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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潢承包合同
装潢承包合同
篇一:房屋装修合同范本
房屋装修合同
委托方:
承接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_ __。
2. 居室规格:房型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交钥匙工程。
5.开工日期:2011年_4月15日,竣工日期2011年 6月14日,工程总天数:60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 ,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 10 %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100 %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50 %;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 40 %。剩余 10 %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 1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1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2. 乙方责任
1 )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0 %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篇二:装潢中心承包经营协议书
福建省康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装潢中心承包经营协议书
甲方:福建省康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适应装修市场的发展要求,通过充分整合双方资源,达到开拓市场实现双赢目的。经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装潢中心的经营权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承包内容及经营区域
1、乙方承包甲方 的经营权。
2、经营活动限于 内,该区域内享有独占经营权。
二、承包期限经营规模及承包方式。
1、 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至 年 月
2、乙方在承包期间自负盈亏,独立核算;所产生债权债务由乙方 自行承担
3、乙方向甲方缴纳承包保证金 元。
4、乙方所有家装工程项目需向甲方缴纳工程款总额的10%作为甲
方经营管理费用。
5、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完成不少于300万的工程量,否则需支付给甲方差额的5%作为补偿金。
6、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得绕过甲方私下承接工程业务,一经发现,将按工程款总额的30%缴纳管理费。这种情况累计达三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乙方为甲方分公司,乙方自行招聘技术、业务、管理人员,主要技术、业务、管理人员需报公司批准任命。
四、承包期间乙方开展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如开办费、设备购置费、人工工资、投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所购物资全部归乙方所有。
五、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的财务及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乙方合法经营。
(2)甲方提供乙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需证书、证件、印章及资料等;全力支持乙方开展业务。
(3)甲方为乙方提供设计、营销等方面支持。
(4)对乙方提出的请求事项(如签订工程合同、办理企业外出施工经营许可手续等)应给予全力支持;
(5)、有权监督乙方工程款收支情况,检查、指导和督促乙方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家财税法规核算工程成本、费用,按时交纳国家规定的税费;不允许有不符合税收法规和会计制度的经营业务事项和成本核算资料;
(6)、合同期满时,如乙方原有以甲方名义承接的在建工程项目未竣工,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完成在建项目直至竣工,并不另收承包费。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自主经营,以 同志为负责人,全面负责分公司在 的经营和工程管理事务。乙方对所有债务(含工伤及其他所有事项)承担清偿的责任,甲方若为此开支的费用亦由乙方承担。
(2)按甲方的规定,按时上报各类报表(财务统计、业绩等)及按规定应报甲方存档备案的各种资料、文件;接受甲方的财务监督,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及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3)、在承包经营期间应依法纳税、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接受甲方的监督并对其承包经营期间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乙方在未征得甲方许可的前提下不得以公司的名义与任何第
三方签订合同、协议或作任何借贷、抵押、赊购材料、拖欠工人工资等,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从乙方应收的任何款项中相应扣减、处罚,直至解除承包协议;
(5)、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及时办理并交纳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合同签订、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以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费用并办理相关手续;遵守甲方有关财务、资金管理制度,依法及时纳税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6)、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管理、安 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
(7)乙方应全力维护企业形象,积极有效的展开工作。
六、业务流程:
乙方在承包区域内自主开展业务;如甲方经营部亦有相同业务须办理,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是由甲方自行联系的业务或受业主邀请参 与的业务,乙方应全力支持甲方该业务。若乙方在甲方经营地范围内承接业务,需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承接业务。若是由乙方自行联系的业务或受业主邀请参与的业务,甲方应全力支持乙方该业务。
七、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各项管理制度,按国家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服从当地政府部门及治安管理,在经营及承包工程中不得进行有损甲方信誉的任何违法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行政民事责任。分公司的专用帐户供承包工程的财务往来、工程款等方面专用,如其它来历不明或有虚诈行为的不得接纳,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由乙方自负;服从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及税务、工商、计生等部门的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八、建立安全施工制度,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及甲方有关规定健全和完善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体系,及时办理项目施管人员(含农民工)的法定工伤保险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各项费用及产生的民事、刑事赔偿责任。
九、违约责任
1、因乙方在承包期限中有违背本协议的行为;
2、乙方在现场施工管理中违反《安全管理协议》,造成伤亡事故给甲
方造成社会信誉受损的行为;
3、乙方在用工合同方面违法及拖欠劳务工资及工程材料款项被投诉的行为;
4、乙方承包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5、乙方擅自将工程款挪作它用;
6、如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正常投标工作或承包工程施工工作正常 开展的。
7、甲方违反法律规定严重干扰、干预乙方正常经营的,属甲方违约。
十、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如一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的约定履行或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属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合同无法履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十一、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一致可依法向甲方总公司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时间: 年月日
篇三:装潢合同协议书
装潢合同协议书
委任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工程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书,共同遵守如下:
一、工程名称:装潢
三、工程期限:本装潢自 2013年10月 10 日至 2014年3 月 10 日完工。
四、装潢工程造价为人民币:陆万陆仟捌佰元整(¥: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交付乙方装潢款总额的 30 %预付款。
2、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至完工,分期支付乙方装潢工程总额的 40 %工程款,余额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剩余款项的 30 %。
六、施工项目:本装潢公司所承装的项目分项:
1、水电线路承包 照用电用,插座,空调4平方
2、地砖:沙石水泥承包。
3、木工与板材:套装门承包。
4、油漆:油漆材料嘉丽士漆。
5、灯具:承包。
6、强化复合地板承包: 圣加诺地板810 。
7、移门:正常。
七、乙方在进入施工现场后,甲方应提供乙方的方便设施。 1 二、工程地点: 牌坊新居三号楼二单元306室
例如:水、电等。
八、装潢工程施工质量:
1、乙方在施工期间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让乙方停止施工,并加以修整或重新补装,乙方无条件服从。
2、各类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一年。
九、工程验收:
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后,按所要求和相关标准对装潢进行验收。验收后甲乙双方负责交接。如装潢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动用,由此发生质量,与乙方无关。
十、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给守约方。
十一、备注:
本合同有详之处,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补充或更改 板材每张80-90元,橱板:免漆板,面板每张40-45元,集成顶加浴霸,地板砖每块45元,墙砖每块7-8元,油漆220-260元,线路单放12路单匹,注以上各项超越本安排价目,甲方另外加钱。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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