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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工作考核评估实施细则之二
7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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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工作考核评估实施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考察点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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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1、工作保障
8%(40分)
1.1学院重视
(10分)
1.1.1学院党政班子每年研究、部署学生工作≧6次,每次计0.5分,满分3分;
学院记录
评估组
1.1.2学院党政班子联系学生(专业、年级、班级、寝室),每次计0.5分,满分2分;
学院记录
评估组
1.1.3学院教职工全员参与学生工作,满分计5分,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学院记录
评估组
1.2工作队伍
(10分)
1.2.1各块学生工作均有相应的机构(团委、学工、就业、心理、资助工作等)且有专人负责;满分计5分,每少1个扣1分,扣完为止;
学生处
评估组
1.2.2辅导员按生师200:1的标准进行配备;达标计5分,不达标计0分;
教育科
评估组
1.3经费投入
(5分)
1.3.1学院按照1:1的比例配套学生工作经费,达标计5分,不达标0分;
学院记录
评估组
1.4硬件保障
(10分)
1.4.1用于学生工作的办公室:≥4间/学院,达标计2分;未达标计0分;
实地察看
评估组
1.4.2计算机:辅导员人手一台,达标计2分;未达标计0分;
实地察看
评估组
1.4.3党团室内活动场所:≥30平米,达到计2分;未达标计0分;
实地察看
评估组
1.4.4学生工作档案管理规范化计3分;无或管理不规范计0分;
实地察看
评估组
1.4.5其它硬件设施,数码相机、摄像机、传真机等,齐全计1分,没有计0分。
实地察看
评估组
1.5制度建设
(5分)
1.5.1学院制定学生工作相关制度并积极落实,计5分;没有计0分;落实不好酌情扣分。
学院记录
评估组
2、思想政治教育
(6%)(30分)
2.1形势与政策教育(3分)
2.1.1形势与政策课按照要求开展计3分,每少一人次扣0.1分,扣完为止。
思政部
思政部
2.2主题教育
(17分)
2.2.1廉洁文化教育按照要求开展计3分,未开展计0分;
监审处
监审处
2.2.2面向全院学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每学期各≥1次,活动反映较好。满分计6分,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学院记录
评估组
2.2.3全体新生参加校规校纪考试,及格率达到100%计满分3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教育科
学生处
2.2.4学院自行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每次计1分,满分3分;
学院记录
评估组
2.2.5学院主动承担学校开展的专项教育活动,每次计2分,满分2分。
教育科
学生处
2.3德育考评
(10分)
2.3.1根据各学院开展德育考评的结果,优10分,良8分,及格6分,不及格0分。
教育科
学生处
3、学生党建
(5%)(25分)
3.1支部建设
(5分)
3.1.1学生党支部设置合理且积极开展活动,优5分,良3分,合格2分,不合格0分。
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
3.2党员服务
(5分)
3.2.1大学生党员服务站开展活动情况,优5分,良3分,合格2分,不合格0分。
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
3.3组织发展
(10分)
3.3.1发展学生党员程序规范、材料质量高,优5分,良3分,合格2分,不合格0分;
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
3.3.2党员比例:本科学院≥6%、专科学院≥3%(以当年12月31日为统计时间),达标计5分,不达标0分。
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
3.4党员教育
(5分)
3.4.1学生党员教育有措施、有成效,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无违纪情况,优5分,良3分,合格2分,不合格0分。
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
4、学风建设
(5%)(25分)
4.1学习平台搭建(5分)
4.1.1结合专业特色为学生搭建各种学习平台,每个计1分,满分5分;
学院记录
评估组
4.2考风建设
(10分)
4.2.1严格考风考纪,日常管理有制度、有措施,满分计3分;
学院记录
评估组
4.2.2诚信主题教育活动,开展计3分,未开展计0分;
学院记录
评估组
4.2.3考试舞弊、违纪人数比例,无违纪计4分;0<违纪率≤2‰计3分;2‰<违纪率≤4‰计2分;违纪率﹥4‰计0分。
教务处
教务处
4.3专业学习开展(5分)
4.3.1为学生开设各种专业学习的论坛、讲座、沙龙、学术报告等活动,每次计1分,满分5分。
学院记录
评估组
4.4日常考勤
(5分)
4.4.1班级坚持日常考勤。满分计5分。未开展0分。其它情况酌情给分。
学院记录
评估组
5、招生就业工作
(28%)140分
5.1招生工作
(10分)
5.1.1根据办学特点,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印制宣传资料,满分计5分;
招生就业处
招生就业处
5.1.2积极开展招生宣传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效果,满分计5分;
招生就业处
招生就业处
5.2就业管理
(20分)
5.2.1日常就业工作完成情况,根据就业中心每月工作情况记录评分,满分计5分;
就业中心记录
招生就业处
5.2.2毕业生每月签约情况,根据就业中心每月公布的就业率通报排名计分,第一名计5分,第二名4.9分,依次类推;
就业中心记录
招生就业处
5.2.3学院二级就业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情况,根据学院实际运行情况评分,满分计5分;
就业中心记录
招生就业处
5.2.4学院就业工作实施“一把手”工程,满分3分,未实施0分;
就业中心记录
招生就业处
5.2.5学院积极鼓励教职工参与就业工作,有实施办法2分,没有计0分。
就业中心记录
招生就业处
5.3就业指导
(20分)
5.3.1学院组织就业指导专题讲座(报告会)等活动6次以上计5分,4次以上计2.5分,4次以下计0分;
就业中心记录
招生就业处
5.3.2积极开展考研、考公务员的辅导服务等工作,并取得了较好效果,计5分;
学院记录
评估组
5.3.3积极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个性化就业指导,有规范的记录,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计5分;
学院记录
评估组
5.3.4积极做好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建立了困难毕业生信息库,采取了具体的帮扶措施,计5分。
学院记录
评估组
5.4市场信息
(25分)
5.4.1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竞聘,根据要求积极邀请用人单位参加学校大型供需见面会,计5分;
就业中心记录
招生就业处
5.4.2坚持举办学院日常招聘会,根据学院举办的供需见面会次数和录用人数排名情况评分,以事先在招生就业网上公布的信息为准,满分计5分;
就业中心记录
招生就业处
5.4.3开展学院毕业生就业意向调查,形成了数据分析报告计2.5分;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形成了毕业生跟踪调研报告计2.5分;
学院记录
评估组
5.4.4积极做好毕业生就业进展分析,能根据学院就业进展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计5分;
学院记录
评估组
5.4.5每年新增一个就业基地计2.5分,就业基地需签订正式协议并接受学生就业,满分计5分。
就业中心记录
招生就业处
5.5就业成效
(65分)
5.5.1毕业生自主创业情况,每一个毕业生自主创业加2.5分,评分标准为提供公司注册资料等证明材料,满分计10分;
学院记录
评估组
5.5.2录取研究生(含保送生、农村教育硕士、研究生支教团),一本批次专业:升学率≥15%计10分;15%>升学率≥10%计5分;10%>升学率≥5%计2.5分;二本批次专业:升学率≥10%计10分;10%>升学率≥8%计5分;8%>升学率≥5%计2.5分;
就业中心记录
招生就业处
5.5.3录用公务员(含“三支一扶”、村官)比率≥3%,计5分;3%>公务员比率≥2%,计2.5分;低于2%计0分;
就业中心记录
招生就业处
5.5.4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责任目标,计40分;低于目标3%以内,计30分;低于目标3%-6%范围内,计20分;低于目标6%以上计10分。
省就业办数据
招生就业处
6、团学建设
(25%)125分
6.1组织建设
(20分)
6.1.1院团委负责人列席同级党委会,正常列席计2分;不列席0分;
校团委组织部
校团委
6.1.2学院重视,团学干部队伍建设到位,队伍稳定,职责明确,团属活动阵地建设完备,按时收缴团费、办理团员证、注册、团关系接转和新团员发展工作;建立团员名册,做好年度统计工作,最高3分;
校团委组织部
校团委
6.1.3认真做好新生合格团员教育工作,制定教育大纲,报送计划及总结,成绩优秀;干部培训有特色,有成效,参加校级“青蓝之星”大学生骨干培养(比例),举办院级大学生骨干培养并报送相关材料;最高3分;
校团委组织部
校团委
6.1.4按时参加团干例会,落实工作任务及时;紧密配合校团委承办好各项活动;满分2分;
校团委组织部
校团委
6.1.5按规定开展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及优秀团支部的评选表彰工作,“推优入党”工作规范、及时且卓有成效,最高3分;
校团委组织部
校团委
6.1.6团支部建设规范有力,制度健全,主题团日活动正常开展;及时向校团委报送团支部建设及团支部活动经验材料,最高3分;
校团委组织部
校团委
6.1.7积极选树大学生自强之星及优秀青年团员典型,最高加1分;
校团委组织部
校团委
6.1.8上交各项材料计2分,延期上交每次扣0.1分,未报送材料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
办公室
校团委
6.1.9学生参加活动计1分,被团组织正式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05分,扣完为止。
校团委组织部
校团委
6.2宣传工作
(10分)
6.2.1利用以微博为代表的新媒体开展团学工作,学院团委、班级团支部及团委负责人全部按要求开通腾讯和新浪微博,加2分,粉丝数量每100人加0.2分,最高加1分,未开通腾讯或新浪微博的学院团委、班级团支部和团委负责人此项不加分;
校团委宣传部
校团委
6.2.2分类引导工作开展富有实效,积极探索报告会、座谈会、参观访问、见习实习、团属网站、团学手机报、青春歌会、故事会、文艺比赛、入团宣誓、集体生日、升旗仪式、时尚行为秀、时尚氛围营造、选树先进典型、典型宣传活动等路径载体开展大学生思想引导工作,每开展一次加0.2分,最高加2分;
校团委宣传部
校团委
6.2.3向校团委网站或刊物投稿被采用,每篇次加0.2分,最高加3分;
校团委宣传部
校团委
6.2.4工作要点、总结、学习体会等各类材料报送及时有效计2分,每漏报一次扣0.5分,每迟报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
校团委宣传部
校团委
6.3文体活动
(20分)
6.3.1积极参加校级各类文体活动。优10分,良8分,合格5分,不合格0分。
大 体
校团委
6.3.2向学校推荐优秀文化体育艺术节目,推荐一个(项)加0.5分,入选一个(项)另加0.1分,最高加5分;
校团委校园文化部
校团委
6.3.3推荐优秀人才加入大学生艺术团,人数比例每10%加0.5分,最高加5分。
校团委校园
文化部
校团委
6.4课外学术科技(20分)
6.4.1学院重视,有鼓励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机制,制定了学生科技创新奖励办法,指导老师配备有力、到位,最高加1分;
校团委组织部
校团委
6.4.2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大学生学术科技节,学院承办或自行组织大型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并上交计划和总结,最高加1分;
校团委组织部
校团委
6.4.3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挑战杯”系列竞赛校内选拔赛,大学生学术课题立项,学生参与面广,项当前期立项数目,项目完成比例,最高加5分;
校团委组织部
校团委
6.4.4参加共青团系统组织的大型学术科技竞赛,在国家级及省级赛中获得奖项,最高加5分;
校团委组织部
校团委
6.4.5积极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学院给予政策、场地、设施、经费、人员支持,每达标1项加0.5分,最高加5分;
校团委宣传部
校团委
6.4.6学生创业工作富有成效,在校生创业(以认定项目为准)每人次加0.25分,最高加3分。
校团委宣传部
校团委
6.5社会实践
(10分)
6.5.1每年参与社会实践人数比例≧85%,计4分;
校团委志工部
校团委
6.5.2集体组织参与社会实践队人数比例3%,计4分;
校团委志工部
校团委
6.5.3获得社会实践省级(以上)奖励,计2分。
校团委志工部
校团委
6.6社团工作(15分)
6.6.1社团建设:社团数量≧2个/学院;社团指导老师每年≧4次指导,计5分;
校团委校园文化部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
校团委
6.6.2社团活动:每年≧4次社团活动;积极参与社团文化艺术节,计3分;
校团委
6.6.3社团管理:队伍建设合理、制度建设完善、配合社联工作、学干培训,计2分;
校团委
6.6.4社团会员:会员满意度、会员年均巩固率、会员构成比例合理,计2分;
校团委
6.6.5社会影响:社团特色活动、获奖情况、宣传报道,3分。
校团委
6.7青年志愿者工作(10分)
6.7.1每年注册志愿者人数比例大于等于85%,计3分;
校团委志工部
校青年志愿者协会
校团委
6.7.2服务基地数不少于2个,计2分;
校团委
6.7.3坚持每月组织服务队前往基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计2分;
校团委
6.7.4获得志愿者工作的省级奖励,每次计 1分,最高不超过3分。
校团委
6.8素质拓展
(10分)
6.8.1学院重视,指导学生全面参与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素质拓展中心组织健全,制度完善,中心学干配备齐全,并及时将机构、人员及职责报校素质拓展中心备案,最高加2分;
校团委组织部
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
校团委
6.8.2按时按质完成素质拓展各项活动学分绩点的纸质及网络申报、认证工作,素质拓展证书及时发放,最高加3分;
校团委
6.8.3积极宣传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参与校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各项活动,申报并开展特色鲜明的大学生素质拓展项目,报送经验材料和新闻稿件,最高加3分;
校团委
6.8.4毕业班素质拓展工作到位,毕业生完成素质拓展学分比例高,最高加2分。
校团委
6.9学生会工作
(10分)
6.9.1自我教育:主题教育活动、考风建设、安全文明教育开展有序有效,2分;
校团委宣传部
校学生会
校团委
6.9.2自我管理:班子建设好、换届正常、工作制度健全、学干培训,2分;
校团委
6.9.3自我服务:维权工作、校园文化活动、同学满意度,2分;
校团委
6.9.4配合校学生会工作:承办或参加活动、考勤工作、完成任务情况、材料上交,2分;
校团委
6.9.5宣传报道:积极向校学生会网站、校学生会简报投稿,宣传学院学生分会工作,2分。
校团委
7、健康教育
(5%)25分
7.1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工作(8分)
7.1.1坚持每周2个单位时间咨询,有规范的心理咨询记录,计2分;
心理中心
心理中心
7.1.2每年至少开展2期团体心理辅导,计2分;
心理中心
心理中心
7.1.3有成熟的学生心理危机应对预案,计2分;
心理中心
心理中心
7.1.4践行“心理晴雨表”信息反馈制度,计2分。
心理中心
心理中心
7.2新生心理普查与建档工作(8分)
7.2.1配合心理教育中心对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计2分;
心理中心
心理中心
7.2.2配合心理教育中心开展针对新生开展大学适应教育,计3分;
心理中心
心理中心
7.2.3建立本院学生完善的心理档案,计3分。
心理中心
心理中心
7.3心理健康
教育活动(9分)
7.3.1积极参加学校心理教育中心主办的心理文化节活动,计2分;
心理中心
心理中心
7.3.2每年至少开展2次心理健康讲座或心理主题班会等活动,满分计2分,少1次扣0.5分;
心理中心
心理中心
7.3.3每年至少开展2期心理素质拓展活动,满分计2分,少一次扣0.5分;
心理中心
心理中心
7.3.4切实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活动,包括咨询时间地点、工作活动的宣传及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等内容,满分计2分;
心理中心
心理中心
7.3.5积极承办全校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满分计1分。
心理中心
心理中心
8、管理与服务
(10%)50分
8.1安全稳定
(10分)
8.1.1学院是否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否10分,是0分。
管理科
学生处
8.2学生违纪率
(5分)
8.2.1学生违纪(考试违纪除外)情况,无违纪计5分、0﹤违纪率≦1.5‰计3分、1.5‰﹤违纪率≦3‰计2分、违纪率﹥3‰计0分。
管理科
学生处
8.3辅导员工作情况
(10分)
8.3.1每年每位辅导员走访寝室≧36次,达到计3分,每少一人次扣0.2分,扣完为止;
教育科
学生处
8.3.2每年每位辅导员召开主题班会≧4次,达到计4分,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教育科
学生处
8.3.3每年每位辅导员听课≧8次,达到计3分,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教育科
学生处
8.4常规工作(5分)
8.4.1按时、按质完成学生日常管理工作,满分计5分,未完成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办公室
学生处
8.5奖助工作(8分)
8.5.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准确,计3分;
资助中心
资助中心
8.5.2建立了学生资助工作档案,计2分;
资助中心
资助中心
8.5.3各类奖助项目落实公平、公正、公开,计3分。
资助中心
资助中心
8.6宿舍管理与服务(7分)
8.6.1学院积极主动开展文明寝室创立活动且效果良好,创立活动次数≥1次/学院,计1分;
宿管科
学生处
后勤集团
8.6.2毕业生文明离校,无违纪影响,计1分;
宿管科
学生处
8.6.3违章用电违纪抄告人次占全院人数比例≥1%计0分、0.7%-1%计1分、0.5%-0.7%计2分、0-0.5%计3分;
宿管科
学生处
8.6.4发生违反宿舍管理规定人数≦5人次,计1分,每发生一起扣0.5分,扣完为止;
宿管科
学生处
8.6.5学生无擅自在校外住宿,满分计1分。
宿管科
学生处
8.7缴费工作
(5分)
8.7.1按照学校要求,学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学费催缴工作,计1分;
财务处
财务处
8.7.2学生缴费比率前1/3的学院计4分、中间1/3计2分、后1/3计1分。
财务处
财务处
9、研究与发展
(8%)40分
9.1日常培训情况(10分)
9.1.1学工干部按时按质完成培训任务,计基础分10分,未完成1人次扣1分。
教育科
学生处
9.2学生工作研究(10分)
9.2.1学生工作干部的学工方面研究成果,每项次国家级计3分、省级计2分、校级计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教育科
学生处
9.3辅导员技能大赛(10分)
9.3.1辅导员个人积极参加辅导员技能大赛,校级一等加3分,二等2分,三等1分,其它奖励0.5分。省级一等加5分,二等加4分,三等加3分,其它奖励加2分;国家级一等加10分,二等加8分,三等加6分,其它奖励加5分。满分10分。(团体获奖不另外加分)
教育科
评估组
9.4特色工作
(10分)
9.4.1除基础工作之外,结合学院的特色,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绩,最高加10分。
评估组
评估组
10、社会影响(直接计总)
10.1重大奖励
10.1个人或集体获得国家级奖励,一等加5分,二等加3分,三等加2分,其它加1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学院记录
评估组
10.2承办活动
积极承办(接)校内外的各项大型活动且反响好,每项次加5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学院记录
评估组
10.3社会声誉
学生工作项目被国家级新闻媒体专题报道或获得省级以上领导批示介绍推广,为学校赢得重大声誉,每项次加5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学院记录
评估组
说明:学生工作考核评估总分为500分。共分为10个一级指标,47个二级指标。
1、工作保障占8%,40分;2、思想政治教育占6%,30分;3、学生党建占5%,25分;4、学风建设占5%,25分;5、招生就业占28%,140分;6、团学建设占25%,125分;7、健康教育占5%,25分;8、管理与服务占10%,50分;9、研究与发展占8%,40分;10、附加分,直接计入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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