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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预防事故讲座提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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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如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讲座提纲 一、当前中小学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总体形势 当前,交通安全问题已成为人类共同关心的重要话题,因为世界上每一分钟都有人死于交通事故。自从世界上有了第一辆机动车,100多年以来,全球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已达3000多万人。现在全世界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约60万人,受伤人数达1000多万。而作为发展中的中国,因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较低、道路基础设施相对滞后、车辆类型混杂、行车秩序混行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更是久高不下,重特大交通事故频发。据统计,2013年,我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27209起,造成81649人死亡、伤380442人受伤。如何预防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是全社会特别是每一个学生和家长需要面临的问题。有关资料显示:我国每年有近1.7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其中交通事故占死亡总数的30%。这些数据令人触目惊心,中小学生的出行安全问题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中小学生作为交通参及者的弱势群体,道路交通事故给他们带来的威胁最大。如何避免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成了摆在我们面前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二、中小学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分析 (一)从中小学生的生理特点分析。 1、活泼好动,自控力差。这种活泼好动的生理特点,使他们在通行公路和街道时,或互相追逐戏嬉或在马路上捉迷藏、行走路线变化无常,不顾前后左右,不理车辆行人,任意穿行,极具突然性,因此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很高。 2、交通行为活动频繁。中小学生交通活动的路线虽不复杂,但是每日需数趟往返通行于学校和家庭之间的街道和公路。另外节假日和课余时间还经常上路嬉耍,是参及交通活动比较频繁的群体。 3、交通活动特点明显。中小学生上学、放学时间性强,且基本上都是集体行动。中小学生上学放学时间又正逢机关单位上下班,是车辆行人的高峰期,机动车流、自行车流、人流和学生流迅速交汇,交通环境立刻复杂起来。由于他们正处在成长阶段,身体和大脑发育还很不健全,反应能力、判断能力、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较差,同时,从一起起涉及少年儿童的道路交通事故中也不难看出,少年儿童缺乏应有的交通安全常识,交通安全教育及管理薄弱的问题较为突出。 (二)从中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分析。 1.好奇心强,喜欢冒险。中小学生思维简单,思想单纯,求知欲望强烈,易于产生盲目的冲动和冒险行为。如及车辆赛跑,追车扒车,骑车追逐戏嬉,胡钻乱窜,低头猛拐,骑车撒把等行为,极易诱发交通事故。 2.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淡漠。中小学生处在启蒙教育和基础教育阶段,知识面窄,对违章的危险性没有足够的预料。在交通活动中,往往充满幼稚的自信,想跑就跑,想走就走,想过马路就立即横穿,令正常行驶的车辆防不胜防。在现实交通活动中,中小学生的好奇心和不稳定、贪玩心理造成了大量的交通违法现象的发生。 (三)从中小学生交通参及方式分析。 一是不满12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一〉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未满12周岁少年儿童,不管是生理上还是心理都未成熟,难以处置日益复杂的交通环境,骑自行车上、下学参及交通,极易造成交通事故,而学校对此疏于管理。 二是摩托车的家庭化,许多的家长利用摩托车接送孩子上、放学,一部分人不考领驾照,不戴安全头盔,这些家长连自身的安全都保证不了,更谈不上能保证学生的安全。 三是从校车的运行技术条件分析。目前乡村学校接送学生的车辆大都是客运中巴、自备小面包车,有的甚至还出现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未经安全检测和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的情况,危害十分严重。 四是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状况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举足轻重的一环。然而,现状是,我们对中小学生进行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还远远跟不上形势的发展。部分小学虽设立思想品德课,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仅占其中很小一部分,且多不作考试要求。中学基本上不设交通安全课,只是偶尔请交通警察到校给学生们讲讲法规。学生在最重要的成长阶段未能打好交通安全知识的基础。 三、中小学生如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1、良好交通行为和意识的养成 中小学生应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 1、行步时做法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及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2、横穿马路时做法 (1)穿越马路,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2)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 (3)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4)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 (5)不要突然横穿马路,特别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车已经进站,千万不能冒然行事,以免发生意外。 3、骑自行车时做法 (1)要经常检修自行车,保持车况完好。车闸、车铃是否灵敏、正常,尤其重要。 (2)自行车的车型大小要合适,不要骑儿童玩具车上街,也不要人小骑大型车。 (3)不要在马路上学骑自行车;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要骑自行车上街。 (4)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不逆行;转弯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慢速度,看清四周情况,以明确的手势示意后再转弯。 (5)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不闯红灯,遇到红灯要停车等候,待绿灯亮了再继续前行。 (6)骑车时不要双手撒把,不多人并骑、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闹。 (7)骑车时不攀扶机动车辆,不载过重的东西,不骑车带人,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广播。 (8)要学习,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知识。 4、乘坐机动车时做法 (1)乘坐公共汽(电)车,要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上下车均应等车停稳以后,先下后上,不要争抢,不要乘坐超载车辆。 (2)不要把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带入车内。 (3)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仲出车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乱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4)乘车时要坐稳扶好,没有座位时,要双脚自然分开,侧向站立,手应握紧扶手,以免车辆紧急刹车时摔倒受伤。 (5)乘坐小轿车、微型客车时,在前排乘坐时应系好安全带,不能乘坐无牌照及报废车辆。 (6)尽量避免乘坐卡车、拖拉机;必须乘坐时,千万不要站立在后车厢里或坐在车厢板上。 (7)不要在机动车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同时还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广播、报刊、杂志、宣传栏、宣传车、宣传单、信息简报等宣传阵地,广泛深入地开展交通法规、交管动态、事故图片巡展等活动,在社会中营造一种“交通管理人人有责”的氛围。定时播出提示中、小学生安全出行的宣传画面,特别是推出动画片等中、小学生喜欢的节目时,有意识地插播一些宣传教育公益广告,此种宣传方式长期坚持,久而久之将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各广播电台的交通频道,是广大驾驶人最喜爱的一档节目,在学生上、下学的重点时段,连续播出提示驾驶人集中精力注意观察路面学生行走动态及谨慎驾驶的语言,使驾驶人既觉得温馨又不致感到枯燥乏味。新闻、出版要充分发挥本行业的独特优势,刊发一些事故案例,供广大驾驶人和中小学生在平时阅读时潜移默化地接受教育。 2、正确的教育和引导 1)、针对学生特点,对症下药。要借助其好动性,组织学生开展交警警体操训练;借助好奇性,组织学生开展行式新颖、灵活多样的普法活动。如在校园设置模拟道口及复杂路况。让学生搞好模拟规范道路交通行为训练;借助学生的好强性,组织学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知识竞赛,道路交通知识漫画比赛等项活动;借助学生记忆力强的特点,组织他们观录像看展板、搞典型案例剖析,通过直观形象的教育形式增强他们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消化吸收。 2)、形式新颖、内容创新。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中小学生日趋成熟,以往灌输式的宣传教育方式必将被“按需求接受知识”所取代。这就要求交通民警在宣传教育方式上要推陈出新。一是在内容上。交通安全图片展,可以使用卡通形象设计制作,尽量搜集内容涉及中小学生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而导致的交通事故案例,要将正确的交通行为用简洁、通俗易懂的语言文字和图片学生传播;二是在形式上。可以以开展“少年儿童平安才能回家”活动为载体,推广小学生交通安全“小黄帽”路队制,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小手牵大手”等活动,以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3、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目前,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人数巨大,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因而,如何卓有成效地预防和控制威胁中小学生人身安全的最危险因素——道路交通事故,不仅已成为交通管理工作的关键一环,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须。 (一)政府要尽关爱之责。 政府要将在校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纳入长期化和程序化的规划中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安全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加以实施。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因此,在宣传贯彻新的交通安全法活动中,政府部门应主动牵头,通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健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逐级明确责任人。形成人人关心道路交通秩序,个个投身压事故保安全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学校要尽培训之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教育的内容。交通安全是一门学问,不可能听几次安全教育课就能全部听懂,对交通法规的各项规定,也不是一下子就能理解的。因而学校有义务和责任培养中小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交通安全绝不仅仅是一门知识,而是在日积月累的过程中使学生自觉地去遵守,去落实到行动中,要达到这个目的,离开教育部门是不可能完成的。 (三)家长要尽养育之责。 家长应为未成年孩子避险承担责任。既要放手锻炼孩子生活自理能力,特别是遇到困难时的应急处理和避险的能力;又要教育孩子掌握一定的自我保护知识,使他们拥有健康的交通心理,良好的交通意识,正确的交通行为,促使其面对不同险情时具备相应的自救能力。有专家建议,家长不要让10岁以下儿童单独过马路,家长应带领孩子过马路直至他们掌握了安全步行的技能和判断能力。及此同时,家长还应明白言教不如身教的道理,出行时时时处处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以身作则。 (四)驾驶员要尽把关之责。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虽很复杂,但在道路交通安全这一系统工程中,驾驶员是基础和源头,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则是毋庸置疑的。驾驶员素质问题解决不了或解决不好,安全管理制度就不可能落到实处。其他工作做的再多、再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也可能会功亏一篑。而驾驶员素质的提高,决不仅仅是驾驶技能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安全意识的养成。许多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表明,驾驶员安全知识的缺乏和安全意识的淡薄是诱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目前,驾车不系安全带、打手机、聊天等安全意识淡薄的现象非常普遍;让行理念和充分考虑其他交通参及者的意识还没有深入人心;驾驶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还没有形成;更多的学车者进驾校只是为了应对考试,更快地拿到驾驶证,而忽视安全驾驶知识的学习,客观上仍存在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漠视。引导驾驶员树立安全第一、珍爱生命的良好职业素质,树立良好的驾驶习惯,已成为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首要任务和避免交通事故、确保行车安全的当务之急。为此,交通部将在多年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性工作的基础上,采取措施,从培养驾驶员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入手,全面加强驾驶员培训工作,进一步夯实道路交通安全的首道防线。 (五)交警要尽监管之责。 在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设置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在学校门前的道路上施划人行横道线,有条件的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在学校周边有条件的道路设置上学、放学时段的临时停车泊位,方便接送学生车辆停放。 (六)交通、城建要尽治理之责。 交通、城建部门要尽快改善中小学生安全步行的环境,对影响安全步行的因素,步行区和车道的照明、安全穿越马路的标志以及人行道的设施等进行改进。 总之,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已经刻不容缓,必须要引起各部门的重视,形成一个系统工程,应纳入政府重要工作的一部分,努力给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第 1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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