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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石桩监理细则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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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碎石桩监理细则 工作日记 -06-29 09:24:03 阅读118 评论0   字号: 大中小 订阅   第一章、 软基处理—碎石桩工程概况( 简称: 分项工程) 1、 分项工程名称: 软基处理—沉管碎石桩 2、 分项工程地点: 宝安区固戍村碧湾路K0+080~K0+200段 3、 分项工程规模: 软基处理—沉管碎石桩面积: 宽: 40 m, 长度120m, 设计桩总长 39615  延米。 4、 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5、 工程等级: 城市次干道Ⅱ级 6、 分项工程特征: K0+100~K0+220段原设计软基处理方案为换填垫层法, 后由于现场实际地质情况与地质勘察报告不符, 经对该段重新进行地质勘探后, 将该段软基处理方案变更为沉管碎石桩法 7、 变更目的: 满足碧湾路( 宝源路—宝安大道) 市政工程工程质量要求; 8、 分项工程投资: 不含税工程造价      元; 9、 建设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国土储备开发中心 10.设计单位: 深圳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1.勘察单位: 深圳市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 12.施工单位: 深圳市兴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3.监理期限: 总监理服务期限365天( 自 12月7日— 12月7日) ; 14. 分部工程工期: 计划60天 15、 质量要求: 分部工程沉管碎石桩质量达到承载合格标准, 符合有关规范、 规定及设计要求; 第二章 编制依据 1) 、 总监理规划; 2) 、 碎石桩施工组织设计; 3) 、 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 4) 、 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 法规、 规范性条款、 条例 5) 、 设计及施工的规范和验收标准; a、 《深圳市经济特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b、 深圳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 c、 《深圳市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 d、 《公路土工试验规程》[cjj44-91]; e、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 ; f、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 g、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 道路》93SJ007(五)—(八) i、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j、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第三章 分项工程监理控制细则 1、 专业特点 1.1、 分项工程难点: ( 1) 场地内主要软弱地层有杂填土及淤泥质土; 杂填土普遍分布, 淤泥质土主要分布在里程K0+129.7~K0+245.5段。 ( 2) 大部分钻孔均见地下水, 主要赋存于人工填土、 第四系晚更新统粗砂中, 属潜水类型, 水量较充沛, 水头较高, 且具承压性, 主要靠大气降水补给, 水位受季节及降雨情况影响。地下水混合稳定水位埋深为0.20~3.10m, 相应标高为2.22~4.53m, 碎石桩机械移动和定位难以掌控, 施工技术相应要求比较高。 ( 3) 1/10碎石桩施工面在临近220千伏高压电线下面, 桩机高度20米, 施工安全距离要求极高, 施工天气很关键, 要求在合理的安全距离和良好的天气方可施工。 1.2、 分部工程要点: 1.2.1.碎石桩桩径Φ500mm, 采用正方形布置, 机动车道部分间距1.0m, 非机动车道间距1.2m。 1.2.2.K0+080~K0+100( A段) 平均桩长5.5米, K0+100~K0+140( B段) 平均桩长10.5米, K0+140~K0+160( C段) 平均桩长9.5米, K0+160~K0+180( D段) 平均桩长7.84米, K0+180~K0+200( E段) 平均桩长8米。设计桩总长 39615  延米。 1.2.3.设备和填料要求: 振动器功率≧50KW, 填料粒径为2~5cm, 含泥量不得大于5%。 1.2.4.振动器下沉速度控制在1~2m/min, 提升速度控制在5~6m/min。加料振密过程中, 水压和水量均宜小; 密实电流规定值根据试桩确定。 1.2.5.复合地基允许承载力行车道部分不小于140Kpa, 非机动车道部分不小于120Kpa。 1.3、 分部工程进度要求: 总工期紧、 任务重, 碎石桩施工遇到下雨几天无法施工, 要尽量赶在雨季前完成碎石桩施工; 2、 监理目标及控制要点 2.1、 开工前, 碎石桩专项施工方案、 桩机安拆方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雨季施工方案, 总体计划及原材料半成品监理抽样送检合格后, 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施工。 2.2、 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上岗证报监理备案。如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质量员、 安全员、 测量员、 电工、 以及打桩机、 等操作人员。 2.3、 打桩机桩机及其配套机械, 应有安全检验报告, 应按技术说明书查验其相应的技术性能, 不符合要求的, 不得在施工中使用; 2.4、 施工中使用的测量仪器、 衡器、 量具、 计量装置应有相应的技术合格证书和计量标定证书, 正式使用前进行校验或校正。 2.5、 严格控制原材料半成品质量    2.5.1、 原材料半成品应核验其出厂合格证或质保单, 核验其品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并在现场经监理工程师抽样, 进行送检, 经试验合格后, 方可准予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取样的试验报告和没有试验报告的材料, 一律不得使用。    2.4.2、 要求进场原材料半成品、 抄件、 质保单三者必须一致。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2.4.3、 原材料半成品的质保单应是原件或是原件的复印件。市场购买时的抄件, 一定要注明本批规格数量、 物理性能成分单。注意抄件一定要与原件相符。抄件中还应注明原件存放在什么地方及原件编号。抄件人要签名, 以示对该项资料的责任。    2.4.4、 原材料半成品应按批进行检查、 验收。每批应有同一牌号、 同一规格、 同一交货状态, 其量不大于400m3。要有产品合格证或集料试验单, 每批须经过验收, 符合质量要求才能进入施工现场施工。    2.4.5、 进场物资凭证必须齐全有效, 实物必须有送货所列的品名、 规格、 数量、 质量相符。各种材料验收合格后, 均应有产品标识标明该批材料的名称、 规格型号、 进场日期、 进场数量, 以标牌、 标签等形式明确以上各项内容。   2.4.6、 凭证不全, 质量不符规定的材料, 应另行隔离堆放, 严禁混杂, 要求三日内退场处理。   2.4.7、 商品砼在使用前应审核生产厂家的资质证书, 进入施工场地时应出具进场合格证、 级配报告, 并准时提交龄期强度报告。   2.5、 过程质量控制要点   2.5.1、 碎石桩测量定位 2.5.1.1、 对定位轴线、 水准点、 标高等会同施工单位进行复测, 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2.5.1.2、 参与桩位放线、 定出中心点并圈出桩径, 放样允许偏差为±15mm。 2.5.1.3、 开钻前, 会同施工单位进行桩位复核, 经签字后, 方可允许开钻。 2.5.2、 管碎石桩质量控制 2.5.2.1、 桩位的放样: 应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放样, 确保桩间距及布置形式( 等边三角形) 。   2.5.2.2、 碎石材料按要求采用2~5自然级配, 含泥量不大于5%, 绝对不允许用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检验的碎石, 以确保碎石的质量。   2.5.2.3、 按规定的施工顺序进行施工, 整个段落采用跳打形式, 并由外缘向中心进行。   2.5.2.4、 根据成桩试验确定的技术参数进行施工, 操作人员应记录施工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成桩深度、 碎石灌入量及电机的工作电流值, 同时注意各种参数的变化。   2.5.2.5、 控制碎石桩的振动频率、 留振时间、 反插深度、 桩管提升的高度和速度, 同时确保桩身的连续性。   2.5.2.6、 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挖除桩管带出泥土, 孔口泥土不得掉入孔中。   2.5.2.7、 填料要分批加入, 不宜一次加料过量, 原则上要”少吃多餐”, 每一深度的桩体在未达到规定的密实电流时应继续加料, 继续振实, 严格防止”断桩”和”颈缩桩”的发生。   2.5.2.8、 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土层有较大变化, 投料量或沉桩速度异常应立即停工, 并报告监理工程师。   2.5.2.9、 施工允许偏差检验包括对桩径、 桩距、 桩长、 垂直度以及单桩碎石灌入量。实际投料量未达到设计用量要求时, 应在旁边补桩一根。碎石桩施工允许偏差如下: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A  桩距( mm) :      ±15            抽查2% B  桩径( mm) :     不小于设计        抽查2% C  桩长( m) :      不小于设计       查施工记录 D  竖直度( %) :      1.5            查施工记录 E  灌石量:       不小于设计        查施工记录 2.5.2.10、 施工结束后, 整平场地, 测量标高, 整理施工记录。 应按设计要求对桩体质量和承载力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3、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3.1、 工作方法: 当发现实际状态与目标计划发生偏差时, 监理采取口头通知方式、 书面通知方式、 召开现场专题会议方式、 组织上层高级会议、 变更组织机构方式、 运用支付手段方式来敦促施工单位整改。 3.2、 组织措施: 1、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安全主任必须专职负责施工质量和安全检查、 监督、 事故申报、 自检自验安全检查纪录签认, 及时与现场监理协调处理各项安全事务。 2、 对安全意识差、 工作屡犯质量和安全事故人员, 监理有权责令施工单位撤换, 对不负责任、 不按施工设计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施工的技术负责人员, 监理有权建议施工单位撤换。施工单位更换现场技术负责人员必须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 3.3、 经济措施: 1、 未验收分项工程合格, 不得计算工程进度款。 2、 施工单位不按照施工规范施工, 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安全隐患, 监理工程师拒绝不合格工程签认。 第四章 碎石桩技术准备 施工技术准备贯穿工程施工管理的全过程, 对工程质量、 施工进度、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和降低工程成本等方面均起着关键性的指导作用。根据本工程的具体特点, 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施工技术准备: 1、 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认真阅读图纸, 积极参加图纸自审、 会审, 为工程建设提出宝贵意见; 2、 编制好施工计划, 为施工资源的计划提供准确的数据。在编制施工计划时, 应注意分段进行, 形成表格, 以便在进行劳动力、 施工机具、 材料、 资金等的合理性, 在施工进度和工序的安排上有准确的数据, 尽量减少资源损耗; 3、 做好图纸的技术交底以及施工技术交底、 工程进度计划、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的交底工作; 4、 查阅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技术资料及质量验评标准、 施工规范等, 以便在施工过程中控制更加明确、 有依据; 5、 提前做好原材料的送检工作; 第五章 碎石桩设备技术要求 主要施工机械表 机械名称 规格型号 额定功率( KW) 或容量( m3) 或吨位( t) 数量 履带挖掘机 PC400-5 206KW, 1.6m3 2 履带挖掘机 EX300-2 1.38m3 3 推土机 TY220 162KW 1 洒水车 CA10B 99KW/8000L 1 振动式碎石桩机 DZ40-60   4 自卸汽车 XC3320 208KW, 18t 12 自卸汽车 北奔2629K 213KW, 15t 10 柴油发电机 JZXV-250 250KW 3 卷扬机 JKJM-A 0.5吨-1.6吨 4 第六章 碎石桩人员配备要求 按照合同要求, 施工单位应计划安排四台碎石桩机进场施工, 每台桩机配备5~6名机组人员。 第七章 碎石桩工程设计要求及质量控制标准: 1、 碎石桩桩径Φ500mm, 采用正方形布置, 机动车道部分间距1.0m, 非机动车道间距1.2m。 2、 K0+080~K0+100( A段) 平均桩长5.5米, K0+100~K0+140( B段) 平均桩长10.5米, K0+140~K0+160( C段) 平均桩长9.5米, K0+160~K0+180( D段) 平均桩长7.84米, K0+180~K0+200( E段) 平均桩长8米, 设计桩总长 39615  延米。 3、 设备和填料要求: 振动器功率≧50KW, 填料粒径为2~5cm, 含泥量不得大于5%。 4、 振动器下沉速度控制在1~2m/min, 提升速度控制在5~6m/min。加料振密过程中, 水压和水量均宜小; 密实电流规定值根据试桩确定。 5、 复合地基允许承载力行车道部分不小于140Kpa, 非机动车道部分不小于120Kpa。 第八章 监理检验细则 8.1、 碎石桩施工前, 必须进行成桩试验, 桩数宜为7~9根。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时, 应调整桩间距、 碎石用量、 振动频率、 留振时间、 反插深度等参数。桩间土以标准贯入法试验为主, 辅以其它试验方法。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工艺, 检查施工记录, 施工完毕必须进行检测, 以检验处理效果。静力触探和瞬时瑞利波等检测, A段不少于 1 点, B段不少于 2 点, C段不少于 1 点, D段不少于 1 点, E段不少于 1 点; 试桩后, 标准贯入试验按碎石桩根数的1%布设测点; 静力触探试验3点/5000㎡; 瞬时瑞利波检测时纵向1点/40m, 检测点随机布置。动力触探在桩间土标贯击数达不到要求的点周围检测2~3根桩。静载荷试验选择在先期的试验路段进行, 桩头和复合地基各2点。    8.2、 正常施工阶段: 标准贯入试验按碎石桩根数的1%布设测点; 静力触探试验3点/5000㎡; 瞬时瑞利波法试验1点/40m; 动力触探2~3‰。    8.3、 桩间土可采用标准贯入、 静力触探、 动力触探和瞬时瑞利波法等方法进行检测; 桩体采用动力触探( 重II型) 法进行检测; 单桩和复合地基用静载试验进行检测。    8.4、 只进行标准贯入、 静力触探、 瞬时瑞利波和动力触探测试工作。    8.5、 成桩结束20天后, 进行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竣工验收量不少于总桩数的0.5%。 第九章 质量控制目标 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目标为”合格”, 主车道承载力不小于140Kpa,其它部分承载力不小于 120Kpa 第十章 安全控制监理实施细则 一、 安全监理控制   1、 审批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施工安全体系和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不符合要求不予审批。审查钻孔机、 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资格证及年检不合格的不予上岗操作和作业。 2、 特别审查施工机械在临近高压电线下施工作业的安全距离测量计算报告, 施工机械高度与高压电线的安全距离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以及下雨天, 严禁施工作业。 3、 根据有关安全施工法规和相关安全文件, 结合实际情况, 制定施工防范措施和安全管理。 4、 制定安全总指挥负责制, 制定安全事故预防措施。 5、 施工中安全措施未落实, 施工存在安全隐患, 监理工程师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施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 6、 施工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 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 及时召开现场会, 分析原因, 总结经验, 吸取教训, 重新制定安全措施。 7、 监理工程师会同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 经常检查现场临时用电、 交通通道安全指示牌、 安全警示牌, 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和施工现场安全防范工作, 确保该工程顺利完成。   8、 安全保证体系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 安全教育   工程监理单位 工程建设指挥部                 安全检查   事故处理 总结评比                 二、 安全管理机构 安全领导小组机构表 组长 工程指挥部指挥 成员 监理公司工程总监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项目总工 3、 主要职责 ( l ) 工程指挥部指挥对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 2 ) 监理公司工程总监对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理责任。 ( 3 )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对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 4 ) 施工单位项目总工对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 四、 安全技术措施 1.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桩机构造、 性能和安全操作知识,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十大纪律。     2.施工现场应平整压实, 坡度不大于1%, 地耐力不小于83kPa, 要配备足够的排水设备, 保证电源供电容量符合规定, 启动时电压降值不得超过额定电压的10%。     3.现场电源电线、 电箱拉接应正确牢靠, 三相五线和保险丝均符合规范要求, 接地电阻值应小于4Ω, 触电保护器灵敏有效, 并有防雨措施。     4.作业前应测定电机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m。电线无老化、 破皮、 漏电现象, 电源和液压控制系统仪表指示正常灵敏。     5.检查振动锤、 减振器与连接螺栓螺母的紧固性, 不准在螺栓松动或缺少的状态下启动。     6.检查每根传动带的松紧程度, 进行调整, 超过张紧轮转调整量时, 应更换。     7.检查振子箱中的油位应在规定范围内, 不得在缺油或超油位状态下启动。     8.检查桩夹具并进行试夹, 无钢板垫时不得试夹。当夹具上夹齿的磨损超过规定时, 应予更换或拆下补焊。使用液压夹具时系统的压力应正常, 无泄漏, 操纵杆件灵活, 制动安全可靠。     9.用吊车悬挂振动锤时, 吊钩应有保险装置, 振动锤悬挂钢架的耳环上, 必须装有保险钢丝绳。     10.启动振动锤时, 应监视启动电流、 电压, 一次启动时间不超过10s, 启动困难时应查明原因, 排除故障后, 才能继续启动。启动后, 应待电流降到正常值才能转到"运转"位置。严禁雨天在无防雨设施时启动。     11.振动锤启动运转后, 必须等待振幅达到有关的技术性能规定, 才能作业。     12.打桩深度达到设计要求后, 操作人员应监视油压表, 压力保持在规定范围内, 才能进行振动、 密石、 拔桩。     13.在打桩中不能取下吊桩钢丝绳, 拔桩时应在桩上拴好吊装钢丝绳 。     14.打桩时, 应保持导轨与桩的垂直度, 偏斜不能超过2。     15.作业中, 如果电流急剧上升时, 应停止运转, 排除故障后, 才能继续作业。     16.桩机行走、 回转、 对桩位时必须有专人指挥。     17.吊振动锤、 吊料、 行走和回转等动作, 严禁两个以上动作同时进行。     18.振动沉、 拔桩时, 禁止任何人在机架下面站立停留或通行。     19.由偏心块激振的打桩机, 应先调好偏心块, 检查各部位联接情况是否安全, 并清除箱内余物后, 才能试车。     20.在作业中, 应保持振动锤减振装置各磨擦部位的润滑良好。     21.振动拔桩时, 应垂直向上, 边振边拔。当桩尖距地面剩1~2m时, 应立即停止振动, 用起重机起拔。     22.振动打桩机沉箱上的电缆接头, 应注意经常检查绝缘是否良好, 在无松脱。经过道口的电缆必须用套管埋入土中。     23.振动沉桩加压时, 司机应随时注意是否正常, 前轮离地时应立即减去加压, 防止反绕钢丝绳, 加压轮或轮轴折断。     24.装拆套管或在沉箱上作业时, 必须切断沉箱的电源。     25.遇雷、 雨、 雪、 雾和风速六级以上恶劣气候时, 应停止作业。风速超过七级时, 应将桩机迎风向停置, 将桩管沉入土中3m以下或将振动锤放到地面, 并增加缆风绳。必要时, 应将桩架放倒。桩机必须采取防雷措施, 遇雷电时, 人员必须远离桩机。暴风雨后, 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6.作业后, 应将桩管沉入土中3m以下, 或将振动锤放到地面, 切断桩机的电源, 使全部制动生效, 长期停机时, 应将桩机停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 振动锤必须落下垫起, 并采取防雨措施。 27.作业后, 必须拉闸切断电源, 锁好开关箱, 并用防雨布将操纵箱遮盖好。 五、 防台、 防汛措施计划 1) 、 本工程施工期间即将处于台风、 暴雨多季节, 安全问题在施工中占有突出的地位。为保障台风、 暴雨期间工程和设备的安全, 将采用如下防风、 防暴措施: 2) 、 防台、 防汛工作目标和组织机构工作目标 ( 1 ) 保证正在施工的工程的安全稳定, 把因台风造成的工程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 2 ) 不发生因台风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 ( 3 ) 不发生因台风造成的机械事故。 3) 、 防台组织机构 ( l ) 成立该项目防风防台防汛领导小组。 ( 2 ) 成立防风防台、 抗台防汛抢险小组。 4) 、 防台、 防汛措施 成立防台、 防汛领导小组, 编制防台、 防汛计划, 负责组织施工场地防台、 防汛工作, 检查防台、 防汛准备情况, 检查汛情和防台、 防汛工作的落实情况, 指挥现场防台、 防汛工作。 六、 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1、 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 且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供电线路始端、 未端必须重复接地; 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应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2、 施工用电应进行施工用电设计,并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方式。 3、 施工用电严格执行”一机、 一闸、 一漏、 一箱”.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相匹配.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用电设备。 4、 自备电源应满足下列要求: 1).自备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 2).发电机组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 3).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装置。 4).多台发电机并列运行时,必须在机组同期后向负荷供电。 5、 配电箱及开关箱应满足下列要求: 1).固定式配电箱及开关箱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3m,移动式配电箱及开关箱底部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0.6m。 2).配电箱及开关箱内应分设工作接零和保护接零端子汇流排。 3).配电箱及开关箱应安装在干燥、 通风及常温场所,严禁设在有瓦斯、 烟气、 蒸汽及其它介质中。 4).配电箱应采取防晒、 防尘措施,关配锁。 5).漏电保护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6829,并应定期检查。 第十一章 碎石程质量控制流程 附图一: 质量控制流程: 按要求填写各栏目, 并附上: ● 专项施工方案; ●  试桩方案; ●  工程总试验计划;   填写施工组织设计( 专项施工方案) 报审表( 建监A2) 承 包 商   审查/审核建监A2 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   审核结果 不同意                                                                                   同 意 碎石桩工程开始施工 承 包 商   检验批完成后自检、 专检 承 包 商 整改返工 自检、 专检 结果                                 不合格 承包商根据合同条款、 规范要求, 自检合格, 并报有关资料;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合格同 意   填写检验批报验申请表 ( 建监A5-3) 承 包 商   检查检验批质量 现场检查, 实验室检验 监理工程师 整改返工 不合格 检查结果                                                            监理工程师签署: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合 格   签署检验批报验申请表 ( 建监A5-3) 监理工程师 碎石桩工程 是否全部完成? 否   是 *验收内容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填写分项工程验收通知单 ( 建监A4) 承 包 商   签收分项工程验收通知单 ( 建监A4) 承包商根据合同条款、 规范要求, 自检合格, 并报有关资料;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监理工程师   填写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 ( 建监A5-3) 承 包 商   审查分项工程质量 整改返工 现场检查, 质量文件核查 监理工程师 不合格 审查结果                                                            合 格   监理工程师签署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签署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 ( 建监A5-3) 监理工程师 本子分部是否全部完成? 否     是 *验收内容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填写子分部工程验收通知单 ( 建监A4) 承 包 商   签署子分部工程验收通知单 ( 建监A4) 承包商根据合同条款、 规范要求, 自检合格, 并报有关资料; 分部( 子分部) 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安全和功能检验( 检测) 报告; 观感质量验收记录。 总监理工程师   填写子分部工程报验申请表 ( 建监A5-3) 承 包 商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承包商、 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负责人验收 整改返工 验收结果                                                             不合格 合 格 参加验收单位负责人签署: 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签署子分部工程报验申请表 ( 建监A5-3) 总监理工程师   附图二: 材料、 设备进场检验工作程序   承包商根据设计文件、 技术资料及规范要求, 自检合格, 报有关资料 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 报验单( 监表A10) 承 包 商     资料检查、 清点数量、 外观检查、 理化性能检查等 质量证明资料审核 现 场 抽 检 监理工程师 审核结果 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 监表B1) , 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不合格                                                   合 格   签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 报验单 监理工程师( 监表A10)                        准许材料进场堆放, 并作好标记 承包商使用   附图三: 隐蔽桩基工程检查工作程序   施工单位班组自检、 互检和交接检查并整改     施工单位专职质量员专检 不合格 整 改 专检结果     合 格     施工单位填写质量自检记录、 隐蔽验收记录 和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 监表A5-3)     监理工程师隐蔽前检验, 包括: 审查隐蔽工程各种报表、 现场查检等 查检结果   不合格     合 格     监理工程师及时签署隐蔽验收记录 和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 监表A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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