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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账凭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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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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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T
湖北东神楚天化工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CTGL-JY-026-
记帐凭证管理规定
-03-20发布 -04-01实施
湖北东神楚天化工有限公司 发布
记账凭证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会计人员取得、填制与保管记账凭证工作的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记账凭证是指财会部门根据审核确认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记载经济业务的简要内容,确认会计分录,作为记账直接依据的一种会计凭证。
3 职责
3.1会计人员:负责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正确的记账凭证。
3.2出纳:负责核对记账凭证现金及银行存款等科目的金额。
3.3会计主管:审核记账凭证的内容真实、正确性。
4 管理内容
4.1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
4.1.1记账凭证的名称。
4.1.2填制记账凭证的日期。
4.1.3记账凭证的编号。
4.1.4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摘要。
4.1.5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及其记账方向。
4.1.6经济业务事项的金额。
4.1.7记账标记。
4.1.8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4.1.9会计主管、记账、审核、出纳、制单等有关人员的签章。
4.2记账凭证填制的要求
4.2.1记账凭证各项内容必须正确、完整。即在对原始凭证审核无误的基础上填制记账凭证。
4.2.2记账凭证日期的填写。记账凭证的日期应按编制当天日期填写。有些属于当月经济业务,如费用的分配或成本、利润的结转等调整分录和结账分录的记账凭证,需要到以后月份才能编制凭证的,应填写当月月末的日期。
4.2.3记账凭证应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系统能够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4.2.4记账凭证能够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也能够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4.2.5记账凭证的附件张数应与原始凭证的附件张数一致。
4.2.6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能够不附原始凭证外,其它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4.2.7 记账凭证摘要的填写。
4.2.7.1经济业务摘要必须清楚、简明扼要。摘要应与原始凭证内容一致。能正确反映经济业务的主要内容,表述简短精练。应能使阅读的人经过摘要就能了解该项经济业务的性质、特征,判断出会计分录的正确与否,一般不必再去翻阅原始凭证或询问有关人员。
4.2.7.2对反映不同经济内容的同一张记账凭证,每项经济内容准用对应一个摘要,不能笼统使用同一个摘要。
4.2.7.3收支的结转和费用预提摊销等应注明相应期间。
4.2.7.4往来业务的凭证、借款和报销业务摘要应具备对方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及所属部门。
4.2.8记账凭证的会计科目应根据原始凭证的相关内容填写。
4.2.9正确编制会计分录并保证借贷平衡。必须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经济业务的内容,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和编制会计分录,记账凭证借、贷方的金额必须相等,合计数必须计算正确。
4.2.10会计电算化系统的记账凭证内容应与打印出的纸质版的记账凭证内容一致。打印出的记账凭证上,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人员、出纳和会计主管的印章或签字。
4.3记账凭证编制的方法
4.3.1日常收支业务摘要的编写要规范统一。根据业务量的大小,分别设置3人—5人以上编制记账凭证,所有人员力求使用统一格式、统一措辞。这样使得会计账簿的摘要体现整体一致性,更重要的是能够充分发挥计算机查询系统中“模糊查询”板块的功能。因此,对日常收支业务采用“主语+谓语+宾语”的句式。即具备经济行为的主体、对象和内容三个最基本的要素。
4.3.2摘要的编写要“简”而“明”。太过于简的摘要,不能把经济内容表示清楚。因此要在计算机设定的摘要字数内,抓住重点,将经济内容尽可能全面地表述出来。
4.4记账凭证的更正要求
4.4.1填制记账凭证时若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
4.4.2在审核纸质记账凭证过程中发现错误时,应立即修改计算机会计软件系统的记账凭证内容,然后在纸质记账凭证用正确的更正方法修改凭证内容并加盖会计人员印章。
4.4.3已记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能够填制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金额用红色字体填写,并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
4.5记账凭证的审核要求
4.5.1审核是否按已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记录的内容与所附原始凭证是否一致,金额是否相等;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是否与记账凭证所列附件张数相符。
4.5.2审核记账凭证所列会计科目(包括一级科目、明细科目)、应借、应贷方向和金额是否正确;借贷双方的金额是否平衡;明细科目金额之和与相应的总账科目的金额是否相等。
4.5.3审核记账凭证摘要是否填写清楚,日期、凭证编号、附件张数以及有关人员签章等各个项目填写是否齐全。若发现记账凭证的填制有差错或者填列不完整、签章不齐全,应查明原因,责令更正、补充或重填。
4.5.4所有填制好的记账凭证,都必须经过其它会计人员认真的审核。在审核记账凭证的过程中,如发现记账凭证填制有误,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及时加以更正。只有经过审核无误后记账凭证,才能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
5 考核内容及细则
5.1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应予以退回,未退回予以处理的,考核会计人员,每次20元。
5.2对编制的记账凭证,导致经济利益损失的,考核相关人员20元。
5.3未按原始凭证内容填制凭证,弄虚作假的记账凭证,考核填制凭证人员20元。
6 资料性附录
附录一 《记帐凭证》
7 附则
7.1本规定由计财部制订,最终解释权归计财部。
7.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录一:
记账凭证
年 月 日
核算单位:湖北东神楚天化工有限公司 第 号 — /
摘 要
会 计 科 目
借方金额
贷方金额
附单据数 张 大写金额
财务主管: 记账: 复核: 出纳: 制单: 用友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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