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宜兴市归径小学食堂和风雨操场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YXS20120602001
项目名称: 宜兴市归径小学食堂和风雨操场工程
招 标 人 或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012 年 6 月 21 日
经办人: (签字)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图纸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宜兴市归径小学的宜兴市归径小学食堂和风雨操场工程,已由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园区财政 ,现已落实。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 约400万元
2.2结构类型: /
2.3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土建、水电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 合格
2.6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2年7月10日至2012年11月10日,共计120天
2.7工程地点: 宜兴市归径小学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法,每位投标人可对上述 一 个标段投标。
4、资格审查条件
4.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执行,其中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投标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在“在锡执业建造师信用管理系统”中执业状态为“无在建工程” (网址:);
(8)投标项目负责人不在承接工程限制期内;
(9)宜兴市内企业持有无锡市核发(或备案)的有效《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10)宜兴市外企业持有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外市进宜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表》(详见宜建(2010)128号文件)。
(11)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开标时须提交的原件:①企业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无锡市核发(或备案)的有效《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宜兴市内企业)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外市进宜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表》(宜兴市外企业)④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宜兴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押证证明)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⑤安全生产许可证⑥《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⑦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开标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其中交费证明必须注明个人代码和身份证号码,以便核查,否则该证明不予认可)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⑨授权委托书⑩投标保证金票据。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法:请注意宜兴市招投标网“招标文件发放公告”。
7、网上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可以通过点击该工程招标公告后在“疑问留言”区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解答并形成补遗文件在宜兴市招投标网“答疑公示”区公示。施工企业可以通过阅读宜兴市招投标网“投标人须知专栏”,以了解宜兴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的一般规则。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8.2投标项目负责人变更工作单位不满三个月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8.3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投标项目负责人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8.4报名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有同时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如有隐瞒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8.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投标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可以没收其投标担保。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8.6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8.7对于投标人的不良投标行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宜政发(2008)243号文件《宜兴市招投标市场准入管理暂行办法》作出相应处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和宜兴市招投标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2 年 6 月 21 日至2012年 6 月 28 日,本公告为第 一 次发布公告。
10、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
附件:
宜兴市归径小学食堂和风雨操场工程
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按以下顺序进行
一、本工程采用单因素评标办法。
二、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委员会应独立评审,不得采取相互协商、暗示、询问他人等方式影响其他评委评分。
四、无效投标文件一律不予以评审。
五、单因素评标法对技术标部分只作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分值为100分。
六、对商务标的评分有最低价法、次低价法和平均价法三种办法。具体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其中的一种办法。
七、商务标评审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在清标过程中要重点比对不同商务标二级子目等内容,如发现存在不该出现雷同情况、改变工程量清单等情况被判定为废标的,不作详细评审。
(二)除因投标报价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或各工程分部分项费用高于公布的最高限值或措施费低于最低限值等被废标的外,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以判定投标人的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三)对经初评确认的有效投标报价按随机抽取确定的评分办法细评。
八、对投标报价进行初步评审,以判定投标人的报价是否低于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指标予以确定: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当各分部分项工程费低于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加权平均值(Pi)规定的限值时,应视为低于成本价。
Pi=Ai*40%+Bi*60%*(100-Ki)/100
其中:Ai是符合规则的各分部分项工程费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Bi是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的标底值;
Ki是开标时现场随机抽取的对应于标底值的下浮率的点数(正整数)。
投标人各分部分项工程费报价低于对应的Pi规定的限值时(计算结果的小数点保留两位,四舍五入),该投标人的其他分部分项工程费报价仍纳入相应的其他分部分项工程费加权平均值的计算范围。
1、人工费
(1)投标人人工费报价低于所有投标人人工费报价平均值4%时,该报价不列入人工费投标报价平均值A1的计算范围。
(2)在上述评审基础上,计算出人工费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A1。
(3)以人工费标底总值B1为基数,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下浮率的点数K1(K1的抽取范围在4-8中随机抽取)。在此基础上,计算出人工费加权平均值P1。
P1=A1*40%+B1*60%*(100-K1)/100
当投标人人工费报价相对于P1下浮超过4%时,应视为低于成本价。
2、材料费
(1)投标人材料费报价低于所有投标人材料费报价算术平均值的3%时,该报价不列入材料费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A2的计算范围。
(2)在上述评审基础上,计算出材料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A2。
(3)以材料费标底总值B2为基数,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下浮率的点数K2(K2的抽取范围在4-8中随机抽取)。在此基础上,计算出材料费加权平均值P2。
P2=A2*40%+B2*60%*(100-K2)/100
当投标人材料费报价相对于P2下浮超过4%时,应视为低于成本价。
3、机械费
(1)投标人机械费报价低于所有投标人机械费报价算术平均值的8%时,该报价不列入机械费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A3的计算范围。
(2)在上述评审基础上,计算出机械费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A3。
(3)以机械费标底总值B3为基数,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下浮率的点数K3(K3的抽取范围在14-18中随机抽取)。在此基础上,计算出机械费加权平均值P3。
P3=A3*40%+B3*60%*(100-K3)/100
当投标人机械费报价相对于P3下浮超过8%时,应视为低于成本价。
4、管理费
(1)投标人管理费报价以低于所有投标人管理费报价算术平均值的12%时,该报价不列入管理费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A4的计算范围。
(2)在上述评审基础上,计算出管理费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A4。
(3)以管理费标底总值B4为基数,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下浮率的点数K4(K4的抽取范围在16-20中随机抽取)。在此基础上,计算出管理费加权平均值P4。
P4=A4*40%+B4*60%*(100-K4)/100
当投标人管理费报价相对于P4下浮超过10%时,应视为低于成本价。
5、利润
下限以利润标准等于零为限,但不得采用负利润投标报价。
当投标人的上述五项中的任一投标报价被视为低于成本价的,不得推荐为中标侯选人。
(二)措施费
投标人措施费报价不得低于标底值的70%,否则视为低于成本价。
除安全文明施工费等不可竞争费用外,原则上由投标人根据拟建工程特点、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结合自身实际自行确定,但措施项目内容和数量应与技术标书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数量相一致。当采用新方法、新工艺、新材料施工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理的施工方案、内容和数量等分析依据。
(三)不可竞争费、规费和税金
严格按有关规定计算,不得浮动。
九、对经初步评审确认的有效投标文件,按随机抽取确定的一种办法进行详细评审。
1、平均价法
⑴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N%。其中:N的取值范围为97、98、99,在开标会现场当众随机抽取。
⑵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比基准价每上浮或下浮1%均扣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分值保留二位小数)。
⑶计算错误1分(本项目为扣分项目)
投标文件出现需评标委员会修正的计算错误,每条扣0.2分,最多扣1分。
2、最低价法
⑴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报价得满分。其余报价与之相比每上浮1%扣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分值保留二位小数)。
⑵计算错误1分(本项目为扣分项目):
投标文件出现需评标委员会修正的计算错误,每条扣0.2分,最多扣1分。
3、次低价法
⑴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次低价得满分。其余报价与之相比每上浮或下浮1%均扣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分值保留二位小数)。
⑵计算错误1分(本项目为扣分项目)
投标文件出现需评标委员会修正的计算错误,每条扣0.2分,最多扣1分。
十、按照总得分高低确定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如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则抽签确定中标人。
十一、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十二、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研究解决。
十三、本办法由宜兴市招投标监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宜兴市归径小学
地址:归径开发区人民路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新城路256号
1.1.4
项目名称
宜兴市归径小学食堂和风雨操场工程
1.1.5
建设地点
宜兴市归径小学内
1.1.6
建设规模
约400万元
1.2.1
资金来源
环科园区财政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土建和水电
1.3.2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1.3.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2 年 7 月 1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2 年 11 月 10 日
1.3.4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财务要求:良好
业绩要求:无
信誉要求:良好
项目经理资格: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
其他要求:无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2.2.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时间: 2012 年 6 月 28 日 16 时 30 分前
方式:通过宜兴市招投标网点击该工程招标公告后,在“疑问留言”区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
2.2.2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时间: 2012 年 6 月 29 日
方式:在宜兴市招投标网答疑公示区公示
1.11
分 包
不允许
1.12
偏 离
不允许
2.1.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3.2.1
工程造价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3.2.3
不可竞争费项目及费率
专业
费率
土建
安装
文
明
施
工
费
基本费
2.2
0.8
考评费
1.1
0.4
规
费
工程排污费
0.1
0.1
安全生产监督费
0
0
社会保障费
3
2.2
住房公积金
0.5
0.38
税金
3.48
3.48
3.3.1
预算价和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公示
时间: 2012 年 6 月 29 日至
2012年 7 月 4 日 9 时 30 分
地点: 宜兴市招投标网公示栏
网站:.net;
3.4
投标文件电子版
要求,商务标投标专用光盘
注:商务标专用光盘由施工企业在平时领取,不针对具体工程发放。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 7 月 4 日 9 时 30 分
3.5.1
投标有效期
60 天
3.6.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汇票或本票或转帐或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捌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将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至宜兴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帐户,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概不接受。
接收单位:宜兴市招投标中心
帐号:892012
开户行:江苏银行宜兴支行
注:在开标时投标人提交票据,由招投标中心负责接受核验。对未通过核验的,拒绝其投标文件;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未通过核验,一律不予评审;对在评审结束后发现未通过核验且对评标结果有影响的,则作重新评审(若投标人是第一次缴纳投标保证金,则在开标时应携带开户许可证登记备案,以便以后核对其基本账户)。
3.7.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09年起至 2011年止。或2008年 至2010年
3.7.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3.7.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叁 年,指 2009年 1月起至至今。
3.8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9.5
投标文件份数
纸质投标文件份数: 壹 份正本, 肆 份副本
电子投标文件份数: 壹 份正本, 肆 份副本
3.9.6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1、采用 粘贴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其他要求:无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的地址:环科园归径开发区人民路
招标人名称:宜兴市归径小学
宜兴市归径小学食堂和风雨操场工程投标文件
在 2012 年 7 月 4 日 9 时 30 分前不得开启
4.1.4
资格审查资料是否须单独编制
否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宜兴市招投标中心(陶都路115号)开标 ① 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宜兴市招投标中心(陶都路115号)开标 ① 室
5.2
开标程序
(6)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9)开标顺序: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开标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投标总价的10%
7.4.1
合同签订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
2.1.2
图纸的获取方式
宜兴招投标网上下载
2.1.3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在开标签到时收取)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原件资料要求
10.1.1
开标时检查到会人员情况、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需提交的原件资料
1、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明和开标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宜兴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押证证明;
5、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投标保证金票据;
注:养老保险证明包括《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交费证明两种,其中缴费证明必须注明个人代码和身份号码,以便核查,否则该证明不予认可,如投标人所在地有其他的养老保险形式,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可在提交投标疑问时提出,由招标人提出处理意见并在宜兴市招投标网答疑公示区公示。
10.1.2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原件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宜兴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押证证明;
5、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无锡市核发(或备案)的有效《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宜兴市内企业)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进宜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表》(宜兴市外企业);
7、《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
10.1.3
本工程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并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10.2 投标保证金管理要约
1、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被查实投标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前或项目经理更换备案不满六个月参与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中,对中标候选人按不良行为公示并限制市场准入一年。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为不该出现的雷同情况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查实有串标、围标、陪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8、投标人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投诉、举报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9、招标文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10.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在办理工程承发包合同备案手续时经市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科在往来款单据上签字后,中标单位至市招投标中心综合科以电汇、转帐形式办理无息退款手续。对其余中标候选人则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以电汇、转帐形式办理无息退款手续,对其余未中标投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以电汇、转帐形式办理无息退款手续。
10.4 图纸押金退还方式和管理要约
1、如施工图未从网站上传下载,而是收取押金现场发放的,则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押金收取人按“押金票据核验单”及押金收据经与票据存根核对后,将押金退还投标人。
2、投标人获取施工图纸或施工图光盘后,如放弃投标,应以正当理由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并向招管办监督科备案。否则,无正当理由、未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并向招管办监督科备案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或者递交投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图纸押金不退,并以疑似不良行为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在公示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5 “暗标”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否
10.6 宜兴市政府投资工程成本价评审数据表
是否要求投标人填写“宜兴市政府投资工程成本价评审数据表”
是,表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0.7 中标项目经理变更
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经理。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经招标人和招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备案。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原中标项目经理不得作为项目经理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招投标监管部门将在备案手续上注明限制承接工程的起止日期,并在办理备案手续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项目经理变更情况、限制承接工程的期限在网上予以公布。
10.8 差额保证金
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和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10.9 投标文件商务标补充要求
1、投标文件商务标应包括招标人发出的清单总说明,且不得修改,否则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如另有其他须说明的内容,附在招标人发出的清单总说明后。
2、投标报价书封面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委托编制的投标报价应有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并附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签订的委托协议,否则按“未按规定格式填写”作废标处理。但单独招标的园林绿化工程对造价人员签字盖执业专用章不作要求。
10.10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11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12 同义词语
1、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2、本招标文件中涉及“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为同一概念。
10.13 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4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5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5.1
缩短招标(编制
投标文件)时间
是。本工程招标(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已经缩短,投标人须知关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不足15天的规定不再适用,如投标人对此有异议,请在投标人须知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前提出,否则视为已经认同本工程招标时间。
10.15.2
材料设备品牌承诺表
是。表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次招标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 .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要求。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 招投标专用光盘(即商务标专用光盘)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图纸获取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领取施工图纸或施工图光盘的,领取图纸或光盘时须递交押金,押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中标结果公示后,若投标人无违约违规行为,图纸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无息)。招标文件其余内容均在宜兴市招投标网下载。
2.1.3 本招标文件售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通过宜兴市招投标网点击该工程招标公告后,在“疑问留言”区以不署名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上述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宜兴市招投标网站答疑公示区告知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以上述方式予以澄清后,视作所有投标人均已确认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宜兴市招投标网站答疑公示区告知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l)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2)联合体协议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投标保证金;
(5)材料设备品牌承诺表;
(6)宜兴市政府投资工程成本价评审数据表;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投标文件电子光盘;
(9)施工组织设计;
(10)项目管理机构;
(11)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12)资格审查资料;
(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 (2)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本章第3.1.1(5)、3.1.1(6)、3.1.1(8)目没有要求的,投标文件中不须提供。
3.2 投标报价
3.2.1本工程采用的计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2.2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3不可竞争费项目及费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报价应按规定标准计取,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
3.2.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3.3.1 招标人设立招标控制价作为本工程投标报价的上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3.4 投标文件电子版
3.4.1投标文件电子版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编制,正本是指商务标专用光盘。施工企业将投标报价书刻入投标报价专用光盘前,必须先将该工程“招标文件发放公告”后所附的工程量清单下载后刻入投标报价专用光盘。
3.4.2 投标人应当将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及其他反映组价和分析的数据表保存在 “商务标专用光盘”中,并使用光盘中内置的检查工具进行格式检查,确认无误后将“商务标专用光盘”作为投标文件电子版正本,随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人。
3.4.3 投标文件电子版副本采用CD-R光盘刻录,内容应当包括“商务标专用光盘”中的“ZB”、“TB”文件夹及技术标电子版(刻在同一张光盘上),其中技术标电子版应采用“Word”或“PDF”格式,副本份数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3.4.4 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应与其投标文件纸质文本内容一致,否则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5 投标有效期
3.5.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5.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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