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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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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掘巷道在贯通相距50m前, 其它巷道相距20m前, 生产技术科必须按要求向生产、 通风、 安监等部门下发贯通通知单。
2.贯通前, 有关单位按要求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 且该面切断电源, 设置栅栏及警标, 保持正常通风和正常的瓦斯检查。
3.通风科负责制订通风方面的贯通安全措施。其内容必须包括:
⑴.贯通期间加强贯通点两侧瓦斯检查和通风管理的具体要求。
⑵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过程中的自主保安措施。
⑶防止贯通后风流紊乱的措施, 防止瓦斯职聚措施。
⑷.贯通期间对施工探眼、 放炮管理的具体要求。
⑸.贯通后检查贯通巷道及其它区域通风瓦斯情况的要求。
⑹.对通风科现场跟班干部的要求。
4.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于接到贯通通知单24小时内审批完毕, 抄送有关单位并贯彻到与贯通有关的每一个职工, 否则不得进行贯通工作。
5.通风科必须按照贯通措施要求提前构筑好有关的通风设施, 并经常与施工队组取得联系, 瓦斯检查员班班交清剩余贯通距离, 并汇报矿调度, 调度员认真填好贯通进度台帐。
6.巷道贯通作业前, 施工单位必须提前通知矿调度及有关单位, 由矿调度通知暂停该采区的一切工作。贯通后通风科立即调整通风系统, 风流稳定后, 方可恢复工作。
7.贯经过程必须有通风部门的干部现场跟班指挥, 负责组织贯通点两侧通风瓦斯管理及贯通后当班通风系统的调整工作, 并督促生产队组执行贯通措施中规定的有关”一通三防”事项。
8.通风部门现场跟班干部必须认真贯彻安全措施, 全面指挥贯通工作, 对贯通全过程的通风瓦斯管理负责。贯通后, 现场指挥人员必须全面检查贯通巷道及相关区域的通风瓦斯情况。只有在系统正常、 风流稳定、 无瓦斯积聚的情况下方可撤离现场。
9.贯通后48小时之内, 通风科必须加强值班, 随时了解和掌握贯通现场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 工程建设进度控制是指对工程建设各阶段中的工作内容、 工作顺序、 持续时间及工作之间的相互搭接关系等进行计划并付诸实施, 在计划实施过程中, 经常检查实际进度是否按计划进行, 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障碍或调整、 修改原进度计划后再付诸实施。
2、 进度控制的主要方法有: 行政方法、 经济方法和管理技术方法。使用行政方法进行进度控制, 直接、 迅速、 有效, 但要提倡科学性, 防止主观、 武断、 片面的瞎指挥。进度控制的经济方法, 是指有关部门和单位用经济类手段对进度进行影响和制约。进度控制的管理技术方法, 就是经过规划、 控制和协调, 来保证工期目标的实现。进度控制的措施包括组织措施、 技术措施、 合同措施、 经济措施和信息管理措施等。
3、 设计阶段进度控制的主要任务是出图控制, 经过采取有效措施使工程设计者如期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并提交相应的设计图纸及说明。控制的重点是设计人员的数量是否满足进度要求, 各专业相互衔接是否良好, 设计院项目负责人对该项目的组织安排是否合理。
4、 工程建设项目总体进度计划的编制。总体进度计划是从工程项目开始建设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统一部署, 是公司各部门工作计划的编制依据, 也是分配项目建设资金的依据。对保证项目建设的连续性, 增强建设工作的预见性, 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具有重要作用。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 实事求是, 编制切实可行的总体进度计划。
5、 由公司计划发展部对公司各部门的计划进行审核, 各种计划要相互衔接, 相互支持, 切实可行。如物资供应计划是否满足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 资金筹措计划是否满足项目实施计划的要求, 征迁外协进度是否满足施工计划的要求等。
6、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保证工程项目按期建成交付使用, 是工程建设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最终目标。要从不同角度对进度总目标进行分解, 形成施工进度控制目标体系, 从而作为实施进度控制的依据。对控制性工程, 如铁路、 公路的穿、 跨越, 阀室、 场站的施工, 河流的穿、 跨越等, 要尽早安排施工。
7 、 工程进度控制程序。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是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 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原则下实施动态控制。承包商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按时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和月施工进度计划, 并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报监理部和项目部审批。监理部和项目部根据审批修改后的各承包商施工计划, 下达总体的月施工进度计划。
8、 进度计划的实施监督与调整。在计划实施过程中, 对承包商实际进度进行跟踪监督。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 应签发《调度通知》, 指令承包商采取调整措施。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及时报告项目经理, 由项目经理与承包商协商采取相应措施。 定期( 最少一个月一次) 召开工程例会, 研究分析影响进度的主要原因, 采取相应措施, 并督促有关部门实施
9、 进度控制措施
( 1) . 在施工合同中明确规定工期控制目标, 明确工期延误的处罚办法和工期提前的奖励办法, 用经济方法控制施工进度。
( 2)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承包商施工中各类人员、 各种施工机械和不同作业机组的数量要求, 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响应并作为评标的依据之一。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对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检查考核。
(3). 检查进场的材料、 设备的规格与数量是否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 如不能满足正常施工进度需要, 及时与物资公司或向施工承包商提出, 从物资上保证工程进度目标的实现。
(4)、 项目部要积极为承包商施工创造良好的外围条件, 做好征迁外协工作, 加快征迁外协工作速度, 尽量减少外界干扰对工程进度的影响。
(5) 在项目进行的全过程中, 及时反馈工程进度信息, 定期检查工程进度, 及时将实际值与计划值进行比较, 发现偏离及时提出建议, 协助承包商修改计划, 调整施工机械和人员数量, 实现进度计划目标。
(6). 定期向承包商总部通报各承包商施工进度, 提出工期要求, 促使各承包商总部用行政方法加快施工进度。
(7) 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 采取必要的经济措施, 保证项目进度目标的实现。如开展劳动竞赛, 在劳动竞赛评比规则中, 把月度计划的完成率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8) 为了保证焊接、 检测、 补口工序的紧密衔接, 提高综合进度, 要求做到”4个24小时”, 即: 焊口焊接完成后24小时内监理部必须下达检测通知单; 检测单位接到检测通知单后24小时内必须出检测报告; 如果检测合格, 24小时内必须完成补口。如果不合格, 24小时必须进行返修; 返修完成后, 24小时内必须进行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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