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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环评报告书(报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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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重庆市江津区可厚德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院 长: 总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二○一一年一月 评价单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江津区可厚德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各评价专题负责人名单 专题名称 负责人 专业背景 职称 环评工程师登记证或岗位证书号 签名 项目负责人 工程概况 陈贵斌 环境工程 工程师 A31050161000 环境空气专题评价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李吉春 环境工程 高级工程师 A31050120900 水环境专题影响评价 吴淼庄 环境工程 教授级工程师 A31050070500 声环境专题影响评价 胡 艳 环境工程 教授级工程师 A31050021000 环境风险影响评价 总量控制 兰劲涛 环境工程 工程师 A31050130400 水土保持方案 清洁生产 谢巍 水土保持 工程师 A31050150700 区域环境概况 环境影响识别 赵鹏 环境工程 工程师 A31050170800 公众参与、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翁君山 环境工程 工程师 A31050180900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郭方琴 环境工程 助理 工程师 A31050050 监测单位:江津区环境监测分中心 重庆市江津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目 录 前 言 1 1 总 论 1 1.1 评价目的及总体构思 1 1.2 编制依据 1 1.3 评价时段、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及评价因子 4 1.4 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 5 1.5 评价标准 6 1.6 环境保护目标及敏感区域 9 2 工程概况 11 2.1 地理位置及交通条件 11 2.3 工程基本情况 11 2.4 工程组成及工程建设内容 12 2.5 总平面布置 17 2.6 工程周边情况及依托关系 18 2.6 技术经济指标 19 3 工程分析 20 3.1 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20 3.2 医疗废物特征及来源 21 3.3 工艺流程 23 3.3 原辅材料消耗 28 盐酸 29 3.4 物料平衡及水平衡 29 3.5 污染源分析 30 4 区域环境概况及现状评价 39 4.1 自然环境状况 39 4.2 生态环境 40 4.3 社会环境 42 4.4《重庆市江津区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 42 4.5 环境质量现状 43 5 环境影响识别 47 5.1 周围环境的制约因素识别 47 5.2 工程建设的对环境的影响要素 47 5.3 确定主要评价因子 48 6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50 6.1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50 6.2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51 6.3 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51 6.4 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51 6.5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51 7 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56 7.1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56 7.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58 7.3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59 7.4 声环境影响评价 60 7.5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61 7.6 医疗废物感染致病菌对环境的影响 61 8 服务期满后环境影响评价 66 9 公众参与 67 9.1 公众参与目的 67 9.2 公众参与方式 67 9.3 第一次环评公示 67 9.4 第二次环评公示 68 9.5 公众参与调查表 69 9.6 信息反馈 71 10 风险评价 72 10.1 风险识别 72 10.2 危险单元及风险类型 73 10.3 突发事故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74 10.4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76 10.5 风险应急预案 80 10.6 风险防范措施汇总 84 11 污染防治措施经济及技术论证 86 11.1 施工期污染控制措施 86 11.2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论证 87 11.3 污染防治措施汇总 96 12 产业政策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98 12.1 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98 12.2 处理工艺选择合理性分析 98 12.3 工程选址及布局合理性分析 101 12.4 工程与江津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104 13 清洁生产及总量控制 105 13.1 清洁生产 105 13.2 总量控制 107 14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08 14.1 环保费用估算 108 14.2 工程建设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 108 14.3 环保效益分析 108 14.4 经济损益分析 109 15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110 15.1 环境管理 110 15.2 环境监测 111 15.3 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113 16 结论及建议 116 16.1 结论 116 16.2 建议 120 17 附图及附件 121 17.1 附图 121 17.2 附件 121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III 前 言 医疗废物具有全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等特征,其病毒、病菌的危害性是生活垃圾的几十甚至上百倍。如果对此管理不当,可能会诱发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目前,江津区医疗废物处置方式主要有医院自己备有小型焚烧炉、送锅炉焚烧、被个体户回收利用、混入生活垃圾中填埋等处理方式,甚至一些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基本上放任不管,江津区医疗废物处理落后的现状为传染病的传播埋下极大的隐患,严重威胁着市民的健康。为了消除医疗废物环境污染,重庆市江津区可厚德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拟在江津区先锋镇双宝秀庄五社半山和堰塘湾处,即江津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内,建江津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收集江津区23 个镇、 3 个街道办事处和 1 个管委会的42家医疗机构、4241张床位的医疗废物。 目前该工程已编制了《重庆市江津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医疗废物处理工程平均日处理规模为3t/d,处置工艺采用高温蒸汽灭菌。 受重庆市江津区可厚德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委托,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承担江津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院派出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有关资料,在对工程进行分析以及环境影响识别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重庆市江津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版)。 本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重庆市江津区环境保护局、江津区环境监测分中心、重庆市江津区可厚德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1 1 总 论 1.1 评价目的及总体构思 1.1.1评价目的 开展重庆市江津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即进行该工程的环境可行性研究。根据国家及重庆市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江津区城市规划,从环保角度就工程选址合理性进行分析论证,对工程对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提出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明确工程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1.1.2总体构思 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集中治理、统一监管”的方针,以可持续发展的观点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同时以国家和重庆环境保护法规为依据,以有关环保方针政策为指导,以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为宗旨,本着科学性、实用性、针对性、代表性原则,突出工程特点,抓住主要问题,客观、公正、有重点地进行评价。 本评价通过定性、定量的分析和预测,对本工程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以及选址进行合理性、可行性论证,同时论证工程建设与当地区域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的符合性。评价中贯彻“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的原则,坚持环境影响评价为工程建设服务、为环境管理服务,注重环评工作的实用性;为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以期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1.2 编制依据 1.2.1环境保护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修订);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修订);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6月);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 (9)《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 1.2.2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1)《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3)《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80号令); (4)《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1999年10月1日); (5)《关于发布<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国家环保局环发[2001]199号); (6)《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国发(1996)31号); (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2008]1号); (8)《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 (9)《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6号,2003年); (10)《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复核大纲》; (11)《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环发[2004]16号); (12)《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环发[2003]188号); (13)《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07〕37号); (14)《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意见》(国家环保局环控(1997)0232号); (15)《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若干意见》(环发〔2001〕4号文件); (16)《关于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环发[2005]145号); (17) 《关于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 (1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 1.2.3地方性法规和文件 (1)《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07); (2)《重庆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计划》; (3)《重庆市绿化条例》; (4) 《重庆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渝府发[1998]90号); (5)《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重府发[2008]135号); (6) 《重庆市环境保护区关于调整重庆市部分地表水域适用功能类别的通知》(渝环发[2007]15号); (7) 《重庆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渝环发[2001]359号); (8)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碧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5]95号); (9) 《重庆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通告》(渝府发[2007]71号); (10)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环保局等部门重庆市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4〕312号)。 1.2.4环境评价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导则—总纲》(HJ/T2.1-1993); (2)《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19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6)《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原则(试行)》(环发〔2004〕58号); (7)《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 (8)《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276-2006); (9)《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1.2.5建设项目有关资料 (1) 《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医疗废物处置场规划建设专题会议纪要》(江津府纪[2010]8号) (2)《江津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明确我区医疗废物处置场建设单位的请示》(津环文[2010]53号) (3)《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通知书》渝(津)环评通[2010]256号; (4)《重庆市江津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2010); (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合同; (6)《环境监测报告》; (7)《江津区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1.3 评价时段、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及评价因子 1.3.1评价时段 环境影响评价时段为施工期(2011年3月至2012年3月)和运营期。 1.3.2评价等级 (1)环境空气 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工程所产生的废气污染源主要为高温蒸煮设备废气,污染因子为恶臭,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的规定,根据导则估算模式,筛选出恶臭气体最大占标率Pi<10%,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 (2)地表水环境 该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厂区内的生活污水、高温蒸煮冷凝水、周转箱及车辆清洗水、地面冲洗水等,废水排放总量为11.76m3/d,主要污染物为COD、SS、NH3-N、石油类、BOD5,水质复杂。生产废水在厂内消毒沉淀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标准,生活污水依托垃圾处理厂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二类污染物三级标准,排放至江津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调节池收集,然后进入几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几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水排入长江,其排放口处长江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1993),本次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仅进行定性评价。 (3)声环境 本工程位于江津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内,周边环境为农村,所处声功能区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应定为二级,但由于工程周边500m范围内无居民,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无受影响的人群,因此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 1.3.3评价范围 环境空气:以拟建工程厂址为中心,直径为5km的圆形区域。 声环境:厂界及厂界外100m区域。 地表水:分析对江津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的渗滤液调节池以及几江污水处理厂负荷冲击的影响。 1.3.4评价因子 (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因子 环境空气:TSP 声环境:环境噪声 地表水:COD、BOD5、NH3-N、石油类 (2)环境影响评价因子 环境空气:恶臭、VOC 声环境:环境噪声 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 1.4 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环境质量现状、工程分析、环境空气影响、地表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固体废物影响、污染防治措施、总量控制、环境监测及环境管理等。 评价以工程分析、环境空气影响、固体废物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为评价重点。 1.5 评价标准 1.5.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根据《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渝府发[2008]135号)文规定,评价区TSP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主要标准值见表1.5-1。 表1.5-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mg/m3 序号 污染物 1小时平均 日均值 年均值 1 TSP / 0.30 0.20 (2)声环境 拟建工程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3)地表水 本工程与江津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虽然属于不同单位,但是属于同一领导管理机构,本工程所排废水经江津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调节池收集再进入几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整重庆市部分地表水域适用功能类别的通知》(渝环发〔2007〕15号),该段长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标准,见表1.5-2。 表1.5-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单位:mg/L(pH除外) 项目 pH COD BOD5 NH3-N 石油类 Ⅲ类标准 6~9 ≤20 ≤4 ≤1.0 ≤0.05 1.5.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工程高温蒸煮装置抽真空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排放保准要求限制,无组织排放产生的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 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参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执行。 具体标准值见表1.5-3和表1.5-4。 表1.5-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 有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 排气筒高度 (m) 标准值 (无量纲) 监控点 无量纲 高温蒸煮废气、无组织 20 *6000 厂界 20 注:*根据《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凡在表2所列两种高度之间的排气筒,采用四舍五入方法计算其排气筒的高度”而得来。 表1.5-4 污水处理站废气 项目 氨 硫化氢 臭气浓度(无量纲) 氯气 污水处理站废气 1.0 0.03 10 0.1 (2)噪声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3)固体废物 医疗废物收集设施技术要求执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 421-2008),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应满足《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GB 19217-2003)。 高温蒸煮尾气处理装置废物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废物,按危废处置。污泥清掏前应进行监测,监测值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其他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见表1.5-5。 表1.5-5 污水处理站污泥控制标准 污染因子 粪大肠菌群数(MPN/g) 肠道致病菌 肠道病毒 结核杆菌 蛔虫卵死亡率(%) 其他医疗机构 ≤100 - - - >95 (4)废水 拟建工程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厂内进行消毒沉淀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标准后,再进入江津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调节池收集后,排至几江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长江,故拟建工程废水在出厂区处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标准。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为:二级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2-8 mg/L,工程污水排放浓度限值见表1.5-6。 生活污水依托江津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的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二类污染物三级标准后排入几江污水处理厂,见表1.5-7。 几江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见表1.5-8。 表1.5-6 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排放浓度限值 单位:mg/L,pH 无量纲 污染物 pH COD BOD5 SS 氨氮 石油类 粪大肠菌群数 (MPN/L) 肠道致病菌 肠道病毒 标准值 6~9 250 100 60 - 20 5000 - - 备注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标准 表1.5-7 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 污染物 pH COD BOD5 SS 氨氮 石油类 标准值 6~9 500 300 400 - 20 备注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二类污染物三级标准 表1.5-8 几江污水处理厂出口排放标准 单位:mg/L,pH无量纲 指标 PH SS COD BOD5 氨氮 石油类 备注 一级B标准 6-9 20 60 20 *8(15) 3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 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 时的控制指标。 1.6 环境保护目标及敏感区域 1.6.1环境敏感点 根据现场调查,工程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内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大气环境评价范围内不涉及风景名胜区等特殊敏感区域。工程所在地周边500m范围内无居民,因此,声环境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在大气评价范围内共有3个企业和10个住民点(2处集镇居民区,8处散户村民)。拟建工程评价区域主要环境敏感点具体见表1-6-1及附图4。 表1.6-1 主要大气环境敏感点 序号 敏感点 与工程关系 人数 影响 时段 备注 距离 (m) 方位 高差 (m) 1 桐花厅 700 E -71 7户/25人 运营期 散户村民 2 吴家湾 1370 E -130 5户/20人 运营期 散户村民 3 小塘村 1000 SE -115 21户/55人 运营期 散户村民 4 先锋镇 2300 SE -70 169户/592人 运营期 集镇 5 董家岩 1500 S -85 8户/28人 运营期 散户村民 6 大树村 1850 S -120 12户/42人 运营期 散户村民 7 老母沟 590 N -41 10户/35人 运营期 散户村民 8 屠宰场 620 N -76 运营期 企业 9 双宝页岩砖厂 745 N -68 运营期 企业 10 双宝变电站 650 NE -72 运营期 企业 11 刘家湾 967 NE -75 15户/53人 运营期 散户村民 12 小流水崖 1070 NE -77 23户/81人 运营期 散户村民 13 安置区 1320 N -77 280户/980人 运营期 居民区 1.6.2 环境保护目标 本工程污染物按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执行,并结合总量控制目标,确定主要的环境保护目标。 空气环境: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的长江河段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水质要求; 声环境:控制噪声污染,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2 工程概况 2.1 地理位置及交通条件 (1)地理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场址位于江津区先锋镇双宝秀庄五社半山和堰塘湾处,距江津区城市中心大约10km,具体见附图1。 (2)交通条件 先锋镇内有县道、107省道、106省道和渝泸高速贯穿,各乡、场、镇之间均有公路相通,拟建工程位于江津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内,江津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已经配套建设有进场道路,交通条件十分便利,医疗废物转运车可顺利进出。 2.3 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重庆市江津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 建设单位:重庆市江津区可厚德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津区先锋镇双宝秀庄五社半山和堰塘湾处,江津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内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3t/d 工程工艺:采用高温蒸汽灭菌处置工艺 工程投资:897.46万元(均为环保投资),其中防止二次污染的环保投资71万元 工程占地:3994.3m2 实施进度:工程前期工作从2010年6月开始,2011年3月开始土建施工,2012年3月开始调试投产运行 工作制度:生产系统年工作330d,有效工作时间为5280h,厂内灭菌处理车间实行2班制,其余工种及管理人员实行1班制 劳动定员:全厂定员17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技术操作人员15人 2.4 工程组成及工程建设内容 2.4.1工程组成 本工程建设内容为重庆市江津区医疗废物的收运和处理系统。 收运系统包括医废周转箱、医废转运车等收运设备配置;处理系统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工程建成后用于对江津区23个镇、4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管委会42家医疗机构、4241张床位的医疗废物进行集中处理,处理工艺采用高温蒸汽灭菌处置工艺,即“先高温蒸汽灭菌后破碎处理工艺”,处理规模3t/d。工程组成见表2.4-1。 表2.4-1 工程组成表 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收运系统 收运系统 运输系统 组建专业车队,公路运输 处理系统 主体 工程 主生产车间 一座,612m2,包括称重、卸料单元、进料单元、灭菌处理单元、破碎单元、密封式输送单元 冷库 1个,体积65m3,作为贮存单元 辅助工程 锅炉房 54m2,为蒸汽供应单元,设置1台电热锅炉 空桶消毒及存放间 54m2,为周转箱消毒和存放,设置2台二氧化氯发生器 控制室 36m2,为自动控制单元,采用1套PLC控制系统 休息室 27m2,为员工休息使用 更衣室 6m2,为员工更换工作服使用 停车场 运输车辆停放,占地约890m2,位于厂区南侧 围墙 围墙229m,高2.5m 公用工程 供水 生产用水 水源由自打的50m3和60m3两眼井解决,通过300m3蓄水池供给 生活用水 除盐水 1台DN-80全自动软化水设备;1个4m3软化水箱 冷却水 1台DBNL3-12冷却塔;2台冷却水循环泵,流量:7.5m³/h 排水 生产废水 废液处理单元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依托江津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几江污水处理厂 雨水 初期雨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后输送至江津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调节池,中后期雨水直接排放 续表2.4-1 工程组成表 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公用工程 供电 医疗废物处置厂区用电由江津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厂内变电间直接引入 蒸汽供应 1台WDR0.25-0.7-D210kW型电锅炉(蒸发量0.25T/h) 环保工程 冷库臭气处理 高效精滤灭菌装置处理后由20m排气筒排放 高温蒸煮废气处理 车间废气 噪声控制 优先选用高效、节能、低噪设备,主要噪声设备有压缩机和破碎机等。泵类设备等均设置在室内,进行建筑隔声,并对噪声较大的风机采用基础减震及加装消声器 污水预处理系统 污水处理站, 1个200m3的调节池(事故池)、1个2m3的消毒池、1个2m3的沉淀池 2.4.2工程建设内容 2.4.2.1收运系统 (1)收集系统 医疗废物采用专门定做的专用容器进行医疗废物收集,包括包装袋、利器盒、周转箱,全部为黄色,并标有醒目的“医疗废物”标志。 本工程服务范围为江津区的23个镇3个街道和四面山管委会42家医疗机构、4241张床位的医疗废物。服务范围内将布置周转箱184个,周转箱容积约0.12m3/只。服务范围内周转箱设置情况见表2.4-2。 表2.4-2 服务范围内周转箱设置情况 序号 服务范围 医院个数 病床个数 垃圾产量 周转箱 家 床 t/d 个 1 几江街道 11 1871 1.041 81 2 德感街道 3 441 0.234 19 3 支坪街道 1 60 0.029 3 4 双福镇 1 70 0.034 3 5 珞璜镇 1 98 0.047 4 6 先锋镇 1 90 0.043 4 7 龙华镇 1 99 0.048 4 8 油溪镇 1 108 0.052 5 9 吴滩镇 2 90 0.045 4 10 朱杨镇 1 50 0.024 2 续表2.4-2 服务范围内周转箱设置情况 序号 服务范围 医院个数 病床个数 垃圾产量 周转箱 家 床 t/d 个 11 石门镇 1 90 0.043 4 12 白沙镇 2 282 0.154 12 13 慈云镇 1 15 0.007 1 14 李市镇 1 110 0.053 5 15 西湖镇 1 64 0.031 3 16 贾嗣镇 1 70 0.034 3 17 夏坝镇 2 99 0.051 4 18 杜市镇 1 80 0.038 3 19 广兴镇 1 20 0.010 1 20 石蟆镇 1 99 0.048 4 21 塘河镇 1 20 0.010 1 22 永兴镇 1 64 0.031 3 23 嘉平镇 1 21 0.010 1 24 蔡家镇 1 101 0.048 4 25 中山镇 1 40 0.019 2 26 柏林镇 1 71 0.034 3 27 四面山管委会 1 18 0.009 1 合计 42 4241 2.227 184 (2)运输系统 本工程需配备6辆0.5t医疗废物转运车,备用1辆1.0t医疗废物转运车。 2.4.2.2处理系统 (1)主体工程 主体工程包括称重、卸料单元、贮存单元(包括冷库和制冷系统)、进料单元、灭菌处理单元、破碎单元、密封式输送单元。其中称重、卸料单元、进料单元、灭菌处理单元、破碎单元、密封式输送单元均布置于1座612m2的主生产车间内。贮存单元设置1座65m3的冷库,制冷剂采用二氟一氯甲烷(R22),总加注量不超过20kg,年消耗量不超过0.2kg。 (2)辅助工程 辅助工程包括:废液处理单元(包括废液消毒灭活罐、板式换热器、冷凝液循环泵和冷却水循环系统)、废气处理单元(包括生物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自动控制单元、消毒清洗单元(包括高压清洗机、二氧化氯发生器和污水提升泵等)、蒸汽供应单元、检测与评估单元等。 锅炉房面积54m2,内设1台1台WDR0.25-0.7-D210kW型电锅炉(蒸发量0.25T/h),为高温蒸煮提供蒸汽;空桶消毒及存放间54m2,用于周转箱消毒和存放,内设2台二氧化氯发生器;控制室36m2,为自动控制单元,本工程全过程采用1套PLC控制系统;休息室27m2,为员工休息使用;更衣室6m2,为员工更换工作服使用;在厂区南侧设置运输车辆的停车场,占地约890m2;在厂区四周建设高2.5m的围墙,周长共229m。 (3)公用工程 ①供电 重庆市电力公司江津供电局以10kV电压,从630kVA的供电点供给江津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内变电间,医疗废物处置厂区用电由变电间直接引入,供电方便。 ②供水 水源由自打的50m3和60m3两眼井解决,通过300m3蓄水池供全场生产、生活、消防使用,300m3蓄水池位于医疗废物处置厂西北角,距离厂区不到50m,供水方便,且井水来源于工程西北侧的山坡渗水,水质未受污染。 高温蒸汽灭菌处理工艺过程中,灭菌之后排汽的蒸汽需要冷却。设置1台DBNL3-12冷却塔,2台冷却水循环泵(1备1用),流量:7.5m³/h,经过板式换热器将蒸汽间接冷却,该冷却水循环使用。 电热锅炉用水和循环冷却水均为除盐水,自来水经过1台DN-80全自动软化水设备除盐以后,进入1个4m3软化水箱供冷却循环水和电热锅炉制蒸汽使用。 ③排水 江津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建有15000m3的渗滤液调节池以容纳场区内的渗滤液和生产与生活污水,目前江津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的垃圾渗滤液为20~30m3/d,雨季由于增加部分雨水进入渗滤液调节池,导致进入渗滤液调节池的总量约为100m3/d~110m3/d。由此可见15000m3的渗滤液调节池有足够的剩余容量接纳医疗废物处置厂的废水。 医疗废物处置厂内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通过厂内利用二氧化氯发生器制备ClO2消毒预处理以后由管道排入江津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调节池,再进入几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场区后期雨水通过环场雨水沟集中排入路边沟。 ④供热 医废处置厂内自设1台电热蒸汽锅炉以供处置厂生产的蒸汽。 (4)环保工程 设高效精滤灭菌装置处理高温蒸汽灭菌处理系统以及厂区原始物料放置区内部抽出的气体。 设污水处理处理站,处理高温蒸煮冷凝水、周转箱及车辆清洗用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等,采用ClO2消毒。 2.4.3主要生产设备 拟建工程主要设备见表2.4-3。 表2.4-3 主要设备及建构物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收运系统 1.1 周转箱 个 184 1.2 运输车辆 0.5t 辆 6 2 贮存单元 2.1 冷库 65m3 个 1 2.2 制冷系统 制冷量:8.891 kW(4℃);机组功率:15kW 套 1 3 进料单元 3.1 上料机 外形尺寸:1000×800×2600mm 电机功率:0.25kW 台 1 3.2 内车 外形尺寸:920×720×1100mm;容积:0.73m3 辆 6 4 灭菌处理单元 4.1 高温蒸汽灭菌器 处理能力:240Kg/h,功率:5.5kW 台 1 4.2 空气压缩机 排气量:0.36m3/min;排气压力:0.7MPa;电机功率:3.0kW 台 1 5 破碎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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