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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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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威奥特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报销单据应是符合国家财政税务部门要求的正式发票并填写齐全。具体包括: ( 1) 填制凭证的日期; ( 2) 客户名称应填写”北京威奥特信通科技有限公司”字样; ( 3) 商品名称应填写清楚、 明了, 有具体型号的应要求对方填写; ( 4) 金额大小写应相符并填写清楚, 不能改动; ( 5) 单据必须加盖对方单位章。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不符合规定的报销单据。
第二条、 报销单据不得涂改、 挖补。发现报销单据有错误的, 将退回经办人重开或者更正, 更正处应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第三条、 预借款项必须书面写明借款原因, 并附借款的明细表, 由部门经理签字后, 交财务按照财务制度审核所借款项是否确实需要发生, 预算内且单笔金额在500元以下的款项由财务经理签字, 预算外的款项由财务总监签字方可预借。
第四条、 临时借款( 包括出差借款) 应在费用发生后一周内及时送交财务予以销帐, 多退少补, 前款未销的, 不予再次借款。( 长期出差在外的人员应该在月底前将一个月的票据整理好按时寄回公司。) 一个月仍没有报帐的, 财务有权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第五条、 经办人领取支票时应在支票领用簿及支票存根上签字, 预先领取支票的应提供收款人全称及确切金额, 否则不予签发。原则上应先取得发票后领用支票, 特殊情况领用支票后必须在一周内取得发票到财务部报帐。如果确实金额不能确定,经财务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能够开出不填金额的转帐支票(但必须填写对方单位,并封上上限金额)。
第六条、 业务招待费,礼品费报销时需附有费用明细说明,列明所请人员的姓名和单位及联系方式。单笔费用在500元以上的支出, 事先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方可支出。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第七条、 工程人员在工程中发生的招待费用属于市场行为, 原则上不予报销。若有特殊情况需事先向工程负责人、 当地市场负责人请示, 经批准后, 方可发生, 每月不得超过200元。经工程负责人、 当地市场负责人签字后, 财务予以报销, 否则费用自负。
第八条、 工作时间因公事外出, 应尽量使用公司车辆或者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如遇特殊情况, 需要乘坐出租车的, 必须在出发前填写出租车使用申请单, 经部门经理批准后, 方可乘坐。在报销时, 需将申请单附在车票后。
第九条、 手机费用报销必须使用电信营业厅电脑打印的话费专用发票, 手机号码必须是员工联系表上记录的号码, 否则一律不可报销。当月话费次月报销, 一个月只报销一次。使用如意通和神州行的人员, 如果确有困难无法更换能够打印手机话费专用发票的, 请及时告知财务部。
第十条、 总部的大客户部每月执行包括过桥费、 汽油费和停车费在内的300元标准车补。
第十一条、 公司司机报销停车、 过路等用车费用时, 必须在票据后注明与何人前往、 何时去何地办何事。
使用公司的车辆外出, 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违章罚款一律自负。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财务部汇款记录对应每笔汇款报销异地提款手续费, 员工报销时应在发票后注明公司汇款项日期。
第十三条、 公司的车辆由综合办统一负责保管和日常管理, 汽车维修费、 保养费、 加油费等相关费用一律由综合办统一报销, 其它任何部门没有报销权。对于非公原因产生的汽车费用, 公司一律不负担。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由综合办负责统一购买和日常保管、 维修、 管理。具体规定参照综合办有关制度。
第十五条、 各项费用的领取和报销均要按公司规定格式填写计划和粘贴凭证, 不符合规定的, 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支付。
第十六条、 报销程序:
预算内费用、 在财务报销报销制度上有明确规定的且单笔金额小于500元的现金报销签字顺序: 经手人—部门经理—会计--财务经理—出纳;
预算外费用及特殊情况且单笔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现金报销签字顺序: 经手人—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会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出纳。
预算外费用及特殊情况且单笔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现金报销签字顺序: 经手人—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会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出纳。
第十七条、 销售部门实现销售需开具发票的, 原则上应先取得支票后开具发票。如须先开具发票的, 应在发票开具当天交回支票, 如不能及时交回支票的, 应在当天交回发票, 便于财务部门对发票的管理。
第十八条、 如因业务需要, 必须提前支付对方发票, 按上一条难以操作, 则业务人员说明原因, 并报财务经理同意, 能够预先拿发票, 但业务人员将发票交给客户时, 应要求客户出具收到发票的证明。
第十九条、 费用报销时间为: 每周二各部门将手续齐全的报销凭单交到财务部, 周四下午办理报销业务。
第二十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和各地办事处。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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