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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综合楼工程安全监理细则专业资料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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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汐子镇1#、 2#、 3#商业综合楼工程 安全监理细则 编制人: 审核人: 赤峰市天保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一、 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宁城县红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名称: 汐子镇1#、 2#、 3#商业综合楼工程 建筑面积: 7332M2 工程造价: 500.580元 结构形式: 砖混 质量要求: 合格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承 包 单 位 电 气 李杰霖 暖通 邹树 土 建 康建华 项目总监: 石峻青 监 理 公 司 二、 安全监理组织机构 三、 安全监理人员职责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并根据工程特点, 确定施工现场具体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2.查施工安全组织设计、 安全技术措施、 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 3.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安全体系的组织机构, 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 4.审查承包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 上岗证。 5.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格证明文件,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 上岗证。 6.审查承包单位拟使用的设备、 机具、 安全设施的证明材料及有关部门的签定证书。 7.审查承包单位拟使用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8.审核总分包单位的施工安全协议。 9.日常现场跟踪监理, 监督承包单位按照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专项安全方案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 制止违规作业。 10.发现严格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 并检查整改结果, 签署复查意见, 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指令, 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11.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工作, 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12.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核查。 四、 安全工作依据 2、 工程项目监理工作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3、 《内蒙古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4、 政府批准的该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及其它有关文件; 2.5、 委托监理合同及业主认可的其它监理工作文件; 2.6、 正式的设计文件、 设计变更及说明; 2.7、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2.9、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2.10、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1992; 2.1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 ; 2.12、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 2.13、 国家和地方其它有关建筑安全施工方面的法律、 法规、 规章的规定。 2.14、 依法签订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合同或协议; 五、 安全监理的程序 项目监理组进驻现场 熟悉图纸及相关资料, 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及实施细则 · 审查总分包单位的施工安全协议 · 审查承包单位拟使用的设备、 机具、 安全设施的证明材料及有关部门的签定证书 · 审查承包单位拟使用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 审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 审查安全技术措施 · 审查高危作业安全方案 · 审查应急抢险方案 ·审查承包单位项目安全体系的组织机构 ·审查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 ·审查施工承包单位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 上岗证 · 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格证明文件、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人员的资格证、 上岗证 审查安全评价报告书 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审查安全生产达标申请表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日常现场跟踪监理、 督促、 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制止违规作业 审核开工报审查表 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审核开工前安全条件审查表 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六、 安全监理的内容 ㈠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内容 1. 监理单位在图纸会审或技术交底阶段, 应了解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安全标准执行情况, 对发现的设计文件中的安全问题, 应经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2. 督促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提供图纸未标示出的地下结构如暗管、 电缆及其它构筑物的详细资料, 要求承包单位提出相应预防措施。 3. 督促建设单位在开工前解决用地范围以内的电讯、 电杆、 树木、 房屋及其它影响施工安全的构筑物。 4.要求承包单位调查了解施工现场和周边环境等状况, 并提供提供可能导致意外伤害事故的因素及预防措施。 5. 审查承包单位开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批复开工报告。 1) 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审查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它有关部门考核合格证书, 审查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 3) 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4) 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 5) 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措施使用计划。 6) 审查各项安全施工措施与项目施工特点结合情况。 7) 审查现场文明施工、 安全防护和临时设施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 8) 审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证验收手续及登记手续。 9)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以及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㈠土方开挖工程; ㈡模板工程; ㈢起重吊装工程; ㈣脚手架工程师; ㈤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具体详见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方法》) 。 10) 审查承包单位拟使用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1) 审查总、 分单位施工安全协议签署情况。 ㈡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内容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监督与检查 日常现场跟踪监理,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 安全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跟踪监督、 现场检查、 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规程进行操作。 对影响安全生产的关键部位, 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外, 视施工情况, 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要求承包单位在下道工序施工前对该工序的施工安全准备情况和安全措施进行检查, 作好记录并经安全监理人员确认后, 承包单位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 安全监理人员的控制内容 1.土方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中, 要有专项土方工程施工方案, 安全监理人中应要求承包单位对基坑情况和基坑支护情况进行观察和监测。 1) 基坑开挖 ⑴基坑开挖前应根据支护结构形式, 挖深地质条件、 施工方法、 周围环境、 工期、 气候和地面荷载等资料制定施工方案、 环境保护措施、 监测方案, 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⑵土方开挖的顺序、 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 并遵循”开槽支撑、 先撑后挖、 分层开挖, 严禁超挖”的原则。                           ⑶基坑应分段分层进行开挖施工, 作业面分层, 一次开挖高度宜为0.5~2.5m, 分段长度视土质情况确定, 一般为5.0~15.0m。 ⑶在土方开挖施工过程中基坑边临时堆置物料不超过设计荷载, 堆放地点距基坑上边线1.5m以外, 高度不宜超过1.5m, 土方作业机械或施工机械应在挖方边缘保持2.5m的距离, 以保证边坡和直立壁的稳定。挖方时不应碰撞或损伤支护结构。 2) 基坑地表水排水 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和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 土方施工不考虑地下水因素。 为防止雨水和其它地表水流倒流并渗入基坑内, 边坡顶部设置截水沟防止地表水流入基坑内。 下斜道 施工人员及材料上下深坑应预先搭设稳固安全的上下人斜道, 避免上下时发生坠落, 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斜道搭设成”之”字形。 2.脚手架和安全防护设施 安全监理人员审核脚手架、 安全防护棚施工方案, 脚手架搭设方案要充分考虑施工环境的影响, 架体高度要有计算书, 并经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 审核承包单位提供的脚手架( 板) 及配套器具安全装置( 升降装置、 防坠装置、 防倾斜装置) 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必要时进行现场抽样试验。 检查脚手架搭设交底与验收记录。 审查脚手架搭设人员的资格证书。 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脚手架种类对脚手架的立杆基础、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大小横杆设置情况、 杆件间距及搭设、 架体内封闭通道、 卸料平台、 架体防护、 制作组装( 吊蓝) 等进行控制, 搭设完毕后, 在使用前报安全监理人员检查验收, 符合要求并经安全监理人员签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严格控制各类脚手架的施工使用荷载, 特别是对于超高落地式脚手架、 吊蓝等应严格控制施工使用荷载。 若施工中发现立杆沉陷悬空, 节点松动、 架子歪斜、 杆件变形、 脚手架板上结冰等问题, 在承包单位未解决以前, 安全监理人员应要求承包单位停止使用脚手架。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 大雾、 大雨和大雪天气, 安全监理人员应指令承包单暂停脚手架作业, 雨雪后进行施工操作要有防滑措施。 工程冬季停工春暖复工前, 承包单位必须检查和整修脚手架并将脚手架的检查和整修情况报安全监理人员审查, 经现场检查后方可重新使用。 3.模板工程 1) 审查模板工程施工方案 模板工程施工方案, 必须经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 要有根据混凝土输送方式制定有针对性安全措施。 复核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 审核模板支撑系统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 2) 审核承包单位提供的模板及支撑系统立柱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 3) 对模板堆放情况进行验收。 4) 审核支、 拆模板安全技术交底。 5) 模板安装应在安全的作业环境下, 按施工方案进行模板施工, 施工完毕后, 报安全监理人员检查签认。 6) 拆模前承包单位应将拆模申请与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一起报监理人员审批。 4.高处作业 1) 临边作业 安全监理人员应重点检查承包单位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安全防范。 设置防护栏 架设安全网 装设安全门 2) 对洞口作业安全监理人员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各种板与墙的孔口与洞口、 各种予留洞口、 楼梯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 防护栏杆、 安全网或其它防坠落的防护措施。 安全监理人员应要求承包单位在现场坑槽陡坡等处, 除须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 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3) 悬空作业 悬空作业必须要求承包单位设置牢靠的立足点, 如搭设操作平台, 脚手架或吊篮等。 凡作业所用锁具、 脚手架、 吊蓝、 吊笼、 平台、 塔架等设备, 均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 方可使用。 5.交叉作业 对交叉作业, 安全监理人员应加强对以下内容的监控。 支模、 砌墙、 粉刷等工种在交叉作业中, 不得在同一垂直作业面作业。 拆除脚手架与模板时, 要求承包单位派人专人现场管理, 下方不得有其它作业人员。 拆下的模板, 脚手架等部件, 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应不小于1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2米。楼梯边口、 通道口、 脚手架边缘等处, 严禁堆放拆下部件。 6.塔式起重机、 井字架垂直升降机 1) 在施工现场安装、 拆卸施工起重机械, 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应当编制拆装方案、 制定安全施工措施, 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安全监理人员应审查专项安装、 拆卸方案及相应资质、 人员上岗证。 2) 施工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 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 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3) 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前, 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 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 由施工总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 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规定的施工超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证明。 4) 安全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组织对施工起重机械进行验收, 未经验收合格, 不得投入使用, 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向有关部门登记。 5) 施工起重机械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 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7.临时用电 1) 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的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2) 审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及操作人员的上岗证。 3) 审查并结合现场实际检查承包单位配电系统是否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4) 检查施工现场末级开关箱是否满足一机、 一闸、 一漏、 一箱。 5) 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定期的根据规范对现场用电情况进行检查, 抽查现场供电系统, 应做到发现不合格时立即指令承包单位停止施工进行整改。 6)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三相四线制低压力电力系统, 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⑴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⑵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⑶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7)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 必须履行”编制、 审核、 批准”程序, 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 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8)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 审核、 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 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9) 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 分项工程进行, 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 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10) 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TN-S接零保护系统中,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 配电室( 总配电室) 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11)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 电气设备的接地、 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 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采用TN-S系统做保护接零时, 工作零线( N线) 必须经过总漏电保护器, 保护零线( PE线) 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 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12) 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严禁经过工作电流, 且严禁断线。 13) TN-S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 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在TN-S系统中, 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 所用重量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14) 在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 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 同一台机械电气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 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15) 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 过载、 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断点。 16) 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 应挂接地线, 并应悬挂”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17) 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 五芯电缆必须包淡蓝、 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 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 严禁混用。 18) 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 严禁沿地面明设, 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19)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 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 含插座) 。 20) 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与金属安装板绝缘; 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经过N线端子板连接; PE线必须经过PE线端子板连接。 21) 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 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 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 mA, 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 s。 22) 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 mA, 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 s, 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 mA·s。 23) 配电箱、 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24) 对配电箱、 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 检查时, 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 并悬挂”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 严禁带电作业。 25) 对混凝土搅拌机、 钢筋加工机械、 木工机械等设备进行清理、 检查、 维修时, 必须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 呈现可见电源分断点, 并关门上锁。 26) 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 ⑴人防工程、 高温、 有导电灰尘、 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底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 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⑵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 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⑶特别潮湿场所、 导电良好的地面、 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 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27) 照明变更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 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8.吊装作业 1) 起重机械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查合格;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和起重机械指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 2) 督促承包单位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 架空电线、 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制订出完整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安全监理人员审核。 3) 吊装前, 安全监理人员应要求承包单位对起重机械的吊钩和吊环进行检查, 不符合要求的必须更换; 起重机械使用的钢丝绳应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其结构形式、 规格、 强度必须符合所配起重机械的要求。 4) 吊装作业时, 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 起重机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吊装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经过。 5) 起重机械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 起重机械与架空输电线路间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如限于现场条件, 必须在线路近旁作业时, 应采取经承包单位负责人批准的安全防护措施。 6) 吊装物起吊时应绑扎牢固、 平稳, 不得在吊装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 7)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 大雨、 大雪、 大雾等恶劣天气时, 不得进行作业。 9.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 1) 检查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情况, 消防管理和责任制制定情况, 建立值班制度与值班记录情况, 安排专人负责。 2) 检查施工现场职工宿舍安全疏散门开启方向是否正确, 检查安全通道, 安全出口的设置情况, 是否畅通无阻, 检查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指示标志是否清楚, 检查在建工程楼梯间照明是否符合要求。 3) 检查施工现场木工作业棚, 易爆易燃材料仓库的消防设备配置是否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4 ) 检查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是否满足消防需要, 消防器材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0.冬季施工 1) 冬季施工必须要有经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的防寒、 防滑措施; 现场若采用明火采暖保温或加热措施, 承包单位应有经项目经理批准的动火手续和明火监护措施及相应消防设施; 现场严禁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2) 冬季施工中使用建筑机械的应严格遵守建筑机械冬季使用的有关规定。 3) 冬季施工的现场住宿要有保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 严禁使用电热毯、 电炉子等电热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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