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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急危重伤病院前医疗急救诊疗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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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常见急危重伤病院前医疗急救诊疗规范 一、急症的院前医疗急救诊疗规范 (一)休克。 1.取平卧位或休克体位,伴有急性肺水肿的休克患者可置半卧位。 2.保持呼吸道通畅。 3.通气和吸氧。 4.立即建立静脉通路,并保持其畅通。 5.可开展相应检查(血糖、心电图等)。 6.持续监测生命体征(心电监测、血氧饱和度、呼吸等)。 7.积极查找病因,针对处理。 (二)胸痛。 1.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安静卧床休息。 2.可开展相应检查(心电图、D-二聚体、心肌酶等)。 3.建立静脉通道,对症用药。 4.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三)腹痛。 1.保持呼吸道通畅。 2.可开展相应检查(心电图、心肌酶等)。 3.建立静脉通道,对症用药。 4.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5.积极查找病因,针对处理。 (四)呼吸困难。 1.取半卧位或坐位。 2.保持呼吸道通畅。 3.通气和吸氧。 4.立即建立静脉通路,并保持其畅通。 5.可开展相应检查(血糖、心电图、血气分析等)。 6.能明确原因者,按相应抢救原则处理。如对张力性气胸紧急排气、危及生命的心脏压塞紧急减压、气道异物梗阻紧急解除。 7.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五)气道异物。 1.尽快解除气道阻塞,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行环甲膜穿刺或气管切开等其他手段。有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刻心肺复苏。 2.通气和吸氧。 3.监测生命体征。 4.必要时开放静脉通道,对症处理。 (六)呕血。 1.保持患者安静平卧,头偏向一侧,防止呕血引起误吸或窒息。 2.立即建立静脉通道及补液,必要时使用止血药物。 3.通气和吸氧。 4.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5.积极查找病因,针对处理。 (七)咯血。 1.取侧卧位,防止咯血引起误吸或窒息。 2.立即建立静脉通道及补液,必要时使用止血药物。 3.通气和吸氧。 4.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5.积极查找病因,针对处理。 (八)意识障碍。 1.采取正确体位,保持呼吸道通畅。 2.通气和吸氧。 3.建立静脉通道。 4.可开展相应检查(心电图、血气分析、血糖等)。 5.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6.积极查找病因,针对处理。 (九)小儿高热惊厥。 1.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舌咬伤。 2.通气和吸氧。 3.控制体温(或物理降温)。 4.建立静脉通道,必要时使用抗惊厥药物。 5.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二、危重症的院前医疗急救诊疗规范 (一)循环系统。 1.心脏骤停。 包括心室颤动、无脉搏室速、无脉搏电活动(PEA)和心脏停搏。 (1)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 ①胸外按压。 ②手法开放气道,或采用口咽通气管、喉罩或气管插管。 ③人工通气或球囊面罩通气。 ④有条件的应当尽快监测心电情况,如有可除颤心律(室颤或无脉室速)应当立即除颤。 (2)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3)开放静脉通道。 (4)根据条件酌情应用复苏药物及抗心律失常药物。 2.急性冠脉综合征。 (1)保持正确体位稳定患者情绪。 (2)保持呼吸道通畅,通气和吸氧。 (3)建立静脉通道。 (4)酌情给予镇痛剂。 (5)酌情给予硝酸酯类、抗血小板药物治疗,及时处理各种并发症(心衰、心源性休克、致命性心律失常等)。 (6)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3.急性左心衰竭。 (1)保持患者呈坐位或半卧位。 (2)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可行人工辅助通气或机械通气。 (3)开放静脉通道。 (4)酌情给予利尿剂、血管扩张剂、强心甙等药物治疗。 (5)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4.恶性心律失常。 (1)保持呼吸道通畅,通气和吸氧。 (2)开放静脉通道。 (3)必要时选用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 (4)酌情使用刺激迷走神经、电复律、临时体外起搏等治疗。 (5)如为心室纤维颤动/心室扑动,立即电除颤并心肺复苏。 (6)持续生命体征监测(持续心电、血压、呼吸、血氧饱和度监测)。 5.高血压危象。 (1)保持呼吸道通畅,通气和吸氧。 (2)开放静脉通道。 (3)给予降压药物治疗。 (4)及时处理各种并发症(脑水肿、心衰等)。 (5)持续监测生命体征。(心电、血压、呼吸、血氧饱和度监测。) (二)呼吸系统。 1.重症支气管哮喘。 (1)尽快脱离致敏环境,去除诱因,及时发现气胸等并发症。 (2)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 (3)严重呼吸衰竭者行气管插管机械通气进行呼吸支持。 (4)开放静脉通道。 (5)使用气道解痉、平喘药、糖皮质激素、扩张支气管药等药物治疗。 (6)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2.呼吸衰竭。 (1)保持正确体位。 (2)氧疗。 (3)出现严重呼吸衰竭者可采用机械辅助通气(面罩或气管插管)。 (4)开放静脉通道,酌情使用支气管扩张剂、糖皮质激素、呼吸兴奋剂等。 (5)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三)消化系统。 上消化道出血最常见。 (1)取正确体位,防止呕吐物引起误吸或窒息。 (2)保持呼吸道通畅,通气和吸氧。 (3)持续心电、血压、血氧饱和度监测。 (4)建立静脉通路,补液、止血等对症治疗。 (5)酌情使用三腔二囊管压迫止血。 (四)内分泌系统。 1.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1)监测血糖、肾功、离子、血气分析、尿常规等。 (2)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 (3)建立静脉通道,补液、纠酸、可控性降糖治疗。 2.糖尿病低血糖昏迷。 (1)立即做快速血糖检查。 (2)开放静脉通道,静脉注射25%~50%葡萄糖溶液,密切监测血糖。 (五)神经系统。 1.急性脑血管病。 (1)取正确体位,防止误吸及舌后坠。 (2)保持呼吸道通畅,及时清理呼吸道分泌物。 (3)通气和吸氧。 (4)开放静脉通道。 (5)合理使用降压药及降颅压药物。 (6)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2.癫痫大发作。 (1)立即平卧,松解衣领,头转向一侧,上下齿间加垫,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下颌脱臼和舌头咬伤。 (2)通气和吸氧。 (3)开放静脉通道。 (4)缓慢静脉注射地西泮控制抽搐。 (5)防治脑水肿等并发症。 (6)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六)意外伤害。 1.坠落伤。 (1)首先对病人进行快速全面的检查,确定伤员是否有呼吸道梗阻、休克、大出血等致命的征象。 (2)保护颈椎,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放置口咽通气管或进行气管插管。 (3)出现心脏停搏要立即行心肺复苏,开放静脉通道,根据病情给予静脉补液,补充血容量。 (4)周围血管伤大出血时应立即给予止血处理。 (5)在搬运和转送过程中应尽可能避免发生或加重脊柱损伤。 (6)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2.爆炸伤。 (1)确认现场抢救环境安全。 (2)现场急救。 ①呼吸心跳骤停:清除呼吸道异物,胸外按压,气管插管,人工呼吸,电除颤,快速建立静脉通道及注入抢救药物,吸氧、持续心电、血压、血氧饱和度监测等。 ②出血及休克:包括迅速止血、建立静脉通道,补液抗休克、吸氧、持续心电、血压、血氧饱和度监测等。 ③颅脑损伤:包括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持续心电、血压、血氧饱和度监测,开放静脉通道,必要时给予降颅压、减轻脑水肿治疗。 ④张力性气胸:包括吸氧、持续心电、血压、血氧饱和度监测,封闭创口,胸腔穿刺抽气和闭式引流等。 ⑤挤压综合征:应确保呼吸道畅通,开放静脉通道,积极纠正休克,必要时呼吸机辅助呼吸,持续心电、血压、血氧饱和度监测。对受压肢体应当采取适当的限制血流措施。 ⑥骨折:有效固定,对脊椎骨折的伤员,实行整体搬运。 3.枪伤。 (1)询问受伤经过,检查局部和全身情况。 (2)有效止血包扎。 (3)保持呼吸道通畅,通气和吸氧。 (4)开放静脉通道,根据伤情给予相应处理。 (5)持续监测。 4.电击伤。 (1)确认现场抢救环境安全,迅速脱离电源。 (2)保持呼吸道通畅,通气和吸氧。 (3)心跳、呼吸骤停者即刻给予心肺复苏。 (4)保护体表电灼伤创面。 (5)开放静脉通道。 (6)防治心律失常及其他对症处理。 (7)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5.溺水。 (1)确认现场抢救环境安全。 (2)迅速清除口腔、呼吸道异物,畅通气道。 (3)通气和吸氧。 (4)心跳、呼吸骤停者即刻给予心肺复苏。 (5)建立静脉通道,维持有效循环或对症治疗。 (6)注意保暖。 (7)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6.中暑。 (1)使患者迅速脱离高温环境。 (2)保持呼吸道通畅,通气和吸氧。 (3)开放静脉通道,维持有效循环或对症治疗。 (4)给予体表物理降温,必要时给予药物降温。 (5)防治脑水肿。 (6)心跳、呼吸骤停者即刻给予心肺复苏。 (7)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7.急性中毒。 (1)迅速脱离有毒环境或毒物,如脱去被毒物污染的衣物等。 (2)保持气道通畅。 (3)通气和吸氧。 (4)查找毒物接触史,留存相关标本待检。 (5)开放静脉通道,维持循环功能。 (6)催吐、补液、利尿等对症处理,尽早使用特效解毒药。 (7)心跳、呼吸骤停者即刻给予心肺复苏。 (8)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8.急性过敏性反应。 (1)过敏原明确者迅速脱离过敏原。 (2)保持气道通畅,维持有效通气。 (3)通气和吸氧。 (4)开放静脉通道,酌情选用抗过敏药物治疗。高度怀疑喉头水肿或过敏性休克者,皮下注射肾上腺素0.3mg。 (5)心跳、呼吸骤停者即刻给予心肺复苏。 (6)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9.动物性伤害。 1)犬咬伤。 (1)咬伤后应该立即处理伤口。 (2)尽快送往医院,注射破伤风抗毒素或相应疫苗。 (3)伤情较重者进行相应处置。 2)蛇咬伤。 (1)检查患者呼吸及循环功能。如果患者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 (2)防止蛇毒继续被吸收,并尽可能减少局部损害。 ①绑扎伤肢近心端,以阻断静脉血和淋巴回流,应隔10-20分钟放松1次,以免组织坏死。 ②伤肢制动,低放。 ③冲洗伤口。 (3)有条件时尽早使用抗蛇毒血清,必要时使用抗生素及破伤风抗毒素治疗。 (七)外科危重症。 1.创伤。 (1)确定致伤因素,判断伤员有无威胁生命的征象,如心跳呼吸骤停,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对休克者给予抗休克治疗。 (2)保持呼吸道通畅。 (3)通气和吸氧。 (4)建立静脉通道,维持有效循环,对症处理。 (5)伤口的处理:用无菌纱布或敷料包扎伤口,对开放性气胸或胸壁塌陷致反常呼吸者需用大块棉垫填塞创口,并给予固定。 (6)怀疑有颈椎损伤者应给予颈托或颈部固定器加以固定,胸腰椎损伤者应用平板或铲式担架搬运,避免脊柱的任何扭曲。 (7)四肢骨折需妥善固定,可用各种夹板或替代物品。 (8)离断指(肢)体、耳廓、牙齿等宜用干净敷料包裹保存,有条件者可外置冰袋降温。 (9)刺入性异物应固定好后搬运,过长者应设法锯断,但不能在现场拨出。 (10)胸外伤合并张力性气胸者应紧急胸穿减压。 (11)有脏器外露者不要回纳,可用湿无菌纱布包裹并固定在局部。 (12)严重多发伤应首先处理危及生命的损伤。 2.颅脑损伤。 (1)判断生命体征,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 (2)头部受伤引起严重的外出血,依据病情给予包扎止血。 (3)保持呼吸道通畅,清理口咽部异物,必要时气管插管。 (4)通气和吸氧。 (5)对脑脊液鼻或耳漏者,应将病人侧卧防止舌根后坠,将头部稍垫高,使流出的液体顺位流出,严禁用水冲洗,严禁用棉花堵塞耳、鼻。 (6)开放静脉通道,密切观察颅内压变化,酌情使用降颅压药物。 (7)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3.胸部损伤。 (1)保持气道通畅。 (2)通气和吸氧。 (3)闭合伤口,开放性气胸可用敷料、绷带、三角巾迅速填塞和覆盖伤口,并进行固定,运送伤员时可使其半坐位,并随时观察病人呼吸情况。 (4)初诊为气胸的伤员,应置坐位。可用注射器抽气或行紧急胸腔闭式引流。 (5)连枷胸胸壁塌陷致反常呼吸者需用大块棉垫填塞创口,并给予胸部外固定。 (6)一旦发生呼吸停止,立即进行呼吸复苏。 (7)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4.四肢损伤。 (1)及时止血。 (2)妥善包扎。 (3)有效固定。 (4)镇静止痛。 (5)防治休克。 (6)保存好残指(肢)。 5.烧(烫)伤。 (1)立即去除致伤因素。 (2)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给予环甲膜穿刺。 (3)通气和吸氧。 (4)开放静脉通道,纠正休克。 (5)保护创面,防止继续污染和损伤。 (6)强酸、强碱烧伤的处理。 ①强酸烧伤。 皮肤及眼烧伤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创面或眼内10分钟以上,消化道烧伤时严禁催吐及洗胃,以保护胃粘膜。 ②强碱烧伤。 皮肤及眼烧伤时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及眼内直至肥皂样物质消失为止。 (7)消化道烧伤,严禁催吐、洗胃,以免消化道穿孔。 (8)持续监测生命体征,及时对症处理。 (八)妇产科危重症。 1.阴道出血。 (1)建立静脉通道,输液补充血容量,纠正休克。 (2)通气和吸氧。 (3)必要时给予止血药静脉注射。 (4)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2.胎膜早破。 (1)嘱产妇平卧或左侧卧位,臀部稍抬高。严禁让产妇坐位或立位。 (2)通气和吸氧。 (3)听胎心是否正常,120~180次/分属正常。 (4)开放静脉通道,维持有效循环。 (5)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3.急产。 (1)产妇取平卧位,双腿屈曲并外展。 (2)开放静脉通道。 (3)会阴部消毒。 (4)铺消毒巾于臀下,带好无菌手套。 (5)接生,用手法保护会阴。 (6)结扎脐带:胎儿完全娩出,在距胎儿脐带根部≥10cm尽可能靠近母体处用粗绳或绷带结扎,可不予切断。如需将脐带切断,两结扎处间隔2~3cm,中间切断。 (7)新生儿处理。 ①呼吸道处理:及时清除新生儿口腔、鼻腔中黏液及羊水,必要时用吸管吸。当无哭声时可拍打足底。 ②脐带处理:如脐带结扎切断,脐带断面消毒后,用无菌纱布包围,再用长绷带包扎。 ③注意保暖。 (8)胎盘处理:轻轻牵拉脐带,按压宫底,使胎盘娩出,检查胎盘是否完整,一并送院。 (9)持续监测产妇、新生儿生命体征。 4.宫外孕破裂。 (1)平卧位。 (2)通气和吸氧。 (3)开放静脉通道,补液抗休克。 (4)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17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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