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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大建设市政项目施工图审查定点单位CGFZ网上招投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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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 招 标 文 件 .cn 项目名称:合肥市大建设市政项目施工图审查定点单位 项目编号: CGFZ1073 二○一二年七月 目 录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第三章 招标需求 9 第四章 评标办法 10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15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 15 一.总 则 15 二.招标文件 18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20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3 五.开标与评标 24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8 第六章 采购合同 3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3 一.开标一览表 35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声明 36 三.投标人综合情况简介 37 四.投标函 38 五.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39 六.有关证明文件 39 七.投标授权书 40 第八章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网上招投标操作规程( 暂行) 41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招标公告)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采购部(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受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 现对”合肥市大建设市政项目施工图审查定点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网上招标) , 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网上投标。 一、 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 项目编号: CGFZ1073 2、 项目名称: 合肥市大建设市政项目施工图审查定点单位 3、 项目概算: 无 4、 项目内容: 合肥市大建设市政项目施工图审查定点单位, 详见招标文件。 二、 投标人资格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备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一类资质; 3、 近五年内具有单个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的市政项目施工图审查业绩;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开标地点: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四、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五、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8:00至 年 月 日17:30止 2、 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人民币200元( □含图纸) ,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 报名方式: ( 1) 本项目只接受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经过会员报名, 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会员办理联系电话: , 联系人: 杨工) , 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 责任自负; ( 2) 会员报名程序请登陆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网( .cn) 办理( 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办事指南”栏目--”会员报名操作手册”) ; ( 3) 会员报名成功后直接采用网上支付系统支付标书费用, 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含答疑或相关说明) 。如无网上银行帐号, 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 本系统当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交通银行、 招商银行、 光大银行、 浦发银行、 徽商银行) ; 六、 联系方法 单位: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采购部(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阜阳路17号( 原合肥市委办公楼) 四楼 本项目联系人: 李工(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2号窗口) 电话: 传真: 0551--2692022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网址: .cn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七、 其它事项说明 1、 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可在报名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2、 投标人网上报名后, 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网银支付, 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3、 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 请在报名成功后打印回执码页面并携带至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财务窗口办理。 4、 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 请在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节假日休息) 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5、 购买了招标文件, 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请在开标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 传真或书面送达, 加盖单位公章) 通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弃标未予告知的,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将在诚信会员库系统中自动记录次数, 并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 八、 其它 本投标邀请以招标公告形式在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及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发布。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 委托人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3 集中采购机构 名 称: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阜阳路17号( 原合肥市委办公楼) 四楼 开户名: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账 号: 0334057 网 址: 4 项目名称 合肥市大建设市政项目施工图审查定点单位 5 项目编号 CGFZ1073 6 项目性质 服务类 7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采购人自筹 þ其它 8 包别划分 þ不分包 □分为 个包 9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合同签署、 施工图审查完成, 并取得审图合格证后, 付至合同总价的70%, 工程竣工移交, 审计决算后无息支付余款。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 投标无效。 10 联合体投标 □允许 þ不允许 11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60天 12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12月31日止。其中, 单个项目收到业主委托施工图审查任务、 施工图纸及相关要件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合格证( 4个工作日内完成各专业审查, 并出具施工图审查意见书, 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设计单位答复意见的复审, 出具审查合格证, 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特殊项目工作期限业主另行确定。 13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伍万 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五章投标人须知第18条 14 答疑 年 月 日17时前接受网上答疑( 逾期不予受理) , 疑问的提出与答疑获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五章投标人须知第14条( 咨询电话: 、 2692056) 。 采购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 更正或更改, 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 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中心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 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 会员库系统将经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 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 采购中心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5 勘察现场 þ自行勘察 16 标书形式、 份数及要求 投标文件: 1、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过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会员系统上传; 2、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份( 光盘或U盘介质) , 密封提交; 3、 纸质投标文件 1 份, 密封提交; 注: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使用合肥招标投标中心提供的电子标书制作工具软件( http: //网上下载) 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投标文件如不一致时, 按下列顺序确定其投标文件效力: 1、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2、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3、 纸质投标文件。 备注: 如投标人解密失败, 投标人应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如网上招标系统故障, 投标人应使用纸质投标文件。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仅仅作为网上提交的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特殊情况下才启用的备份资料。正常情况下, 仅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未提交网上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投标无效。 开标时没有提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视同放弃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 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 视同放弃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 17 投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纸质标书递交地点: 同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1、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2、 纸质投标文件及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为: 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18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北京时间 月 日 : ( 以本项目网上投标系统的时间为准) 开标地点: 阜阳路17号( 原合肥市委办公楼) 二楼 号开标室 19 评标办法 有效最低价法,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四章评标办法 20 中标服务费 人民币叁万元整。 21 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期限至合同履约完成。收受方式为: □现金、 □转账、 þ保函, 收受人为þ采购人、 □委托人、 □采购中心,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五章投标人须知第33条 22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王晖2650152、 23 本项目提供除电子版招标文件以外的其它资料 þ无 □图纸 □光盘 上述资料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会员报名系统在招标文件附件中自行下载。 24 网上招标投标特别说明 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网上招投标操作规程( 暂行) 》( 详细见后第八章内容) , 该规程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25 其它 投标人授权代表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3个月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第三章 招标需求 一、 项目情况 合肥大建设市政项目施工图审查。本项目拟招2家定点服务单位, 有效投标人不足4家的, 按流标处理。 二、 质量要求 中标人出具的施工图审查报告应满足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及国家现行有关文件、 标准、 规范的要求, 而且满足安徽省建设厅的有关规定。 三、 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采用”折扣率报价”, 即以合价房【 】230号文中的审图服务收费标准( ‰) 为基准, 报折扣率, 以合肥市发改委批复的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工程建安费为计价单位( 万元) 。例: 若中标人中标折扣率为90%, 则最终审图服务费=合肥市发改委批复的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工程建安费( 万元) ×依据合价房【 】230号文确定的收费标准( ‰) ×中标折扣率90% 。 四、 其它要求 1、 审图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适时提供相关服务( 含取图、 送图、 审查合格证备案等工作) 。 2、 外地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五个工作日内到合肥市建委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图跨市审查登记认可。外地投标人中标后, 需明确各专业审查负责人, 驻肥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 3、 投标人中标后, 需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 保证审图质量、 按时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 如未能按照要求时限完成审查任务的, 每延误一天, 扣减审图合同费用的2.5%, 直至扣完为止。 4、 如有重大项目或有特殊服务需求的市政项目, 业主有权另行确定施工图审查机构。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合肥市大建设市政项目施工图审查定点单位招标( 项目编号: CGFZ1073) 的招标评标工作, 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维护采购人、 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本着公开、 公平、 公正的原则, 制定评标办法。 第二条 本次项目评标采用有效最低价法作为对投标人标书的比较方法。 第三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抽取组织不少于5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 以下简称评委会) , 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采购中心组成秘书组, 负责评标过程中的记录、 联络及评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条 评委会按照”客观公正, 实事求是”的原则, 评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价格、 性能、 质量、 服务及对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及响应性。 二.评标程序及评审细则 第五条 评标工作于开标后进行。评委会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 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 一) 招标的目标; ( 二) 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 三)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 标准和商务条款; ( 四) 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 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第六条 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原则: ( 一) 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 二) 无重大偏离、 保留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三) 经过投标有效性评审; ( 四) 评委会依据招标文件认定的其它原则。 第七条 评委会从最低报价的投标文件开始独立评审, 按有效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选出中标候选人。评委会无须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八条 评审中, 评委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前后矛盾、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有可能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 评委会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补正。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评委要提出充分的否定理由。最终对投标人的评审结论分为经过和未经过。 第九条 评委会按下表内容进行投标有效性评审。 合肥市大建设市政项目施工图审查定点单位评审表 投标人: 评审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是否经过 投标文件格式及提交资料要求 1 营业执照 年检有效 提供经过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 特别是营业执照年检情况部分。 2 税务登记证 合法有效 3 投标函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 投标授权书 原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 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即可, 社保证明要求参照投标格式规定。 5 报名情况 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规定报名手续的, 投标无效( 核查报名手续) 6 投标保证金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 开标一览表 格式、 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标书规范性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无严重的编排混乱、 内容不全或模糊辨认不清、 前后矛盾情况, 对评标无实质性影响的 9 标书响应情况 付款响应、 服务期限响应等。 10 投标报价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1 资质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12 业绩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 13 其它要求 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其它要求。 评审指标经过标准: 投标人必须经过上述全部指标。 注: 无论何种原因, 即使投标人开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 但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或影印件的( 会员库资料中已有的除外) , 评标委员会能够视同其未提供。 投标人应从我中心会员库网站提取上述要求的证明资料(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业绩证明等) 并编制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与我中心会员库系统不一致的资料不予认可。各投标人应保证相关资料在我中心会员库经过审核录入并及时更新, 确保相关资料的真实有效性) 第十条 评委独立评审后, 评委会对投标人某项指标如有不同意见,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确定该项指标是否经过。符合评审指标经过标准的, 为有效投标。 第十一条 如果有效投标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 则采取投标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十二条 评委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采购人提出处理建议, 并作书面记录。 第十三条 在评审过程中, 评委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 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 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文件予以解释说明, 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否则, 评委会能够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 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 以此类推。 第十四条 投标人投标报价与公布的预算价( 或控制价)相比降幅过小, 或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 评委会能够否决所有投标。 第十五条 评标后, 评委会应制作评审纪要并加盖CA签字章。评审纪要是评委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电子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制的报告, 评委会全体成员及监督员均须在评审纪要上电子签字。评审纪要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 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意见, 以及其它澄清、 说明、 补正事项。 三.评标纪律 第十六条 评委会和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 严格按照本次招标文件进行评标; 公正廉洁、 不徇私情, 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保护招、 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在评标过程中, 评委、 秘书组及其它评标工作人员必须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 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透露给与投标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评标纪律的情况发生, 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 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有关定义 2.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系指合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 2.2采购人: 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3委托人: 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委托方。 2.4集中采购机构: 系指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即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采购部, 以下简称”采购中心”。 2.5投标人: 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 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 供应商或服务商。 2.6服务: 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它政府采购对象, 包括咨询、 调研、 评估、 规划、 设计、 监理、 审计、 保险、 租赁、 印刷、 维修、 检测、 物业管理等。 2.7近X年内: 系指从发标之日向前追溯X年( ”X”为”一”及以后整数) 起算。 2.8业绩: 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及相关证明。 2.9投标人公章: 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系指投标人电子签章。 3.投标费用 3.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4.合格的投标人 4.1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 4.2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 包别) 或者不分标段( 包别) 的同一项目投标: 4.2.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2.2母公司、 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4.2.3参加投标的其它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4.2.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勘察现场 5.1投标人应自行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 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的方式、 地址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服务现场的资料和数据, 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 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服务现场实地踏勘的, 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 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 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5.3除非有特殊要求, 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服务相关地的自然环境、 气候条件、 公用设施等情况, 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知识产权 6.1投标人须保证,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 资料、 技术、 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 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 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 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 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2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 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 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 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7.纪律与保密 7.1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 7.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 不得妨碍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它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 评委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7.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7.2.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2.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7.2.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7.2.1.4属于同一集团、 协会、 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7.2.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它联合行动。 7.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7.2.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2.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或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网卡地址一致; 7.2.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2.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2.2.5不同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7.2.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3在确定中标人之前, 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 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也不得私下接触评委会成员。 7.4在确定中标人之前, 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 澄清、 比较和评价时对评委会、 采购人和采购中心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7.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 详细资料、 样品、 模型、 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 被视为保密资料, 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 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 应采购人要求, 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联合体投标 8.1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外, 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能够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 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8.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 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 8.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中心。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按照同一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 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8.4联合体投标的, 能够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 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的, 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9.投标专用章的效力 9.1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 投标人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纸质投标文件使用公章) 。在有授权文件(原件)表明投标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投标人公章的情况下, 能够加盖投标专用章, 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0.合同标的转让 10.1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采购人同意, 中标人不得向她人转让中标项目, 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她人转让。 10.2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 中标人能够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她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 并不得再次分包。如果本项目允许分包,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 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交由她人完成的, 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10.3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 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会员信息库 11.1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 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 降低投标成本, 加强对投标人诚信信息的管理, 加快合肥市招投标工作电子化、 信息化建设, 为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实行网上招投标奠定基础, 经合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实行投标人会员信息库制度, 并面向全国免费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会员。 11.2入库资料的真实性、 有效性、 完整性、 准确性、 合法性及清晰度由投标人负责。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只负责对投标人所提供的入库资料原件与上传扫描件进行比对; 本项目所需会员库资料有效性由本项目评委会负责审核。 为确保投标文件经过评审, 投标人应及时对入库资料进行补充、 更新。 如因前款原因未经过本项目评委会评审, 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11.3网上会员库中文字资料与扫描件资料不一致时, 以扫描件资料为准。 11.4有关会员库的更多信息, 请登陆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网查询。 12.采购信息的发布 12.1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将在合肥市政府采购指定网站上及时发布, 包括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网(.cn)及采购中心网( ) , 以下简称”网站”。 二.招标文件 13.招标文件构成 13.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3.1.1第一章: 投标邀请( 招标公告) ; 13.1.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3第三章: 采购需求; 13.1.4第四章: 评标办法; 13.1.5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 13.1.6第六章: 采购合同; 13.1.7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13.1.8采购中心发布的图纸、 答疑、 补遗、 补充通知等。 13.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 格式、 条件、 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13.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3.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 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采购中心提出, 否则, 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4.1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 图纸等招标文件的其它任何内容有相关疑问, 能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列明的答疑接受时间前, 以网上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 14.2疑问的提出与答疑获取具体步骤: 投标人请登录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会员系统, 点击菜单栏”项目信息”, 然后点击左侧的”政府采购项目”中的”投标疑问上传”, 如图 再点击右侧的”新增疑问”, 如图。 弹出疑问上传页面, 在这个页面中点击”选择项目”, 挑选自己需要上传的疑问文件, 格式能够为word、 excel或rar/zip压缩文件( 疑问文件无需注明投标人名称等信息) 。编辑完成后点击页面左上角的”提交疑问”, 如图 提交成功后疑问文件即传至采购中心, 请投标人及时经过”答疑文件下载”及网站答疑公告栏目查看答疑文件。 14.3采购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 更正或更改, 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 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中心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上述澄清、 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 会员库系统将经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 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 采购中心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4.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采购中心能够视采购具体情况,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 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在上述情况下, 采购中心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 责任和义务, 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4.5特殊情况下, 采购中心发布澄清、 更正或更改公告后, 征得投标人同意, 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5.投标文件构成与格式 15.1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15.2除非注明”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15.3除专用术语外,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能够用另一种语言, 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 以中文文本为准。 15.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 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 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 应当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15.6纸质投标文件( 如有) 应编制连续页码, 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 图片资料等外, 均应按A4规格制作, 为节约和环保, 建议纸质投标文件双面打印。 15.7电报、 电话、 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5.8采购中心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6.报价 16.1投标人应以”包”为报价的基本单位。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包, 则投标人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报价。包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 免费赠送的除外) , 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6.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投服务、 保险、 税费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后续服务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6.3报价应当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16.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明细( 如有) 和总价。 16.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 每一包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投标无效。 16.6采购人不建议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 其优惠可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 16.7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 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7.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 17.1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 技术、 资信、 服务、 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 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 证明及数据, 将导致投标无效。 17.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 以扫描件或影印件形式上传) , 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 以扫描件或影印件形式上传) 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能够是手册、 图纸和资料) 等,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 17.3.1服务内容的详细描述; 17.4投标文件应编排有序、 内容齐全、 不得任意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修改, 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18.投标保证金 18.1投标前, 投标人应向采购中心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作为投标的一部分, 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指定账户。 18.2 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8.2.1诚信投标保证金( 应提交诚信投标保证金证书复印件) ; 18.2.2网上银行支付; 18.2.2.1 投标人应登录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网站会员库系统进行操作; 18.2.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完成网上支付程序并确认已支付成功, 如因投标人未提前确认支付成功对投标造成影响的, 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2.2.3 投标人如需投标保证金收据请在网上支付成功后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回执码打印件至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办理。 18.3 采购中心有权核查投标保证金是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经查实未及时到帐的, 其投标无效。 18.3.1 为了确保投标保证金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投标人应当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 18.3.2经过网上支付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 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告知投标文件接收人, 并由投标文件接收人在开标前验证, 经验证未支付成功的, 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8.4采购中心不接收以现金或汇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应当一致。分公司或子公司代缴投标保证金, 视同名称不一致。投标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 投标无效。 18.5在开标时, 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导致投标无效。 18.6采购中心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只退还至投标人账户。 18.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 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8.7.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18.7.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①根据规定签订合同; 或 ②根据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 18.7.3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它违反招投标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19.投标有效期 19.1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2在投标有效期内, 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 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9.3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19.4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 采购中心能够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能够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且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20.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20.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如不一致时, 按下顺序确定其投标文件效力: ( 1)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 2)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 3) 纸质投标文件。 20.2 纸质投标文件需打印( 热敏纸无效) 。所有投标文件均应依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纸质投标文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见《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网上招投标操作规程( 暂行) 》的相关规定。 21.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光盘或者U盘) 应封装在信封中, 纸质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封装, 并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及包别。 21.3如果未按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 采购中心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并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22.投标文件的递交 22.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网上投标, 并将纸质投标文件和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开标地点。 22.2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为无效投标文件, 采购中心将拒绝接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 能够修改或撤回其投标, 但这种修改和撤回, 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投标人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3.2 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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