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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86
2020年5月29日
文档仅供参考
怀集县生物质发电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大纲
(送审稿)
建设单位:万发生物能开发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二○○七年十一月
目 录
1、 总则 1
1.1 任务由来及背景 1
1.2 评价目的 4
1.3 编制依据 4
1.4 环境功能区区划 7
1.5 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目标 8
1.6 评价标准 9
1.7 评价工作等级 9
1.8 评价范围 9
1.9 评价重点及评价因子 9
2、 工程分析 9
2.1 工程概况 9
2.2 工艺比选及机组选型 9
2.3 工艺流程分析 9
2.4 原料分析 9
2.5 电气系统 9
2.6 污染源分析 9
2.7 拟定的污染防治措施 9
3、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环境概况 9
3.1 自然环境概况 9
3.2 社会环境状况 9
3.3 发电、用电情况 9
3.4 周边污染源调查 9
4、 专题设置和工作内容 9
4.1 工程分析专题 9
4.2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专题 9
4.3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专题 9
4.4 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9
4.5 污染防治措施专题 9
4.6 清洁生产 9
4.7 环境风险及应急措施专题 9
4.8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专题 9
4.9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专题 9
4.10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专题 9
4.11 公众参与专题 9
4.12 项目建设和选址合理合法性分析专题 9
4.13 综合结论 9
5、 提交成果 9
5.1 提交成果 9
5.2 拟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章节内容 9
6、 评价工作进度及组织分工 9
6.1 工作进度 9
6.2 环评工作组织分工 9
7、 环评工作经费概算 9
附件:
(1)资源证明,怀集县人民政府, 7月20日。
1、 总则
1.1 任务由来及背景
1.1.1 任务由来
1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将生物质发电列为高新技术产业重点扶持、优先推广,是因为它具有节约能源、改进环境,保障供电安全,提高供热、供气质量,增加能源供应量等综合经济效益。国家立法推广可再生能源,鼓励节能技术和循环经济产业,是环境保护的需要,是提高能源利用率、集中供热、供气的重要措施,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特别是提高农村农民生活质量和品质的公益性基础建设设施,是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在促进可再生能源事业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颁布,为发展和利用可再生能源提供了法律保障。中国政府号召,要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全面推进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资源的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解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资源约束和环境压力问题,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胡锦涛同志在江苏考察工作时强调:各地区在推进发展的过程中,要抓好资源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的建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温家宝总理也多次在主要会议上强调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生态保护型社会。党和国家已把发展经济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国家在”十一五”发展规划中,也将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农业部今年陆续出台了<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发展规划( ~ )>等鼓励政策。同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与本地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从战略的高度、发展的目标,出台了相关的支持可再生资源能源化的优惠政策,同时还给予资金配套,鼓励发展能源作物,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目的是促使该项目加快建设和发展,以达到逐渐形成产业规模的目的,达到人类社会与自然和谐的境地。
国家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入优先发展的领域,提高能源利用的总量目标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具体可操作措施的出台,有利于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经济的建立,有利于依法保护可再生能源开发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每年产生的各种农作物秸杆达数十亿吨。过去,这一巨大的生物资源,大部分直接或间接还田,土壤中的有机质得到有效地补充,维持了土壤的生态平衡,为农作物的高产稳产奠定了基础。近年来,在广大农村,用秸秆制农家肥或秸杆直接还田的做法正逐年减少,而秸杆焚烧,却愈烧愈烈。这样不但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妨碍交通,而且对土壤生态系统造成直接破坏。因此,应该禁止焚烧秸秆,提倡秸秆的综合利用,变废为宝。
1.1.2 项目建设必要性
1.1.2.1 项目建设是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需要
中国 以来提出发展节约型社会的目标,生物质能源正是能够长期利用,稳定的环保的新型能源项目,开发生物质能源是我们国家积极鼓励的循环经济,体现了生态、环保、经济三大效益,体现了科学发展观,是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需要。
1.1.2.2 发展生物质发电为新农村建设做贡献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推广应用生物质发电技术不但能够开辟生物质资源利用的新途径,还能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当前,秸秆在农田里大量堆放和集中燃烧,减少了耕地的有效面积,污染了大气环境,影响了飞机起降和公路交通,同时也造成了能源的严重浪费。
发展生物质产业能够改进农村生态状况,改进农村生活环境和农民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提高贫困地区农民的生活水平。如果农民在出售粮棉等主产品后,把秸秆卖给生物质发电厂,不但能够增加农村地区的能源供应,还能够有效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种粮积极性。
大力发展生物质产业,构建符合国情的多元化生物质产业链及其综合发展模式,能够推动中国农村产业由传统的初级农产品生产向生物质制品加 工产业领域的全面扩展;促进以传统农业为龙头,以食品加工、工业发酵、生物化工、生物质原材料、生物质能源等生物质产业为主体的新型乡村产业体系的发展;对于扩大农村产业规模、振兴乡镇经济和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1.1.2.3 加快开发利用生物质能源迫在眉睫
根据国际上通行的能源预测,石油在未来40年左右步入枯竭,天然气将在60年左右被用光,煤炭也只能用220年左右。国际能源机构的有关研究表明,秸秆是很好的清洁可再生能源,平均含硫量只有千分之三点八,而煤的平均含硫量约达1%。当前世界上仅次于风力发电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据初步估算,在中国,仅农作物秸秆技术可开发量就有6亿吨,其中除部分用于农村炊事取暖等生活用能、满足养殖业、秸秆还田和造纸需要之外,中国每年废弃的农作物秸秆约有1亿吨,折合标准煤5000万吨。照此计算,预计到2020年,全国每年秸秆废弃量将达2亿吨以上,折合标准煤1亿吨相当于煤炭大省河南一年的产煤量。
1.1.2.4 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势在必行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国民经济发展面临资源和环境的双重压力。从人均化石能源资源量看,煤炭资源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60%,石油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0%,天然气只有5%。从能源生产和消费来看,当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第二大能源生产国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大量生产和使用化石能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已经十分严重。专家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国的能源需求将快速增长,能源、环境和经济三者之间的矛盾也将更加突出。
1.1.2.5 二氧化碳减排额经济效益
CDM,清洁发展机制是根据联合国<京都议定书>建立的一种创新性的国际合作机制,发达国家经过为发展中国家提供额外资金,与发展中国家开展气候保护合作项目,获得由项目产生的”核证的温室气体减排量(CER)”。以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量,从而降低她们根据<京都议定书>实现其减排承诺的总成本。
一个24MW的生物质项目,能够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6万吨,对缓解全球气候变暖有着积极的作用。可经过CDM(清洁发展机制)转换为直接收益。
当前,法国ORBEO公司已经表示愿意以8欧元每吨的价格购买项目未来五年产生的所有CER(经核证的二氧化碳减排额)。保守计算,一个24MW的生物质电厂,经过CDM机制出售二氧化碳减排额,一年至少能够带来1000万人民币的额外收益,大大提高项目的盈利水平。
基于以上有利形势,万发生物能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3.2亿元选址怀集县梁村镇栏马村谭了自然村设立生物质发电项目,详见地理位置图(图1-1)。工程占地300亩,装机容量24MW。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1月1日)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承担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进行了现场踏勘,并根据国家和地方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评价要求和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完成本环评报告书。
1.2 评价目的
本次评价的目的:调查建设项目厂址及周围地区环境质量现状;根据项目的工程特征和污染特征,查清本项目所有污染源,根据对当地水、气、声等环境的历史监测数据反映对环境敏感目标造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调查拟定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分析论证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制定出适合企业建设的环保措施,使企业全面符合必要的环保要求,确保其实施后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1.3 编制依据
1.3.1 国家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9月1日;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1月1日;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8年1月1日;
(5)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修正;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及实施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4号,1998年11月;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月修正;
(9)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4月;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1月1日;
(12)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月;
(13)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1998年7月1日;
(14)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 ]199号;
(15)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1999年10月1日;
(16)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17)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1992年6月22日;
(18) <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 〕152号, 12月16日;
(19) <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发改能源[ ]13号, 1月5日。
1.3.2 地方环保法规
(1)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第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1月1日;
(2)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7月29日;
(3)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范(试行)>;
(4) <广东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
(5) <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 ~2020年)>;
(6) <广东省碧水工程计划>,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办(1997)29号文;
(7) <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办( )7号文;
(8)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方案>>粤府函(1999)553号;
(9) <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 7月1日;
(10)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5月1日;
(11) <广东省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规定>,1999年;
(12) <印发<肇庆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知>,肇府[ ]28号, 8月26日;
(13) <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肇府[ ]25号, 8月22日;
(14) <肇庆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
(15) <怀集城区环境空气治理功能区划分>;
(16) <怀集县城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划分方案>,怀府办[ ]57号, 10月20日;
(17) <怀集县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肇环函[ ]63号, 5月21日。
1.3.3 产业政策、规划
(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本)>,国家发改委第40号令, 12月2日;
(2)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 ]第40号, 12月2日;
(3) <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发改能源[ ]2517号文, 11月29日;
(4) <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发展规划( ~ )>,农业部, 5月;
(5) <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环发[1999]98号,1999年4月19日;
(6) <工业节水”十五”规划>;
(7) <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修订版)>,粤府办〔 〕15号, 2月18日;
(8) <广东省电力建设若干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03号, 3月1日;
(9) <关于加快推进广东新型工业化的意见>,粤府办[ ]15号, 6月26日;
(10) <怀集县城市总体规划( ~2025)>,肇府函[ ]56号, 9月21日。
1.3.4 环评工作技术规范
(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1月1日;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T2.4-1995);
(3) <关于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及附件”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的技术要点”,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环发〔 〕82号, 6月1日;
(4)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 );
(5) <环评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 〔28〕号, 3月18日。
1.3.5 批复文件及其它
(1)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 环评工作委托书。
1.4 环境功能区区划
1.4.1 水环境功能区划
项目西临马宁水,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府函[1999]553号文),马宁水(广西省界~怀集怀高村段)河段为综合用水功能,无饮用功能,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Ⅱ类标准,根据<肇庆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项目下游无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项目周边水域及水功能区划图见图1-2。
1.4.2 环境空气功能区划
根据<怀集城区环境空气治理功能区划分>,本项目评价区环境空气功能属环境空气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1.4.3 声环境功能区划
声环境质量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即昼间:60dB,夜间:50dB。
本项目所属的各类功能区区划范围如表1-1所列。
表1-1 项目拟选址环境功能属性
编号
项目
功能属性及执行标准
1
水环境功能区
马宁水:综合用水功能区
水质目标:Ⅱ类
2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二类区,二类
3
声环境功能区
2类区,2类
4
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
否
5
是否风景保护区
否
6
是否水库库区
否
7
是否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
否
8
是否管道煤气管网区
否
9
混凝土可否现场搅拌
是
10
是否属于环境敏感区
是
1.5 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目标
1.5.1 污染控制
(1)本项目所有的污染源均应得到有效和妥善的控制,研究项目现行的防治措施可行性,提出先进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将项目营运活动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2)项目产生的废水实现零排放,使本项目的废水不排放至北面的马宁水,不对地表水水质构成影响。
(3)重点对项目的废气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进行废气排放控制,使之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使附近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不因项目的建设而造成不良影响。
(4)严格控制项目主要噪声源对本项目所在区域可能带来的影响,使声环境质量达到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功能要求。
(5)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必须合理收集存储并委托相关单位处理,确保处理过程中不产生二次污染。
1.5.2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1)根据环境功能区划的分析,本项目纳污水体马宁水属综合用水功能,必须保护马宁水水质,使其不受本项目建设的影响,水质维持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Ⅱ类标准。
(2)控制主要大气污染物SO2、NO2、TSP和PM10的排放,保护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使其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3)控制建设项目噪声的排放,使厂区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
(4)有效控制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的排放,使项目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得到保护。
本项目周边主要环境保护敏感目标见表1-2,敏感点分布见图1-3。
表1-2 建设项目附近区域环境保护敏感目标
序号
环境敏感点
类别
方位
与项目距离
规模
保护级别
1
马宁水
河流
西
50m
96.8m3/s
地表水Ⅱ类
2
顺塘学校
小学
东北
0.5km
50人
环境空气二级
3
李祥村
农村居民点
北
1km
200人
环境空气二级
4
竹洞村
农村居民点
东
2km
550人
环境空气二级
5
浪尾村
农村居民点
西南
1km
300人
环境空气二级
6
白屋村
农村居民点
西南
1.5km
250人
环境空气二级
7
庞眉村
农村居民点
西南
1.6km
500人
环境空气二级
8
大成村
农村居民点
西北
2.8km
400人
环境空气二级
9
南蛇凹
农村居民点
北
0.9km
150人
环境空气二级
10
栏马村
农村居民点
北
1.1km
300人
环境空气二级
1.6 评价标准
1.6.1 质量标准
(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中的Ⅱ类标准;
(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中的的二级标准;
(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2类标准。
1.6.2 排放标准
(1) 禁止新设排污口排放废水;
(2)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3)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Ⅱ类标准;
1.6.3 其它标准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 );
(3)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 );
(4)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5085.3-1996);
(5)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
(6)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
1.6.4 标准摘录
表1-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摘录) 单位:mg/L,pH值除外
项目
Ⅱ类标准
项目
Ⅱ类标准
pH
6~9
化学需氧量(COD)
≤15
高锰酸盐指数
≤4
BOD5
≤3
DO
≥6
氨氮(NH3-N)
≤0.5
总磷(以P计)
≤0.1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2
表1-4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值(摘录) 单位:mg/m3
污染物
SO2
NO2*
PM10
1小时平均
0.50
0.24
-
日平均
0.15
0.12
0.15
注:*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 ]1号通知作修改。
表1-5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摘录) 单位: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2类
60
50
表1-6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摘录)
编号
废气源
排放方式
污染物
排放高度
(m)
集中排放
无组织排放
最高容许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
(二级)
(kg/h)
周界外最高点浓度(mg/m3)
1
发电机组
集中排放
SO2
40
500
21
-
NO2
120
6.2
-
颗粒物
120
32
-
烟色黑度
林格曼黑度1级
-
表1-7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摘录) 单位: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Ⅱ类
60
50
1.7 评价工作等级
1.7.1 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3-93)的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原则,本项目实现废水零排放,废水量为0t/d,马宁水多年平均径流量为96.8m3/s,属中型河流,水质要求为Ⅱ类水质,因此,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3-93)中的规定,该项目的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
表1-9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判定表
排水量
水质复杂程度
水域规模
水质要求
等级判定
0t/d
简单
中河(马宁水)
Ⅱ类
三级
1.7.2 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选址为山区地区,属复杂地形,排放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有SO2、NO2、PM10等,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93)中的规定,可利用下式计算这些污染物的等标负荷:
式中: Pi--等标排放量,m3/h;
Qi--单位时间排放量,t/h;
coi-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表1-10 大气评价等级评判表
污染物
地形
评价等级
PiSO2
PiNO2
Pi烟尘
Pimax
复杂
三级
4×102
2.1×106
4.2×106
4.2×106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的等标排放量最大值为4.2×106,该值小于2.5×108,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93)中的规定,大气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
1.7.3 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所在区域环境噪声属2类区。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声环境)(HJ/T2.4-1995)>中的有关规定,本建设项目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定为三级。
1.7.4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 )附录A表1和表2,厂区无重大危险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 ),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二级。
1.8 评价范围
1.8.1 水环境评价范围
因本次地表水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3-93)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水环境评价范围为:水环境评价范围可确定为项目选址上游500m至下游5km河段。
1.8.2 环境空气评价范围
因本次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本项目环境空气现状评价范围为建设项目选址所在地主导风向为主轴,长约6km,宽约6km共36km2范围的矩形内。
1.8.3 声环境评价范围
声环境评价范围厂区边界外1m包络线以内的范围。
1.8.4 环境风险评价范围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距离点源3km范围;
(2)同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9 评价重点及评价因子
1.9.1 评价重点
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本次环评重点为项目工程污染源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和清洁生产分析内容。
1.9.2 现状评价因子
经过对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拟定性分析,经筛选后,确定的现状评价因子为:
(1)地表水环境:pH、COD、高锰酸盐指数、BOD5、DO、氨氮、总磷和石油类等8项;
(2)环境空气环境:SO2、NO2、TSP、PM10;
(3)声环境:连续等效A声级为声环境评价量。
1.9.3 影响评价因子
根据项目外排的特征污染物,经筛选,确定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因子为:
(1)因项目废水零排放,地表水环境影响定性简要分析;
(2)环境空气影响预测因子:SO2、TSP共2项;
(3)噪声影响预测因子:连续等效A声级。
2、 工程分析
2.1 工程概况
2.1.1 项目概况
万发生物能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3.2亿元选址怀集县梁村镇栏马村谭了自然村设立生物质发电项目,项目用地现状为废弃的路边饭店和林地,其西边和北边为省道S349和马宁水,省道对面为废弃的建筑(临时用作省道S349线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以南为松树林地。详见图2-1。
2.1.2 规模及投资额
该项目投资3.2亿元,装机容量24MW,年发电量为21024万kw。
2.1.3 项目建设和选址初步分析
2.1.3.1 项目建设初步分析
农业部 5月发布实施的<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发展规划( ~ )>将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秸秆气化燃料列为发展重点。
国家发改委 11月以发改能源[ ]2517号文颁布实施了<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利用农作物秸秆、林木质气化供气和发电被列入该目录,处于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阶段。并指出有些产业、技术、产品、设备、装备虽然还处于项目示范或技术研发阶段,但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和能源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或在特殊领域具有重要应用价值。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本)>(国家发改委第40号令)已将农作物秸秆还田与综合利用(包括青贮饲料、秸秆氨化养牛、还田、气化、培育食用菌等)列入农林业鼓励类。
综合以上产业政策,本项目的建设基本可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属于国家大力支持鼓励类产业。
2.1.3.2 项目选址历程
本项目于 6月底即委托环评单位对项目开展环评工作。环评单位在承接项目委托后,于 7月5日对项目选址进行考察,当时,当地政府根据工业布局和招商规划,给项目提供了位于怀集县城以南的怀集县城河南横洞中山市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首期工程的地块,该选址可依托转移园区的配套设施,享受”三通一平”的便利,宜靠近变压站,对项目的建设和实施有很大的便利。环评单位经现场勘察及调研了当地的城市发展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后,发现选址与国家政策、环境区划等存在着较多的制约因素,主要有:
(1)项目性质与产业转移园首期工程准入行业冲突;
(2)项目选址在产业转移园首期工程,处于<怀集县城市总体规划( ~2025)>范围以内;
(3)项目选址东北和西北方向近距离分别有一个公园,属环境空气一类区,构成潜在的环境影响和景观影响;
(4)项目选址靠近村庄,300m范围内东面、东南、南面各有一个自然村,距离较近。
基于以上因素,建设单位更换了项目选址,根据当地规划部门等相关意见,重新选址于怀集县梁村镇谭了村。
2.1.3.3 项目选址初步分析
根据本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概况,从本项目用地规划相符性、用地性质、场地及周围现状、原材料供应情况和合理运输半径、项目给排水的需要、交通条件等几个方面论述厂址选择合理性:
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发改委联合以环发[ ]82号文下发了<关于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就当前生物质发电项目提出相关管理要求,并出台了”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的技术要点”,有关场址选择提出如下要求:
(1)地方政府应根据当地生物质资源分布情况和合理运输半径,进行综合规划、合理布局,制定农林生物质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类项目发展规划。
肇庆市怀集县属农业大县,项目选址谭了村,周边为怀集县大岗镇、梁村镇、冷坑镇几个平原产粮区,有丰富的秸杆资源,运输依托省道S349,十分方便,有利于生物质发电的发展建设。
怀集县当前尚未制定相关农林生物质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类项目发展规划。
(2)厂址用地应符合当地城市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符合国家土地政策;原则上大中城市建成区和城市规划区、城镇或大的集中居民区主导风向的上风向以及可能造成敏感区环境保护目标不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区域,不得新建农林生物质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项目。
本项目选址位于怀集县梁村镇栏马村谭了自然村,处于<怀集县城市总体规划( ~2025)>范围以外;
项目所在地全年以东北风为主导风向,次主导风为东南风,静风频率为39%,选址处于怀集县县城以西,项目选址不处于主导风向和次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3)依托条件
考虑项目并网发电方便,选址以靠近变电站为宜。项目拟选址以北1.5km处为栏马变电站,项目上马后可就近上网发电,节省投资。
2.1.4 平面布局及建筑规模
项目占地300亩,占地 00m2,建设有主厂房及配套的主控室、辅助厂房、循环水池料场和露天设备,辅助工程有办公楼、休闲活动区。
厂区道路采用环状布置方式,路面宽度主要道路8米,交通道路6米。拟建的生产车间建筑设计按照国家行业建筑要求,体现行业的建筑特征,在设计中以技术先进、适用安全、经济美观为原则,并按使用性质,生产类别充分考虑建筑对洁净、噪音控制,采光、通风、日照、消防、卫生及其它特殊的要求。详见图2-2。
表2-1 总平面布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总用地面积
亩
300
2
建、构筑物占地面积
m2
43162
3
道路、广场、停车场面积
m2
42500
4
绿化面积
m2
74338
5
预留用地面积
m2
40000
6
总建筑面积
m2
28990
7
建筑密度
%
7.395
8
容积率
0.14495
9
场地利用系数
%
42.83
10
绿化率
%
57.17
包括预留用地
烟囱
图2-2 项目总平面图
2.1.5 劳动定员及制度
项目年生产日为365天,每天生产班次采用三班制,每班8h,员工总数为150人,在厂内食宿。
2.1.6 给排水系统
2.1.6.1 给水系统
本项目的生产、生活及消防用水水源全部由怀集县自来水公司供给。生产水系统考虑循环供水系统,主要设施有冷却塔、冷热集水池、循环水泵房、旁滤设施及加药系统等。生活用水由自来水直接供给。
2.1.6.2 排水系统
厂区排水采用分流制,雨水单独排入雨水管网。
在排水方面,项目选址具有环保制约性,主要因素为项目附近水体为马宁水,按<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府函[1999]553号文),马宁水(广西省界~怀集怀高村段)河段为综合用水功能,无饮用功能,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Ⅱ类标准。根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 ),Ⅱ类水体禁止新设排污口,已有排污口需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为解决项目排水问题,制定三个排水方案:
表2-2 各排水方案比选
序号
方案内容
优点
缺点
方案一
厂区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一级标准后排入三级水塘,出水达到Ⅲ类水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道路浇洒等,雨季则溢流到马宁水
不设排污口,废水可回用厂区绿化和道路浇洒等,节约用水;水塘净化水质,运行成本低
占地大,约需300m2,一次性投资大,投资资金约35万
方案二
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一级标准(或更严标准)后由自建的污水管网,引至冷坑水排放
设置排污口,废水处理可稳定达标
自建不低于1km的排污管网,长距离输送污水,自设泵站,运行成本高
方案三
委托处理
厂区不设污水处理设施和排污口,由其它企业或怀集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周转量大,运输频繁,环保主管部门难以监管
方案一:厂区自建废水处理站,厂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 )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三级水塘深度处理,水塘为氧化塘处理系统,出水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Ⅲ类标准,经有效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浇洒,在雨季,则溢流至马宁水。该方案优点是不在马宁水新设排污口,符合环保规定,运行成本较低,缺点是占地大,约需占地300m2,一次性投资约需35万,但项目投资3.2亿元人民币,占地300亩,均可弥补两方面不足之处。
方案二:方案二是厂区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 )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考虑下游水体为马宁水,或采取更严的排放标准)后,由自行敷设的污水管网将废水引至项目以北的冷坑水排放,冷坑水为Ⅲ类水体,可新设排污口,该方案的受三方面条件制约,一是污水运输线路太长,到达水体的距离达1km,二是可行性视乎马宁水的环境容量,冷坑水汇入的是马宁水,马宁水是Ⅱ类水体,必须确保一定的衰减距离方可保护马宁水水质,三是选择的排污口地势相对马宁水要高,项目需自设泵站排水,日常运行成本较高。
方案三:该方案为污染转移治理。委托废水处理达标企业或怀集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该方案的优点是废水不在厂区治理,不设排污口,其缺点一是当前尚未落实接纳污水的对象,二是运输频繁,三是主管部门无法实施有效的监管。
综合以上分析,本环评推荐选择方案一的排水方案,该方案具有其环保积极的一面,其缺点可由项目的投资和占地去弥补,可解决项目环保制约因素。
2.2 工艺比选及机组选型
2.2.1 生物质利用方式比选
生物质能是一种巨大的资源,其利用技术也陆续被研究开发出来,从当前来看,主要技术种类分为直接燃烧技术、物化转换技术和生化转换技术。
直接燃烧采用现代化的锅炉技术,适用于大规模利用生物质,它的优点是效率高,而且可实现工业化生产。主要缺点是投资高,而且不适用于分散的小规模利用,生物质必须相对比较集中才能采用该技术。
物化转换技术包括三方面:①是干馏技术;②是气化制生物质燃气;③是热解制生物质油。干馏技术主要目的是同时生产物质碳和燃气,它能够把能量密度低的生物质转化为热值较高的固定炭和燃气,炭和燃气可分别用于不同用途。优点是设备简单,能够生产炭和多种化工产品,缺点是利用效率低,而且适用性较小,一般只适用于木质生物质的特殊利用。生物质热解气化是把生物质转化为可燃气的技术,根据技术路线的不同,能够是低热值气,也能够是中热值气。它的主要优点是生物质转化为可燃气后,利用效率高,而且用途广泛,既能够用作生活煤气,也能够用作烧锅炉或直接发电。主要缺点是系统复杂,而且生成的燃气不便于储存和运输,必须有专门的用户或配套的利用设施。热解制油是经过热化学方法把生物质转化为液体燃料的技术,它的主要优点是能够把生物质制成油品燃料,作为石油产品的替代品,用途和附加值大大提高,主要缺点是技术复杂,当前的成本依然太高。
生物质生化转换技术主要是以厌氧消化和特种酶技术为主。它包括小型的农村沼气技术和大型的厌氧处理污水工程。它的主要优点是提供的能源形式为CH4,非常清洁,具有显著的环保效益,主要缺点是能源产出低,投资大。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用生物质气化燃气发电,与直接秸秆燃烧发电相比,具有利用率高,基本无大气污染物产生等优点。
2.2.2 气化方式
生物质气化发电系统由于采用气化技术和燃气发电技术的不同,其系统构成和工艺过程有很大差别。从气化形式上看,生物质气化过程能够分为固定床和流化床两大类,当前研究和应用最多的是循环流化床气化发电技术。
从燃气发电过程上看,气化发电可分为内燃机发电系统、燃气轮机发电系统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系统。内燃机发电系统以简单的燃气内燃机组为主,可单独燃用低热值燃气,也能够燃气、油两用,它的特点是设备紧凑,系统简单,技术成熟、可靠。燃气轮机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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