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表3
国土资源部数据中心重庆数据备份中心
备份数据取回交接单
数据备份委托方单位名称
备份介质及数据内容描述
1
介质
名称、规格
数量
总数据量
数据密级
存放位置
介质编号、
数据内容及描述
2
介质
名称、规格
数量
总数据量
数据密级
存放位置
介质编号、
数据内容及描述
3
介质
名称、规格
数量
总数据量
数据密级
存放位置
介质编号、
数据内容及描述
数据取回方式
拷贝 份 完全取回
数据备份委托方
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备份中心
负责人签字
数据备份委托方
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备份中心
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数据备份委托方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地产信息中心
数据管理专用章
年 月 日
备
注
1.数据备份委托方完整、准确填写需要取回的备份数据清单及取回方式,由数据备份委托方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并盖章。
2.备份数据的取回分两种方式:数据拷贝和完全取回。
3.涉密数据取回须数据备份委托方和备份中心两方经办人共同在场,按照备份中心机房管理制度开启屏蔽机房,分别用各自钥匙打开防磁柜,取出备份数据介质盘。
4.非涉密数据取回须数据备份委托方和备份中心两方经办人共同在场,由数据备份委托方自行开启存放备份数据的柜子,取出备份数据介质盘。
5.由数据备份委托方和备份中心两方经办人共同对备份数据介质盘进行查验。
6.备份数据的拷贝在备份中心进行,备份中心提供常规数据拷贝所需的刻录机等设备。数据拷贝须数据备份委托方和备份中心两方经办人共同在场,完成数据拷贝后办理相关手续。
7.本备份数据取回交接单一式三份,双面打印。数据委托方、备份中心、国土资源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各持一份,永久保存。
8.本备份数据取回交接单作为备份数据委托方取回备份数据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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