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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真石漆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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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墙真石漆招标文件 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人: 常州久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盖章) 日期: 2013年4月24日 6 16  目 录 招标日程安排 第一章 招标须知 第二章 主要合同条款 第三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日程安排表 序 号 内容 时间 地点 备注 1 发招标文件 2 现场踏勘 3 递交疑问截止时间 4 招标答疑 5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6 开标 7 发中标通知 8 签订合同 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第一章 招标须知 一、招标须知前附表 项 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2 建设地点 3 建设规模 4 承包人式 5 质量标准 6 招标范围 7 工期要求 8 投标人资格要求 9 建造师要求 10 招标方式 11 工程计价方式 12 投标有效期 13 投标担保金 14 踏勘现场 15 招标答疑 16 投标文件份数 17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及截止时间 18 开标 19 评标方法及标准 20 履约保证金额 二、招标须知 2.1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须知、主要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至少 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 3、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项目一律不得修改,如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有疑问,可向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招标人认为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将以书面形式补充或答疑的方式处理。 2.2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含向招标人购买标书的费用,该费用一经交纳,无论何种原因,招标人将不退还)。 2.3招标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答疑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申请要求,书面资料送至。 2.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保证书(见附表)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表) 3)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见附表) 4) 投标报价表(见附表) 5) 综合单价明细表(见附表) 6)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 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证书复印件 8)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9) 外墙真石漆生产厂商资料 10)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1) 外墙真石漆施工流程及施工方案 12) 400×500施工样板 2.5.投标报价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2、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自行列出有关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并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列的项目和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3、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量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费、风险费、劳动保险费、规费、利润、税金以及临时设施、现场运输、抢工措施、检验试验、材料二次搬运、外墙吊篮、安全措施、界面交接、成品保护、提供服务、验收、施工用水、用电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4、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由此产生的费用投标人自理。 5、报价调整 1)在本工程建设期间内遇到国家下发的政策性调整文件一律不予调整; 2)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遇到施工图纸修改,价格执行中标价,投标书中没有的项目呈招标人根据市场价协商确认; 3)除第2)条规定外,其余一律不调整。 2.6投标担保 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招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按照招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的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7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4、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招标须知的第2.9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后7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2.7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按招标须知第2.4条所要求的格式装订。 2、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密封袋加盖公章和法人章。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正本”、“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8开标与评标 1、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装订、密封的; 2)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报价表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必须装入标书内,否则以废标处理);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3、投标人标书按时送达后,招标人将组织开标,开标过程投标人不参加。 4、评标过程中,招标人认为需要要求投标人单位对投标书中有关问题澄清或提供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 5、评标过程中,招标人认为需要,可能会要求投标人二次报价。 6、定标原则:将根据投标人实力,结合对投标人的考察,以合理的低价中标,但不保证最低投标价中标,且招标人无义务对投标人未中标原因做出解释。 2.9合同签订与履约担保 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中标人如不按本节第1条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4、合同协议书签署的同时,中标人应按招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5、若中标人不能按本节第4条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第二章 主要合同条款 发包人: 承包人: 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保证工程质量、建设工期、保障工程实施预期的各项计划和指标,双方就合同条款的有关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人式 : 三、合同工期及移交 单体工程具备施工条件后 天,总工期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具体产品质量标准:真石漆按照GB/T9755-95标准,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招标人要求。基层施工必须无灰尘、油污和水等杂质,经验收,无漏底、无脱落、无开裂 、粘结牢固、表面平整、厚度均匀。 五、合同价款 综合单价为: 元/m2包干。合同面积暂定 m2,总造价约为 元(大写: )。最终按照实际涂装面积结算。 六、工程款支付 单体完工付50%进度款,工程隐蔽增加和变更增加的工程不作为中间支付进度款的依据,调整的价款进入总结算。工程全部完工结算审计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工程保修期满一年后付5%,工程保修期满两年后一次付清(进度款及保修金均不计利息)。 七、工程结算 1、工程结算时,投标人提供经招标人签认的验收合格证明和结算书各一份。 2、结算依据工程竣工图、图纸变更和现场签证等。若投标文件中有同类项目则按投标文件中同类项目计价;若投标文件中无同类项目,可参考类似项目或按现行定额及投标报价的费率计价,材料单价执行市场价,优惠比例按投标文件承诺执行。 八、分包和转包 本工程严禁分包和转包,若承包人确有违法分包、转包的行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不低于合同金额10%的违约赔偿金。 九、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五万元,其中工期履约保证金和质量履约保证金各为50%;初验合格后,工期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竣工验收合格后质量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十、工程的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发包人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承包人及时调整进度计划,对于原双方确认文件而采购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当及时处理,如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施工错误而造成的返工,由发包人承担返工费用;如因承包人未按照发包人要求施工造成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十一、施工安全 1、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总包人及监理方的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并做好各项安全施工防护,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2、承包人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符合文明施工工地验收标准要求。 十二、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承包人未按发包人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2、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管理签证及相关手续必须按发包人管理制度及流程执行,否则无效。 3、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包人提出新的要求,则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履行所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格的一部分,并最优先适用。 4、承包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合理组织施工,认真管理好施工的全过程,确保承包范围内的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5、承包人服从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管理,与装修单位密切配合;积极与其他的现场施工单位配合,包括施工工序交验、临时设施移交等方便条件,发包人予以协助。 6、其他施工单位已施工完毕并交叉于承包人施工的部位、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在建工程、以及已竣工工程,在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由双方承担成品保护责任。 十三、竣工验收 1、验收标准按投标时中标封存的样品工艺及招标人确认的颜色为准。 2、工程完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及地方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及本合同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后发包人进行验收。 3、承包人未按规定执行的,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承包人应当承担逾期竣工的责任。发包人如同意验收,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完成竣工资料的整理。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符合本合同要求、承包人清理好场地可办理场地移交的,发包人应当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承包人应当在发包人签发之日起5日内移交全部工程,承包人按期移交全部工程的,发包人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之日为竣工日,否则,自承包人实际移交全部工程之日为竣工日。 十四、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按全责规定的质量和工期完成制作安装,如承包人未按照国家规范要求或未按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本合同要求执行的,造成质量、工期问题的,发包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立即安排其它单位进场施工,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承包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制作安装,超过时间每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一违约金,以此类推。 十五、工程保修 1、质量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2、承包人回访通知后4小时内派人联系查看并领取回访单,须在回访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维修,若未完成维修任务或未及时签认回访单的视为未履行回访责任。承包人不履行回访责任,发包人可安排其他人员进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如实计算并按双倍在承包人保修金内扣除。 3、责任鉴定程序:发包人工程部初步查看,初步判定回访责任方,鉴定为承包人责任,承包人不服从的,由发包人项目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到现场查看裁定并作为发包人最终鉴定。紧急情况,承包人应无条件立即组织维修,发生费用按照界定责任承担。 十六、其它 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要符合有关设计规范要求,并确保结构安全稳定。 2、发包人负责协调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保质量按期完成任务,对工程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发包人及监理方。 4、承包人做好成品保护,保证面层的美观整洁。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发包人二份、承包人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价款付清后自行失效。 发包人: (盖章) 发包人代表: (签字) 承包人: (盖章) 承包人代表: (签字) 签订日期: 第三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材料要求 真石漆种类:单彩/多彩/岩片(仿花岗岩)/仿面砖/弹性真石漆,(本工程选用弹性真石漆)。 乳液种类:苯丙/纯丙/硅丙乳液(本工程选用纯丙乳液),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和相关现行标准、规范。 彩砂品质:天然彩砂,无任何人工染色,不褪色不变色。 使用年限:最高年限,苯丙3年/纯丙10年/硅丙15年 装饰效果:色彩自然,涂层富有真石的质感,能轻易创造出天然石材般的装饰美感。 拒抗水白:大雨冲刷或浸泡不发白。 耐候性强:可适应不同温差、气候环境,品质稳定性好。 抗污性好:雨水冲洗,洁净如新,耐久性长。 性能技术指标:参考下表 项目 指标 容器中状态 无硬块,搅拌后呈均匀状态 施工性 一次成型多彩喷涂无困难 低温稳定性 不变质 干燥时间(表干)/h ≤2 涂膜外观 正常 耐水性96h 无异常 耐碱性48h 无异常 耐洗刷性/次 ≥10000 耐人工气候老化性(2000h)白色和浅色 不起泡,不剥落,无裂 痕粉化,级 ≤l级 变色,级 ≤2级 耐沾污性(20次循环) ≤2级 涂层耐温变性(20次循环) 无异常 拉伸强度(衄膜厚) ≥1.0-pa 断裂伸长率(标准状态下,咖膜厚) ≥200 二、施工要求 外墙真石漆施工工艺(投标人可另行报方案) 1、施工工序 墙面检查修补清理→墙面批腻子→抗碱封闭底漆施工→主涂层真石漆施工→修理勾缝→透明保护漆施工→场地清理 。 2、墙面施工工艺要求 1)基面要求平整、无浮尘,含水率小于10℅,并对整体墙面进行检查是否有空鼓现象,并对粗糙表面进行修补打磨,确保墙体整体效果。 2)墙面批腻子施工:用外墙防水抗裂腻子对外墙进行批刮,腻子分二-三遍进行,并用砂纸打磨,批刮以整体平整为准,垂直度、平整度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3)抗碱封闭底漆施工:待上述工作完成后,采用抗碱封闭底漆进行施工,最好先滚涂,再用排刷刷一遍,防止漏刷,增强墙体与面涂的粘合强度及防水功能,底漆用量约0.1-0.2kg/m2求涂刷均匀,无漏刷。 4)按照招标人和设计要求进行分格(约为400×725)。 5)主涂层真石漆施工:待底漆干燥和分格工序完成后,采用真石漆进行喷涂施工。施工采用专用喷枪进行喷涂施工,喷涂分两遍进行,喷涂完成后真石漆漆膜平均厚度必须达到2-3㎜。要求表面均匀平整、无漏喷、无色差、无明显接槎等现象。其用量约3-5kg/m2。 6)勾缝修整施工:在施工结束后,对分格缝采用黑色外墙漆进行勾缝,勾缝要求匀直,确保墙面整体美观。 7)透明保护漆施工:待上述工序全部完成后,采用金属漆专用罩面漆进行施工,可用滚筒在表面均匀涂布,提高整体墙面的抗污自洁能力及防水功能,增强外墙整体效果。 8)清理场地,避免污染墙面。 三、其他说明和要求 1、真石漆规格由投标人提供方案、品质和颜色按招标人确定的现场样板为准,施工前经招标方书面确认。 2、中标人所供产品必须在免费质保期内保证:不剥脱、不褪色、不龟裂、无毒、不燃、色彩纯正、漆膜坚韧、耐磨损、抗老化、抗侵蚀,具有高遮盖力、防附着力,自洁性能好,耐候性优良。 3、中标人应加强对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任何原因造成的验收前的污染、损坏,中标人必须无条件的清理、更换,招标人不予认可其经济损失和工期顺延要求。 4、未尽事宜,签订合同时具体洽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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