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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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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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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教务处等六部门副处级干部的
考察工作方案
根据学院《关于教务处等六部门副处级干部选拔聘任工作的通知》文件和有关干部考察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院竞聘岗位的不同特点,全面深入地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德才素质、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突出体现干部的能力素质,为学院党委选好用好干部提供依据。经考察小组讨论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考察时间
12月19日—21日
二、考察对象
序号
岗位名称
考察对象
1
教务处、校企合作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合署)副处长
王一刚 何弢
2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张媛
3
科技处、高等技术教育研究所(合署)副处长、副主任
柏占伟
4
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处(合署)副主任、副处长
徐江涛
5
艺术设计系党总支书记、副主任
黄治国
6
应用本科创立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张海珍 杨智勇
三、考察内容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
四、考察方法
考察工作在学院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组织部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实行全程量化,满分为100分。共分五个方面:一是综合评价(60分),经过考察对象竞职演讲后民主测评结果计算;二是资历量化(16分),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受教育程度、任职资历等要素进行审核、认定并打分;三是年度考核情况量化(12分),根据考察对象 以来连续3年年度考核情况打分;四是个人获奖情况量化(2分),依据考察对象获奖的层次打分;五是岗位认知情况量化(10分),根据考察对象对岗位的认知程度进行打分。
五、考察步骤
(一)书面述职。
(二)民主测评及打分。
(三)个别谈话。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为:考察对象的上级分管领导、民主党派负责人、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群团组织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
(四)查阅档案。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年龄、任职经历、学历、职称、荣誉称号、近3年年度考核等情况。
(五)面谈。与考察对象面对面的进行交流,深入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
(六)专项调查。对考察过程中反映出的需要调查的问题,由考察组进行专项调查。
(七)岗位认知测评。结合岗位实际,给考察对象1至2个岗位方面的论题,测评考察对象对岗位的认知能力。
(八)资历等要素打分。根据考察对象个人档案及其它相关资料,对考察对象的资历等要素进行查验、审核和认定,计算相应得分。其中,考察对象的学历、学位及奖励情况,需由考察组初审,纪检监察负责人审核并在认定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后计分。
(九)综合计分。由考察组汇总民主测评、征求意见、资历等要素得分,得出考察成绩。考察计分表应与考察对象见面,并由考察组长和考察对象分别签名。
(十)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考察任职资格:
1、经查实在思想政治素质、廉政建设、综合治理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的;
2、经查实利用虚假的出生年月、学历、学位、职级、职称等错误信息,取得报考资格的;
3、经查实在公选竞聘期间对年度考核结果、奖惩情况等弄虚作假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或因个人原因没有参加年度考核的;
5、其它影响任职因素的。
六、考察组工作纪律
(一)坚持原则。要坚持党性原则,任人唯贤,不徇私情,公道正派。
(二)实事求是。要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偏听偏信、感情用事,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实。各项得分的计算要严格依据考察对象本人及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有效证件、资料和记分标准为依据。
(三)严守机密。不受任何说情风的干扰;不准向外泄露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不准违反干部工作程序,擅作主张,随意表态;不准向被考察人讨好许愿;涉及到需要回避的考察事宜要主动回避;做好考察工作中有关材料的保密工作并及时上交。
(四)遵守纪律。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五)团结共事。考察中对干部要热情接待,耐心听取意见;考察组成员之间要相互尊重,互相团结,既坚持分工负责,又做到密切配合,确保考察任务圆满完成。
附:考察量化细则
考察满分为100分,分综合评价、资历量化、年度考核结果量化、个人受奖情况量化和岗位认知情况量化五项。
一、综合评价(60分)
综合评价是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要素进行民主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依次权重分别为1、0.8、0.6、0.4,总分为60分。计算公式是:
综合评价单项得分=[(优秀票数×1+称职票数×0.8+基本称职票数×0.6+不称职票数×0.4)×单项总分]÷总有效票数。
弃权票和废票不计入总有效票数。得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第二位。
二、资历量化(16分)
1、受教育程度6分。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6分,学历或学位只有一项者5.5分;具有硕士研究生及学历及学位的5分,学历或学位只有一项者4.5分;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4分,只有本科学历的3.5分。
2、任职资历10分。
现任正科级职务5年以上的10分(截止*年*月*日);4年以上不满5年的9.5分;3年以上不满4年的9分;2年以上不满3年的8.5分;1年以上不满2年的8分;任正科职务不满1年的7.5分。
现任副科职务5年以上的9分;4年以上不满5年的8.5分;3年以上不满4年的8分。
学院聘任的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按正科级职务计分,以单位聘任(应有聘任通知或证书)的时间计算任职年限。
任职资历以现任职级等次计分,不累计计算(任正科级时间较短的,能够其任正、副科级的加总时间为任职时间按副科级对待计分)。任职以组织人事部门的任免(聘任)通知为准。
三、年度考核情况量化(12分)
以来连续3年获得优秀的12分;2年优秀1年称职的11.5分;1年优秀2年称职的11分;连续3年均为称职10分。年度考核结果以组织人事部门的评定意见为准。
四、个人受奖情况量化(2分)
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含科技成果奖,下同)的2分;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的1.5分;市厅级荣誉称号的1分。
*年*月*日前取得的市厅级以上的荣誉称号和科研成果为有效计分要素。所有称号以证书发放机关的级别确认称号的层次,以最高层次的称号一次计分,不重复计算。
给予单位(集体)的奖励不作为个人的荣誉称号计分,但以课题(科研)组获得的荣誉其前5名成员可列入计分范围;没有相应的荣誉证书或文件,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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