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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助学救助渠道及所需申报材料
各乡(镇)工会联合会(工会工作委员会)、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
一年一度的困难学生助学救助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做好相关工作:
一、城镇、农村低保户学生
由市总工会管理、发放的“商业银行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本年考上大学的城乡低保户家庭学生
申报程序:当年考上大学的:每年5月份由基层工会(村工会、社区工会、乡镇、街道工会)对当年高考上录取分数线的贫困学生进行调查,请学生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基层工会进行申报并填写调查表(低收入调查表8、9、10),确定已被录取后向基层工会领取《商业银行爱心助学金申请表》,按要求备齐申报材料后报给基层工会层层审核,最终由区、县总工会统一上报至市总工会。救助对象以6月份登记在册的人员为准。申报资料在9月底截止。
所需申报材料:
1、到乡镇工会填报《商业银行爱心助学金申请表》;
2、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
3、大学收费通知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5、乡镇工会出具家庭情况证明,写明家庭总人口、每个家庭成员职业及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困难程度及致贫原因(农村务农收入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农村低保学生盖村委会章、乡镇政府公章、乡镇工会章并在证明上签署审核意见,城镇居民低保户学生盖居委会章、乡镇政府章、乡镇工会章并在证明上签署审核意见);
6、城镇低保户出具父母打工收入证明(打工收入每人每月不低于780元,无打工单位的由社区出具并盖居委会章);
7、学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身份证的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有照片的户籍证明);
8、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所有家庭成员。如学生户口挂靠在别家,则需要提供挂靠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父母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并到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
9、如父母离异的需出具离婚证,父母方有死亡的由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有残疾的需出具残疾证。
学生备齐材料后自购纸质档案袋,袋上注明姓名及联系电话。
二、城镇职工子女、农民工子女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专项救助:资助对象为当年考上大学的在全国工会困难职工管理系统中已建档的困难职工、特困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
申报程序:当年考上大学的:每年5月份由基层工会(村工会、社区工会、乡镇、街道工会)对当年高考上录取分数线的困难职工、特困职工、困难农民工家庭学生进行调查,请学生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基层工会进行申报并填写调查表,确定已被录取后向基层工会领取《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农民工)助学救助申请表》,按要求备齐申报材料后报给基层工会层层审核,最终由区、县总工会统一上报至市总工会。此项工作在9月底截止。
所需申报材料:
1、到乡镇工会填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农民工)助学救助申请表》;
2、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
3、大学收费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4、有低保的出具有效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工会出具家庭情况证明,写明家庭总人口、每个家庭成员职业及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困难程度及致贫原因;(盖单位行政公章、单位工会公章、乡镇工会公章并在证明上签署审核意见;建档在册的下岗职工由社区工会出证明);
6、父母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工资存折复印件、或工资花名册复印件盖单位财务章,下岗失业职工收入证明由社区工会出具);
7、学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身份证的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有照片的户籍证明);
8、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所有家庭成员。如学生户口挂靠在别家,则需要提供挂靠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父母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并到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
9、下岗失业职工还需提供有效的《下岗失业证》或《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如父母离异的需出具离婚证,父母方有死亡的由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有残疾的需出具残疾证。
学生备齐材料后自购纸质档案袋,袋上注明姓名及联系电话后上报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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