠; 插接头密封良好, 外壳无裂纹, 无机械损伤;
3、 隔离变压器的绝缘电阻和耐压试验记录。
第五章 灯光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
一、 一般规定
电缆的运输与保管应符合GB50168-92中的第二章的规定。
二、 电缆保护管的加工与敷设
1、 电缆保护管的加工与敷设应符合GB50168-92中的第三章的规定。
2、 穿越滑行道、 机坪的电缆保护管管径应按设计文件及有关规定选择。
3、 电缆保护管两端伸出道肩宜各大于1M, 并在端部地面上做好永久性标志。
三、 电缆敷设
1、 电缆敷设应具备以下条件后进行:
·预埋管管径、 数量、 位置、 标高等符合设计规定, 材质、 直线性、 管内清洁度、 管口对接的同心度、 密封性和养护等符合有关施工规范的要求;
·直埋电缆线路地带的土方工程达到设计标高和密实度要求;
·电缆敷设后不能再进行场道、 土方工程施工;
·电缆型号、 规格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外观应无损伤, 绝缘 及耐压测试合格;
·灯光电缆应按实际使用长度合理安排每盘电缆、 减少电缆接头;
·作为保护接地线的单芯灯光电缆的铜皮护套可靠连通。
2、 电缆敷设应满足GB50168-92第五章的规定
3、 灯光电缆尚应满足以下要求:
·单芯灯光电缆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20倍;
·进出箱的电缆宜盘留1.5M
·不同回路的灯光电缆不宜穿同一根保护管;
·灯光电缆不得在灯箱与灯箱之间做中间接头;
·灯光电缆应按设计打接地极;
·电缆敷设后, 回填土的标高及密实度应满足场道要求;
4、 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制作
·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制作应符合GB50168-92中第六章的规定。
·在电缆敷设后, 应及时做好灯光电缆端头; 在做终端头之前必须对灯光电缆进行绝缘测试并做好记录;
·采用成品接插件连接单芯灯光电缆终端头, 应严格按照接插件制造厂的安装说明书进行组装;
5、 电缆回路试验
·并联灯光回路按GB50150-91的要求进行绝缘测量, 用500V兆欧表, 绝缘电阻应大于0.5MΩ.
·串联灯光回路连同隔离变压器在安装完毕后, 应立即进行绝缘电阻测量、 直流耐压试验及泄露电流的测量, 做好记录, 同时记录环境温度和天气情况。绝缘电阻测量应采用2500V兆欧表, 绝缘电阻值应大于2 MΩ; 直流耐压试验, 采用9KV直流试验时间5分钟, 应无击穿现象。泄露电流测量, 泄露电流应基本稳定, 数值随机试验电压上升不应急剧上升, 随试验时间的延长不应有上升现象, 并按1≤10L+2N校核;
6、 验收
·电缆规格应符合规定, 排列整齐, 无机械损伤; 电缆标志牌应装设齐全、 正确、 清晰; 铺砂、 盖砖回填后密实度符合设计要求。
·电缆的固定、 弯曲半径、 距离、 单芯灯光电缆金属护层的接线、 接地、 接地电阻、 终端的相色应符合要求、 支架、 保护管等的金属部件防腐层应完好; 电缆路径标志应清晰、 牢固、 间距适当;
·测量并联灯光回路的绝缘电阻, 用500V兆欧表, 绝缘电阻应大于0.5MΩ;
·测量串联灯光回路的绝缘电阻, 用2500V兆欧表, 绝缘电阻值应大于2 MΩ;
·隐蔽工程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中间验收, 并做好记录;
第六章: 灯光回路调试
灯光回路调试
1、 并联灯光回路调试应在满足以下条件后进行:
·回路电缆的敷设、 电缆头制作、 熔断器及支架的安装、 灯具安装等工作结束;
·回路中所有设备、 器件的型号、 规格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对回路进行绝缘电阻测量
2、 回路带全部负荷通电运行4-6小时, 保护装应不振动, 外场灯具应能全部点亮, 无目力可察的亮暗不均, 在通电过程中应按灯光级数逐步提高。
3、 串联灯光回路调试应在满足以下条件后进行:
·回路单芯电缆的敷设、 电缆头制作、 隔离变压器的安装、 灯具安装等工作结束;
·回路中所有设备、 器件的型号、 规格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对回路进行绝缘电阻测量值、 直流耐压试验及泄漏电流的测量值, 均应符合要求, 对施工后放置60天以上的回路, 可采用5KV直流试验电压进行直流试验电压进行直流耐压试验。
注: 目视助航灯光系统调试要求除以上几点要求外, 均以民航机场目视助航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8.1-8.4标准
第七章 验 收
验收依据为: 民航机场目视助航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
第三部分 消防、 给水、 排水工程
第一章 质量控制
一、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线路测量, 应遵守下列规定:
1、 规定水准点的精确度, 不应低于四等;
2、 沿管道线路应设临时水准点, 并用水准导线同固定水准点连接;
3、 测定沿管道线路的中心位置和转角, 必要时, 并应测量有关的固定物( 建筑物、 构筑物等) 及连接点的位置和标高;
4、 管道线路同原有地下管线、 电缆及其它构筑物的交叉处必须在地面上设立专门标志;
5、 校测新建管道同旧管道连接处的高程和位置;
6、 定线测量应作成记录, 并记明所有水准点和连接线。
二、 为确保工程质量, 应进行检查的工程项目有: 沟槽开挖、 砂垫层、 碎石垫层、 管道接口、 阀门、 消火栓、 给水栓、 管材、 管件、 钢管防腐、 排水管坡度、 混凝土基础、 砌体、 井室、 盖板预制、 钢筋加工与捆扎、 摸板、 混凝土浇筑、 抹面、 盖板安装、 回填土等。
第二章 材料性能和检验
一、 给水管道所用的管子、 管子附件及其它设备、 材料, 均应符合现行标准的要求, 并具有出厂合格证。
二、 在运输过程中容易损坏的钢管及其附件等, 装卸过程中严禁受震或碰撞, 使用前应作外观检查, 必要时并应进行试验。
三、 给水管道所采用的阀件, 其所能承受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四、 管子、 管件、 阀门及支、 吊架弹簧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裂纹、 缩孔、 夹渣、 折迭、 重皮、 砂眼、 针孔和超过壁厚允许偏差的局部凹坑、 碰伤;
2、 无缝钢管应有制造厂标记。
五、 法兰密封面必须平整光洁, 无毛刺和径向沟槽。法兰螺纹完整、 无损伤。凸凹面法兰能自然嵌合, 凸面的高度不低于凹槽的深度。
第三章 基础工程
一、 沟槽开挖
1、 开挖断面由底宽、 挖深、 槽层、 各层边及层间留台宽度等因素确定, 在确定挖槽断面时, 应考虑施工期限和施工排水, 避免泡槽, 还应考虑出土和堆土的位置以及管沟结构施工的方便, 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同时也应考虑少挖方, 少占地。
2、 在地下水位较高或雨季施工时, 应采用取降水排水措施, 其方法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 沟槽深度决定。
在任何情况下不允许沟内长时间积水, 并应防止浮管现象。
3、 开挖沟槽时, 凡遇流砂或雨季施工, 可酌情加大边坡或用挡土板支撑。
4、 可根据不同地层条件和槽深, 确定开槽断面形式, 开槽形式有直槽、 梯形槽、 混合槽三种形式。
5、 用机械挖土时, 沟底应留出0.2-0.3米厚的土层暂不挖去, 铺管时必须用人工清理至设计标高。第306条: 严禁挖掘机等在架空输电线路下工作, 如在架空线路一侧工作时必须用人工清理至设计标高。
6、 严禁挖掘机等在架空输电线路下工作, 如在架空线路一侧工作时, 必须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措施。
7、 挖出土方, 应做好计划, 妥善堆放, 省工安全, 一般将挖出土方堆在沟槽两侧, 距离槽边1米以外, 高度大于1.5米, 坡度不大于1: 1, 堆土不得掩埋各种标志。多余土方应选择适当地点堆放并及时外运, 应避免倒运及二次搬运。
8、 沟槽开挖的质量标准见下表:
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或允许偏差
说明
开槽中心
±10mm
每20米丈量一处
沟槽底面高程
+10、 -20mm
每20米丈量一处
宽度
不小于设计要求
每中线向两侧丈量每20米丈量一处
长度
不小于设计要求
压实度
不小于90%
二、 地基处理
1、 挖槽中应严格控制槽底高程, 防止超挖; 应做好排水工作, 防止槽底土壤扰动。
2、 由于施工中的超挖而引起的槽底扰动, 或施工中发现土质量松软, 土质条件与设计不符或发现坟穴、 枯井、 地层不均等特殊情况, 均应通知指挥部、 监理部, 共同研究, 确定地基处理措施。
3、 地基超挖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 1) 干槽超挖者, 可用原土回填夯实, 其密实度不低于90%。
( 2) 槽底有地下水, 或地基土壤含水量较大, 不适于夯实时, 可用天然级配砂砾石回填。
4、 由于排水不良, 导致地基土壤扰动时, 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 1) 扰动深度在10厘米以内者, 可用级配碎石处理。
( 2) 扰动深度达到10-30厘米时, 可填块石, 并用碎石填充空隙和找平表面, 填块石时应按一般顺序进行, 大面向下, 石块必须互相挤紧, 脚采时不得有松动或颤动情况。
5、 地基土壤与设计不符需要换土时, 应先彻底清淤, 经检查合格, 方可回填。加填材料及质量标准, 应报请指挥部、 监理部、 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决定。
第四章 管道安装和铺设
一、 一般规定
1、 管道应在沟底标高和管基质量检查合格后, 方准铺设。
2、 在沟槽内铺设给排水管道, 如设计未规定采用其它材料的基础时, 一般均应铺设在未经扰动的原土上, 除特殊要求外, 管子不得铺在块石、 木垫或其它垫块上。
3、 管道的砂基础应采用不含有草根等杂物的粗、 中砂, 并应分层洒水夯实。
4、 稳管时, 每根管子必须仔细对准中心, 稳好的管子和管段的坡度应用测量工具进行检查, 管底应与管基紧密接触。
5、 新建管道同原有管道连接时, 切管前应做好下列工作:
( 1) 同生产部门取得密切联系:
( 2) 做好排水设施;
( 3) 检查挖出的旧管中心线和标高是否与设计相符。
二、 钢管
1、 管道必须首先进行除锈工作, 除锈施工方法及施工的质量要求符合有关规定。
2、 管道必须内外防腐工作, 防腐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
第五章 管道清洗及试验
1、 管道应进行液压试验, 管道液压强度及严密性试验的试验压力与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并做好试验记录。
2、 管道水压试验后, 竣工验收前应冲洗消毒。
3、 冲洗时应避开用水高峰, 以流速不小于1.0m/s的冲洗水连续冲洗, 直至出水口处浊色、 色度与入水口处冲洗水浊度、 色度相同为止。
4、 冲洗时应保证排水管路畅通安全。
5、 管道应采用含量不低于20mg/L氯离子浓度的清洁浸泡24小时, 再次冲洗, 直至水质管理部门取样化验合格为止。
第六章 排水沟
一、 槽底土基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铺碎石垫层, 垫层质量标准见下表:
序号
检验项目
质量标准或允许偏差
说明
1
厚度
+10、 -20mm
每20m测量一处
2
宽度
不小于设计值
要求自中线向两侧丈量每20m测量一处
3
高程
+10、 -20mm
中线每20m侧一点
二、 碎石垫层合格后, 进行混凝土垫层施工, 施工质量要求见下表:
序号
检验项目
质量标准或允许偏差
1
强度
符合设计要求
2
厚度
+10、 -20mm
每20m测量一处
3
宽度
不小于设计值
要求自中线向两侧丈量每20m测量一处
4
高程
+10、 -20mm
中线每20m测一点
三、 混凝土施工
1、 浇筑混凝土前, 应对垫层、 模板、 钢筋、 伸缩线等进行检查, 满足要求后, 方许浇筑混凝土。
2、 模板的制作与安装、 钢筋制作与绑扎、 混凝土浇筑按照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条文施行。
3、 水泥混凝土盖板沟质量验收标准见下表:
序号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1
抗压强度
符合要求
2
盖板厚度( mm)
+3、 -2
3
墙厚度( mm)
±5
4
沟底高程( mm)
±10
5
盖板顶面高程( mm)
±10
6
沟地平整度( mm)
5
7
沟中心线( mm)
±15
8
墙身轴线( mm)
±10
9
沟内宽度( mm)
±10
10
底板厚度( mm)
±3
11
墙面( 沉降缝) 垂直度( %)
符合标准要求
12
预留孔中心位置( mm)
±10
第七章 井室
一、 井室基础为混凝土基础, 墙体为砖砌强, 只有在混凝土基础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25%以上时, 方准砌墙, 不允许在混凝土基础上堆放大量材料和拌制砂浆, 砌砖前必须检查基础尺寸及高程, 与砌体相接的基础表面, 应用水冲刷干净, 保持湿润。
砌筑时应注意的事项:
1、 砌体应上下错缝, 内外搭接, 砂浆饱满, 不得有树向通缝, 灰缝宽度一般以10mm为准, 误差不大于±2mm, 砌体应随砌随将砂浆刮干净。
2、 砌墙的伸缩缝应与板伸缩缝对正, 并砌整齐。
二、 管子穿过井避处应严密, 不漏水, 并应采取措施, 保持井壁与管子之间能适应不均匀沉陷。
三、 井梯用圆钢、 方钢、 扁刚或铸铁制作, 安装前应作好防腐。
四、 排水检查井内需做流槽时, 流槽应用混凝土或砖、 石砌筑并用水泥砂浆抹光。
第八章 回填土
一、 当沟、 井等构筑物验收合格, 构筑物的强度达到50%以上及管道安装与铺设完毕后, 应及时回填土。
二、 回填方法及注意事项
1、 回填前应将槽内木料、 麻袋等杂物清楚干净。
2、 回填时必须确保构筑物的安全, 不被移动, 沟的接缝不受破坏。
3、 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不小于0.5米的土方, 安装完毕即行回填, 接口可留出, 但其底部管基必须填实; 其余部分在管道试压合格后及时回填。
4、 不得在积水中还土, 当日回填当日夯实。
5、 沟两侧及井四周的填土, 应同时等速进行, 均匀填高。
6、 盖板沟与井璧周围回填土, 应用人工分层填满夯实, 每层虚厚20-25厘米。
7、 还土搭接处, 不得形成陡坎, 应成阶梯宽度应不小于高度的两倍。
三、 还土夯实密度, 要求逐层进行检查, 沟填土密实度要求不低于下列数值( 重型击实) :
在道面下: 98%
土面区: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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