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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2015年修订版教案第二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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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课程教案 授课章节: 第二章 认识的本质及发展规律 授课方式 理论课√ 讨论课□ 实践课□ 习题课□ 其他□ 课时安排 6学时 教学目的和要求: 学习和把握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了解认识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真理的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真理与价值的关系,坚持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不断提高在实践中自觉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 教学要点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反映论;实践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实践是认识的基础;人类认识的本质及发展规律;真理的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真理与价值的关系;正确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教学重点:1、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反映论。2、认识的本质及发展规律。3、真理的本质及发展规律。 4、真理和价值的关系。5、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教学难点:1、关于认识的本质。2、关于真理的客观性与“真理多元论”。3、关于真理原则与价值原则及其相互关系 教学方法:课堂讲授,课堂讨论、案例教学、文献阅读法。 教学手段:多媒体课件。 教学提示:本章重点在于让学生了解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认识实践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的决定作用,掌握认识在实践基础上的辨证发展过程。掌握真理的客观性、辨证性以及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唯一标准等原理,了解真理与价值之间的关系,使学生懂得掌握这些原理对于我们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意义。 教学基本内容(教学过程) 改进设想 第一节 认识与实践 一、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这是讲实践和认识的关系,用中国传统哲学的话说是讲知和行的关系。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为了正确理解认识的基础和来源,必须首先考察人类的实践活动。 (一)科学的实践观 所谓实践,就是人类为了自己的理想所进行的能动地改造世界的一切社会性的客观物质活动。我们前面讲过:实践活动是以改造客观世界为目的的主体与客体之间通过一定的中介发生相互作用的过程。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从事社会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客体是指进入主体的认识和实践范围的客观事物,是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中介是指各种形式的工具、手段以及运用、操作这些工具的程序和方法。正是依靠这种中介系统,实践主体和客体才能够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不仅是认识和被认识的关系,而且首先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主体反映客体的过程,首先是主体改造、变革客体的过程。所谓认识过程,就是人们在改造对象的实践中辩证地反映对象的过程。主体的这种认识、改造客体的过程,从根本上说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获得一定的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说,主体和客体之间是一种创造者与被创造者的关系。其中,主体在主客体相互作用中处于主导和中心地位。主体在实践活动中,不断地打破客体的限制,超越现实客体,发展自己的能力和需求,同时也使客体得到进一步改造、发展和完善。 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一是确立实践目的和实践方案。二是实践主体按照实践目的和实践方案实际地作用于实践客体,通过一定的实践手段把实践方案变成实际的实践活动。三是通过反馈和调节,使实践目的、手段和结果按一定方向运行。总之,实践活动过程在主体的自觉意识支配下,既能动地变革着客观世界,也能动地改造着自身的实践能力。 实践的基本特征 1)直接现实性。 • 实践的构成要素是客观的。 • 实践的结果也是客观的。 • 实践的广度、深度和发展过程都是受客观条件制约和客观规律支配的。 2)自觉能动性。实践具有目的性、计划性、选择性、主体性和创造性。 主体性:自主性(使物按人的方式与人发生联系) 创造性(创造出按自然规律本身无法产生的事物) 3)社会历史性。作为实践主体的人是社会的人;实践的内容、性质、范围、水平都是受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所制约的,随社会历史条件变化而变化。 实践的基本形式: 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发展,人类实践活动规模的不断扩大,实践的形式也日趋复杂多样。但概括起来,现实的实践活动主要有三种基本形式:物质生产实践、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科学试验。 物质生产实践是处理人类和自然关系的实践活动,是人们创造并运用生产工具,改造自然,以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活动。人类要生存和发展,首先必须解决衣、食、住、行的问题,这就必须从事物质资料的生产。没有这一前提,人类就会灭亡,社会也不复存在。所以,生产实践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不仅如此,生产实践也是决定其他一切活动的最基本的实践活动。物质生产实践是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没有这个前提,人类就会灭亡,社会就不能存在,一切其他活动都无从谈起。生产活动是决定其他一切活动基础,正是在生产过程中人们结成一定生产关系,形成其他社会关系,引起种种社会分工。这是推动人类社会形态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同时,人们在生产实践中逐渐地产生和发展着对自然现象、自然性质、自然规律以及人和自然、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的认识。所以,生产实践也是人类认识的基本来源和推动力。 社会政治实践是指处理社会内部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活动。生产实践总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进行的。人们为了生产实践的更好发展,就必须维护和巩固那些有利于生产发展的社会关系,调整或根本改变那些不适合生产发展的社会关系。这种建立、维护、调整、变革社会关系的活动是经常不断地进行的。因此,处理和变革社会关系的活动也是人类的一项基本的实践活动。在阶级社会中,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主要是阶级关系,处理和变革社会关系的实践也就主要表现为阶级斗争。当然除了阶级关系之外,还有家庭关系、民族关系、婚姻关系、朋友关系、师生关系、工作关系等等,但各种非阶级的社会关系在阶级社会里都受到阶级关系的支配。阶级斗争的实践具有历史性,它将随着生产的高度发展和阶级的完全消灭而不复存在。在社会主义社会,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主要表现为调整和理顺社会关系-改革,它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总之,在任何社会里,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都是必不可少的,它制约着人们的认识,是认识的一个重要来源。 科学文化实践是在生产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分化出来的相对独立的一种实践活动形式。人们在进行生产实践和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之前,为了增大成功的把握,减少失败的可能,往往要进行一些探索和尝试。科学实验就是人们根据一定的科研目的,借助一定的仪器设备,人为地控制和模拟自然现象和某些社会现象,通过观察和测试,探索其内部规律性的实践活动。它具有生产实践和处理社会关系实践本身所不能替代的特点和作用。科学实验能简化和纯化研究对象,排除偶然因素干扰,突出主要因素,保证过程的“纯粹”状态;强化研究对象,以考察极端条件和特殊条件下和客观过程;人为地加速或延续客观过程;模拟或重演客观过程等等,因而科学实验在社会实践中的地位日显重要,尤其是在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大生产中,其作用举足轻重。 物质生产实践、社会政治的践、科学文化实践既具有各自的相对独立性,又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其中,物质生产实践处于基础的地位,起着主导的作用。实践的形式多种多样,并不限于以上三种形式。遍布于社会各个领域的非基本社会实践及其种种行业分工,都是社会实践总体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们受制于基本社会实践但又对后者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而无论何种形式的实践都内在的包含着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意识的关系,包含着物质变换、活动交换和观念的转换。 (二)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它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一切真知都是从直接经验发源的。 ------毛泽东 你要有知识,你就得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你就得变革梨子,亲口尝一尝。——毛泽东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人们要改造世界就必须首先认识世界,人类的认识活动总是为各个时代社会实践的特定需要服务的,科学研究的任务也总是围绕着社会实践的需要这个中心来确定的。在古代,为了适应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确定季节、了解气候以及后来航海的需要,产生了天文学;为了适应丈量土地、衡量容积和其他计算上的需要,产生了数学;为了适应建筑工程、手工业以及战争的需要,产生了力学;天文学和力学的发展,又促进了数学的发展。近代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产生了对新动力的需要,适应这种需要出现了蒸汽机。对蒸汽机的研究和改造,又进一步推动了动力学、热力学和机械学的发展。现代科学虽然具有较大的相对独立性,但归根结底还是由社会实践的需要所决定的。社会实践的需要始终是人类认识发展的强大动力。人类实践活动提出的问题归根结底只能依靠和通过实践来解决。实践创造出必要的物质条件和手段,使人的认识能够不断发展。 3、实践是认识的目的。人们通过实践获得认识其最终目的还是为实践服务,指导实践,以满足人们某种生活和生产的需要。 4、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马克思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l卷,人民出版社 1995年版,第55页)。马克思这一著名论断表明,人们只有在实践中才能检验自己认识的真理性。 总之,人的认识是从实践中产生,为实践服务,随实践发展,并受实践检验的。认识依赖于实践,离开实践的认识是根本不可能的。肯定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决不意味着认识无足轻重。实践和认识总是相互作用的,认识特别是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性的真理性认识,对实践有着巨大的指导作用。理论是认识的高级形式,随着实践的发展和水平的提高,理论的指导作用愈益明显,它往往走在实践的前面,指导着实践活动的进程。在社会历史运动中,科学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更为显著。当然,理论有正确和错误之分,正确的理论对实践活动起促进作用,错误的理论的作用则恰恰相反。 二、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认识的本质) 面对同一种认识,唯物主义认为它是人脑对认识对象的反映,而唯心主义则认为它是在人没有感觉之前人头脑中就有的。这就是反映论和先验论的对立。 (一)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对认识的不同回答 在研究认识的过程中,唯物主义者比较关注认识的内容,主张反映论,而唯心主义则比较关注认识的形式,主张先验论。 为什么在对认识性质的看法上会形成先验论和反映论两种相反的观点和理论,其原因主要在本体论上。在本体论上唯心主义认为意识先于物质(主要指逻辑的先后),认识是一种意识,因而认识先于外部认识对象,认识形式先于认识内容。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先于意识,那自然物质也先于认识了。由此形成了两条根本对立的认识论路线,即唯物主义认识论路线和 唯心主义认识论路线。 唯物主义认识论路线,是指“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认识论路线。唯心主义认识论路线, 是指“从思想和感觉到物”的认识论路线。“从物到感觉和思想”,就是认为先有物质世界的存在,然后有人对物质世界的感觉,再后有人对感觉进行抽象概括而来的思想。被反映者先于反映者而存在。物先于感觉和思想,那感觉和思想就只能来源于物了,这样就必然得出认识是反映的看法。当然,在唯心主义者来看,物先于感觉的看法本身是要论证的。贝克莱就认为感觉先于物,他说存在就是被感知。唯物主义是用常识和实践来证明物先于感觉的。如在常识中生活中贝克莱总不能去吃面包的感觉吧,他得吃面包本身。所以唯物主义同生活常识和实践有着密切联系。“从思想和感觉到物”,就是说先有人的思想,然后有感觉,再然后有物质世界。这里的“思想”主要指认识形式。上面我们说过,就个人而言“认识形式 ”(思想)具有一定的先在性,但就人类来说认识形式(思想)则不是先在的。唯心主义由此必然得出先验论的结论。不过对于先验论不能全盘否定,它强调认识主体能动性的思想被马克思所赞扬和继承。总之,认识论和本体论是密切相关的,即哲学基本问题的两个方面是内在相关的。有什么样的本体论就会有什么样的认识论,因为本体论是认识论的前提和基础,反过来说有什么样 的认识论也会有什么样的本体论。因为本体论是认识的结论。这就是本体论和认识论的统一性。 ☆唯物主义反映论和唯心主义先验论的对立 面对同一种认识,唯物主义认为它是人脑对认识对象的反映,而唯心主义则认为它是在人没有感觉之前人头脑中就有的。这就是反映论和先验论的对立。 (二)辨证唯物主义和旧唯物主义对认识的不同回答 唯物主义虽然都坚持反映论,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但是辩证唯物主义和旧唯物主义二者之间又有着性质上的区别。 旧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即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认识论,把认识主体看作脱离实践和社会的人,把人的认识看成是消极地、被动地反映和接受外界对象。(它只看到主体与客体之间认识与被认识的关系,看不到主体与客体之间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看不到主体对客体的能动作用。它看不到主体的选择性与创造性,改造对象就是满足人的需要,因而人只注意认识和能满足需要相关的对象,认识具有选择性。实践要求知道事物的未来和理想状态,这就需要发挥主体的创造性去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所以,旧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又称为直观的、消极的、被动的反映论。)它有两个严重的缺陷:一是离开实践考察认识问题,因而不了解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二是不了解认识的辩证性质,离开辩证法来考察认识问题,不能把认识看作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而认为认识是一次性完成的。这种直观的消极的被动的反映论是不科学的。 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在继承了旧唯物主义的反映论的合理前提的同时,又克服了其严重缺陷。 首先,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把实践的观点引入了认识论,科学地规定了认识的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关系,认为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首先是一种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才产生了它们之间的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 其次,辩证唯物主义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应用于考察认识的发展过程,科学地揭示了认识过程中的多方面的辩证关系。 这种以实践观点和辩证观点为特征的反映论,不仅驳倒了唯心主义先验论和不可知论,而且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直观反映论的缺陷,创立了以科学实践观为基础的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实现了人类认识史上的变革。 ☆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对立 面对一种认识,特别是关于整个世界的认识,哲学家们常常会问这种认识可靠不靠,真实不实?这个问题的实质是人的表象和概念能否正确地认识世界的问题。这是认识论中长期争论的问题,在此问题上存在着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对立。所谓可知论,就是主张世界,特别是整个世界及其本质是可以认识的,肯定人有认识世界的能力,人的表象和概念能正确地反映世界的认识理论。所谓不可知论,就是主张世界的本质,特别是整个世界的本质不可能认识的认识理论。不可知论的典型代表人物是近代英国哲学家休谟和德国哲学家康德。休谟并不是认为所有东西 都不能认识,而是认为超出人的感觉范围之外的东西不可认识,感觉范围内的事物还是可知的。难道人不知道杯子里的东西是不是水?碗里的东西是不是饭?连这都不可知了人还能活。 所以不可知论不是说这些东西不可知。休谟认为感觉之外的东西不可知,如上帝是否存在不可知,因为上帝看不见,摸不着。精神和物质也不可知,和上帝是一样的。康德认为,人只 能认识现象不能认识本体,只能认识有限的东西,不能认识无限的宇宙大全。不可知论是一种认识理论,但这种认识论有非认识的目的和意图。它的非认识的目的和意图就是想为信仰、价值等人文精神留出地盘,空地。它认为知性、认识不能无限扩张,占领信仰、价值地盘。它想给科学、知识划定一个范围使它不得越界。 (三)能动的反映的基本特点: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认识是主体在实践的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这种能动的反映具有两个方面的特点: 一方面,反映具有摹写性,即人的认识作为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必然要以客观事物为原型,它总是力图在思维中再现客观事物的状态、属性、关系、本质和规律。反映的摹写性决定了反映的客观性。 另一方面,反映具有创造性。反映的摹写性决不是对对象的直观描摹或照镜子式的原物映现。如果把人对于对象的反映过程看作是一种信息活动过程,那么,在这个过程中,不仅有对于认识对象信息的接受,而且有对于认识对象信息的分析、选择、运用、重组、整合、建构和虚拟。 正因为如此,人不仅能够反映事物的现象,而且还能进一步揭示事物的内在本质和规律;不仅能够反映事物的现在,而且能够进一步揭示事物的过去和未来;不仅能够反映现实中的事物,而且能够塑造出现实中并不存在的事物。正如列宁所说,人的意识不仅能够反映世界,而且能够创造世界。这说明,反映具有创造性的特点。创造性从根本上把人的反映与动物的感觉和心理活动区别开来,它是反映的能动性的基本标志。 (1)认识是反映(摹写)与创造的辩证统一。创造是以反映为前提和基础的。 反映具有摹写性,是指人的认识作为对某一事物的反映,必然是以这一事物为原型的。反映的摹写性决定了反映的客观性,就是说,人的认识的表现形式不论多么抽象和复杂,归根到底来源于被反映的对象。 反映的创造性指反映也不是对客观对象简单、直观的摹写,而是一种能动的创造性活动,是在创造过程中实现的。人的认识活动的结果并不仅仅是与直观客体相对应的感性形象,而主要是以概念、命题、公式等抽象形式出现的理论体系。这些理论是在对感性材料加工过程中进行创造性思维活动的结果。只有经过创造性的思维活动,人们才能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反映的创造性体现着主体的能动性。 (2)主体在认识过程中表现出明显的选择性,主要表现在: 其一,主体对客体的选择,是对认识对象的确定,也就是从众多的客观事物中,根据自身的利益和需要,分化和确定出认识的对象,这种选择是以主体为转移的。 其二,主体感官对客体信息的选择,是要获得客体信息,但客体的信息是多方面的,人们没有必要也不可能获得对象的全部信息,而只需要获取人们认识和实践中需要的、并且可能获取的信息,如果不进行选择就会干扰认识过程,影响认识目的的实现。 其三,人脑的思维活动对客体信息的选择,这种选择是自觉的、能动的选择。主体通过自己的感官获得的关于对象的信息,是大量的,也是丰富多样的,但却是直观的、表面的,因此,必须根据需要和思维定式、知识结构,对来自对象的信息进行筛选和加工,舍弃一些信息,保留一些信息,“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才能形成对特定对象或特定对象某一方面的认识。 主体在认识过程中的选择作用,是主体对客体能动反映的重要表现。但是,这种选择不是主观随意的,而是受客体的制约,也受思维方式和方法的制约。如果背离了实践的客观要求,背离认识和思维的规律,结果只能导致主观和客观的分离。 主体认识客体就是主体通过一定手段从客体中获取信息,并经过加工、改造即信息交换,使之在主体头脑中建构出一个与客体具有同构异质关系的观念系统的过程。建构一般是指主体在思维中对客体信息的重构过程。建构或重构是认识过程中主体能动性和创造性的突出表现。 三、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前一讲我们讲了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来源和基础。那么人在实践的基础上怎样形成认识呢。我们说,人在实践的过程中首先用感觉器官观察对象,由此形成感性认识,然后用在以往的实践中形成的认识 形式对这些感性认识材料进行加工制作形成理性认识,然后再把这种理性认识放到实践中去接受实践的检验,并指导实践。可见,认识的运动过程就是在实践基础上由感性认识到理性 认识,又由理性认识再回到实践的过程。认识过程是由两次飞跃构成的,即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认识的过程就是从实践到认识,又从认识到实践 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运动过程。 (一)从实践到认识 由实践到认识的过程包括两个认识阶段,即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认识的辩证运动首先表现为在实践的基础上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即认识过程中的第一次飞跃。 1、感性认识 感性认识的含义。感性认识是认识过程的开始,是认识的初级阶段,它是由感觉器官直接感觉到的关于事物的现象,外部联系的认识。 感性认识的特征。其一,直接性。感性认识是依靠人的感官直接受客观事物的刺激产生的,它和客观事物直接联系的,几乎没有中间环节。比如你没来到仰恩大学前,不会对仰恩大学有感性认识,因为 你没有直接接触过它。历史学家的感性认识很少,因为他没见过古代社会。其二,生动性、具体性。感性认识所反映的是事物具体而生动的形象。其三,表面性、片面性。感性认识是对事物的表面、片面现象的反映,没有揭示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这就是其局限性。 感性认识的内容。感性认识的内容是事物的表面现象和外部联系。因为在认识刚开始时,主体面对的是存在于一定时间、空间关系中的感性客体,主体通过感觉器官和感知手段接受对象刺激,并使这些刺激沿着神经通道传入大脑,便产生感觉。 感性认识有三种基本形式:感觉、知觉和表象。 感觉是通过人的各种感觉器官对事物的个别属性和特性的反映,是意识和外部世界的直接联系,它是感性认识从而也是整个认识过程的起始环节。如面对一个苹果,人们通过眼睛的观察,形成了圆、红、大的认识;通过舌头的品尝,形成了甜的认识;通过手的触摸,形成了硬的认识。这些就是感觉。 知觉是对事物整体性的反映,是多种感觉的组合。例如,“一个又红、又大、又圆、又甜且有一定硬度的苹果”,这就是关于苹果的知觉。 表象是在知觉的基础上形成的感性形象。是大脑对过去感觉和知觉的回忆和再现,表象也叫印象。从感觉、知觉到表象,已经包含着认识由直接向间接、由个别向一般的发展趋势。例如,上面说的那个“又红又大、又圆又甜且有一定硬度的苹果”被人吃了,此时,作为对象的苹果已在现实中消失,但这个苹果的整体形象却存在于我们的记忆之中,而且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我们还可以回忆起这个苹果。这个在记忆中的苹果形象,就是这个苹果的表象。 2、理性认识 理性认识的含义。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它是人们关于事物的本质、全体、内部联系的认识。理性认识是人通过抽象思维的形式而形成的对于事物的本质和事物内部联系的反映,是认识的高级阶段。即人们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通过头脑的思维活动得到的关于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一切科学的定义、定理、定律、理论、观点等都属于理性认识。 理性认识的内容。理性认识的内容是事物的内在联系,本质和规律。 理性认识的三种基本形式:概念、判断和推理。 概念是对同类事物一般性、本质属性的概括反映,是理性认识中最基本的思维形式。任何概念都是在概括,都是超越感性的直观。它的形式标志着认识上的质的飞跃。最一般的概念叫做范畴,概念或范畴是主体的思维掌握客观世界普遍的或本质的联系的关节和支撑点,是帮助我们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网上纽结。 判断是通过概念对思维对象表示肯定或否定的思维形式,是对事物之间的关系或联系的逻辑反映。判断是思维掌握客体的一种必要的形式。知识的成果就体现在判断中,科学定律、理论原则都以判断的形式存在。 推理是由已知的判断合乎规律地推出未知的判断的思维形式。它或者是从事物之间的一般联系推导出个别联系,或者是从事物之间的个别联系推导出一般的联系。 在理性认识中,从概念、判断到推理,任何一种形式都不可能孤立存在,三者是结合在一起的。在理性认识阶段,人们通过概念的抽象形式概括一类事物的共性和本质,通过概念的联系和推移,揭示事物的内在联系和规律性。从形式上看,使人们的认识远离了客观对象,但从本质上看,却是更深刻、更完全地反映了客观事物。所以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使认识从内容到形式都发生了质的飞跃,促使人们由低级认识阶段上升到高级认识阶段。 理性认识的基本特点是:其一,间接性。理性认识是人脑通过思维而达到的对事物本质的、全体的反映,是通过思维这个中间环节而产生的,具有间接性的特点。其二,抽象性。理性认识是对大量感性材料抽象概括而形成的对事物本质的认识,因而不是具体生动的。其三,深刻性。理性认识以事物的本质为反映内容,因而比感性认识更高级、更深刻。 虽然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有质的区别,但二者不是绝对对立的,它们在实践的基础上统一起来。 3、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统一的认识过程中的两个阶段,它们是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辩证统一的。二者的联系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依赖。 (1)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这是认识论的唯物论。从认识的内容和顺序上看,人们在实践中总是首先接触一个个事物的现象,得到一定数量的感性材料,然后进行抽象思维,从大量个别的事物中发现一般的规律性。感性认识是理性认识的基础,离开了感性认识,理性认识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2)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论的辩证法。感性认识只是对事物现象的反映,不能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而人类认识的真正任务在于通过感觉而达到思维,透过现象而深入本质,从而获得关于事物的规律性的认识。人们只有掌握了事物的本质,发现事物的客观规律,才能有科学预见,才能超越自我。为此目的,就必须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另一方面,由感性认识而来的理性认识,反过来又能指导和促进感性认识的发展,指导人们的实践。毛泽东说:“我们的实践证明: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更深刻地感觉它。” 第二,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相互包含和相互渗透的。在人的认识中,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总是交织在一起的,既没有纯粹的感性认识,也没有纯粹的理性认识。一方面感性认识中包含有理性认识的因素。感性认识必须用概念等理性形式来表示,并在理性认识的参与下进行认识。另一方面,理性认识中渗透着感性认识的成分。理性认识不仅以感性材料为基础,而且需要用语言或文字等感性形式来表达。总之,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辩证统一的,两者统一的基础是实践。 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 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是认识上的第一次飞跃。这个飞跃的实现不是自发的,而是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1)感性材料要丰富可靠。这是实现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基础。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是隐藏在多种现象背后的,要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就必须占有十分丰富而又系统可靠的感性材料。为此,人们必须深入实践,进行广泛而扎实的调查研究,尽可能全面地收集和占有客体的感性材料。人们获取感性材料的过程,也受到来自客体和主体各方面复杂因素的制约。客体特性的丰富性和多样性的显露程度,环境的变化,主体自身的知识、经验、思维方式等等,都会影响感性材料的客观可靠性。因此主体必须从多种角度反复地对事物进行感性的观察,以消除由个别的观察给感性认识带来的主观性和片面性。主体还应不断提高自身的知识素养,扩展知识结构,提高感性认识的自觉性,才能获得真实可靠的感性材料。 (2)对感性材料要进行加工整理。感性材料是粗糙的,本质与现象、真与假等往往混杂在一起。这时就要在掌握丰富感性材料的基础上,开动脑筋,进行思考,将丰富的感性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思维加工,然后才会形成概念和系统的理论。 (3)要运用辩证的理论思维方法。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改造是个相当复杂的工作,需要运用一系列的互相联系、互相补充的思维方法,如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抽象和具体等。不认真掌握或不善于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就不可能取得正确的理性认识。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辩证统一的原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理论上,要反对唯理论和经验论。在近代西方,有经验论和唯理论两种对立的认识论观点。经验论认为只有感觉经验是可靠的,而理性认识是不可靠的。唯理论则强调理性认识的可靠性,否认感觉经验的可靠性。二者都割裂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统一关系,陷入形而上学的片面性之中,都不能正确地说明认识的过程。在实际工作中,要克服和纠正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错误。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的共同错误,都在于割裂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统一关系,各走一个极端。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是唯理论和经验论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教条主义片面夸大理论和书本知识的作用,轻视感性经验,把马克思主义当作僵化的教条生搬硬套,拒绝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犯了类似唯理论的错误;经验主义则片面夸大感性经验的作用,轻视科学理论,把局部的经验当作普遍真理而到处搬用,处理问题局限在自己狭隘的经验视界,犯了类似经验论的错误。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都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因而都曾给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带来挫折和损失。 上面我们讲了认识了形式。但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改造世界,所以理性认识形成后,认识的过程还没有结束。要完成认识的任务和实现认识的目的,就必须实现第二次飞跃, 这就是由认识到实践的飞跃。如果没有这个过程,对事物的认识就没有完成。 (二)从认识到实践 1、理性认识回到实践的必要性 第一,理论只有回到实践中去,为群众所掌握,才会变成巨大的物质力量,真正实现对客观世界的改造,显示出理论的作用来。第二,理性认识只有回到实践中去,才能得到检验和发展。理性认识是否正确,在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第一次飞跃中,这一问题没有解决,也是不可能解决的。只有将已经获得的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的检验,正确的理论才能得到证实,错误的理论才能被发现、纠正或推翻,并在指导实践的过程中,使自身得到发展。因此理论必须向实践飞跃。 2、实现由理论向实践的飞跃的条件 要成功地实现第二次飞跃就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和途径 。 第一,必须从实际出发,坚持—般理论和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理性认识、理论都是一般性、普遍性的东西,而实践具有具体性、特殊性。特殊的实践怎样体现一般的理论,一般的理论怎样才能具体地指导实践是一个新的课题,必须解决了这个课题,第二次飞跃才能取得成功。只有这样,理论才能真正发挥自己的指导作用,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 第二,理论要回到实践,需要经过路线、方针、政策等中介。理论只有转化成为政策,才能为群众所理解、掌握,最终转化为群众的力量。 第三,理论要回到实践中去,还必须为群众所掌握。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理论只有为群众所掌握才能化为改造社会、改造自然的物质力量。如果群众对理论不了解、不懂,那理论就很难回到实践中 去。因此必须用理论武装实践主体。第四,要有正确的实践方法即工作方法。方法是理论的具体化。如,调查研究等方法。 (三)认识运动的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 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经过两次飞跃,一个具体的认识过程就算完成了。但整个的认识运动并没有完结,在实际的认识过程中,对事物的正确认识往往要经过由实践到认识,再由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对人类认识的总过程,毛泽东作了最精确的概括:“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73页) 也就是说认识运动过程具有反复性和无限性。 1、认识运动的反复性。 认识运动的反复性是指对于一个具体的事物的认识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这样的循环进行多次才能完成。譬如人们对原子结构的认识,在从1808年至今的180多年里就经历了由实验到认识,从再实验到再认识的多次循环,才形成了比较正确深刻的认识。当然还不能说这个认识现在完成了,还要进行循环。 认识过程中多次反复的原因 对一个具体事物的认识为什么要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多次反复呢?这是由于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往往受到主客观条件和实践水平的限制。 第一,人们对具体事物的正确认识,是主体和客体、实践和理论的复杂矛盾运动过程,要使主体和客体、实践和理论达到统一,必须经过多次反复才能完成。 第二,事物是复杂的,它的本质的暴露是一个过程。任何事物都有一个产生、发展和变化的过程,其本质也有一个逐步显露的过程,人们往往不可能经过一次认识过程就能把握它的全部本质,必须经过多次反复。 第三,人的认识受历史条件、科学技术条件、实践水平和手段等因素制约。人的认识能力总同一定历史条件相联系,即受生产力、科学技术和社会制度的制约,随着社会进步、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人的认识也不断发展。正如恩格斯所说:“我们只能在我们时代的条件下进行认识,而且这些条件达到什么程度,我们便认识到什么程度。” 第四,认识主体存在自身的局限性,受立场、观点、方法、知识水平、经验以至身体素质等因素的制约。正因为如此,人们的认识总要不断反复,总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有所突破,才能获得对客观事物的更正确更深刻的认识。 社会主义建设是人类历史上空前伟大而艰巨的事业,认识其规律也必然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 2、认识的无限性 整个世界是无限发展着的,从空间上看,客观事物的层次和联系是无穷无尽的;从时间上看,一过程向另一过程的推移也是无穷无尽的,旧的过程结束了,新的过程又产生了,这就决定了认识也必须是无限发展的过程,人类的认识运动永远不会完结。 认识是无限的 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的循环会无限的进行下去,人类认识世界的任务永远不会完结,人对世界的认识会越来越深化全面。人只能无穷地接近对整个世界的认识,但不能完成对整个世界的认识。对于整个世界人永远有尚未认识的东西存在。世界就像一个无限美好的东西在永远吸引着人去追求它,但永远也追不到。 认识的辩证运动过程体现了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的过程。 (1)认识的辩证运动过程是一个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的过程。 也就是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的矛盾运动过程,人们认识的任务就是要求得它们之间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对一个具体事物的认识,经过实践和认识的多次反复,达到了主观与客观相符合,认识运动便完成了。然而从人类总的认识运动来看,它还没有完成。实践和认识的循环表明,认识运动具有反复性和无限性。但是,这种反复性和无限性并不是封闭的简单的循环,而是波浪式前进和螺旋式上升的过程。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从形式上看,这种认识运动是认识和实践不断分离和重合的反复循环;从内容上看,它的每一次循环都比较地进入到了高一级的程度。就是说,经过每一次实践和认识的循环,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就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通过实践和认识的不断循环,人类的认识就会无限地发展和上升。 3、理论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作为认识辩证运动的全过程,也是主客观、认识和实践的具体、历史的统一的过程。主客观的矛盾、认识和实践的矛盾,是认识过程的基本矛盾。 ①它们之间的统一是具体的,是指主观认识符合客观实际的正确认识,都是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同客观实际相符合的正确认识,而不是抽象的永恒的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的符合。任何实践总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具体实践,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理论也总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具体的真理性认识。 ②它们的统一是历史的,是指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相符合的正确认识,是在社会实践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和事物发展的一定过程的正确认识,而不是超越具体条件和历史阶段的抽象的永恒的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的统一。实践总是不断发展的,理论也必须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才能正确地反映不断发展的实践,不断实现理论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③随着客观过程的发展和实践活动的向前推移,已经形成的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的统一或符合,又会变得不统一、不符合,这就要求人们的认识必须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实现与变化了的客观实际相符合的新的统一。总之,这种统一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 ④认识落后于或超越于客观实践和事物的发展阶段,都是离开了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之间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思想认识落后于社会实践和事物的发展,是右倾保守主义的错误;超越社会实践和事物的发展,是“左”的冒险主义的错误。因此,应该“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反对一切离开具体历史的‘左’的或右的错误思想”。 坚持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统一,就是在认识论上坚持理论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①只有解放思想,使我们的认识从对马克思主义的某些原则、本本的教条式理解中解放出来,从对社会主义的一些不科学的甚至扭曲的认识中解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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