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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管理应知应会内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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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传染病管理应知应会内容 一、传染病病种及上报时限 甲类:2种,2小时上报; 乙类:26种,24小时上报; 丙类:11种,24小时上报。 二、特殊传染病的管理: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按甲类传染病管理; 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脊髓灰质炎虽不按甲类传染病管理,但也要求2小时上报 三、传染病首诊负责制度 1.在传染病人诊疗过程中实行首诊负责制,即第一个接诊传染病人的医师“首诊医生”对所接诊病人负责的制度,具体包括科学诊断、有效治疗、隔离控制等责任。 2.各科首诊医生对前来就诊病人,如怀疑为传染病,要求对传染病病人进行病史、体格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诊断明确的病人转感染疾病科门诊;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对症治疗,及时请上级医生会诊或邀请有感染性疾病科医生会诊,诊断明确后,立即转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医院治疗。 3.对非本科室范畴的传染病患者,首诊医生均不得拒诊,不得推诿和刁难病人,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的科室。 4.在遇危重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生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诊断明确需要经住院治疗的危重病人,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5.首诊医生要认真填写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簿和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上报院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疫情管理人员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四、传染病疫情信息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管理组织,认真履行传染病报告管理职责。 2.公共卫生科为医院传染病管理的责任科室,负责对全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医院领导汇报,向有关科室进行反馈,对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进行跟踪评价,持续质量改进。 3.公共卫生科同时为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科室,设疫情报告管理专职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具体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集、审核、登记及网络直报工作;建立全院传染病登记本,对各科室报告的传染病病例信息,详细登记,定期进行汇总分析,并参与全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督导管理工作。 4.各临床、医技科室的科主任为本科室传染病管理的法定责任人,设立科室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小组,每月定期对本科传染病疫情上报工作进行自查和质量控制。 5.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熟悉国家规定的法定传染病病种和我院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发现法定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时,要立即按规定的程序、时限,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网络直报,特殊疫情根据要求立即电话报告,不迟报、不漏报、不错报,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6.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和住院病人信息的登记工作,按照《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规范》的要求,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写到行政自然村,不得有缺项、漏项等。 7.临床科室、检验科、放射科等必须建立传染病登记本,记录项目和内容与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本相一致。 8.发现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须在2小时内报告主管科室,乙类及丙类传染病须在24小时内报告。 9.发现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诊医生应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公共卫生科及相关部门。 10.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转到本院的感染性疾病科就诊。对需要转院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指定的医疗机构。 五、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加强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2.对发现传染病及时填卡上报的科室和个人根据情况给予不同的奖励: (1)对报卡及时、完整、准确的首诊医生给予5元/例的奖励。 (2)根据传染病检查上报情况每年评出十名优秀疫情管理员,给予500元年终奖励。 3.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及院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1)对传染病报告卡填写漏项缺项、信息不准确的直接责任人处以20元/例的罚款。 (2)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谁漏报、迟报,谁负责,扣首诊医生30元/例,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扣科主任20元/例。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3)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扣除责任人当月工资、奖金,并通报全院。 (4)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六、疫情控制 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流程图 菏泽市疾控中心 菏泽市卫生局 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 立即电话报告 及时、准确 完整、录入 菏泽市政府 甲类及按甲类管理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立即报告 其它乙丙类传染病、需要报告的其它传染病及时报告 公共卫生科负责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审核、查错、查重 电话:5597778;5597779 正常工作日上午、下午下班前半小时、节假日每日17:00前报卡。甲类立即报 感染性疾病科 转科 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及携带者。需要报告的其它传染病 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各科室门诊及病房 传染病报告卡由首诊医生填写。 发现 发现 诊断 每日上、下午下班前半小时直接报开单医师 放射科发现阳性病例 检验科发现异常结果 6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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