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部门
安全事务部
内部受控
版本
1.2
编号
CTD-WI-SA-41
页次
38/38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生效日期
目录
1、目的: 2
2、范围: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 2
3、职责: 2
4、安全生管理相关规定 2
4.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4.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4
4.3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 8
4.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9
4.5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4
4.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4
4.7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度 15
4.8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21
4.9“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23
4.10警示标志和防护装置管理制度 24
4.11建设项目安全设备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26
4.12工伤管理制度 28
4.13 药箱管理制度 31
4.14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32
4.15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制度 34
4.1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36
1、目的: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2、范围: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
3、职责:
3.1安委会:负责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3.2各部门: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操作,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4、安全生管理相关规定
4.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l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责任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
l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l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l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l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l 各部门、生产班组保安员要经常检查、督促部门、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
l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l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公司、车间和班组)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l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上岗证)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l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l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有高温、低温、潮湿、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l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公司施工作业时,须到管理中心办理《入厂核准申请表》;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临时动火、用电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l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l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l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l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做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l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各生产单位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各部门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4.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4.2.1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
l 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历年和上年安全生产执行情况制定。
l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应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员工教育培训、作业规范、事故伤害等指标。
l 安全生产目标的制订不能高于本行业和地区安监部门规定的目标指标,不得高于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要体现持续改善的原则。
l 依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评估考核的结果,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每年1月份重新修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l 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物理安全经理加盖受控印章,分发到每个职能部门。
l 安全事务部认证办设计制作宣传栏,在公司显耀位置向公司员工宣传公司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在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和“厂级”安全教育培训时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
4.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
l 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制/修订后,安全事务部认证办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成安全指标,分配到各相应的职能部门,并形成文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加盖受控印章,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
l 各部门主管应通过例会或“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向本部门员工宣传教育与本部门相关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
4.2.3 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实施
l 安全事务部认证办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连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一起,加盖受控印章,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
l 安全事务部认证办应依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并形成文件印发和保存。
l 各部门主管应通过例会或车间级安全培训,向本部门员工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及其实施计划。
l 各部门主管负责组织落实与本部门相关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
4.2.4 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评审和考核
l 安全事务部认证办每月15日前统计和监测各职能部门上月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并将统计和监测的结果填入《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考核评估记录》中,向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
l 若发现不符合情况时,发出《纠正/预防措施要求单》要求相关部门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以防目标和指标产生过度偏差。
l 主要负责人在每季度安全生产专题会上,对上季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小结,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l 主要负责人每年1月15日前组织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进行考核和评估,并将考核和评估的结果填入《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考核评估记录》和《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办法考核评估记录》中,并按《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及考核办法》执行奖罚措施。
l 安全事务部认证办应将《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考核评估记录》和《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办法考核评估记录》张贴在公司公告栏中向全体员工公示。
l 根据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进行考核和评估的结果,若需要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进行调整或修改,由主要负责人组织执行。
l 经调整或修改后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由物理安全经理分发到相关部门,并重新组织宣传教育和培训,原旧版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由安全事务部认证办回收作废。
4.2.5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实施及考核办法
4.2.5.1实施计划
l 新员工安全培训
计划时间
措施方案
责任人
每年1月份
物理安全组长组织编制或更新三级安全培训教材和培训计划。
物理安全组长
新员工入职前
人事部确定新员工三级安全培训的名单,通知物理安全组长和相关部门安排安全培训。
人事部
新员工上岗前
新员工参加厂级安全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考核合格后将培训考核结果填入《员工培训登记卡》中,交相关部门安排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培训。
物理安全组长
新员工上岗前
安排新员工参加车间级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考核合格后将培训考核结果填入《员工培训登记卡》中,交班组长安排班组级安全培训。
各部门主管
每月15日前
人事部统计上月新员工安全培训率,每年1月15日前统计上年度新员工三级安全培训率。
人事部
l 事故隐患整改
计划时间
措施方案
责任人
每年1月份
安全事务部组织编制或更新各类安全检查表。
认证办
每年1月份
主要负责人制定安全投入计划,确保事故隐患整改方面的安全投入到位。
主要负责人
每月
物理安全经理至少每月组织一次专项检查,节假日前后组织节假日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时,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部门和相关负责人采取措施整改。
物理安全经理
收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时
责任部门主管应组织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完成日期,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并组织按时完成整改,整改有困难时,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
各部门主管
每天
各部门主管每天应对本部门岗位进行安全巡查,发现事故隐患时及时采取措施整改,整改有困难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各部门主管
每月15日前
物理安全经理应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并对上月事故隐患按时完率进行统计分析。
物理安全经理
l 火灾事故、交通事故、技术事故、设备及环保事故预防措施
计划时间
措施方案
责任人
每年
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进行再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预防事故的
能力,培训率应达到100%。
安全事务部
各部门主管
每天
加强安全管理,合理安排和分配工作,坚决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执行规范作业,“三违”行为应控制为零。
各部门主管及各岗位班组长
每天
监督和教育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和使用率应达到100%。
各部门主管及各岗位班组长
每天
应对本岗位所有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检查、维护或更换,确保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各岗位班组长
发现事故隐患时
责任部门主管应组织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完成日期,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并组织按时完成整改,整改按时完成率达100%。
各部门主管及各岗位班组长
每月30日前
组织对所有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进行全面检查、维护或更换,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功能齐全、有效。
安全事务部
每月15日前
安全事务部应对上月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统计分析。
安全事务部
4.2.5.2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考核办法
l 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物理安全经理),安全生产指标考核相关职能部门主管。
l 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考核的结果分达标和不达标两种:若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考核全部达标,相关职能部门可入围公司先进单位评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物理安全经理)或相关职能部门主管可入围公司先进个人的评比、升职加薪、奖金评定等等。若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考核不达标,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发出《纠正/预防措施要求单》限期整改,相关职能部门先进单位评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物理安全经理)或相关职能部门主管先进个人的评比、升职加薪、奖金评定等,实行一票否决。
4.2.6相关/支持文件:《安全生产目标》
4.2.7表单/记录:《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考核评估记录》
4.3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
4.3.1安全生产投入计划
l 主要负责人每年根据生产总值的状况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确保在每年1月20日前足额列入到安全生产专项账户内,若当年安全生产费用未用完,则应转入下年度继续使用,若当年安全生产费用已超出计划,主要负责人应增加安全生产投入。
l 主要负责人应在每年1月20日前制定本的《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计划包含以下方面的项目: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配备劳动防护用品;4)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6)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7)安全标志及标识;8)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9)职业健康体检费用的使用计划;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4.3.2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
l 需要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时,物理安全经理应制定《专项安全投入计划》,列明项目名称、类别、预算金额、用途、项目负责人、实施时间、完成时间等。
l 《专项安全投入计划》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交项目负责人实施。
l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计划需要提取的安全费用由财务部凭据足额支付。
l 财务部应建立安全投入专项台账,将已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到财务报表中。
l 财务部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和每年1月15日前,应将上季度和上年度已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统计表》,经部门经理和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同相对应的安全生产提取费用财务报表一起复印,交主要负责人和安全事务部备案。
4.3.3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l 财务部负责建立专门的安全生产账户,对安全生产费用进行专项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
l 主要负责人和物理安全经理负责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规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情况,严肃处理。
4.3.4表单/记录:《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年度安全生产费用统计表》
4.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l 本公司全体从业人员均应执行本制度。对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本制度的从业人员,本公司实行责任追究,依照本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l 安全生产检查五个相结合:1)政府(上级)检查与本公司自查相结合,以本公司自查为主。2)管理者检查与岗位自查相结合,以本岗位自查为主。3)综合性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4)经常性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5)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l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l 对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检查者不能处理的,应当立即报告所属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予以解决;如部门负责人不能解决,应逐级上报公司安全负责人直至本公司总经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生产设备、设施 、工具和生产作业场所,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l 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1)生产岗位每日的检查。2)生产管理人员的日常检查。3)物理安全经理的日常检查。4)班组每周的检查。5)部门的综合性检查。6)专项检查。 7)公司的综合性检查。8)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检查。
l 安全生产检查的责任:1)生产岗位每日的检查由各生产岗位的从业人员负责。2)生产岗位每日的检查内容由生产岗位所属班组的班组长负责确定。3)生产岗位每日的检查的安全检查表由生产岗位所属班组的班组长负责制定。4)生产管理人员的日常检查由各主管的负责人负责。5)物理安全经理的日常检查由物理安全经理负责。6)班组每周的检查由班组长负责组织、领导并参加检查。7)部门的综合性检查由各部门的经理负责组织。8)专项检查由物理安全经理负责组织有关设备管理人员和本车间的生产管理人员进行检查。9)公司的综合性检查由本公司总经理、安全负责人组织、领导本公司有关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以及工会有关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并亲自参与进行检查。10)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检查由本公司的安全负责人负责。
l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包括查人、查物、查管理和查隐患整改。1)查人是指检查本公司全体从业人员的全部生产作业的全过程,查找生产组织、指挥者的违章指挥;查找生产操作者的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2)查物是指检查本公司所有的生产设备、设施 、工具和生产作业场所的环境,查找生产设备、设施 、工具和生产作业场所的环境存在的可导致事故的危险状态(事故隐患),特别是存在的不具备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应该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处。3)查管理是指检查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是否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是否已严格贯彻执行;追根溯源,查找安全检查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所产生、存在的原因,找出管理的缺陷。4)查隐患整改是指跟踪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督促被查对象落实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l 生产岗位每日检查的工作内容:1)各生产岗位的从业人员每天上岗操作前,按照班组长确定的检查内容和制定的安全检查表,自行检查自己操纵的设备、使用的工具 (包括公用的设备和工具)和作业场所环境,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才进行操作,并做好书面检查记录。2)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自行消除后方可操作,如自己无法消除,应及时向班组长或上级报告,进行消除,待事故隐患消除后方可操作。
l 生产管理人员日常检查的工作内容:1)制定安全检查表并使用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2)在检查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对管辖范围内各岗位抽样检查。3)检查被查岗位从业人员是否已按本制度规定进行生产岗位每日检查。4)督促未按本制度规定进行生产岗位每日检查的从业人员按本制度规定的生产岗位每日检查工作内容进行检查。5)检查被查岗位从业人员是否已按规定在消除了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后才操作。6)督促未按规定在消除了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后才操作的从业人员按规定在消除了隐患后才操作。7)是否有违章操作或违反劳动纪律。
l 安全管理人员常检查的工作内容:1)制定安全检查表并使用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2)在日常巡查的时候,对各岗位抽样检查。3)检查被查岗位从业人员是否已按本制度规定进行了生产岗位每日的检查。4)督促未按本制度规定进行生产岗位每日的检查的从业人员按本制度规定的生产岗位每日的检查的工作内容进行检查。5)检查被查岗位从业人员是否已按规定在消除了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后才操作。6)督促未按本制度规定在消除了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后才操作的从业人员按规定在消除了事故隐患后才操作。7)检查被查岗位从业人员是否有违章操作或违反劳动纪律,发现违章操作或违反劳动纪律应立即制止、纠正。
l 班组每周检查的工作内容:1)每周组织进行一次检查。2)检查生产设备、设施 、工(属)具和生产作业场所的环境及存在的可导致事故的危险状态(事故隐患),与不具备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应该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处。 3)检查本班组管辖范围内各生产岗位的从业人员是否已按本制度的规定进行了生产岗位每日的检查。4)督促未按本制度规定进行生产岗位每日的检查的从业人员按本制度规定的生产岗位每日的检查的工作内容进行检查。5)检查班组内各生产岗位的从业人员是否已按本制度规定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6)责令未在消除了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后才操作的从业人员立即停止使用存在事故隐患的生产设备、设施、工(属)具和生产作业场所的环境,立即整改事故隐患,并在消除了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后才恢复使用。7)检查本班组管辖范围内各生产岗位的从业人员是否有违章操作或违反劳动纪律,发现违章操作或违反劳动纪律应立即制止、纠正。
l 部门综合性检查的工作内容:1)每月组织进行一次检查。2)可采取抽查,但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一。4)查找被查的生产设备、设施 、工(属)具和生产作业场所的环境存在的可导致事故的危险状态(事故隐患),特别是不具备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应该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处。5)检查被查的班组是否已按本制度规定进行了班组每周的检查。6)督促未按本制度规定进行班组每周的检查的班组长按本制度规定的班组每周的检查的工作内容进行检查。7)检查本部门是否已制定了贯彻执行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细则。8)检查本公司和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是否已严格贯彻执行。9)检查被查的班组的从业人员是否有违章操作或违反劳动纪律,发现违章操作或违反劳动纪律应立即制止、纠正。
l 专项检查的工作内容:1)专项检查包括对特种设备的检查、防雷设施的检查、保护接地系统的检查、空压机和压力容器以及压力管道的检查以及防暑降温工作检查。2)专项安全检查由物理安全经理根据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具体情况,或单独组织或结合公司的综合性检查进行。
l 公司综合性检查的工作内容:1)每月度组织进行一次检查。2)查找本公司的生产设备、设施 、工(属)具和生产作业场所的环境存在的可导致事故的危险状态(事故隐患),特别是存在的不具备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应该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处。检查可采取抽查的形式进行,但每次抽查的量不得少于本公司所有的生产设备、设施 、工具、生产作业场所的总数的四分之一。4)检查公司所属各部是否已按本制度规定的部门综合性检查的工作内容进行了检查。5)督促未按本制度规定进行部的综合性检查的部长按本制度规定的部的综合性检查的工作内容进行检查。6)抽查本公司从业人员是否有违章操作或违反劳动纪律,发现违章操作或违反劳动纪律应立即制止、纠正。7)检查各部门是否已严格贯彻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8)检查各部门是否已严格贯彻落实公司布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9)检查公司应建立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已建立。 10)检查公司已建立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集团公司的相关要求。11)整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针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缺陷,制定攺进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缺陷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l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的工作内容:1)召开安全生产月度例会,听取各部门关于管辖范围内当月(上月)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的汇报,听取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关于当月(上月)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检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方针目标管理方案)进度的完成情况,督促各部门的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在审阅生产部每月关于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书面汇报材料的时候,解决该部要求解决的本公司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如遇本职权限解决不了的问题,须向总经理汇报,要求解决。
l 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检查均应使用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作书面记录;检查情况的书面记录应由检查者签名确认。
l 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检查部门要发出《安全隐患查整改记录表》交被检查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签收。 《安全隐患查整改记录表》要明确整改要求和完成整改的期限。检查部门和被查部门都应把《安全隐患查整改记录表》存档备查。
l 检查部门不但要要求被查部门整改查出的事故隐患,还要要求被查部门举一反三查找类似事故隐患并予以整改,更要要求被查部门追根溯源,查找出事故隐患之所以存在的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消除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缺陷。
l 被查部门收到《安全隐患查整改记录表》后,要立即研究,落实整改所需资金、材料,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计划,按计划落实整改。整改期间,如采取措施可确保安全的,在落实了措施后可继续生产(使用);如虽采取措施但不能确保安全的,则应坚决暂停生产(使用)。
l 检查部门收到被查部门己完成整改的报告后,要派员检查完成整改的情况并做好书面检查记录。书面检查记录应由检查者签名确认并存盘备查。对没有按《安全隐患查整改记录表》要求完成整改的,检查部门要再次向被查部门发出《安全隐患查整改记录表》,责令整改并追究没有按《安全隐患查整改记录表》要求完成整改的责任;对谎报己完成整改的,要追究谎报的责任。
l 附表:《现场安全管理检查记录表》《安全隐患检查整改记录表》《专项安全检查表》
4.5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l 为保障公司用火的安全管理,由安全负责人忠负责, 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必须经过安全负责人审批。
l 用火、用电必须严格执行东莞市用火、用电各类安全管理规定。
l 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l 用火、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l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生产车间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3)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4)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5)由于未听从安排或使用不当造成隐患或险情的,视情节严重计警告或辞退。
l 用电安全管理要求:严禁随意布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电器线路、设备安装应由合格电工负责;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禁止私用大功率电器;。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严禁堆放易燃物品并定期检查;除已采取防范措施外,工作场所内严禁用火,并严禁吸烟。
4.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4.5.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由市场部门负责,市场经营经理为责任人。
4.5.2场所内严禁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4.5.3场所内确需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上报市场部负责人审批,经批准后,根据需要限量使用,使用量不应超过一天的用量,且应由专人管理、登记。
4.5.4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加强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l 采用通风措施,使其低于爆炸极限。
l 严禁烟火,杜绝可能产生火种的一切因素。
l 采取配备防爆型装置的电气设备和电气照明设备。
l 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设备、容器、管道,凡能产生静电引起燃烧爆炸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导除静电的装置。
l 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要按不同性质的物资,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经常检查,保证有效。
l 不准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房间施焊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五、由于未听从安排或使用不当造成隐患或险情的,视情节严重计警告或辞退。
4.7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度
4.7.1危险作业审批
l 本公司危险作业包括: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禁火区内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有限密闭空间作业等。
l 进行危险作业前,作业人员或部门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措施,设定安全负责人和监护人,填写相应危险作业许可证,经部门经理或主审核后,交物理安全经理复核,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
l 从事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前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禁火区内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前必须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动土作业前必须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有限密闭空间作业前必须办理《有限密闭作业许可证》。
l 危险作业未经过审核批准,相关作业人员一律不得擅自动工作业。
l 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作业部门必须先向物理安全经理和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作业负责人和监护人设定情况,经物理安全经理和主要负责人同意方可作业,事后应及时补办危险作业许可证。
l 特别危险作业审批时,主要负责人应召集物理安全经理、行政部、作业单位到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4.7.2论蛎6.14,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该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处。 44危险作业实施要求
l 危险作业前,作业部门主管或经理应指定1名管理人员作为现场负责人,并指定1名工作认真负责、安全意识强和实践经验丰富的人担负监护人,分别负责危险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l 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物品摆放规范整洁,道路畅通,事故隐患全部消除,并设有明显的安全警戒区和安全警示标志。
l 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l 危险作业前,物理安全经理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危险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和监护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培训(教育)签到表》。
l 危险作业未经审批,安全措施未全部落实或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l 危险作业实施过程中,物理安全经理应不定期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未落实,物理安全经理有权要求暂停作业。
l 危险作业完工后,现场负责人、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清理,确定事故隐患已全部消除后,方可离开现场。
4.7.3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l 高处作业前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经物理安全经理审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开始作业。
l 作业时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l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凡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l 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吊篮、吊架、手拉葫芦等,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吊装升降机严禁载人。
l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随身携带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
l 高处作业一般不应交叉进行,因工序原因必须同一垂直线下方工作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否则不准作业。
l 遇6级以上的风力或其它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l 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4.7.4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l 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电焊和气焊割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l 动火作业前,作业部门必须办理《临时动火、用电申请表》,经物理安全经理审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开始作业。
l 动火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确认,高温熔渣、火星及其它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周围10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何可燃品(化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燃品。
l 对于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易燃物品或可能受影响和损害而无条件移走的设备和工具,作业人员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火区域与需保护的物品、设备和工具进行有效的隔离。
l 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降温。
l 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确周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物品,并按规定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l 室外进行动火作业时,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l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机、气瓶(减压阀、胶管、割炬等)、砂轮、修整工具、电缆线、切割机等器具,确保其完好,无破损、漏电、卡压、乱拽等不安全因素。
l 凡盛装过油品、可燃气体等危险化学品容器、设备或管道,以及带压和高温的容器、设备或管道,严禁盲目动火,必须要动火时,必须由专人操作,并在动火前进入清洗更换、降压降温等措施。
l 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气瓶应远离热源、火源,严禁在阳光下曝晒,且气瓶要竖放牢固,采取防倒措施。氧气瓶口及减压阀、阀门处不得沾染油脂、油污。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点距离不少于10米的。运输、储存、使用气瓶时,严禁碰撞、敲击、剧烈滚动。
l 接地保护和漏电保护应安装正确,以防引发火灾或漏电事故。
l 动火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必须对周围现场进行清理,在确认无任何火源隐患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现场。
4.7.5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l 作业前必须办理《临时动火、用电申请表》,经设备保障部审核,物理安全经理复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开始作业。
l 所有临时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安装,其它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l 安装临时电源前,专业电工必须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临时用电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禁止接入电源。
l 接驳电源应先切断电源,若需带电作业时,必须采取绝缘防护措施,并有持证电工在场监护才能工作。
l 所有临时线路必须使用电缆线或双绝缘护套线,并架设牢固,但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物上。
l 临时用电,必须要安装接地保护和末端漏电保护,并由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严禁用花线、裸芯线乱拉乱接。
l 所有插头及插座应保持完好,安装牢固,电气开关不能一擎多用。
l 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
l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必须要有可靠接地。
l 电工应不定期对临时用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否则停止供电。
l 临时用电到期时,使用单位必须及时通知电工部拆除临时供电线路。
4.7.6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l 作业前必需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经物理安全经理审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开始作业。
l 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现场支护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l 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米以上,防止工具伤人。
l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l 挖掘土方时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
l 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作业时应注意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l 在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坑、槽、井、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如必须时,要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
l 动土作业时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申请部门和审批负责人,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l 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l 在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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